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休假管理制度1.pdf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3。1。目的:为使公司的休假、请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合法化,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3。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3。假期分类: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假期。3。4.法定公休节假日,按国家和公司规定执行。4.年休假4。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工作满 2 年以上者 5天;4。2。年假原则上不得与“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长假连休,本年度的年休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按公历计算);4.3.年休假只能安排在生产经营的淡季(8-10 月),生产经营旺季申请年休假的,原则上不予批准;4。4.在休假期间必须保持联系畅通,如公司有急事需要休假人员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返回(假期可以再次申请);5.婚假5。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履行正式结婚手续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婚假;正式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岁)在婚假基础上增加 7 天,该假包括双休日;5。2。员工申请婚假的,必须在履行结婚手续当年申请,过期不予批准。6.产假6.1。女员工生育,产假 60 天,其中产前休息 15 天,产后休息 45 天;晚育(满24 周岁,初次生育者),增加产假 10 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个婴儿,增加产假 10 天;配偶分娩,给予男方看护假 7 天,陪产假含双休日;6。2。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可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 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6.3。符合生育条件的女员工怀孕 3 个月内自然流产、人工流产工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 15 天;怀孕 3 个月以上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者,给予产假 30 天。6。4.产前检查每月 0。5 天,孕期后期依医嘱执行。7.法定医疗期7.1.法定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时限;7.2.在公司工作不满 1 年的,为累计 10 天,满 1 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 5 日,但最长不超过 30 日。8.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给予3 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给予不超过2 天的路程假,途中交通费员工自理.9.事假员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累计不准超过 3 天,超过 3 天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10。其他事假如有法律规定假期而本规定未包含的,以法律规定为准;如有未包含在本规定内的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按事假计。11.请假须知11.1。员工按以上规定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单,主管级以上员工请假或主管级以下员工请长期假(3 天以上)必经总经理批准,主管级以下员工请3 天以内假由部门经理批准;请短期假的(3 天以内),应提前 1 天递交假条;请长期假的(3天以上)应提前一周递交假条;所有假期经批准后都必须交行政人事部备案,请假手续不全或假期已满不及时返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未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提交请假单者,所请假期按 2 倍扣低。休假到岗后,及时到行政人事部销假,未办理销假手续的示同未到岗。11。2。员工请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a、请婚假的,必须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请产假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c、请病假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及病历;(以上所述医院,必须为注册正规医院);11.3。请假必须经过批准后才能在规定假期内休假,公司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批准员工的休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员工休假前必须做好工作交接;11。4.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11.5。遇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的方式向有审批权限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但事后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补办请假手续。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3 次以上未经审批自行休假的),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做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