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垃圾清运、处置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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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垃圾清运、处置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混合垃圾清运、处置第三方服务工程公开招标文件一、总那么1 .工程说明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工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 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L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任何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3 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 及工程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 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当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 供应商为执行本工程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4 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法定名称的投标业务专用章 或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2 .定义1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绍兴市越城区孙端街道办事处为本工程的采购人 (合同中的甲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为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经公告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1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 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 资料和材料。1.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当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 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 “工程”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4 “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1.5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 s:/sdf. Ikjzcygov. cn/)o“”系指实质性指标要求条款,“”系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款。如任意 一条打“ ”的指标出现负偏离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按评分标准作扣分处理。“ ”系指适用本 工程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工程的要求。1.6 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 章使用说明函(详见附件)3.采购工程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工程原那么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 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 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 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那么实施采购)。3.2 支持绿色开展.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3 2.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投标无效。3.2.3 修缮、装修类工程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 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4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工程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 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3. 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3.1 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货物采购工程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工程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 3. 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 3.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工程, 以及预留份额工程中的非预留局部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 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 3. 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工程,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 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 7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 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3. 8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3. 4支持创新开展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1.1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 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总分值。 4.特别说明:3.1.2 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拥 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工程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4.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当法律责任。4. 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 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 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招标文件1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1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缺乏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 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1.2 本次招标设定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标项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各标项 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2 .授权委托本工程为电子投标工程,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 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当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 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 .招标文件的修改4. 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的招标答疑记录(澄清、修改)和发出的补充 通知。4. 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 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 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4. 3招标文件的修改4.3.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 文件的补充和组成局部,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 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 确认的视同认可。4 . 3. 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 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 期。5 .参考品牌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那么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 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 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 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 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 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三、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 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 写(技术术语除外)。1.2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 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L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工程采购-电子 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1.5 . 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 时解密,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料”、“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两局部组成,其 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局部均应采用电子签章。2. 1 ”报价文件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2. 1.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第六局部附件);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局部附件);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局部附件);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局部附件)。以上文件组成“报价文件资料”。投标人在“报价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 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2.2 ”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2. 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局部附件);2. 2. 2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格式见第六局部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局部附件);2. 2.4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工程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如果工程要 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 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 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 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当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 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明;(5)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查 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 准;(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税收和社保证明打印 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7)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工程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 5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第六局部附件);2. 2.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投标人在“商务技术(资信) 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会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未实质 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当。3.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等附表要求填写。3. 2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 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3. 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 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4.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均以书面形式进行。4.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 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规定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两局部文件组成, 应按统一格式填写。5. 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5.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假设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或者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5. 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5.6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工程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6.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 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7. 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 标文件撤回。四、开标和评标1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1. 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工程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 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 3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4启封报价文件资料,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 成认。1.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资料进行评审。L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从低到高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1.7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 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 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 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评标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那么。3.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3. 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3. 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 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 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 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3.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 任何外来证明。3. 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4.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1资格性审查4. 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 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 2符合性审查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 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存,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 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存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 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4. 