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docx
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 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实验室安全管理方法(试行), 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中的“实验室”是指中心除办公室、接待室之外 的所有房屋,包括配备专用设施的立教楼D区共享空间。第三条创立安全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实验室管理和使用人 员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中心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 谁负责”的原那么,及时建立健全责任管理体系。第四条 各实验室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营造重 视实验室安全的气氛,提高实验室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与工作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 考核、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第二章管理体系和职责第六条 中心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包括中心主任、中 心办公室主任、中心安全员、党支部成员和相关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工作小组履行如下职责:1 .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定方法,制定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2 .确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政策和原那么,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3 .督查和协调解决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4 .研究提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的计划并监督落实工作。第七条中心主任是本中心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人 员是本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实验技术人员是所负责实验 室(房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第八条实验人员对工作分工领域实验室的安全负有监管责任, 专兼职实验技术人员对所负责实验室(房间)内进行的教学科研活动 的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第九条在实验室内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相 关实验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 作。第十条 中心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体系,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实 验教师、入驻工程组成员和临时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1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 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 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2 .相关实验室负责人是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规 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程序,催促使用人员建立包括申购、领 用、使用、回收、处置的全过程记录,配合中心安全员做好定期检查 监督工作。3 .危险化学品购买前要经过中心审核,国资处和保卫处登记, 根据学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实施采购,严禁私自购买。4 .相关实验室要对存量危险化学品进行定期清查,确保台账、 使用登记账和库存物品之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确保危险化学品 存放符合规范要求,杜绝安全隐患。每学期期末要将库存危险化学品 清单汇总,报至国资处、保卫处备案。5 .剧毒品、易制爆品及易制毒品要严格执行双人领取、双人保 管、双人使用、双本帐和双把锁的“五双”管理制度,存放地点要严 格落实相关安防措施。6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管 理人员要负责制定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考前须知;要经常对 本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时, 指导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二条废弃物安全管理1 .实验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的管理制度,暂存地点 要符合规定要求。2 .各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废弃物的无害化预处理工作,注意包装 和标识的完整性,按照要求由中心统一报送学校进行处置。3 .实验室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和噪声,应根据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特点,配置吸收和排放设备。第十三条设备与操作安全管理1 .实验室要按照仪器设备特点,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 理规定,加强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的定期养护,做好使用、维护保养 和检修记录。2 .精密仪器、大功率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 防范措施。贵重仪器设备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备有安全装置的仪器 设备不得随意撤除其安全装置,确需改装时,先书面请示中心批准, 并报国资处备案。3 .对于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 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于到达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的 上述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使用上述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存 放易于散发的高危液体。4 .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接受业务和安全培训,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室工作。上机前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做 好各种准备工作;上机时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后必须有人 值守,实验时不许脱岗,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具有危险性 的特殊仪器设备,必须在专职管理人员同意和现场监管下方可进行操 作。5 .自制设备要充分考虑到安全因素,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第十四条 水电安全管理1 .实验室水、电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定期对实验室的水源、电源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 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2 .实验室要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 要的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等,固定式 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3 .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 时排除;实验室装修、改造和日常管理都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用电规 定,保障用电安全。4 .使用高压电源和电加热器具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5 .使用明火电炉必须提前申请,报中心、国资处、学校实验室 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在保卫处备案,并且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 提下方可使用。第十五条设施安全管理1 .具有潜在危险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潜在危险源, 及时提出消防器材、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 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的配置需求计 划。2 .中心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计划,积极申请专项经费加强安 全设施建设,指导相关实验室加装紧急报警装置,加强安全设施的定 期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检修和更新记录。第十六条消防安全管理1 .各实验室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消防设备和设施 完好,符合规定。2 .中心定期组织实验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 实验室负责人应熟悉分管实验室的防火要求,掌握所配灭火器的使用 方法,对首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及时进行防火安全教育。3 .实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置于明显位置,方便取用。实验区疏 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如遇火灾事故,实验 人员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第十七条内务安全管理1 .各房间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等信 息统一制牌,贴于实验室显著位置。2 .实验室钥匙配发和门禁管理由专人负责,严禁私配钥匙或转 借门禁卡给他人使用,门禁权限的授予和设置要表达管理要求并根据 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中心办公室负责保管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3 .中心按照规定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危险性实验必须 两人以上方可进行,实验中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只能在规定区 域完成。实验前,指导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考前须知,实验人 员不得擅离现场。4 .实验区严禁吸烟,实验室内严禁饮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 验室。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过夜的实验必须安排2人以上,要提前一 天提出申请,经导师、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5 .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仪器设备、电源(确因 特殊需要不能关闭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水源、门窗等。值班人员 要尽到检查责任。严禁在实验过程中脱岗。6 .实验室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不得在实验室 堆放杂物,要及时整理好实验材料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第十八条建设与改造安全管理1 .实验室改造要向学校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进行水电气及消防 安全审核,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 和环保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2 .实验室改造工程完成后,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安全验收合格, 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衔接好后续管理维护人员和职责,方可投入使 用。第十九条安全培训及准入制度1 .中心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相应的安全教育培 训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人员、服务的师生和临时来访人员的安全教育 培训管理。2 .中心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进入中心所属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及培训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3 .中心办公室负责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工作,负责组织线上培 训与测试,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现场培训与考核。严格限制未参加培 训或未通过测试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活动。第四章实验室隐患整改与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1 .严格学校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中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 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催促积极整 改。2 .定期检查和专项抽查的内容包括:(1)实验室安全制度的建 立及责任制落实情况;(2)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3) 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4)实验室安全设施、器材配 置及有效时限情况;(5)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工作台账;(6)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3 .实验室负责人要落实日查制度,做到每日对实验室安全和卫 生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4 .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及 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中心将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5 .巡查、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向 中心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 患,中心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6 .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隐瞒安全隐患,也不得拖延上报。7 .实验室改做他用,要及时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理,并按照新的 用途进行彻底的隐患排查。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理1 .中心发生实验室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做 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要延。2 .发生被盗、火灾、中毒、人身重大伤害、污染、精密贵重仪 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 即逐级报告,积极配合学校和上级部门的调查和处理。3 .对违反本规定的实验室或个人,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或移交学校职能部门处理。4 .对在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实验室和个人, 中心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章附那么第二十二条本方法中未涉及内容,以实验室安全管理方法(试 行)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