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习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读书班发言.docx
-
资源ID:72201779
资源大小:19.26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2年学习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读书班发言.docx
2022年学习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读书班发言 第1篇,共5篇今年以来,XX市聚焦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难点问题, 在推进干部“上”的方面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忠 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在破解干部“下”的方面紧扣“怎样 将不胜任不适宜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精准确定下来”下 功夫,建立健全及时发现、认定处理、跟踪管理三项机制,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现新突破。一、注重人岗相适,把担当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牢固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想事干事能 成事、攻坚克难勇担当、专注本职业务强、苦干实干作风 好的干部。聚焦部门主责主业配强市直单位正职,选用能 够统筹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具有专业背景的复 合型干部。今年以来,对13名正职进行了岗位交流,从优 秀副职中提拔了一批正职干部,市直单位正职队伍结构更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经济 区)党委副书记、政府 社会治理等工作的干部 依法行政、敢于攻坚的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经济 区)党委副书记、政府 社会治理等工作的干部 依法行政、敢于攻坚的优、功能更强。聚焦县(市、区) 社会开展需求,选优配强县(市、 常务副职,选拔熟悉党建和经济、 担任党委副书记,选拔熟悉基层、 干部担任政府常务副职。重视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专业化能 力建设,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为发改、工信等31个 单位配备了专业化干部,一批掌握本部门核心业务、有专 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同步加大优秀年 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用 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规定为标尺,量自身之长短。规定第 二条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 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党的 十八大以来,围绕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屡次作出深 刻论述,其中“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 当、清正廉洁”这20字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树起了时代 标杆。广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炼好 共产党人的“心学”;要注重实际、实事求是,掌握好调 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要讲规矩、守底线,时刻紧绷纪 律规矩这根“弦”。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 第5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四条明确,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下的问题,并且对 "下'的情形进行调整,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 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进行完善,充分说明我党长期高 度重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 照执行,真正畅通“下的渠道,让干部“能下动真格。从转变观念入手,营造下的良好气氛。长期以来, 干部中存在“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以及 社会上对干部“上”“下”问题的偏差,使得干部不愿 “下”不能“下”。因此,引导干部转变观念就成为解决 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先导。首先,用人者应切实承 担起推动领导干部“下”的责任,敢于对为官不正、为官 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说不,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 位必须为、无为须让位”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对干部的 思想教育,利用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契机, 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 干部突破“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传统思 维,树立“无功便是过”的为政观念,形成“无论上下都 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从完善考评着力,确保下的有理有据。规定对 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 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 广泛、全面、细致地明确了 “下”的具体标准。对此,各 级组织部门也应随之建立起更加科学精准、可操作的干部 考核体系,既要看干部取得的业绩,又要看取得业绩的基 础;既要与各部门、各地区对干部综合表现横向比拟,又 要对干部历年考核情况进行纵向分析;既要抓好年度考核 与专项考核,又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将考核的触角深入干 部的“工作圈” “生活圈”“社交圈”,同时注重用好巡 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 面结果,保证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让执行者“有底 气”,同时,也让干部“下得更服气”。从跟踪管理做实,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干部 能上能下的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那 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如果简单的“一下了之”,只 会导致干部对“能上能下”制度产生抵触心理,甚至“破 罐子破摔”,认为“下”就是被“打入冷宫”。因此,要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调整下来的干 部,通过定期回访、谈心谈话等方式,跟踪了解思想状况 和工作状态,对能力缺乏的进行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 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催促整改提 高,对取得成绩和进步的积极鞭策激励,成绩明显且符合 重新任职条件的适时启用,给予“下”的干部广泛施展才 能的机会,让他们在工作中保持热忱,促进干部迸发新的 活力,做出新的贡献。轻干部选拔力度,锚定目标持续推进XX年轻干部培养选拔 “XX计划”,今年以来提拔了 XX名“80后”副处级干部, 将X名“80后”处级干部平职使用到吃劲岗位。二、畅通六个渠道,把不适宜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创新干部考核考察方式。制定下发重点工程建设方案 和固定资产投资、农牧业增量增质开展、文旅产业提标提 效开展3个专项考核方案,开展无任用考察干部工作,着 力考准考实干部。建立党委(党组)评价反应机制。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发现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不力或出现 违规违纪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反应。用好各类督察通报 结果。将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大督查以及本级各类督查 检查通报反应内容作为评价和处理干部的重要依据。发挥 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情况作为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健全违纪违法信息通报机制。认真落实查 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 合工作机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及时向组织 部门通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及犯罪信息。畅通信访举报渠 道。畅通组织部门“12380”举报平台,及时关注媒体与网 络涉干舆情,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处理。三、综合分析研判,把有问题的干部精准确定下来。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对通过上述六个渠道收集汇总的 干部有关情况和问题,组织部门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定 期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必要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对干 部作出客观评价和准确认定。建立分类处理机制。根据分 析研判结果,区分不同情形分类处理:对存在倾向性、苗 头性或轻微问题的,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等处理; 对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作出调整职务、转任职级、 免职、降职等处理;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刑事犯罪的, 在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前先予以停职、免职。 2022年以来,对XX名处级干部进行提醒或诫勉;将X名从 政不廉洁、工作懒散拖、适岗度差的处级干部认定为不适 宜担任现职,予以平职调整或免职处理;对纪检监察机关、 公安机关通报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X名处级干 部予以免职处理。四、加强跟踪管理,把“下”的干部择优使用起来。加强教育引导。注重用好谈心谈话“法宝”,由组织 部门负责人、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及时指 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教育引导干部正视自身问题,消 除负面情绪。开展综合评估。积极设岗搭台,根据干部自 身实际和岗位需要,适当安排工作任务,影响期满后进行 综合评估,了解干部改正错误情况和工作实绩。择优重新 使用。经综合评估,对诚恳改正错误且表现优秀的干部择 优重新使用。2022年以来,对X名降职免职的干部安排适 当岗位,对X名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表现良好的干部予 以使用,让“下”的干部有干劲有盼头,推动形成能上能 下的良性循环。