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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资源法培训-第四章-环境法律责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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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资源法培训-第四章-环境法律责任课件.ppt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第四章 环境法律责任第一节环境法律责任概述第二节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一、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二、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三、环境行政责任的种类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1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第三节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一、公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二、公害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第四节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一、环境刑事责任的概念二、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概述四、环境监管失职罪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重点问题1环境法律责任的体系和追究原则2环境行政责任的种类3公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4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内容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概述环境法中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法,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一般而言,环境法律责任可以分为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三种。环境法中的法律制裁,是指国家对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实施的惩罚措施。与法律责任相对应,法律制裁也分为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三种。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一定的环境法律事实是环境法律责任发生的基础。所以,环境法律责任的判断和分析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情,适用法律分析法理。一般而言,环境法律责任的分析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原则进行:1.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分别追究的原则2.不重复追究的原则3.私法责任主体唯一的原则4.公法责任中个人和单位分别追究的原则此外,还应当注意环境法责任条款的适用规则:依法律规范的效力依次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例外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环境法律责任表现为环境民事责任、环境刑事责任和环境行政责任三种形式。这三种责任形式和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密切相关 环境法律规范的分散性是由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决定的。一个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必然无法用传统的部门法理论统辖,它是包含着多部门法性质规范的独立综合法律部门,其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也给人以分散和综合的印象。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本书认为,法律责任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使正常的法律权利义务安排得以实现,它并没有自己独立的目的。法律责任的最基本的功能在于通过对违法行为设立否定性负担而确保被侵害的权利的回复和正常秩序的维持。也就是说,法律责任本身并不具备确定其所属法律性质的作用。因而,不能认为环境法就是行政法。而且,在西方国家,运用综合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已渐成趋势,比如,欧盟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在1995年的立法规划中特别提出要将确立环境民事责任框架作为讨论解决环境法律问题的基础。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作为环境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法律责任带着鲜明的环境法烙印。环境法系统的开放性、规范协调性和部门边界模糊性的特点决定了环境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只能是采取综合手段作为一种综合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的具体的形式包括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多样的责任形式决定了环境法律责任的归结无法适用统一的原则,而只能依据三种法律责任方式各自的特点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多样的责任形式不仅决定了它只能按法律责任的不同性质分别适用归责原则,同时也使得环境法律规范的适用必然产生大量的责任竞合问题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第二节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所谓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法,实施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上述定义中的“单位”,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 承担环境行政责任者(以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者)还包括在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中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而触犯法律者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二、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环境行政责任构成要件的含义环境行政责任构成要件是指承担环境行政责任者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就是指依法追究环境行政责任时,违法者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条件,这些条件是由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行政违法行为不同前者是确定行为者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规格、标准后者则是环境行政责任构成要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没有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就谈不上确定行为者是否存在环境行政责任构成要件的问题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二)环境行政责任构成要件的内容根据环境法的规定,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违法、行为有危害后果、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和行为者有过错等四个要件。1行为违法。指行为人(包括单位和自然人,下同)实施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行为因而违反了环境法 2行为有危害后果。指违法行为造成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后果 3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者有过错。指行为者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分为故意与过失两种。行政法律责任中过错的概念,一般参照刑法的规定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环境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违法行为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造成的。区分故意与过失心理状态的意义在于:过错的形式不同,对其惩罚的程度也应有区别。故意表明行为者“明知故犯”,比过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在同等损害后果的场合,对故意的处罚应比对过失的处罚更重。过错形式影响处罚程度这一情况,是环境行政责任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重要区别之一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间接故意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表现为有意放任,且不采取任何防止危害后果发生的行为;过于自信过失只是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验、技术能力等认为可以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并在危害后果发生之前一般都采取了避免其发生的措施。从上述可知,行为违法和有过错,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备条件;危害后果和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则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场合才成为行为者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故可将前者称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后者则称为“选择条件”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三、环境行政责任的种类环境行政责任主要分为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行政处分两大类。(一)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的类别或者形式,是环境行政处罚的外在表现,并且是由环境法明文规定的。对应着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两类违法行为,环境法规定了两类环境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形式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环境保护法第35条至第39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包括警告、罚款、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和责令停业、关闭五种。由于环境保护法是属于环境保护综合性基本法地位的法律,上述五种处罚形式实际上是我国对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处罚形式 从环境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可知,对破坏环境者的行政处罚形式,必须分别根据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二)环境行政处分的种类 环境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依法对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违法失职,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所属人员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环境保护领域中,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有二:一是单位实施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行为,情节较重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有关责任人员;二是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违法行为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第三节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的民事责任基本上可以分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有过错的民事责任和无过错的民事责任。环境法中的民事责任分为破坏环境的民事责任和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两大类。其中,破坏环境的民事责任属于有过错的民事责任;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又称公害民事责任,属于无过错的民事责任。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一、公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传统民法原理,承担民事责任,通常必须具备四个要件,即侵害行为、损害结果、行为人的过错、侵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随着公害事件的日益增多,为了给受害人以相应的利益补偿,司法实践率先对传统民事责任理论进行了改造。