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docx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编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之质量保修事宜签 订本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1 .工程保修概况工程名称:1.1. 工程地点:1.2. 保修内容:详见施工合同保修条款L 4.工程保修金总额:施工合同结算总价的3九1. 5.本工程保修阶段甲方的代表部门为甲方或其授权人乙方应接受甲方 或其授权人的管理。2.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 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获取竣工备案文件,完成整改并正式移交甲方,首批 业主集中交付入住之日起计算。2. 2.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 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 3.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 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如导致业主退房、房屋装修损失、家电家具损失、业主租 金损失、误工损失等),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由乙方负责修复、承担赔 偿;不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非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质量保修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 4.因业主装修过程中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 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开槽;改变电线路、管道、电气设备等 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2.5. 由于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提 供的相关证明)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 属实的,不属于本合同工程保修范围。6 . 6.当甲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未到达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差额全部返 还乙方;当甲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乙方应在 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7 . 7.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8 .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 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否那么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 .补充约定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 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 切经济损失。8. 2.外墙面砖脱落(质保期内)平安性问题等同于结构平安。9. 3.乙方维修人员须服从甲方保修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10. 4.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在甲方处的任何款项中扣除。11. 5.因乙方原因而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的,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并不能解 除之后的任何保修责任。12. 6.因乙方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原因及其它乙方原因导致业主退房或向甲方 索赔的,所有损失即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3. 7.涉及因乙方质量问题导致使用人索赔的,乙方授权甲方与索赔人进行协 商,甲方可从乙方在甲方处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费用。8. 8.乙方维修过程中的平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8.9 .如在维修前无法确定维修责任的,甲方有权指定责任嫌疑单位的任何一家 承担检查或维修工作,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最终确定的责任单位承担;. 10.乙方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 .保修期开始前的房屋接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为尽可能提前发现和处理质量瑕 疵,进一步改进产品品质,减少投诉及交付后维修带来的额外损失,提高业主 满意度,提升发、承包双方的品牌形象,发包人可组织各方依据发包人制定的 验收程序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房屋检查和接收(简称“承接查验” )O9.LI.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发包人在业主正式接收房屋前,可模拟业主身 份,站在业主的角度对本工程所有房屋进行多轮检查,以尽可能多的发现房屋 存在的质量缺陷和瑕疵。9.1. 2.承包人须对发包人检查发现的上述问题进行有效整改,以使房屋在技术 指标上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或标准,在感观上尽可能满足客户要求。9.2. 3.承包人必须针对发包人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发包人时间要求制定切实可行 整改计划(包括人员组织、材料投入、机械工具准备、整改方案及计划编制 等),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质量需通过发包 人验收。9 . 2.在承接查验阶段,假设承包人对承接查验的问题不按计划、时间要求实行整 改,整改进度滞后,发包人组织复验时前期承接查验问题整改合格率低于(85 )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伍)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 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10 .其他双方所签署的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有关质量保修约定与本建设工程质 量保修协议书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约定为准。10. 2.本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附件,由甲 乙双方共同签署。附表1:报修处理时长参考表附表2:房屋维修人员服务行为规范附表3:维修施工平安本卷须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年 月日6.假设因乙方采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那么不管是否已过保修期, 乙方都将承担保修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且甲方有权保存进一步索赔的 权利。2. 7.保修期限:受限于本协议2.1条的约定,各分项工程保修期限如下,且不 低于政府相关保修法规的要求,以两者较长的保修期为准: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墙体开裂为2年;3)地面起砂、脱皮、空鼓为2年;4)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5)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为5年;6)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7)地下室墙、板的防渗漏为5年;8)供热系统为2个采暖期;9)供冷系统为2个供冷期;10)电气系统为2年(光源为6个月);11)给排水管道为2年(管道堵塞为2个月);12)设备安装为2年;13)玻璃幕墙为3年(防渗漏为5年);14)门窗防渗漏为5年,框体、五金配件为2年,玻璃自爆为2年;15)智能化系统为2年;16)装饰工程为2年;17)卫生洁具为1年;18)门锁、花洒、水龙头等易损件为1年;19)室外环境工程为2年(绿化工程为1年); 20)室外健身器材、儿童娱乐设施为1年;21)外墙保温工程为5年;22)外墙涂料工程为2年;23)其他工程:2年;上述未列明的或与政府规定有冲突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 书为准。