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室建设申请书、科技特派员三方服务协议(式样).docx
-
资源ID:72182614
资源大小:30.80KB
全文页数:2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室建设申请书、科技特派员三方服务协议(式样).docx
附件7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申请书申请单位所在地:市 县(市、区)申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填报日期:年 月 0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甲方(特派员):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 :乙方(被服务单位):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 :丙方(派出单位):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 :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经三方协商一致,现由丙方派甲 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派驻服务协议如下:第一条服务期限从签约日至下年度12月31日止(此服务期限不作为省财政安排科 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的依据)。第二条服务方式与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如下:(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要求逐条列明,文字表述规范、 准确。)第三条预计服务工作完成指标(相关任务指标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要求逐条列明,文字表述规 范、准确、可量化。)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其他约定事项,可逐条列明。)第五条争议处理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 那么解决。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按规定通 过法律程序解决。第六条免责条款因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按照相关法律规 定解决。第七条其他1、丙方支持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为甲方服务提供必要的条 件和保障,并对甲方履行服务职责进行监督。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商议解决。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4、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乙方需甲方继续提供服务的,需签订新的三方服务协议。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日期: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日期: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 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全省科技 特派员工作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 特派员制度的假设干意见(国办发(2016) 32号)和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冀政办 字(2020) 19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 法。第二条科技特派员是指立足我省产业开展和基层科技创 新需求,由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组织按照 一定程序,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及其他单位人员中选拔,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一定的业务专 长,到省内乡村、企业、园区等基层单位开展政策宣讲、科技 服务、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三条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宗旨是引导鼓励科技人员和相 关管理人员服务“三农”、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加强社会化科 技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源头供给,加快科技成果转移 转化,促进科技工作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为全面建设现代化 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科技人才支撑。第二章工作体系第四条 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包括科技特派员队伍体系、 服务支撑体系和管理体系三局部。第五条 科技特派员队伍体系由农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科 技特派员和乡镇科技特派员三局部组成。(一)农业科技特派员是指为全面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增 强农业产业科技支撑,深入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农村一线, 带着农民创新创业、增收致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企业科技特派员是指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开展 需求,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技术培训、参与研发、推动科 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乡镇科技特派员是指从我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 处)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立足服务本辖区 基层科技管理,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第六条科技特派员服务支撑体系由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以下简称“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 室”)、科技专干、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协会及科技特派员综合 管理服务平台等组成。(一)工作站是指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省级以上园 区建设,为科技特派员在本地开展科技服务提供保障和支持并 推动科技管理和服务在基层延伸的工作机构。(二)工作室是指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设,负责本单 位科技特派员管理,为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提供保障和 支持的工作机构。(三)科技专干是指从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内部遴选培育, 与工作站联络对接,配合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的工作人员。(四)组建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协会,探索政府指 导、市场化运行的科技特派员第三方管理机制,支持社会服务 机构参与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技术需求对接、业务 培训、法律服务、纠纷调解、评价考核等委托服务。鼓励科技 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加入科技 特派员管理服务协会。(五)依托“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 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科技特派员申报、审核、复 核、备案、培训、派驻等全流程在线管理。建立平台信息动态 发布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库、典型案例库、服务需求库等建设, 促进科技资源互通共享。第七条 科技特派员管理体系由省科技厅、省直有关部门、 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 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和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等组成。(一)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开展复核、备案、培训、派驻、评价、 宣传、表彰等工作。(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科技特派员、工作室 的申报、审核、推荐和相关管理工作。(三)市科技局负责本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室的 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负责本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工作室和科技专干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四)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乡镇科技特派 员、工作站的组织推荐工作,负责本地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在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信息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地科技专干的 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本地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专 干和派驻本地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地乡镇科技特派员 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本地工作站的申报、建设和日常管理 工作,负责本地科技专干的初审和管理工作。