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与资金管理知识分析.pdf
第第6 6章章企业内部控制企业内部控制资金活动资金活动6 63 3资金活动授权批准资金活动授权批准6 63 31 1筹资授权批准制度筹资授权批准制度筹资授权批准制度规定了筹资过程中的授权审批权限,降低了企业筹资过程中的风险。下面是某企业的筹资授权批准制度,供读者参考。筹资授权批准制度筹资授权批准制度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规范企业在经营中的筹资行为,降低筹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核定的与筹资行为相关的所有人员。第 3 条 筹资行为的界定本制度所涉筹资行为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通过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或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的过程。第 4 条 本制度中筹集的资金分为长期借款与短期借款。1.长期借款是指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以及发行股票或发行一年以上的债券所筹集的资金。2.短期借款是指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资金,包括商业票据、商业信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短期借款等。第第 2 2 章章 授权与批准内容授权与批准内容第 5 条 筹资授权方式企业关于筹资授权的方式均需以授权书为准逐级授权,口头通知与越级授权视为无效授权。第 6 条 筹资授权程序1.总裁授权财务经理全权负责筹资活动。2.财务部经理授权筹资主管负责具体的筹资行为,包括编制筹资预算与筹资方案。第 7 条 筹资预算与筹资方案的批准程序1.财务部经理指导筹资主管编制好筹资预算与筹资方案后,签字呈并送财务总监。2.财务总监对筹资预算和筹资方案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呈送总裁。3.总裁负责审批筹资预算与筹资方案。第 8 条 企业短期借款的审批权。1.财务部经理审批限额:万元以内。2.财务总监审批限额:万(含)万元。3.总裁办公会审批限额:万(含)元以上。第 9 条 短期借款超过限额标准的由总裁批准。第 10 条 超过万元的筹资需由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共同审批。第 11 条 企业筹资的批准需逐级进行,禁止越级批准。第 12 条 对于越级批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人员,情节轻微的,企业追究其经济责任并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第第 3 3 章章 附则附则第 13 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第 14 条 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6 63 32 2投资授权批准制度投资授权批准制度投资授权批准制度规范了企业投资授权批准的权限,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下面是某企业的投资授权批准制度,供读者参考。投资授权批准制度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为了加强企业对长期股权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所有人员。第 3 条本制度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指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以及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第第 2 2 章章授权与审批内容授权与审批内容第 4 条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投资过程的管理及投资的处置统归投资部负责。第 5 条长期股权投资授权方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授权采用书面授权与工作说明书相结合的方式。第 6 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授权程序如下图所示。董事会总裁财务总监投资部长期股权投资授权程序示意图长期股权投资授权程序示意图第 7 条长期股权投资的审批程序规定如下。1投资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各种报告进行初审后呈财务总监进行审核。2财务总监对其进行评估分析后签署意见并转呈法律顾问审核。3法律顾问确认其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呈总裁审批。4总裁审批后交予投资部执行。第 8 条长期股权投资的审批限额规定如下。1投资部经理可审批万元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2财务总监可审批万元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3总裁可审批万元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4超过万元的投资必须呈交董事会进行审议。第 9 条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审批必须逐级审批,禁止越级审批。第 10 条单项长期股权投资超过企业上年度年末净资产额%的必须报董事会审议。第 11 条长期股权投资审批内容规定如下。1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地区的产业政策和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2投资方案是否安全、可行,主要风险是否可控,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3 投资项目的预计经营目标、收益目标等是否能够实现,企业的投资利益能否确保,所投入的资金能否按时收回。4投资方案是否与企业的投资能力与项目监管能力相适应。第 12 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原则上不许增资,确需增资的,需重新拟订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第第 3 3 章章附则附则第 13 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董事会。第 14 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6 63 33 3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规范了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减少了资金支付审批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下面是某企业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供读者参考。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第 3 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年度股东大会预先批准的范围和额度。第 4 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公司资金支付,下属公司均应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执行文件。第第 2 2 章章资金支付的分类及审批权限资金支付的分类及审批权限第 5 条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类: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第 6 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如下图所示。