乙方承诺无条件同意以上保修期限要求(含政府要求)。3.质量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会同甲方向用户进行必要的房屋使用说明,所 有部品的保修卡、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都由装修单位在移交钥匙时统一移交 甲方;否那么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保修。3. 2.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应遵循先处理问题后划分责任的原那么。发生 维修事项,乙方应先行组织维系,不得推诿,否那么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维修。 该维修事项最终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委托第三人维修的费用及乙方拖 延维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保修金中抵扣,保修金缺乏抵 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假设该维修事项最终确认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费 用由责任方承担。对维修责任归属有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鉴定,明确责任归属, 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 3.因乙方的施工质量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 由乙方承担。甲方与相关用户进行谈判,甲方损失知会乙方后,甲方有权直接 从结算款或保修金中抵扣。假设剩余结算款或保修金缺乏抵扣的,甲方可向乙方 追偿。3. 4.对于涉及结构平安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 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平安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 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3. 5.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 偿;乙方未按合同进行保修,或维修两次(含两次)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 原因,业主向甲方提出索赔,甲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 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乙方予以无条件成认;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代为支付给业主,乙方不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修金中 抵扣。保修金缺乏抵扣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3. 6.甲方开出现场行为过失处分通知单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知会 等公函,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缺乏抵扣的,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2. 7.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必要的协调配合。4.保修作业管理维修人员安排及要求4. 1. 1.保修阶段乙方必须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指定一名现场维修负责人及充足 的维修小组成员,该小组成员为工种齐全的固定专职人员。维修负责人全面负 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 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维修实施、配合甲方 处理重大投诉、索赔的谈判及费用承担确认、保修期到期回访等工作。乙方的 现场所有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 得兼任其他工程工程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那么甲方可 直接另委托第三方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 乙方承担。保修期内,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 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乙方在上述配备人员不够时,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 内需另增加人员赶到现场。维修负责人一旦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 作日书面通知甲方。4. 1. 2.乙方维修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随时接听 、接收讯 息,如乙方维修负责人、联系人通讯手机关机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取得联 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4. 1.3甲方以书面形式发出质量问题通知、维修指令后,乙方应即时签收,并 按本协议书约定进行回复及维修处理。乙方同意,设置、提供专用电子邮箱作为乙方接受甲方质量问题通知、维修指 令的补充形式。甲方向乙方的该专用电子邮箱发送相关通知即说明甲方按照约 定履行了通知义务,甲方发送的相关通知到达该电子邮箱即说明乙方收到了质 量问题通知或维修指令。该电子邮箱仅供本工程保修、维修使用,不作其他用 途。乙方必须在承接查验阶段将具体维修负责人、联系人、通讯手机、专用电子邮 箱、收信地址等书面提报给甲方,同时确认甲方发送通知、指令所用电子邮 箱。1.1.1. 1.4.甲方向乙方维修专用电子邮箱发出的文件,只要显示为成功发送,均视 为已经送达。4.1.5. 修负责人、联系人的联系 须24小时随时接听 、接收讯息。4.1.6. 乙方派出维修人员须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并由乙方进行培训后上岗, 如甲方认为该维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否那么 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4. 1. 7.维修负责人须提供施工单位书面授权、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免冠 照片一张到工程维修中心存档,并提供有效联络方式。4. 1.8.乙方所有维修人员必须到工程维修中心办理小区出入证(需提供身份证 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乙方人员出入小区内须佩戴出入证, 一人一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4.1. 9.维修负责人处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时,必须到维修中心相 应的记录表格中登记签名,包括:钥匙领用登记表、维修服务单等, 并请当面核实清楚。4. 1.10.维修工程完工后,须将维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干净,不得遗 留任何杂物,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如在空置房维修,严禁将空置房 当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 担。维修完毕后把需归还的物品如数归还工程维修中心。4. 1.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主管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 定。