(六)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企业、合作社等单 位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信息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地工作站 的申报、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地科技专干的审核、备 案工作。(七)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负责本单位科技特派员的组织、 初审和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室的申报、建设和日常 管理工作。第三章科技特派员第八条 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一)农业科技特派员1 .对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先 进适用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2 .开展科技政策宣讲和科学技术培训。3 .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打造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4 .与农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带着农民创新创业、增收致 富。5 .开展服务对象需要的其他科技服务。(二)企业科技特派员1 .参与或指导企业开展技术研发。2 .向企业推介科技成果,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3 .协助企业制定科技创新开展规划、凝练技术创新需求、 申报和实施科技计划工程。4 .为企业开展科技政策宣讲、技术咨询、知识产权等服务, 指导企业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做好科技统计数据归集、享受相 关科技创新政策等服务。5,引导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研发机构提档升级。6 .协助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7 .开展服务对象需要的其他科技服务。(三)乡镇科技特派员1 .根据上级科技部门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协助抓好相关科 技工作落实。2 .根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协助抓好相关 科技工作落实。3 .开展本地企业、合作社等单位科技需求调研征集,指导 相关单位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协助联系、沟通、对接农 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4 .组织或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做好工作站日常管 理。5 .开展科技专干培育,指导科技专干做好相关科技工作。6 .完成上级科技部门交办的其他科技工作任务。第九条科技特派员的申报条件(一)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1 .品行端正,甘于奉献,无在惩戒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 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2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申报人应为在职教师或 科研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3 .在校大学生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科研能力或拥有科研成 果。4 .协会申报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连续三年 以上的科技相关工作经历,所在协会为我省经认定具备科技特 派员推荐资格且从事科技服务的机构。5企业申报人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连续三年 以上的科技相关工作经历,所在企业为省内转制科研机构及经 认定具备科技特派员推荐资格的大型国有企业和科技领军企 业。6 .退休专家、外省专家、外国专家参照高等学校、科研院 所科研人员申报条件,且须由具备科技特派员推荐资格的协会 作为依托单位进行推荐。(二)乡镇科技特派员L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编制 人员。2 .熟悉科技政策,具有较强的科技管理能力。3,了解本地产业、企业开展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 力。第十条 科技特派员的申报、审核、复核、备案流程(一)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L申报人自愿申报,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并提交相 关信息。3 .派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信息进行初审。4 .派出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 对申报人提交信息进行审核。5 .省科技厅对申报人提交信息进行复核,通过后予以备案。6 .省科技厅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聘请并备案农业和企业 科技特派员。(二)乡镇科技特派员1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乡 镇科技特派员建议人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综合管 理服务平台提出申报,原那么上一个单位只允许一人申报担任乡 镇科技特派员。2 .申报人所在地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人信息进行 初审。填写说明1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申请单位应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 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单位名称要规范,如*镇人民政府,称*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要求有财务账号,能接受财政拨款)。2 .同一单位只能申请建设一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3 .工作站名称为:申请单位名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4 .主导或特色产业为本地产业规模或就业人数最多的几个产业,最 多填写3个。年产值和就业人数可填写估计值。5,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6 .申请建设工作站的区域应有一定的产业基础,聚集一定数量的企 业、农业合作社等服务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创新需求和创新动力。优先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到达10家以上的乡镇(街道)政府 或省级以上园区建立工作站。3 .申报人所在地的市科技局对申报人信息进行审核。4 .省科技厅对申报人信息进行复核,通过后予以备案。第十一条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派驻服务流程(一)有科技特派员服务需求的企业、合作社或其他单位 (以下简称需求单位)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 相关需求信息。(二)需求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相关信息进 行审核。(三)需求单位和科技特派员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沟通对接。(四)需求单位和已备案科技特派员达成合作意向后,需 求单位、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等三方按要求签订 河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三方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 议”),合作协议服务时限的截止日期应为下一年度的12月底。 需延长服务期限的,应于下一年度再次签订新的合作协议。(五)合作协议由科技特派员本人签字,并加盖服务单位 和派出单位公章后,科技特派员将合作协议扫描件上传综合管 理服务平台。(六)需求单位所在地的市科技局对合作协议进行审核。(七)省科技厅对合作协议进行复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八)省科技厅根据县(市、区)政府要求,可定向派遣 科技特派员,达成合作意向后按本方法要求履行相关程序。(九)省科技厅根据科技特派员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确定 派驻服务科技特派员,于下年初印发文件,组织科技特派员派 驻服务。第十二条 乡镇科技特派员的服务(一)乡镇科技特派员通过省科技厅备案后,即可按要求 正式开展服务。(二)乡镇科技特派员不签订服务协议,无服务期限限制。(三)乡镇科技特派员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担任的, 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登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乡镇科技 特派员信息进行调整,通过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市科技局 审核、省科技厅复审后予以备案。