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方案.docx
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 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6 月20日全省燃气安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突出问题导 向,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要求,深刻 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根据省关于深入开展城镇燃气 安全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 结合我镇燃气安全突出问题,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 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制定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百日专项 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 面贯彻新开展理念,统筹开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城乡一体推进要求,开展瓶装 液化气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大燃气 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实际 行动和过硬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工作目标利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完成全镇范围内燃气居民用户、出 租房、餐饮企业及企事业单位用气安全全覆盖排查整治任务, 坚持边排边整、边整边打“黑气”、先易后难的原那么统筹推 进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全面压降我镇燃气安全事故多发、频 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三、工作任务(一)全面开展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 .居民用户(包括出租户)(1)居民用户。以各村(社区)为排查单位成立燃气 整治提升小组,由村(社区)书记担任小组组长,燃气经营 企业安排10人配合村(社区)逐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 村(社区)应做好灶管阀更换及整治提升宣传发动工作,同 步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切断报警装置。摸清各自辖区内瓶装燃 气用户相关情况底数后建立清单,并填写好瓶装燃气居民 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排查表(附件1);现场排查发现管阀 不合格的,能现场及时更换的由燃气经营单位现场免费更换, 不能现场及时更换的应做好登记工作,上报镇燃气专委会办 公室,燃气专委会办公室催促燃气企业对照上报清单安排更 换。现场检查发现使用产权瓶的用户或者其他乡镇产权瓶的 (非苏铜),应逐一造册登记并催促居民用户限期自行更换 本地产权瓶(苏铜燃气),用户拖延更换或拒不更换的,由 各村(社区)将相关台账资料报送至综合执法局进行没收处 理。发现不合格灶具,村(社区)要催促居民用户及时更换 成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半个月后仍拒绝更换的由 村(社区)做好登记工作并报专委会办室,专委会办公室催促燃气经营单位采取停止供气措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镇综合执法局、镇建设局、燃气经营单位)(2)出租用户。331机制办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出 租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力度, 加快落实燃气泄漏切断报警装置的安装。对未设置独立厨房 违规使用瓶装燃气的实行零容忍态度,该没收的没收,该封 停的坚决封停。同时催促房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属于危险 房屋(年代较早,房屋危旧)或使用不合格灶管阀的房屋不 得出租。鼓励使用共享厨房或“瓶改电”。(责任单位:331 机制办、各村社区).非居民用户各局(室)及相关单位按照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 设施安全排查表(附件2)以及关于印发2022年瓶装燃 气安全用气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做好非居 民用户(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养老机构、医 院、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工业企业、宗教场所、金融机构 等)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局(室)根据各 自工作任务和具体情况细化并推进。经发局作为餐饮行业主 管单位,要催促餐饮单位与本地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更新不合格灶管阀,安装燃气泄漏切断报警装置,全面落实 通风条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情况,经发局负责上 报至燃气专委会办公室,燃气专委会办公室催促燃气经营企 业停止供气。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 原那么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严禁不具备条件的 底层“住改商”经营者使用燃气。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 本方案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燃气 泄漏切断报警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 监督管理分局)(二)开展非本地气源专项执法行动地处江浙交界处,外来气源屡禁不止。由于外来钢瓶没 有专业人员进行入户安检,居民用气设施如减压阀、胶管、 燃气灶具未能得到检查,用气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 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镇综合执法局应对各单位在排查时发 现的的液化石油气过期瓶、报废瓶、苏铜以外燃气企业及黑 气贩供应的钢瓶进行没收。镇综合执法局行使以下9项违法 行为的处分权: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的;燃气经营者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未对充装后的燃气气瓶进行角阀 塑封,未标明充装单位和投诉 的;销售充装单位擅自 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的;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 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的;燃气经营者在不具 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存放气瓶的场所与公共建 筑和居民住宅建筑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的;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 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 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燃气 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 燃气的。各派出所应在两省交界处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运用智 慧化手段,通过增加摄像头等信息化工具,加强对运送钢瓶 的卡车、三轮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 运输瓶装液化气等行为。(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局、镇建 设局、各派出所)(三)加强部门联动镇经发局、建设局、行政服务局应加强部门联动,行政 服务局定期将新开餐饮单位名单抄送经发局和建设局。由经 发局牵头联合各部门现场查看,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餐饮单位 立即整改,对不具备用气条件的场所要求商户不得使用瓶装 液化气。(责任单位:镇行政服务局、镇经发局、镇建设局)(四)强化瓶装燃气“随瓶安检”环节依托苏州已建立的企业瓶装液化气充装配送管理系统, 镇建设局积极配合区燃气办催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和 入户安检。根据盛泽实际情况,企业应做到全部配送到户, 随瓶安检并录入系统。人民政府将根据企业入户安检开展情 况给与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制度另行制定。相关经费由镇 财政局负责专项奖励资金的落实。(责任单位:镇建设局、镇财政局)(五)加大“灶管阀”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应加大对流通环节的燃气灶具及配 件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查处燃气充装和检验环节的违法违 规行为。查处燃气充装站、钢瓶检测机构超期使用“螺丝瓶”、 翻新“黑气瓶”、使用不合格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阀门和 “检测瓶”等违法行为。开展“灶管阀”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整治,针对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带有可调整出口压力 的减压阀、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燃气 具,以及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公布 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依法做好后续处理工作,从源头上 予以坚决打击。(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六)优化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布局镇建设局按照“合理布局,按需设置,总量控制,便民 惠民”的原那么,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重新进行瓶装液化气供 应站点布点规划设计。加强与经发、国土、规划、三治、以 及相关行政村的对接,结合三优三保等工作,考虑将撤除后 满足瓶装液化气站点布点规划的局部建设用地用于站点的 建设,形成竞争有序、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瓶装液化气经 营格局。(责任单位:镇建设局)四、入户检查其他要求为方便开展入户检查工作,各村(社区)要提前与居民 用户做好预约入户检查工作,要做到凡入户必安检、入户必 宣传。入户检查到访时用户不在的,应留下到访不遇告知 单(见附件3),张贴于门上部,告知单上应注明安检人员 ,以便用户再次预约检查时间。如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 入户检查,安检人员应张贴检查被拒告知单(贝附件4), 张贴于门上部,并拍照留档、做好记录,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通知燃气公司停止供气,情节严重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介入调 查。请各局(室)、各村社区每周五下班前将附件5、附件 6报镇燃气专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