招商合同5招商补充协议.docx
投资补充协议工程名称:甲 方:投资补充协议1第一章关于甲方投资和股权的补充约定2第二章关于扶持政策的补充约定2第三章附那么4人民政府/管委会 原工程投 资 补 充 协 议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人民政府/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基于老实守信、互利合作的原那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 双方于一年一月一日签订的工程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称 主协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第一章关于甲方投资和股权的补充约定1.1 双方所签订主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甲方投资额,在一 年内退出,由乙方和工程公司对归还甲方的全部投资款项承当无限 连带责任。具体的退出方式为:01.2 双方所签订主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甲方注册资本 额,在内由乙方进行回购,具体的回购方式为:C第二章关于扶持政策的补充约定在乙方和工程公司按照主协议等履行相关义务和承诺的前 提下,甲方向工程公司提供如下扶持:(以下扶持为举例,以地方与 企业实际洽谈的为准)2.1 自工程投产之日起一年内,以工程公司对甲方本级财政 实际贡献(即工程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xx税)的本级留成局部为标准,给予的奖励,最高不超过一 万兀o2.2 自工程投产之日起年内,以工程公司实际发生的xx原 材料和(或)xx产品运输费用为标准,给予%的物流补贴,最高不 超过 万元。2.3 在主协议约定的工程建设期内,以工程公司实际发生的固 定资产购置费用为标准,给予的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最高不 超过 万元。2.4 自工程开工建设之日起一年内,对工程公司发生的流动 资金贷款、xx贷款,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为标准,给予 %的贴息,最高不超过 万元。2.5 自工程开工建设之日起一年内,对工程公司聘任的连续 任职一年以上(含),并在工程工作实际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总人数不超过员工总数的,具体名单由乙方报 甲方审定)以其个人对甲方本级的贡献为标准,给予的人才 奖励。2.6 自工程开工建设之日起一年内,对工程公司聘任的连续 任职一年以上(含),并在工程工作实际工作的高级管理及核心 技术人员(不超过员工总数的,具体名单由乙方报甲方审定) 的落户、购房、子女就学等事项,参照甲方出台的 政策执行第三章附那么3.1 本补充协议与主协议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 定为准。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性规定相冲突 的,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性规定予以相应地变更, 并不承当违约或者赔偿责任。3.2 本补充协议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保密义务、通知方式 ,适用主协议规定。3.3 本补充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每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乙方为自然人的, 为乙方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为自然人的,为本人签章) 后生效O(以下无正文)甲方:人民政府/管委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曰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