乡镇科技特派员调整可随时 办理。(四)省科技厅每年年初印发通过备案并开展服务的乡镇 科技特派员名单。第四章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第十三条工作站的主要任务(一)根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研究谋划 科技开展,组织开展科技工作,保障辖区内的科技特派员开展 精准服务。(-)组织科技政策培训,开展科技特派员制度宣传,指 导相关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引进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三)加强与服务本地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沟通对接, 强化和企业、合作社的服务对接,及时协调解决科技特派员工 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四)建立和完善工作站管理制度,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 日常管理。(五)完成上级科技部门交办的其他科技工作任务。第十四条 工作站的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省级以上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 开展实验区等园区管委会。(二)应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乡镇科技特派员等专 (兼)职工作人员,具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等服务保障条件。(三)申报建设工作站的区域应有一定的产业基础,聚集 一定数量的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服务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创新 需求和创新动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达 到10家以上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省级以上园区建设 工作站。第十五条 工作站的申报、审核、复核、备案流程(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 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二)申报主体所在地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 行初审。(三)申报主体所在地的市科技局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四)省科技厅对申报信息进行复核,通过后予以备案。(五)省科技厅每年年初印发通知,发布通过备案的工作 站名单。第五章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第十六条工作室的主要任务(一)开展科技特派员政策宣传,鼓励引导本单位科研人 员和符合要求的在校大学生担任科技特派员。(二)组织科技特派员培育、选拔、推荐工作。(三)完善本单位科技成果向科技特派员推送机制,鼓励 引导科技特派员向服务单位转化科技成果。(四)加强与科技特派员联系沟通,做好科技特派员业务 培训、绩效评价和相关服务工作。(五)建立完善工作室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科技特派员 工作日常管理。(六)完成上级科技部门交办的其他科技工作任务。第十七条工作室的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二)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能够统筹 协调本单位科技人员以及科技创新平台等条件资源。(三)派出的科技特派员一般不少于10名,服务成效显 著。第十八条工作室的申报、审核、复核、备案流程(一)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通过综合管理服务 平台进行申报。(二)申报主体的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 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三)省科技厅对申报信息进行复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四)省科技厅每年年初印发通知,发布通过备案的工作 室名单。第六章科技专干第十九条科技专干的主要任务(一)会同本单位科技部门或科技人员梳理凝练科技需求, 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填报相关需求信息。(二)传达解读上级科技政策,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科技创 新工作。(三)与科技特派员进行联系对接,为科技特派员工作做 好服务保障。(四)加强与本地工作站的沟通,落实工作站安排的工作 任务。第二十条科技专干的申报条件(一)为本单位行政管理、科技管理等岗位人员。(二)熟悉科技政策,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三)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第二十一条科技专干的申报、审核、备案流程(一)申报单位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二)申报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 信息进行初审,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备案。(三)申报单位在省级以上园区,由其管委会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备案。(四)科技专干发生调整的,申报单位应登录综合管理服 务平台对科技专干信息进行调整,按程序重新申报。科技专干 调整可随时办理。第七章培训第二十二条 省科技厅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培训制度,通 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室、 科技专干和相关管理部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省科技特派员 工作体系服务效能。培训工作由省科技厅或省科技厅委托第三 方机构组织。第二十三条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工作室的管理人员、 科技专干应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第二十四条 各市科技局、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各工作站、 工作室应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培训制度,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 经常性开展相关人员科技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相关人员 工作能力。第八章工作记录第二十五条省科技厅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记录制度,科 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室、科技专干、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 应根据省科技厅要求记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情况。第二十六条科技特派员工作记录主要通过综合管理服务 平台实施,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室、科技专干、相关管 理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报 相关信息。第二十七条 工作记录分为日常工作记录、季度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总结三类,相关工作记录将作为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 成效总结和对相关人员、单位绩效评价的依据。第二十八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工作记录的管理,总 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 时向上级科技部门报告。第九章绩效评价第二十九条 省科技厅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评价制度,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室、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省 科技厅要求参加绩效评价,提供绩效评价所需信息。第三十条 省科技厅制定相关绩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组织绩效评价,通过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 相结合、履行协议和基层评议相结合,科技管理部门评价和相 关单位自评相结合、全面评价与抽样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三十一条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省科技厅对成绩优秀的 科技特派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优秀的工作站、工作室,按 照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的 奖励标准给予后补助奖励。第三十二条 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为“不合格”的农业和企 业科技特派员,省科技厅取消其备案。第十章管理与保障第三十三条省科技厅安排相关职能处室和单位负责统筹 做好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各市科技局、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位应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本地本单位科技特派员相关工 作。