开始用款人填写报销单或资金申请单并签字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负责人核准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财务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结束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图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图第 7 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说明表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说明表支付种类支付种类审批额度审批额度3 万元以内(含 3 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小额经营性支付算,下同)3 万元以上对非关联方支付,50 万元以内(含50 万经营性支付大额经营性支付对关联方支付,30 万元以内(含 30 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下同)对关联方支付,30 万元以上30 万元以内(含 30 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无事由、无合非经营性支付同、对控股子公司借款除外折算,下同)30 万元以上、300 万元以内300 万元以上总经理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下同)对非关联方支付,50 万元以上审批职责审批职责财务总监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第第 3 3 章章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第 8 条用款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资金申请单、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第 9 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第 10 条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第 11 条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未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个人处以 50010 000 元罚款,部门处以 200030 000 元罚款;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按照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第第 4 4 章章附则附则第 12 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第 13 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6 63 34 4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规范了货币资金授权程序,明确了审批权责,有利于减少审批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保证资金货币安全。下面是某企业制定的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供读者参考。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为规范货币资金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有效控制企业成本费用及资金风险,保障各项经营活动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企业所有的支出依照已批准的预算及审批程序核准后支付。第 3 条企业对资金的支付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第 4 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停留在货币阶段的那一部分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 5 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第第 2 2 章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与依据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与依据第 6 条为加强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本企业实行资金预算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1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对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2企业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月度资金预算,作为企业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第 7 条企业财务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各部门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企业的月度资金预算,提交企业月度工作会议讨论批准。第 8 条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企业下月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第第 3 3 章章资金支付的程序规定资金支付的程序规定企业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第 9 条支付申请。各职能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应随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第 10 条支付审批。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第 11 条支付复核。财务部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第 12 条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册。第第 4 4 章章货币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规定货币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规定第 13 条企业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类别1审核:指有关管理部门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2审批:指有关领导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3核准:指财务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核准并备案。第 14 条企业预算内资金审批权限规定各职能部门资金支出按规定经领导审批后须由财务部门核准。具体各类用款的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企业预算内资金审批权限说明表企业预算内资金审批权限说明表工作事项工作事项固定资产购置万元万元货款支付万元万元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通信费宣传广告费用元元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提出审核审核审批审核审批审批审批审批审批审批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审核审核万元万元使用部门使用部门提出提出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审批审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审核审批审批审批审核审核董事会董事会审批审批审批利息支出工资、奖金、福利对外捐款赞助对外单位借款第 15 条企业预算外资金审批权限规定企业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为:使用部门提出,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如果有重大事项支出,应报总经理审批。