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doc
教务处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教务处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一)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程序新生经我院正式录取后,因体检不合格或患有其他疾病的,不能正常入学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所属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学生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表格在二级学院领取)教务处负责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教务处处长审批,分管院领导批准注:保留入学资格以一年为限,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二) 学生证补办程序学生填写学生证补办申请表,(表格在二级学院领取)表格每月第一周递交教务处,每月15日和30日,方可补领。班主任签署意见,所属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注:在补办期间,找到旧证的,应及时到教务处撤销补办申请.补领后找到旧证的,应将旧证交回教务处注销,一个学生不得持有两个学生证。(三) 学籍异动程序1. 转学(以转出我校为例)根据转学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新生名册、成绩等)学生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转学审批表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我方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上交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处长审批学生所属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2. 转专业 (办理时限为1周)学生入学后,可申请转专业(授理时间:每学期第1-4周,其余时间概不受理)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表格递交教务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 “转专业申请表”(表格在二级学院领取)教务处负责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教务处处长审批,分管院领导批准学生领取转专业通知,到各相应部门及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办理课程学分转入及补修等手续教务处处长审批,分管院领导批准学生所属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表格在二级学院领取)因病、家庭经济困难、创业、出国等原因需要中断学业的可申请休学3. 休学(办理时限为1周)教务处出具休学通知单和休学证明书并负责办理休学手续注: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最多不超过两年,休学一年后需继续休学者,应重新办理休学申请手续,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者,视为自动退学.离校手续开出后,请在2周内办完.4. 保留学籍(办理时限为1周)因应征入伍等原因(需附入伍通知书),需要中断学业的可申请保留学籍教务处出具保留学籍通知单和休学证明书并负责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表格在二级学院领取)学生所属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处长审批,分管院领导批准注:学生因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学籍的,学院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5. 退学(办理时限为1周)教务处出具退学文件并负责办理退学手续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退学申请表” (表格二级学院在领取)学生所属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处长审批,学院领导批准注:1、申请退学者必须提交家长亲笔签名同意书;2、因病申请退学者必须提供医院诊断书;3、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在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后,发给肄业证书。6. 复学(办理时限为1周)教务处出具复学通知并负责办理复学手续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复学申请表” (表格在二级学院领取)学生所属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处长审批,分管院领导批准(四) 处分受理程序教务处出具处分或解除处分文件各二级学院提出书面请示,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学生所属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处长审批,分管院领导批准。给予留校察看及开除学籍处分由教务处报院务会审批 注意:学生需要办理相关学籍手续的,请各位教学秘书通知班主任注意办理时间:星期三星期五(杨林校区教务处办公室),星期一星期二(龙泉校区教务处办公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