第三十四条 省科技厅在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科技 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按照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 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要求执行。一名科技特派员可在同一年 度内签约服务多个单位,但原那么上不超过3个,工作补助标准 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一个单位可接受多名科技特派员 签约服务,但规模以下(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企 业和合作社原那么上不超过3人。第三十五条各市科技局、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 单位应安排一定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为本地本单位科技特 派员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第三十六条省科技厅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省内 外跨行业、多学科成员组成的科技特派团,围绕我省重点产业 领域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开展开展科技特派员精准服 务,与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园区及龙头企业达成合作 意向后,按本方法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第十一章科技特派员服务的终止第三十七条因客观形势变化或不可抗力导致农业和企业 科技特派员难以开展工作的,经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 单位等三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作协议。科技特派员应将相 关情况报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报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终止其选派任务,并通知服务单位所在地科技管理部 门。第三十八条 科技特派员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服务或拒 不履行合作协议的,由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通报所在地的市科 技局,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提出意见,省科技厅终止其选派任 务,并取消其备案。第三十九条 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单位有一方不履 行或无法履行三方合作协议,导致科技特派员难以开展工作的, 经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市科技局或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的归口 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省科技厅终止科技特派员选派任务。第四十条连续两年未签署合作协议的农业和企业科技特 派员视为自动退出。第四十一条省科技厅或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科技 特派员服务工作和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发现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无实质内容、非本人 从事专业领域服务内容、非必要事项的合作协议骗取补助资金 的,省科技厅终止其选派任务,并取消其备案。连续两年绩效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并造成负面影响的科技特派员、被发现 骗取补助资金的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使用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的科技特派员,由省科技厅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涉嫌违法 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科技特派员服务终止后,科技特派员获得补 助资金的处置,按照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实 施细那么(试行)执行。第十二章附那么第四十三条 各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方法制定科技特派员相关管理方法。第四十四条 本方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申请书工作站名称办公面积(平方米)专兼职人员数量(名)工位数已有乡镇科技特派员情况姓名职务 本地主导或特色产业名称年产值(万元)就业人数(人)年产值(万元)就业人数(人)年产值(万元)就业人数(人)现有市场 主体情况 (个)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其中:农业合作社数量特派服务过的单位数量(个)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其中:农业合作社数量本地主导或特色产 业开展情况概述简要介绍本地主导或特色产业开展现状、规模,在本地、全省、全国的位置等。200字左右。设立科技特派员工 作站的目的简要论述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必要性、拟通过特派员解决的问题等。200字左右O下步工作打算拟取得的成效简要论述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后拟开展的工作,拟取得的工作成效,对产业开展的 推动作用等。200字左右。支持经费使用概算(5万元)如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举办技术引进、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技术对接 活动费用等。应符合省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50字左右。附件8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建设申请书申请单位所在地:市申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推荐单位:市科技局填报日期:年 月 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填写说明1 .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的建设申请单位为高校和科研院所 (单位名称要规范,如*大学,*研究所。要求有财务账 号,能接受财政拨款)。2 .同一单位只能申请建设一个科技特派员工作室,要求派 出的科技特派员一般不少于10名,服务基层成效显著。3 .工作室名称为:申请单位名称+科技特派员工作室。4 .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不可空缺,无相关内容的可以 填无。相关数据如无准确统计数据的可以填估算值。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建设申请书工作室名称工作室办公面积(平方米)专兼职人员数量(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公 手机负责人信息联系人信息本单位已推荐科技特派 员数量(人)已备案科技特派员数量(人)本单位科技人员总数(人)具#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牛人员数(人)本单位省级以上科技创 新平台数(个)本单位拥有已登记断技术科技成果数(项)本单位拥有技术转移机构数(个)机构名称每年组织技术转移转化活动次数(次)列出两次活动名称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人员数(个)其中专职人员数(个)工作室建设依托部门(处室)本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情况简要论述本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开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服务区域、主要服务 产业、已取得工作成效等。200字左右。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工作简要论述本单位近年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如已参与服务的科技特派员数量 ,主要服务区域、服务产业、已取得工作成效等。200字左右。开展情况本单位组织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优势和条件简要论述本单位依托自身科技人员、创新平台、科技成果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 务力量,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基层科技创新的工作优势和条件优势。200 字左右0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工作计划简要论述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后拟开展的工作,包括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工 作举措等。200字左右。支持经费使用概算(5万元)如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科技特派员派出服务、科技成果需求对接、 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活动开展的费用。应符合省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 。200字左右。附件9河北省科技特派员三方服务协议(式样)甲方(特派员):乙方(被服务单位):丙方(派出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