第 16 条企业货币资金的审批必须逐级审批,各级经手人必须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严禁越级审批。第 17 条超过万元的资金使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第 18 条财务部资金管理专员负责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同时,资金主管应定期向财务总监、总经理汇报资金收付情况。第第 5 5 章章附则附则第 19 条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第 20 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6 63 35 5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制度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制度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制度规范了衍生工具业务报告的内容、流程及其他相关事项,有利于减少衍生工具带来的风险,提高企业收益。下面是某企业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制度,供读者参考。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制度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制度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为了加强企业对衍生工具业务的管理,减少衍生工具业务带来的风险,提高收益,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衍生工具交易与管理衍生工具交易的人员。第 3 条本制度中的衍生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协议。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协议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第 4 条本制度所称的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企业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协议。第第 2 2 章章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内容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内容第 5 条衍生工具业务报告采用书面形式,逐级报告,各级经手人需签署自己的意见,然后上报。第 6 条衍生工具业务报告程序如下图所示。证券部经理财务总监审计人员财务经理衍生工具业务报告程序示意图衍生工具业务报告程序示意图总裁董事会第 7 条证券部经理报告内容如下。1衍生工具业务的预算。2衍生工具业务的可行性报告。3具体的衍生工具的财务预测与风险分析。4衍生工具业务出现变动时的措施与风险管理。5衍生工具交易后的业务报告。第 8 条审计人员关于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内容如下。1衍生工具业务中的原始凭据与档案记录是否一致。2衍生工具交易内容与档案记录是否一致。3衍生工具交易中的资金往来是否规范。4评价、监督衍生工具业务的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第 9 条各级经办人员在审批报告中需将审批意见与原始报告一起转呈上级,各级经手人都无权修改衍生工具业务的原始报告,一旦出现修改问题将追查到底。第 10 条证券部经理需编制报告中的衍生工具交易情况且需每周汇报一次,其他的需在衍生工具交易前汇报。第 12 条审计人员的报告需个月汇报一次。第 12 条总裁需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衍生工具业务情况。第第 3 3 章章附则附则第 13 条本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权及修改。第 14 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6 63 36 6并购交易授权审批制度并购交易授权审批制度企业为明确并购交易活动中的授权主体及其权限,规范并购行为,最大程度上防范企业并购风险,降低并购损失或成本,企业应制定并购交易授权审批制度,具体示范如下。并购交易授权审批制度并购交易授权审批制度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为规范企业在并购中的行为,减小并购成本,防范并购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参与并购行为的所有相关人员。第 3 条企业并购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第第 2 2 章章授权与批准内容授权与批准内容第 4 条并购授权方式企业对并购行为的授权采用书面通知、逐级授权的方式,口头授权视为无效。1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作出规定。2对总裁的授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决议作出规定。3总裁对其他人员的授权:以授权文件方式明确。4对经办部门的授权:在部门职能描述中规定或临时授权。第 5 条授权人的审批权限授权人的审批权限根据其职位说明书与授权书综合确定,一般规定如下表所示。授权人的审批权限表授权人的审批权限表项项目目授权人授权人股东大会审批范围与权限审批范围与权限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投资的权限批准限额以上的并购计划 批准除股东大会权限范围之内的其他并购计划并购董事会 审批企业并购预算 审批企业并购方案 授权总裁及其他相关人员并购相关权限总裁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或授权,组织执行并购方案第 6 条并购业务的授权程序,示意图如下所示。财务总监总裁财务部经理并购项目经理并购项目专员并购业务授权程序示意图并购业务授权程序示意图第 7 条并购项目部有关并购文件的审批程序如下。1并购项目经理编制好有关并购的各种文件后交予财务总监审核签字。2财务总监批阅后交与总裁审批。3总裁审批后,并购项目经理负责执行。4并购意向书、并购交易项目草案、审慎性调查表或报告以及并购合同应首先由法律顾问审核,审核完后签字再交财务总监审核,最后呈交总裁审批。第 8 条企业所有的并购项目指定由并购项目部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其他人员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参与。第 9 条凡未经授权私自采取并购行动的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第第 3 3 章章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第 10 条审批人根据上述并购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1相关并购文件的审核必须逐级审核签字,并做好书面记录。2越级审核所照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第 11 条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并购业务。第 12 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并购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第第 4 4 章章附则附则第 13 条本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第 14 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6 64 4筹资活动控制筹资活动控制6 64 45 5筹资决策管理制度筹资决策管理制度筹资决策管理制度主要针对企业筹资过程中的决策事项、决策权限等事宜进行规定,以降低企业的筹资风险。