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安全管理制度.pdf
气体安全管理制度气体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对气体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气体的采购储存使用及监管等工作3相关文件和术语3.1 气瓶:气瓶是指在正常环境下(-4060)可重复充气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 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 0.41000L 的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溶解气体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3.2 气体分类:具体详见附件附件一:气体分类表;3.2.1 有毒气体:有毒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有毒气体泄漏可能造成的危害取决于气体的毒性和浓度,扩散空间大小和环境通风状况3.2.2 易燃气体:指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在有空气或氧气混合的环境中,遇到火源容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的气体 包括 CH4C2H6C2H2C2H4 等有机气体以及H2CO 等无机气体3.2.3 助燃气体:21%以上的 O2 和氧化性气体3.2.4 不燃气体:包括 21%以下的 O2空气和不燃气体,如 CO2 和 N2 等3.2.5 混合气体参照瓶内气体组分按有毒气体 易燃气体助燃气体不燃气体进行分类;3.3 相关文件:本制度具体指导气体安全的管理,未涉及内容参见FPI/AM1M-07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4.职责4.1 供应链中心4.1.1 供应链采购部依照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气体供应商的管理,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核MSDS 索取及对气体供应商公司内活动施加影响(运输装卸安全要求);4.1.2 供应链物流部负责气体库(发货仓库:二期北侧)及退库发货气体的安全管理;4.1.3 供应链各生产制造部门负责气体库(储存使用仓库:一期北侧)及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4.2 其它部门4.2.1 研发部负责实验测试用气体的安全管理;4.2.2 工程部门负责现场运维安装调试作业过程中涉及的气体安全管理;4.2.3 全面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及制修订,负责新气体的危害性识别及购买审核;5.具体内容5.1 基本要求5.1.1 所有涉及气体进检储存使用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5.1.2 所有涉及气瓶的作业,必须在具备安全作业环境(通风条件良好避免阳光直射气瓶)的前提下进行;5.1.3 公司内所有涉及有毒气体的操作,使用有毒气体前,必须对管路进行检漏,使用一二级有毒气体时,须确保气瓶通气设施处于负压环境,必要时配备相应的气体报警仪;5.1.4 气体储存使用场所须配备相应气体的 化学品周知卡,以便员工查阅;5.2 气体的采购5.2.1 采购部确定的气体供应商,必须具备三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一照(营业执照),如所用气体含新的组分,采购部应向供应商索取 MSDS 并传全面质量管理部;5.2.2所有新气体的采购,通过ERP或纸质采购单方式请购的,分别由供应链生产技术部产品数据工程师或采购员将购买信息传全面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审核确认,以利识别和控制事故风险;5.3 气瓶的搬运和进检5.3.1 公司内气瓶的搬运按FPI/AM1T-01 气瓶装卸和运输操作规程执行;5.3.2 供应商在公司内的气瓶装卸应在供应链进检人员的监督下完成,供应商来厂送货时,进检人员重点应参照FPI/AM1T-01 气瓶装卸和运输操作规程确认供应链人车资质装卸方法等是否安全,如发现违规,及时向全面质量管理部及供应链采购部门反馈,以便处理改进;5.3.3 进检人员检查气瓶时,除检查气瓶数量及气瓶内气体组分外,还应检查气瓶漆色与气体类别的符合性 气瓶安全附件的齐备性及气瓶外观 瓶阀有无异常等项目,如发现不符,及时向供应商及供应链采购部门提出并予以处理;气瓶漆色详见附件二:气瓶漆色表;5.4 气瓶的储存保管5.4.1 气体仓库分一期北侧气体仓库和二期北侧气体仓库,其中一期北侧气体仓库主要用于生产研发用气瓶储存,二期北侧气体仓库用于工程外发气瓶储存,供应链中心负责协调生产制造部 物流部质管部及研发相关部门对气体仓库的管理;5.4.2 气瓶应根据其特性,进行标识并分类存放;有毒易燃气体须存放于具备强排风条件的仓库或气瓶柜 通风柜内,其它气体可存放于自然通风条件下的仓库或现场(实验室生产场所);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应隔离存放;5.4.3 气瓶仓库根据实际,区分为有毒易燃气体储存区一般气体储存区使用区空瓶区及过道;气瓶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并根据有害气体种类,安装气体报警仪和设置防毒面具 灭火器;5.4.4 除正在使用的气瓶外,所有储存于仓库及现场的 40L 气瓶均应戴好瓶帽;5.4.5 所有的气瓶(4L8L40L)立放时,均须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横放时,瓶头朝同一方向,限高 4 层并有可靠的防滚措施;5.4.6 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及时将空瓶及过期失效气瓶及时清理,以防仓库堵塞;5.4.7 气体仓库须指定专人每天检查,并详实记录于FPI/SM1M-08-01b 气体仓库安全检查表中;5.5 气体的使用5.5.1 气体的使用安全规定详见FPI/AM1T-02 气体操作规程杜瓦罐安全操作规程;5.5.2 气体使用前,作业人员应对气瓶外观进行检查并确认瓶内气体组分,如气瓶存在凹陷裂痕,漆色不符等问题或混合气体标签不明的,应及时告知仓库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员,以便及时处理;5.5.3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 10 米以外,气瓶不得随意放置于通道马路上,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5.5.4 气瓶操作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手套,涉及有毒气体作业时,应佩戴活性炭口罩或配备相应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有毒或缺氧环境时,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5.5.5 涉及有毒气体的作业,须于作业区张贴明显的危害告知板,以防它人误入或擅自操作;5.5.6 气瓶使用过程中,禁止作业人员敲击碰撞等野蛮行为,禁止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禁止对气瓶进行焊接切割,冬天瓶阀冻结时,宜用热水或其它安全的方式解决,不得用明火烘烤或蒸汽直接加热;5.5.7 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小于 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5.5.8 有毒有害气体发生泄漏时,现场人员应参照FPI/AM1M-13 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离开有毒有害环境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处置;6.附件及记录6.1 附件:附件一:气瓶漆色表附件二:气体分类表;6.2 记录:气体仓库安全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