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docx
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任务来源2022年6月24日,江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 林业资源监测中心申请的地方标准立项,根据江西省市场监 管局下达的2022年第三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计 划编号DB36-2022-3-15),批准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地方标准的编写制定。(-)起草单位起草单位:江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三)主要起草人1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工作单位任务分工杨小春男江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统筹韩天一男高级工程师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工程统筹、文本编制江柳春男工程师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调研、文本编制熊启晨男工程师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调研、文本编制曹梦女助理工程师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资料收集、文本编制刘强男副处长江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程协调刘晓勇男副主任/正高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质量管控徐聪荣男书记/正高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工程协调樊星火男高级工程师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调研、资料收集孙浩男工程师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调研、资料收集二、制定(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一)必要性1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需要森林城市建设,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开展阶段,推进城乡 生态建设一体化、增进居民生态福祉、构建美丽家园和推动 生态文明的实践创新。2004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 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程序。2016年1月,习总书 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开展森 林城市建设。2016年9月,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着力开 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林宣发2016) 126号)。 制定本标准,是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新期 待、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2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需要江西省是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生态地位 突出,优越的自然条件孕育了丰富的森林资源,江西省森林 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江西省非常重视森林城市建设,2011 年启动江西省森林城市评定工作,截至2021年底,江西省 省级森林城市到达76个,其中“国家森林城市”实现设区 市全覆盖。3 .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需要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强调要加快构建 生态文明体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打造美丽 中国“江西样板”。目前,局部县(市、区)成功创立省级 森林城市后,继续提升打造,争创国家森林城市;但也有部 分县(市、区)后续建设管理弱化,省级森林城市的成效很 难保持。亟需制定地方标准,对全省省级森林城市进行标准 化管理。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 国江西样板,规范全省森林城市建设、管理,保障省级森林 城市健康持续开展,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 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制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地方标准是必要的。(二)可行性江西省非常重视森林城市建设,2011年9月16日,江 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开展创立省级森林城市活 动的意见(赣府厅发2011) 46号);全省各县(市、区) 热情高涨,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立活动。2013年6月, 印发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考核方法;2021年9月,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 (2021) 22号)指出,城市绿化规划要满足城市健康、安全、 宜居的要求。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森林 城市的管理工作,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具有省级森林城 市建设的技术支撑优势。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江西省 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是可行的。三、主要起草过程江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江西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 联合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开展标准编写制定工作。(一)标准资料收集分析标准起草小组对现有的标准进行收集,经过梳理分析, 国家层面,2019年,国家制定发布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 标(GB/T37342-2019),指导全国的国家森林城市创立、 管理工作。省级层面,江西省目前没有制定森林城市方面的 地方标准;福建省2012年制定发布森林城市(县城)总 体规划技术规程(DB35/T 1278-2012),湖南省2017年制 定发布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DB43/T 1315-2017), 贵州省2019年制定发布贵州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DB52/T 1455-2019),其他省份目前还没有制定发布森林 城市相关地方标准。(二)标准草案的编制标准起草小组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文献资料、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咨询业内专家,编制标准草案,申请立项。(三)标准立项在江西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的组织下,标准起草小组参 加地方标准立项评估会,通过现场汇报和辩论,标准立项,列入2022年第三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四)征求意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标准起草小组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那么第1局部: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那么的规定起草。对标准的草案的指标体系等内容进行了进 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充分征求了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县级 林业主管部门等专家和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了标准征求意 见稿和编制说明。(五)整理送审通过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标准文本和 编制说明,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形成标准送审稿。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组织召开审定会,标 准起草小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 申请报批。四、制定(修订)标准的原那么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 规、标准的关系(-)编制原那么1.准确性标准所规定的条款力求明确而无歧义。2,统一性 标准结构、文体和术语力求统一。本标准在 编制过程中涉及其结构、编写规那么和内容按照GB/T 1.1-2020执行。3 .协调性 等同采用现有基础标准的有关条款,到达标 准间的相互协调。4 .适用性 标准内容易于实施,便于被其它文件所引用 且具可操作性。5 .特殊性 本标准既遵循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 求,又表达江西省森林城市建设的特殊性和区域性,并注重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 .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37342-2019;3 .江西省开展创立省级森林城市活动的意见,赣府 厅发(2011) 46号;.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检查评价方法,2015年6月;4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21) 22号;.其它有关标准与规程。五、主要条款说明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的术语和定义,并从 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五个 方面设置了森林城市建设评价指标。(-)适用性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各县(市、区)省级森林城市创立 与巩固提升建设评价。(二)术语与定义本标准规定了省级森林城市、城市森林、森林网络、绿 道、林荫道路等的术语与定义。(三)指标体系本标准从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 组织管理五个方面设置了森林城市建设评价指标,建立了指 标体系。(四)附录附录局部提供了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无。七、作为推荐性或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建议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作为江西省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八、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本标准的公布与实施,将规范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评价 体系,为省级森林城市准入准出和动态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各县(市、区)省级森林城市创立与巩 固提升建设评价,表达江西省森林城市建设的特色,并注重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升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质量,促进生 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实施建议如下:1 .本标准作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效评价的标准依据, 应加强对本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2 .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才能确保顺 利完成工作。建议县级层面进行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负 责具体实施。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无。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标准起草小组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