下面是某企业筹资决策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筹资决策管理制度筹资决策管理制度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目的为规范企业在经营中的筹资行为,减少筹资风险,降低资金成本,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筹资决策相关的所有人员。第 3 条相关概念的界定1本制度所指的筹资预算是指企业在预算期内就需要新借入的长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股票及对原有借款、债券的还本付息、股票的股利支付等所编制的预算。2本制度所指的筹资方案是指针对具体的资金需要所设计的具体程序或具体的筹资活动安排与计划实施的相关说明。第第 2 2 章章筹资预算与筹资方案筹资预算与筹资方案第 4 条筹资预算的编写内容1筹资预算需合理安排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2筹资预算需选择适合企业的筹资方式。3筹资预算需确定企业最佳的资金成本。4筹资预算需严格控制财务风险。5筹资预算要根据上期预算的完成情况分析其对本期预算的影响。第 5 条筹资方案的合格标准1筹资方案需确定筹资总额、筹资结构、借款期限。2筹资方案需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3筹资方案需分析、计算和比较各种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的利弊。4筹资方案需分析各种方案的可行性。5筹资方案需具体说明筹资时机的选择、预计筹资成本、潜在的筹资风险和具体的应对措施以及偿债计划等。第 6 条筹资方案的选优标准1筹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筹资方案的筹资总收益大于筹资总成本。3筹资方案的筹资成本最小,利益最大。4筹集的资金符合企业经营的需要,筹集资金的数额多少适宜。第 7 条筹资预算与筹资方案的审批规定1筹资预算与筹资方案的审批程序参照本公司的筹资授权批准制度执行。2编好的筹资预算和筹资方案实行联签制,各级审核人员均需签字盖章,否则以失职论处。第第 3 3 章章筹资决策的要求与处理筹资决策的要求与处理第 8 条筹资预算与筹资方案在决策时需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在执行前需向执行人员出示。否则,执行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第 9 条重大的筹资决策需企业的高级管理层集体审批。第 10 条筹资决策实行责任追究制,本着“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一查到底。第第 4 4 章章附则附则第 11 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第 12 条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 13 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实施。6 64 46 6筹资执行管理制度筹资执行管理制度下面是某企业针对筹资执行过程中的各种行为或事项制定的筹资执行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筹资执行管理制度筹资执行管理制度第 1 条目的为规范企业在经营中的筹资行为,降低资金成本,减少筹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筹资执行相关的所有人员。第 3 条筹资方案的审核批准筹资方案的审核批准参照我公司的“筹资授权批准制度”执行。第 4 条筹资合同或协议的拟写、审核1拟写的筹资合同或协议需严格按照批准的筹资方案撰写。2拟订好的筹资合同或协议,需由拟定合同人员的上级领导逐级审核并报法律顾问进行审核,以确保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完整性。3逐级审核筹资合同或协议时需做好书面记录,否则视为渎职。4企业变更原筹资合同或协议的,需按照原程序审核、批示并做好书面记录。第 5 条收取资产1出纳人员需依筹资合同或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收取借款本金。2筹资合同或协议签订后,出纳人员需及时核实筹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否则,若出现问题出纳人员承担全部责任。3筹资合同或协议签订后,企业的会计人员需及时检查贷款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确保与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保持一致。第 6 条保管资产保管资产是指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部分。1企业指定专人负责,放于专用保险柜中并做好记录,定期清点。2资产交予其他机构代管时:(1)企业需指定人员与代管机构的人员一起将资产加封,双方人员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2)企业需建立资产登记簿,包括存放时间、地点、期限、每张金额、总金额、编号、经手人等,并定期核对。第 7 条记账与对账1会计人员需根据记账凭证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及时登录总账及明细账,确保筹资信息准确无误。2每月月底,总账会计需与明细账分类会计核对双方账簿记录的发生额和余额,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科目余额表上签字确认,确保筹资业务会计记录的真实、可靠。第 8 条监督筹集资金的使用根据筹资合同或协议中对筹集资金的使用要求,筹资主管与筹资专员应加强对筹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合理调度资金,优化资金的运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第 9 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权及修改。第 10 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6 64 47 7筹资偿付管理制度筹资偿付管理制度为更好地规范、控制企业筹资偿付行为,降低资金成本,企业应针对筹资的偿付事项作出具体的规定,具体示范如下。筹资偿付管理制度筹资偿付管理制度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目的为规范企业在经营中的筹资行为,降低资金成本,减小筹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筹资偿付各个环节的控制。第第 2 2 章章筹资偿付控制程序筹资偿付控制程序第 3 条筹资偿付的申请1会计人员根据筹资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在发放股利或缴纳利息的规定时间前计算出应发放或缴纳的数额并提出申请。2筹资偿付申请需经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裁逐级审核、批示,并就此过程做好书面记录。第 4 条编制记账凭证1筹资申请批准后,会计人员根据实收资本(股本)的明细账、债券存根记录与企业的股利(利润)分配方案,编写借款利息、股利或债券本金以及利息的发放清册。2股票与债券若由承销商代理发放,则需与承销商签订代理协议,并根据代理协议编写记账凭证。第 5 条审核记账凭证1稽核人员需根据筹资合同或协议中的条款认真审核还本付息清册中应付本金与利息的准确性。2稽核人员需认真审核股利发放清册中应付股利总额与单个股东应付股利的准确性。3稽核人员需认真核实利息支付清单与凭据。4稽核人员核实后,由稽核经办人签字呈交财务部经理签批复核。5财务部经理再次复核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发放清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审核后签字,并呈交财务总监审核。6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交予财务部经理,由财务部经理指示出纳人员办理还本付息和发放股利手续。7记账凭证的审核过程需做成书面记录,禁止越级或缩短过程。第 6 条筹资偿付的发放1出纳人员在接到发放清册和记账凭证后,需认真核对发放清册上的金额,确保清册上明细金额的合计额与总计额保持一致。2出纳人员在支付利息或股利时,需做缴纳或发放记录。3出纳人员需注意:领取股利或债券本金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债券的所有权证领取并签字盖章,禁止代领。