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 材料第2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 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 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说明,我们党长期 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 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开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规定明确的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 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 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 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 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 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明确了 “下”的 具体标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事实上,关于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 今天才有的。党中央在7年前出台规定,正是顺应了我们 党的自身建设开展所需,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 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 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能上不 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干部队伍 的管理。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 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不 适宜担任现职”认识偏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具体认 定和操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必须从制度上 打破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一些干部“只要 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消除一些干部“做碌 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 劳”的想法,从制度上减少干部“不能下”的组织阻力。新修订的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 下”的新认识。比方,“(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 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 明显差距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那么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 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为什么把这两种情形 列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 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 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领导干部能 上能下规定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 验。只有从这个高度去认识规定,才会有执行和落实 的自觉。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 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制度落实。好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其积极 作用,还需真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领导 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执行到人到事,才能确实保证能者 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研读2022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 读心得第3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定了 15条不适宜担任现 职的硬杠杠,剑指领导干部能下真下等问题。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2015年,党中 央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 时隔7年,党中央把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 修订为15条。一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改革正纵深 推进。15条硬杠杠解决能下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能上不 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2015年,党中央从我 们党的自身建设开展所需出发,出台规定,把推进领导干 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 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 有成效的。如今,党中央对干部能下作出了更为具体、更 加明确的规定,犹如一剂良药直击病灶,为落实全面从严 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改变了干部 只要不犯大错,就能捧“金板碗”、坐“铁交椅”、进“保险柜”的思维定势。可以说,这些制度的执行,彻底 打破“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只要不犯大错误就 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消除“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 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15条硬杠杠解决真下”这个难点。过去,一些领导干 部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 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 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原因不仅在于“下”的情 形不明确、管道不畅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比 如,一些被免职的干部在寂静三五个月旋即恢复同等级别 工作,这让问责和“能下”失去效力,失去了社会公众的 信任。如今,新修订的规定首次把政治能力不过硬、 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等表现列入不能胜 任的情形,这充分表达了规定的强烈政治属性、鲜明 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 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真正实现制度落地有声、落实抓铁 有痕。干部人事工作,不仅要管进也要管出,不仅要管人事 更迭,还要能安抚心灵、团结干部。15条硬杠杠虽然实现 干部“能下” “真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更要在“能 下”之后的管理机制上发力,不能把调整下来的干部“一 下了之”“打入冷宫”,而是要分类区分使用,对于政治 立场不坚定、宗旨信仰不牢固、缺乏担当和斗争意识的要 坚决识别出来并阻挡在外,对于能力缺乏的强化培训,对 于存在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于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 育。让干部“下”得服气服众、受到激励触动,才能够起 到激浊扬清、振奋干劲的重要作用。流水不腐,户枢不蠢。要让规定的15条“能下” 的硬杠杠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必须发扬“抓铁有痕”的 作风,让“能下”鞭策后进者、鼓舞先进者,营造“能者 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气氛,破除“官本位”思想,让 不养“庸人”“懒人”“闲人”成为社会共识。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 发言材料第4篇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 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推动 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 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 要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规定为“盾”“镜”“尺”,对标对表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 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 托的好干部。以规定为护盾,撑自身之腰杆。党的十九大 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 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规定的第十三条提到,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事创 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 中的失误。规定的这一条内容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 体表达。广大领导干部要敢探索、勇创新,摒弃工作中存 在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事、宁愿不 干事”的错误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 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容不是纵容, 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护身符”, 决不是违纪违法干部的“挡箭牌”。以规定为明镜,正自身之衣冠。规定第 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 并在第五条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 形,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 和责任感不强等。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审视自身德、能、 勤、绩、廉与所任职务是否符合要求,增强政治意识,不 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树立正 确的政绩观,在推动高质量开展上积极作为,把为民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