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发布稿).docx

    • 资源ID:72203087       资源大小:15.03KB        全文页数:1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发布稿).docx

    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 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 投资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市级预算安排 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 建、技术改造等。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 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 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既包括市场不能有效 配置资源的非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也包括引导推 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对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的经营 性项目。本市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 构,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撬动社会资金 形成更多有效投资,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 绩效、公开透明、经济适用的原则。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及本 市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 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等客观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 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对未履行变更程序且结算超过批复投资的重大政府投 资项目,由市审计局组织专项审计,审计报告抄送纪检监 察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第二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 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干预。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 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 工财务决算。政府投资项目结余的财政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 有关规定缴回国库。第三十一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 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政府投资项 目,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后评价。后评价应当根据项目 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对项目审批和实施进行全面评价并提 出明确意见。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 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 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 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第三十三条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 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 享机制,完善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 享。第三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 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 件、资料存档备查。第三十五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 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 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一)超越审批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二)对不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予以批准;(三)未按照规定核定或者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 概算;(四)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安排投资补助、贷款贴息 等政府投资资金;(五)履行政府投资管理职责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 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预算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二)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 付;(三)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第三十九条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 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 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开工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二)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者投资补 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三)未经批准变更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四)擅自增加投资概算;(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六)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 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第四十条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或者转移、隐 匿、篡改、毁弃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令改正,对负 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各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 行。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 状况相适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本市加强对政府投资 资金的预算约束。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 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 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 或者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直接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由政府授权的有关 部门或者其他机构作为投资主体直接组织建设。对于政府 事权范围内的非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是指使用政府投资资金作为项目全部或者 部分资本金,由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机构作为直 接投资主体或者主体之一组织建设。资本金注入所形成的 国有产权,由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机构依法行使 出资人权利。投资补助是指使用政府投资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 一定限额或者比例安排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是指使用政府 投资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使用的中长期贷款给予贷款利 息补贴。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均为无偿投入。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 任,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第七条市发展改革委是本市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 投资审批管理、投资计划编制实施等投资综合管理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年度预算,办理资金拨付,对使用 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生态环境、水务、 农业农村、园林绿化、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 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和监督职责。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八条 本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 规划和国家及本市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 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 资金。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须纳入市重大项目储备库,实施 分类动态管理,落实报建审批手续和建设条件,具备一定 前期工作深度后按程序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第十条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 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 计及概算,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前应按程序报市政府审议。重 大政府投资项目划分标准及审批程序按本市有关规定执 行。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 期工作深度达到规定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 实性负责。第十一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单位应当通 过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 台)获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 关部门应当使用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 与政府投资有关的规划、产业政策等,公开政府投资项目 审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 询服务。第十二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 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审查时根据需 要可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评估:(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 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 的其他事项。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 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 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前,应当根据需要开展中介服务机 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工作。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 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方 式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项目建议书 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第十四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 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 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附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相关许可、审查意见 等。第十五条初步设计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 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 数等设计方案,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且应当符合可行性 研究报告批复内容。项目单位应当根据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投资概算 需包括国家及本市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工 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第十六条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 目总投资的依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 程序后,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重新报送可行 性研究报告。第十七条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 资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在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程序后,按照规定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交 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 情况、申报理由和政策依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实 施后预期效果,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取得的相关许可、 审查意见等。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应当用于续建或者计划新开工项 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第十八条对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及本市 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一)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 划等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或者前期方案设计深度 已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的,可直接审批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对国家或者本市已明确任务分工,建设内容和 投资标准统一的项目,可下达专项建设任务,按照“制定 任务、下达资金、检查验收”的方式管理;(三)对建设内容单一、建设地点分散、投资规模较 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以及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 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 设的项目,可简化审批手续,直接审批达到初步设计概算 深度的实施方案;(四)其他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可简化报批文件和程序 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十九条政府投资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投资主管部门 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统筹平衡,编制政府投资 年度计划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按照北京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要求, 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第二十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 内容、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 事项。第二十一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根据项目审批手续和工程建设进度,分 批次安排政府投资资金。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二)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已经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三)符合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条件等本 市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 接。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要求 做好资金拨付基础工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 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 不得开工建设。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 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原 审批部门审批。第二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成 本全周期管控,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把控功能需 求与建设规模。

    注意事项

    本文(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发布稿).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