4筹资偿付时出纳人员需认真核实股票、债券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5出纳人员需在发放后的股利与利息证券上加盖“作废”或“已发放”章,漏盖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6出纳人员在筹资偿付中出现错误时,情节较轻者由企业内部处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 7 条记账与对账1会计人员需根据记账凭证、发放清册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应付股利、财务费用等明细账,直接或汇总登记总分类账。2每月月底,总账会计需与明细账分类会计核对双方账簿记录的发生额和余额,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科目余额表上签字确认,确保筹资偿付业务会计记录真实、可靠。第第 3 3 章章附则附则第 8 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权及修改。第 9 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6 65 5投资活动控制投资活动控制6 65 58 8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投资项目跟踪是企业控制投资项目合理、有序运行,及时发现问题,规避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收益的重要举措。企业应针对投资项目跟踪的执行主体、责任分工、跟踪管理方式等具体事项给出操作规范,以指引本企业投资项目跟踪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下面是某公司制定的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目的为规范本公司投资项目的执行,有效监督投资项目执行人的行为,跟踪投资项目各项活动按照计划合理运行,确保公司投资资金的合理利用,保证公司的投资项目取得合理收益,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第第 2 2 章章岗位职责与分工岗位职责与分工第 3 条投资项目组执行人员负责按照项目执行计划书规范开展投资项目。第 4 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并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价。第 5 条公司监事会、审计监察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第第 3 3 章章投资项目跟踪管理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第 6 条公司投资管理部应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跟踪管理,分析偏离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整改措施,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具体的跟踪管理项目如下。1投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由一人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2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3投资计划的合法性。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对外投资的现象。4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5投资项目核算情况。重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完整。6投资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计划用途和预算使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7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8投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过程是否真实、合法。第 7 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需要继续注入资金,应明确注入资金的性质,区别是往来款注入还是资本性注入。资本性注入资金应在注入前办理必要的手续,以明确该项资金应获得的利益和承担的风险;同时,必须按“对外投资管理程序”严格办理。第 8 条对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等进行投资,应依照公司相应投资业务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在取得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应定期将投资的环境状况、风险和收益状况,以及今后行情预测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财务部门,以便随时掌握资金的保值增值情况,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的财务管理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第 9 条公司审计、财务部门按工作规定进行核查审计,在必要时可聘请社会审计机构查阅对外投资子公司的财务决算资料、会计核算资料,对不明确的事项提出询问。第 10 条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公司投资管理部应在此情况出现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总经理应立即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和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报董事会审批。第 11 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应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照公司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第 12 条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运作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如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则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第 13 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提交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解决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第 14 条投资项目中止或结束后,公司投资管理部门需根据跟踪记录对投资项目参与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第 15 条投资项目中止或结束后,投资管理部门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所有执行资料、跟踪监督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并按照公司规定妥善保存。第第 4 4 章章附则附则第 16 条本制度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投资管理部拥有最终解释权。第 17 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6 65 59 9投资回收责任追究制度投资回收责任追究制度投资回收责任管理是企业保护投资的合理收益、准确判断投资回收责任的重要举措,企业应制定投资回收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以指引本企业投资回收责任追究工作合理、有效地开展。下面是某公司制定的投资回收责任追究制度,供读者参考。