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 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存,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以下规定修正:5.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 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拟和否决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拟。6.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 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 进行必要的核实。8. 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 人,并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线上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 或撤回。6.5 比拟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6.6 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 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 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 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 7.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暂行方法规定,对于非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6 . 7. 3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7 . 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拟 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8 .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 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可要求投标人作澄清,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局部,但澄清的 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 .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9.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8.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8. 3为采购工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工程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参加该采购工程的其他采购活动的;目录第一局部招标公告第二局部第二局部投标须知第三局部第三局部招标工程范围及要求第四局部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局部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局部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局部第六局部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8. 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 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8.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电子签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 可)的;8. 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 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8. 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填写不全的;8. 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的;8. 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 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8.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局部)出现商 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 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8. 12技术偏离说明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8.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 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8. 1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局部中出现开标一览表相关内 容的;8. 17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的;8. 18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识别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 于重大偏差的;8. 1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那么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 2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 20.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8. 20.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8. 20. 3提供虚假的工程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8. 20.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8. 20.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 21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 21.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 21.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 21.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 21.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 21.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 21. 6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两家 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imet主机 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 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 的;8. 2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8. 22.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 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 22.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 件;8. 22.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 2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8.22.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 22. 6供应商之间商定局部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8.22.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 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 23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 24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8 . 2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9 .评标过程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但凡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 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 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 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9.1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 被拒绝,并由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授予合同.中标条件1.1 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1. 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1.5 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正确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1.6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序号5数据对接的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的中标候选人。2.中标确认2. 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中标人,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 3采购人应在确认中标人前再次对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进一步查验核实。3. 中标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 日。3.5 采购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自行登 录政采云平台下载并打印中标通知书。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 应商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要求行为的,那么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3. 3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4.履约保证金1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按规定可向中标人收取不高于中标额的2%的履约保证 金,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鼓励采购人根 据工程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4. 2工程验收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4. 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4. 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工程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5.合同签订及备案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 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备案。5. 2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 表签订合同。6. 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工程,应当邀请国 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当相 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当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 费用,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6.1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6.2 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 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 究其违约责任。7. 售后服务考核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 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 行业有关标准和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给予相应处分。六、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 1号)和浙江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方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 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1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 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 .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邮寄的方式向采购 机构提出质疑,否那么,采购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 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 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 .供应商提交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 疑书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 ,以及被质疑人名 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工程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7)提出质疑的日期。(8)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公章。(9)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 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0)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 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 息。4 .原那么上由采购人回复的质疑:(1)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方法提出的质疑;(2)对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原那么上由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的质疑:(1)除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方法外,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 的质疑;(2)除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外,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 质疑;(3)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5 .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 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 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7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第三局部招标工程范围及要求相医声明:以下条款如标段内另有说胆的,那么按标内要求执行。1 .工程概况孙端街道混合垃圾垃圾清运、处置年度服务(包括孙端街道范围内的一般工业 垃圾和偷倒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以及中转站内定期收纳的村居大件垃圾的处 置处理,做好企业偷倒的催促工作)。通孙端街道混合垃圾清运、处置第三方服务工程,本工程上限价40万元。本工程报价按单价报价,设最高上限单价为180元/吨(此费用包含实际清 运、处置过程中一切所发生的费用),费用按中标价乘吨位按实结算(最终结算费 用上限价为40万元,未到40万元按实结算费用),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上限价 那么作无效投标处理。2 .服务需求2.1 1工作任务:清运、处置要求。2.2 中标单位所属作业人员必须证件齐全,证驾相符,作业安全驾驶。作业人 人员必须规范穿着统一工作服。2.3 中标单位保证运输过程中应密闭运输,无吊挂,无抛、撒垃圾等现象。2.4 中标单位应保证无新闻媒体曝光、无重大失责行为或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事 件。2.5 中标单位应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混合垃圾。3 .人员要求人员要求:本工程中标单位需配备不少于7人的服务团队(包含工程经理), 人员清单上报业主方处备案,不得随意更换。工程经理:中标单位设置专职工程经理,工程经理即为实地工程负责人,未经 业主同意不得变更。如存在作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4 .设备要求投标单位需在中标后10天内配备以下设备:设备名称数量备注垃圾桶清运车18桶车垃圾清运车2总质量15. 8吨及以上铲车(装载机)2/各车辆在开展服务前需安装好GPS,做好喷漆标识,做好日常台账,费用由中 标单位承当,业主方不再提供其他费用。中标单位需具有大件垃圾破碎能力,需要有大件垃圾破碎场地和设备支持,费 用由中标单位承当,业主方不再提供其他费用。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服务开始前,在业主提供的指定垃圾中转场地内(注: 1、一般工业垃圾、大构件垃圾按电厂实际吨数凭证为准;2、其余垃圾按过磅实际 吨位为准),用于结算实际清运处置的垃圾数量。5 .服务质量与验收1. 1服务期限:本工程服务期限:1年。5. 2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