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docx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那么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学生资助 精准度,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 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秋季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 细那么。一、认定范围、认定机构和职责本细那么中的学生,指本校所有学生。本细那么所称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指学校按本校统一的工作流程和 认定方法,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 度进行分级的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 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研究,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学校落实政府各项资 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的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要符 合国家和省现行各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严格执行资助政策相 关规定及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开透明, 自愿申请,科学评价的原那么。我校根据上级各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具体负责组织实 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承当认定主体责任。 建立维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库,将认定结果资 助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二、认定依据和准那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依据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开展水平 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 况的有关因素等。(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 (因为买房买车等正常消费产生债务不计算在内)等情况。(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 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此 类人群需要出具相关证明。(三)地区经济社会开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 地经济开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 准等情况。(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有相关 照片)、近两年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视情况出具相关 证明)。祖父母辈重大疾病者延后考虑,长期病依据每月平 均花费具体认定。(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 否合理(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 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 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认定等级用于需实施分档资助的资助项 目。(一)特别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家庭不能提供绝大局部基 本生活和研究所需费用,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 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以及因家庭遭 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 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家庭仅能提供小局部基本生活 和研究所需费用,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学生、防贫监测对象 家庭学生等,以及直系亲属中或患重症疾病或有慢性疾病且 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家庭学生。(三)一般困难。指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由学校 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日常消费情况,通 过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的方式在国家规定资助比例内合理 确定。三、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那么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 学年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突发 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相关部门新增的特殊群 体学生应随时给予认定,及时解决学生困难。认定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身份识别,学 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六个环节。在个人申请坏节中,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 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学校不得要 求学生或监护人到村居委会,社区,街道开具贫困证明,但 学生或监护人可自愿主动提供适当佐证材料,如诊断报告, 医疗单据复印件等。在身份识别环节中,非户籍特殊群体学生身份识别。暂 时需要由学生或监护人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数据库信 息截图,或在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盖章并签署核验日期作为学 校认定依据。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由残联进行身份识别后, 学校还应按照上级文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进一步评价其家 庭经济状况。其中学校认定中环节中,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的 申请材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比对下发的特殊困 难学生信息以及各部门反应的身份识别结果。根据上级文件 的相关因素开展综合认定,并按上级文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划分认定等级,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 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 准驻认定过程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 互相比困和轮流坐庄。在公示坏节中,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 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及 时去除信息,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 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 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应重新评估,确定其 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调整器困难等级。家庭经济状况 无明显变化的次年认定可沿用上年认定结果。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申请认定 的学生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并及时告知 家庭经济变化状况。如发现有悉意提供虚假信息的状况,一 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 助,并追回资助资金。如有必要,学校还会实地探访,对弄 虚作假现象在当地暗访、取证。取消该生以后的申请资格, 并把虚报家庭经济情况的行为计入学会的成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