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渝中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人【报名入口4月18日900开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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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渝中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人【报名入口4月18日900开通】.docx
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重庆市渝中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人【报名入口4月18日9:00开通】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23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了方便考生报考,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分类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简章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除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的岗位外,其他岗位(附件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2:00期间,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网址: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下同)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4月23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招聘方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24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人员,于2023年5月12日9:00起至5月14日10:30前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的岗位(附件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中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渝中区民政局社区治理与区划地名科(渝中区和平路211号5栋1楼),咨询电话:023-68580186。 3.报名所需资料:所在街道(部门)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党组织任命书、居委会主任或委员当选证、补选结果报告、表彰奖励证书、聘书、考核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复印件须经所在街道(部门)签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缴纳笔试报名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 5.准考证领取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及面试的重要凭据,请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补发。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费。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招考专栏公布。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2。 (一)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和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分值各100分。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2。笔试大纲参照2023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以及附件5执行。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14日(周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招聘岗位考试类型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渝中区招考专栏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在本环节之后的招聘各环节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渝中区招考专栏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每科分值均为100分,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专业实践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23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任何一项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B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招考专栏予以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渝中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简章由中共渝中区委组织部、渝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3765137(区人力社保局)、023-63765139(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报名入口 附件:点击查看 1.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下半年修订) 4.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大纲 6.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 8.工作经历事项 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