在追究公害民事责任时,不把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必备要件之一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即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2)污染损失由第三人故意或者过失所引起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3)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4)由于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失的,有关责任者依法免于承担责任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一)举证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进一步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举证责任倒置虽然减轻了污染受害人的举证责任,但并未完全免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根据现行规定,污染受害人仍然必须就以下事项举证:(1)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因此承受了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合理预期收益的丧失。(2)存在污染损害行为,而且该污染损害行为由其指控的加害人实施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二)因果关系的认定关于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排污企业最具有举证能力加以证明。如果被告明确承认存在因果关系,当然不需要举证;如果被告意图否认因果关系,则应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若被告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认定在环境侵权中有自己的特点:在污染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只要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可推定因果关系的成立。推定因果关系成为各国司法实践广泛适用的做法,尤其在人身损害案件中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二、公害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我国的公害民事责任分为赔偿损失和排除危害两种形式。赔偿损失是指国家强令污染危害环境的公民和法人,以自己的财产弥补对国家或者他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形式。与财产损失相关的概念,环境法将其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等。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直接损失是指受环境污染危害而导致法律所保护的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丧失的实际价值,也即受害人的权利客体的缩减或者灭失,也称实际损失;间接损失是指由直接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也即在正常条件下可以得到,但因环境污染危害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合法收入,也称可得利益损失。直接受到损害者,是指环境污染危害行为直接指向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间接受到侵害者是指环境污染危害行为非直接造成的受害者。我国环境保护法只对直接受害人负赔偿责任。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损失包括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前者是指受害人因受环境污染危害所导致的财产上的损失。精神损害是指侵害行为所造成的人格伤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款 排除危害是指国家强令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损害者,排除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危害,或者停止已经发生并予以消除继续发生环境污染危害这样一种民事责任形式。它是赔偿损失之外的另一种主要的环境民事责任形式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第四节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一、环境刑事责任的概念我国环境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下同)因违反环境保护法,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含自然资源,下同),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从上述定义可知,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应负环境刑事责任,必须根据刑法和环境法的规定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是指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还设专章对犯罪行为所应受的刑罚种类作了规定 从刑法第338条至第346条的规定可知,对于该法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三种主刑和罚金、没收财产两种附加刑。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二、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修订后的刑法,在分则第六章第六节中专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重大突破,体现了国家运用最严厉的法律武器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和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环境法、污染或者破坏环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依照刑法应受到刑事惩罚的行为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从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的规定可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种罪,此类犯罪既包括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行为,也包括破坏环境资源构成犯罪的行为,它们都是对环境法所保护的环境资源保护社会关系的破坏并达到一定社会危害程度,因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并应受到刑事惩罚的行为。从刑法第338条至第346条的规定还可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包括十四种具体犯罪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14种犯罪,划清罪与非罪应掌握以下两点:一是以是否有严重危害结果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界限二是以情节是否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一些发达国家,在刑法典或其他行政法规中规定了惩治危害环境的刑事条款 加强环境的刑法保护,是世界性的潮流。我国刑法增设专门章节,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进行惩处,一方面是我国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也顺应了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即环境保护刑法化的加强,这无疑将对促进我国的环保事业发展起到重要的影响。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概述(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指违反环境法,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指直接客体,下同)是公民的环境权益。犯罪行为指向的对象是非法排入环境的有毒有害危险废物,而非一般废物。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向环境非法排入危险废物的行为和严重的危害后果 第三,犯罪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包括中国人(含自然人和单位)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第四,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间接故意。过失的不认为犯罪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根据刑法第338条规定,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触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刑法第338条规定处罚。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指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公民的环境权益。犯罪对象为废物,包括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境内危险废物。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的行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后果 第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公民或者单位。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第一个档次,将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犯罪行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个档次,上述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个档次,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3.本罪的特征(1)客体特征。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制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进境的固体废物(2)客观特征。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3)主体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特征。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亦即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违反国家规定,并有可能污染环境却故意为之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指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国家禁止进口或者限制进口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公民的环境权益,犯罪对象是境外国家禁止进口或者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市级以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进口国家禁止、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行为,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后果。第三,犯罪主观方面为间接故意。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第一个档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个档次,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指违反渔业法,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渔业资源保护权益和国家对渔业的管理秩序(属于复合客体,下同)。犯罪对象是在我国内水、滩涂、领海以及我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内的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水产品。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渔业法的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如果过失实施或者无上述情节,不构成本罪。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多为我国不法渔民和境外渔轮。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其中的“管制”,是指限制犯罪者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在原单位或者居住地执行的一种刑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3本罪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的区别 如果实施上述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承包的湖塘、河段放养的鱼类以及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则应依照刑法第275条的规定,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论处;如果采用投放剧毒农药等严重危害渔业资源的方法捕捞的,可视为“情节严重”而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猎捕、杀害或者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权益和国家对其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第三,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多是为了牟取暴利。