投资回收责任追究制度投资回收责任追究制度第 1 条 目的为有效防范投资业务风险,保护投资的合理收益,准确判断投资业务问题的人员责任,规范、合理地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短期投资业务、长期投资业务等所有投资业务的投资回收责任追究工作。第 3 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涉及投资项目在验收完成后无法实现达标,或达标后经营效果差、与可行性研究目标差距大、投资回收无望等。第 4 条 公司对投资业务实行综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在投资项目完成验收和后评价后,根据投资评价结果及审计意见,由投资审查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考核,并拟定考核报告,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第 5 条 项目考核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计报告等是考核项目责任人及其责任的依据,总经理或董事会应结合以上报告,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奖惩工作。第 6 条 对于达到或超出预期目标的投资项目,根据项目考核报告、项目审计报告等内容,由项目责任人提出申请,经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投资部、财务部、审计部审核并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给予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奖励。第 7 条 对造成投资损失的,董事会、总经理根据验收、审计报告,考核报告及公司有关规定,视责任情况,对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投资审查委员会、投资部、审计部监督处罚落实。第 8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进行责任追究。1.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等文件中弄虚作假,隐瞒、篡改相关部门或专家的评估意见。2.项目违背公司规定,未经审批启动项目实施。3.项目实施背离进度计划、资金预算,越权操作。4.项目实施过程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5.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故意违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决策导致公司及股东利益受损。6.项目实施时拒绝监管,或监管失控。7.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8.项目竣工后拒绝接受验收。9.项目营运后拒绝后评价,或在接受后评价时隐瞒、谎报、虚报各种信息和数据。10.其他违规行为。第 9 条 凡由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人员均应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 10 条 项目责任追究制具有可追溯性,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后仍要承担相应责任。第 11 条 对于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 12 条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6 65 51010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投资项目内部审计是企业防范投资决策风险、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收益的重要举措。企业应针对投资项目执行全过程的各项审计工作给出操作规范,以指引本企业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工作合理、有效地开展。下面是某公司制定的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实施办法,供读者参考。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实施办法第第 1 1 章章总则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项目的执行,提高公司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第 3 条 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2.独立性原则。3.客观公正原则。4.保守秘密原则。5.审、帮、促相结合原则。第 4 条 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2.公司的经营方针、计划、目标。3.公司制定的制度和流程。4.其他相关标准。第第 2 2 章章 审计组织结构设计与职权审计组织结构设计与职权第 5 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分管负责人领导,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分管负责人报告工作。第 6 条 审计部应针对投资项目的特点配备与需承担的审计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在对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审计或内部审计力量不足时,可寻求外部的专业技术支持。第 7 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第 8 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丰富的会计、审计、企业管理等知识和业务技能,并定期完成相关后续教育培训。第 9 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的业务事项若与被审计部门(人员)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第 10 条 开展内部审计、审计调查评价工作时,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专业标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第 11 条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分管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第 12 条 在开展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工作时,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要权限如下。1.要求被审计部门及时报送投资项目经营计划、全面预算(包括投资预算、经营预算、财务预算等)、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合同协议和其他有关文档资料。2.检查有关投资项目运营的所有资料,现场勘察实物。3.针对内部审计工作涉及的相关事宜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4.参加投资项目运营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内部审计工作有关的会议。5.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投资收益的建议。6.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7.对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对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分管负责人反映。第 13 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所涉及的部门及个人应给予积极配合。第第 3 3 章章 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 14 条 审计计划与准备阶段1.投资项目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