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水利系统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docx
XX县水利系统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为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安全管 理工作,建立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 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 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中小学 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中小学 生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明显下降的目标,坚持遏制群众体性中 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二、组织机构为进一步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深化以学校教育、 家庭管控、社会防范“三位一体”的群防群控机制,现结合我 县实际,成立XX县水利系统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成员,名单成员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安股,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XX、XX组成,统筹负责预防溺水事 故的信息通报、工作协调和综合巡查等工作。三、开展时间6月底至11月底,为期半年。作为我县水利系统预防中小 学生溺水工作的重点时间。四、重点区域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电站、水库)、 河道和在建水利工程范围水域危险地段区域。五、工作内容(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从建设平安XX,和 谐水利的高度出发,把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 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扎实做好 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二)强化问题意识,开展隐患排查一是要深入分析近年来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 溺水原因等情况,不断研究预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 二是要结合防汛工作大检查,进一步加大水域安全值班巡查力 度,对学校、村庄周边河流、水库、渠道等水域和已建成的防 护工程防溺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防护设施缺失、 水域安全警示标志不牢固、不醒目、局部防护设施遭到破坏等 问题。三是要积极依托周边村镇,主动沟通,充分调动群众和 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协力做好未成年防溺水工作。(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对水库水域进行隐患排查,在有溺水隐患的危险 地点树立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隔离带、围栏等防护设施。要加 强对县内主要河流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台账,在巡查中发现的 隐患水域周边醒目位置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要协同村镇、 学校在村口、人流量大的交叉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在人能到达 的大断面渠道周边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等,确 保不发生溺水事故。(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自我防范能力一是要与村镇、学校通力协作,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 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宣传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和防溺 水知识教育,在学生有可能到达的河流、水库、渠道周边和村 镇主要道口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共同做好群 众及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的工作氛 围。二是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教育家长,特别是对容易发生 问题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对子女外出要做到知去向、知活 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使广大家长或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 护职责,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三是要深入村 组和重点水域进行劝导、制止未成年私自下水,做好针对性教 育和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溺水事故发生。(五)开展自查自纠,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和 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预防溺水责任,对各自辖区内的水域认 真自查、落实管理责任。对因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 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巡查责任不落实等 导致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相关单位要认真 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应急信息报送要求,准确报 送事故信息。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请各单位 于10月31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县水利事业开展服务中心 质安股,报送邮箱:XX163 , :XX。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预防溺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旅 游的安全形象,责任重大,各单位对此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责任目标和工 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有领导负责,有专人跟踪、有措施落实, 有经费俣障,确保各项预防溺水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综合巡查,加强督查在每年预防溺水的重点时间段内,县水利事业开展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巡查组,每月定期对各预防 溺水重点区域和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巡查 情况报告上报XX市水利局。(四)严格履行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统一服从指挥,各负其责做好防溺水的综合管理 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对于推诿扯皮,责任不清或因工作落实 不力造成预防溺水效果未落到实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 由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