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docx
城市学院公务车辆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确保学校 教学行政用车科学合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本钱,努力降低 消耗,节约开支,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全校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第三条学校公务车辆由后勤管理处运输中心统一管理 调度。第二章车辆使用范围第四条接送教职工上下班用车;接待来校贵宾、会议用 车;各部门、二级学院办理公务用车;处理突发事件用车等。第三章车辆调度派遣第五条车辆调度必须坚持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留有后 备的原那么。第六条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XX市内用车,由单位主要 负责人提前一天向运输中心申请用车计划,运输中心按照轻 重缓急的原那么安排用车。第七条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在XX市外或教学实习长 途用车,须提前两天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运输 中心统一派车。第八条校领导XX市内用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协调后报 运输中心予以安排;校领导XX市外用车由学校办公室向主 管校长汇报后报运输中心予以安排。第九条学校重要会议及集体活动用车,在不影响接送教 职工上下班的情况下由会议或活动组织单位提前两天向运 输中心提出用车申请,运输中心根据会议或活动需要合理派 车。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有急需用车者,运输中 心根据车辆调度情况酌情安排一辆车,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适当费用。第十一条节假日、双休日原那么上不安排用车,出现突发 事件和紧急公务,由学校办公室协调运输中心予以安排。第十二条公务车辆出车,驾驶员必须持有运输中心主任 签发的派车单,无单出车一律视为违规出车。第四章车辆管理维修第十三条各类车辆无特殊情况每年必须完成三万公里 的行车任务。第十四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车辆和随车证件及工 具均由责任驾驶员负责妥善管理。如遇新旧车辆交接,原车 驾驶员必须协同安技员将车辆钥匙、车辆证件和随车工具全 部移交现车驾驶员,并有义务说明原车辆技术状况。第十五条新购车辆室内维修,驾驶员须向运输中心申请, 经分管处长同意,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才能办理。第十六条车辆要做到“勤保养、勤维修、勤检查”,对 维修车辆工程,由运输中心主任、安技员共同进行技术分析 认可后,由驾驶员填报车辆维修单,经运输中心主任审核, 上报主管处长同意后方可送修。未填写维修申请单,自行外 出修车,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第十七条车辆必须在学校招标确定的修理厂维修。由运 输中心指定专人进行结算。结算时应由所修车辆驾驶员和运 输中心主任共同对维修费用签字认可,结算单应附车辆维修 明细表,不得虚报冒领,假公济私。第十八条送修车辆入厂时要建立登记制度,被修车辆出 厂时,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检查试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 责任,确认该车到达维修目的后方可签字办理出厂手续。第十九条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要负责质量监督,对新 购车辆,驾驶员要按说明书规定的程序保养,发动机、底盘 第一次大修必须行驶20万公里以上,第二次大修必须在第 一次大修的基础上运行10万公里以上。第五章节能降耗第二十条车辆油耗、修理材料均实行单车核算,定额管 理,节约奖励,超支按比例负担的原那么。1 .汽柴油消耗定额指标按单车油耗说明执行,机油按车 辆说明书行驶间隔里程核定指标执行。2 .严格遵守定点加油制度。各类车辆按工作需要由驾驶 员在学校考察确定的加油站统一加油,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 加油各项数据并签字认可。3 .外出车辆必须选择经济节油线路。4 .严格执行同路办事人员拼车制度,减少出车次数。5 .倡导适度热车和经济速度,最大限度的降低油耗。6 .严禁油料转让、转卖、转送,一经发现按市场价的五 倍进行处分。第二十一条行车公里补助.行车公里补助由运输中心主任统一发放。1 .行车公里及安全补贴大客车按0. 30元/公里计发。2 .行车公里及安全补贴小车按0. 25元/公里计发(其中 车公里补贴占60%,安全补贴占40%) o3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出车者每天补助30元。单 程100公里以上的长途每天补助50元。第六章违章及事故处理第二十二条驾驶员严禁违章驾驶,如发生违章致罚款扣 分,由驾驶员本人承当。第二十三条驾驶员无责任的,不承当任何赔偿金额。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承当学校所负担费用 总额的7. 5%,并扣除安全补贴的30%o第二十五条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承当学校负担费用总 额的12. 5%,并扣除安全补贴的50%。第二十六条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承当学校所负担费用总额的17. 55%,并扣除安全补贴的70%o第二十七条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承当学校所负担费用 总额的25%,扣除全部安全补贴。第二十八条驾驶员私自出车造成责任事故,个人负担全 部费用。第七章附那么第二十九条本方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