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pdf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三)管理职责生产运行部负责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 定期检验,使用保管和维护管理的检查监督(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公司管理范围内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有:1.1 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等1.2 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冲击钻角磨机手持式切割机等2.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2.1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购买,未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生产线提出申请,公司经理签署审批,交采办管理岗购买;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车间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申请2.2 生产运行部接到申请后应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交采办岗位购买2.3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选择具有资质且信誉度高的企业产品2.4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随机携带相应的合格证 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有关技术和安全资料2.5 采办库房均对购买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建立登记台帐和技术档案3.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和保管3.1 正常情况下,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车间库房负责管理3.2 生产线需要临时借出使用时,库管员应建立出入库登记本,记录所有借出和还回情况3.3 生产线对部分经常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长期借用时,征得库管员同意可以借出库管员对借出情况应进行签字登记,并定期检查借出设备或工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3.4 长期借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借出生产线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和保管,并建立临时登记4.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4.1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和问题后再使用4.2 禁止使用外观破损电线老化明显存在隐患和没有经过定期检验的不合格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4.3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4 使用后应及时收回库房或放置在合适的场所,并进行日常的简单维护和整理4.5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委托具有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4.6 每年定期由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岗负责联系对有关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验5.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的检查内容应包括:5.1 外壳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和破损5.2 电气线路是否有严重老化破损断裂现象5.3 电气线路各处连接是否牢固插头是否完好5.4 有无定期检验标志或确认经过定期检验5.5 转动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无变形裂纹现象5.6 带有防护罩的工具,其防护罩是否牢固,有无缺失变形和破损现象等(五)附则1.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起草并解释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