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一般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权益和国家对其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而不是有生命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不是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第三,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往往有为牟取暴利而转手出售给外商的动机。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与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罚基本相同。这是由于两种犯罪行为有密切的联系;而且前一种犯罪行为往往是促使后一种犯罪行为发生的动因。故不能一概认为实施前一类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一定比后一类犯罪行为小,特别是对多次从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应从重处罚,这样,才有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七)非法狩猎罪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野生动物的生存权益和国家对其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为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之外的其他野生动物。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四禁”中任何一种行为进行猎捕,且具备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按照不同情节处以3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八)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公民耕地资源的环境保护权益和国家对耕地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耕地而非其他土地。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第三,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根据不同的情节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九)非法采矿罪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区资源破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公民矿产资源的环境保护权益和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秩序。其中对擅自进入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还应包括他人的财产权。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实施了五个“擅自”采矿的违法行为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并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可见,本罪为“结果犯”。第三,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明知自己无权开采或者明知自己未经批准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或者他人矿区是非法的;或者明知自己开采的是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仍拒不停止开采的。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十)破坏性采矿罪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破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公民矿产资源的环境保护权益和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秩序。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的行为和使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危害结果第三,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根据不同情节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十一)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指违反森林法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公民对珍贵树木的环境保护权益和国家对珍贵树木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而非一般树木。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 第三,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所采伐的树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也明知自己的采伐行为非法,而为了牟取暴利仍实施采伐、毁坏行为。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对一般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十二)盗伐林木罪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和秘密的方法砍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公民对森林的环境保护权益和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以及国家、集体或者个人对森林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为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树木。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的方法砍伐大量的不属于自己的树木占为己有的行为。第三,犯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其占为己有的目的。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十三)滥伐林木罪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无采伐许可证或者未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或者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公民的森林环境保护权益和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本单位所有、所管或者本人种植、管理的林木。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无采伐许可证或者未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要求进行采伐,而且数量较大。第三,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345条第4款规定:“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十四)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本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为牟取暴利而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或者滥伐的林木,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本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客体是公民的森林保护权益和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盗伐、滥伐的树木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在林区内非法收购他人盗伐、滥伐的林木,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所收购的是他人盗伐、滥伐的林木,但为了牟取暴利而非法收购。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2.对本罪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四、环境监管失职罪(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 所谓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刑法中有关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定在该法第408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玩忽职守罪的规定中也有类似的内容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二)司法实践中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把握 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环境监管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包括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的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也包括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的其他部门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三)环境监管失职罪与相关行为的区别 1环境监管失职罪与工作失误在主观方面的区别。工作失误是行为人由于作出错误决策,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行为人一般缺乏犯罪所必须具备的犯意。2环境监管失职罪与一般环境监管失职行为的区别。一般环境监管失职行为是行为人具有环境监管失职行为,但并没有造成公私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失但并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重大损失的程度 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3环境监管失职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1)主体不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主体只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虽不是国家机关人员,但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却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2)犯罪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只能发生在国家机关的环境监管活动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却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3)客观表现形式不同。环境监管失职罪往往表现为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不正确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环境监管职责;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一般表现为行为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4)侵犯的客体不同。环境监管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环境保护的正常监管活动,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则是社会公共安全。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综合案例浙江省平湖师范农场特种养殖场(以下简称“养殖场”)位于平湖市钟隶镇西,原属校办企业,1991年4月,经批准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同年,该养殖场建成1万平方米的养殖场,并且申领了河道取水证,开始了该场两年试养成功的美国青蛙的养殖与育种。至1993年春,该养殖场被中国特种经济动植物协会定为全国美国青蛙育种基地,面向全国供种,当年养蛙净收入25万元。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但是,从1993年冬季开始,该养殖场发现,取水河道被工业废水污染,而且,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后经嘉兴市环保局监测查明:该养殖场取水河道的污染物来自位于取水河道上游的嘉兴市步云染化厂、步云染料厂、步云印染厂、向阳化工厂和高联丝绸印染厂5家企业(以下简称“5企业”),该5企业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染化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特别是1993年和1994年的染化废水比上年增加1万吨,导致下游7个乡约135平方公里的水域受到污染,水质由我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的类下降为类;其中,约53平方公里的水域受到严重污染,水质远远劣于类。因此,该重污染区域内的河道水体,已因该河COD严重超标而丧失了工业用水、养殖用水和村民生活用水的功能,并对农田灌溉用水构成威胁。本书由道友道友上传于世界工厂网世界工厂网-下载中心下载中心1994年春,处于严重污染水域内的养殖场和其他受害人,开始到处上访,数十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强烈要求5企业尽快治理,停止肆意排放。但是由于5企业一直没有停止污染物排放行为,1994年4月,养殖场存育的美国青蛙蝌蚪和正在变形的幼蛙(计270多万尾)开始出现死亡,同年7月至8月间大量死亡,至同年9月,几乎全部死亡。按当时的市场价计算,养殖场因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为483万元。事后,司法部门的司法鉴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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