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巡检管理办法.pdf
物业公司巡检管理办法物业公司巡检管理办法为了创造祥和安全的生活环境,保障业主的生活质量,增强全体物业员工的服务意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如下巡检管理办法:一、巡检人员:一、巡检人员:公司领导、物业公司负责人、审计部、考核办及其它职能部室,也可根据需要邀请业主参加。二、巡检范围:二、巡检范围:物业公司所辖各小区三、检查内容:三、检查内容:1、小区保安门卫值班情况、保安形象、出入登记管理、异常情况登记等;、值班记录及交接记录;2、公共秩序管理员值班情况,包括脱岗、睡岗、巡逻及值班形象;3、业主投诉、报修处理及回访。4、私拉乱扯、私搭乱建、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隐患;5、保洁、绿化、卫生;6、空调、电梯、安防、消防等公共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四、巡检方式:四、巡检方式:由考核办组织,每月不定时对各物业服务小区现场巡回检查一次或多次,将发现的问题报经公司后进行通报、罚款,将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并且落实责任人;对表现优秀者予以适当奖励.五、奖惩措施五、奖惩措施:1、对于在巡检时未发现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2、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工作优秀者,视情况经予通报表扬或现金奖励.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小区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负连带管理责任。六、本办法自六、本办法自 20112011年年 7 7 月月 1 1 日起执行。日起执行。河南万正企业集团2011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