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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专有信息保密协议范本【标准版】用人单位: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通讯地址:_联系方式:_劳动者:_(以下简称乙方)职位:_身份证号:_联系电话:_风险告知: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不一样的,两者作为保护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既可以则以而不得披露,而竞业限制协议是关的保密事项的两种手段,用人单位一般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用,也可以一并采用。保密协议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等,要求劳动者离职后在一定期间不得从事某种行业。同解除、终止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竞业限制协议与保密协议保密的期限也是不同的,保密协议一般无时间限制,保密的义务贯穿于当事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合;而竞业限制协议一般都有期限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也可以不支付。而竞业限制协议需要用人(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不得超过二年。签订保密协议可以支付保密津贴,单位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按协议书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专有信息: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2.“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甲方。3.“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乙方。第二条权利保证“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包括(但第三条保密义务1“.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2.“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3.“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4.“接收方”保证不使用“透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在自己的组织内流通,除非是为与“透露方”人员或授权代表商谈、讨论和协商之需或在本协议签署后经的任何目的。第四条例外情况“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透露方”书面授权,包括(但1.在“透露方”向“接收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已处于公众领域中2.在“透露方”向“接收方”告知信息后,该信息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3.在“透露方”向“接收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系乙方拥有且无任何保密义务的信息4.根据书面记录证明,该信息系由“接收方”独立开发,没有借助于任何保密信息5.该信息被法院或政府命令要求披露,且已将规定或命令通知“透露方”从而使其可申请保护令或其他合适的救济。第五条否认许可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着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第六条补救方法(一)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1.“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2.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3.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二)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1.“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用由“接收方”承担;2.“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第七条保密期限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2.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风险告知:很多企业在保密协议中,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 至 3 年,,保密期,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所需费2 至 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保密信息了,;对于一般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 年或 3 年保密期限。第八条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九条争议的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员会解决。第十条生效及其它事项1.本协议一式 _份,甲乙双方各执 _份。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皆无约束力。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准。4.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经 _仲裁委,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用人单位(公章):_ 劳动者(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章):_ _年_月_日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1、保密的内容保密的内容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内容来进行约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包括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在保密内容中应尽可能地详尽的列举,并规这定相应的兜底条款。而且随着用人单位的技术秘密和获得的知识产权的不断的更新发展,些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也应相应作出改变。2、保密的人员范围能够接触到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人员一般都是职位较为高级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这些人是实行保密范围的重点对象。对于那些基本很难接触到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则不必列入保密的范围。不少保密措施做的较复制,具有保密需产权的人员,从成本及管理效率的角度出发,好的单位一般明确规定,某些秘密是只限于某些级别的人员才可以查阅、要的文件也会注明保密程度的高低,以此来证明这些本单位已采取了保密措施。3、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最主要就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是需要劳动者保密的具体范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如何确定保密责任,为保守商业秘密尽到何种义务等义务。义务:防止泄露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对保守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给予何种奖励,劳动者应当;未一般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规定劳动者应履行下列;不得向他人泄露单位企业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经合法拥有技术秘密的企业同意,不得使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4、保密协议的期限协议中通常约定的期限包括员工在职期间和员工离职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商业秘密已经公开或者知识产权已经进入公共领域。5、保密津贴劳动者在职期间,不少用人单位会按月支付“保密津贴”,这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职注明费用名称。但是对于具体时间应该除非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而规定。在保密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工保密意识和保密的积极性。保密津贴应当在工资单上单独列支,保密津贴的支付标准,我国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企业可视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规定。6、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一般规定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营活动或者为他人进行生产或者经营。者将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自行进行生产与经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用人单位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调查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等,情节严重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