乙方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4. 1. 12.乙方人员衣着整洁,礼貌用语,举止文明。乙方维修人员的举止行为应 符合附表2房屋维修人员服务行为规范的要求。3. 2.维修的及时性1.在保修期起算之日起六个月以内,乙方应安排维修负责人和充足的维修 人员常驻现场,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及时处理以上各项工作,在此时间 段内,乙方安排在现场执行维修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每天到甲方的工程维修中 心签到、打卡登记两次(8: 30、18: 00),每人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罚款 100元,此考勤记录作为乙方履行维修职责的证据之一;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 质量投诉处理或工程质量缺陷、未完工程通知(包括:口头、 、书面通 知),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科学的论证,认真 组织施工并最终对维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根据工程实体质量,在工程 交付前一个月准备充足的部品、材料、配件,纳入周转库房,防止因材料不能 及时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在材料不及时的情 况下,委派他人采购、维修、安装,所有费用加15%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 保修金缺乏抵扣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为了保证维修质量,提高维修效率,甲供材料由甲方设立专门的备品备件仓 库,乙方维修所需甲供材料可从甲方仓库中领取,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假设质量缺陷是由于甲供材料引起的,那么施工和材料费用暂由甲方承担;假设质量缺陷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那么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加15%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 除。保修金缺乏抵扣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3.1. LL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1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完成 维修责任,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3.2. 1.2.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洁具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 卡死无法开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水停电、电梯故 障、电梯基坑积水、雨季室内外集水坑(管)排水不畅、水泵抢修、室内外墙 及构筑物高空坠物平安隐患等)乙方维修人员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4小 时内完成维修工程工程,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管道爆管产生的水 费,由乙方承担。3.3. 1.3.防水工程渗漏水(外墙、厨卫间楼板、屋面、门窗塞缝处)1小时内赶 到现场,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在天晴情况下同防水施工单位48小时内 协同完成维修工程工程,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如有推诿、拖延、不 准时、不配合、维修两次以上(包括两次)无效等情况发生,可由甲方另行安 排其它单位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支付维修费15%的违约金,并同意 从保修款中扣除。4. 2. 2.甲方接到业主报修通知,到现场勘察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 后,通知乙方维修,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由此 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 2. 3.由于乙方无法联系或维修到场不及时、材料配备不及时,视为乙方同意 由甲方处理,甲方将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 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并加15%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 2. 4.乙方应在合理期限(详见附表1报事处理时长参考表)完成维修, 如乙方不能维修、未能按时完成维修或乙方维修质量无法到达甲方及业主要 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加上 相应违约金(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包括保修 金)中扣除,缺乏抵扣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但不解除乙方任何应负的责 任。4. 2. 5.集中交付期间、台风雨季和出保前的集中整改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要 求配备足够的专职维修工人和管理人员留守,以应对整改任务。4. 3.维修成品保护与质量控制 4. 3.1.对于业主室内维修应根据情况充分设置成品保护措施,一般应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成品保护措施:4. 3.1.1.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应统一工服、穿鞋套。进入带地面装修房屋维 修时,还应穿鞋套。4.3. 1.2.业户家中铺设木地板或复合木地板的,施工前,须对施工范围内、人 员及垃圾进出的过道内先用薄膜(厚度3mm以上)满铺,然后再用厚纸板、地 毯等防冲撞类材料满铺。4.4. 1.3.根据需要,对进户门、户内门及门套用薄膜和硬纸板包裹保护,以避 免工具材料及垃圾进出时碰撞破坏。4.5. 1.4.施工前,根据业主意见将家具、灯具、空调等物品移至指定地方并遮 盖保护,不能移动的用塑料薄膜加以覆盖保护。4. 3. 1. 5.施工用梯子等脚部用棉布或橡皮包裹。4. 3.1. 6.管理人员在维修开工前必须进行现场成品保护情况的检查。4.3. 1.7维修前和维修期间,必须每天收听天气预报,根据天气情况安排维修 工作,如遇雨雪、冰冻、台风等恶劣气候,应防止进行翻开屋面、凿除外墙粉 刷等渗漏的维修。渗漏维修过程中发生恶劣气候的,必须及时作好遮盖,管理 人员须到现场检查防范措施,防止影响业主生活,并协助维修人员对业主作好 安抚工作。屋面、外墙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防止从室内清运,应搭设吊运 设备从室外运输。4.4. 1.8业主庭院内搭设脚手架的,应事先取得业主同意,并采取有效的保护 措施。维修前,要预先通知业主关闭脚手架相关位置的门窗,脚手架搭设部位 应用彩条布作好围栏,同时做好绿化保护。4. 3. 2.乙方应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工 作,本着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各项维修工作。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 题,乙方保证一次性彻底解决。特殊情况(无法查清问题根源的个别墙面裂缝 和楼板渗漏水)的工程质量问题,在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最多不超过二次维 修。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直接另行聘请 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4. 3. 3.因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在三个月内再次出现同一性质问 题,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y L。4. 3. 4.乙方承担的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应以国家标准规范和原设计要求为 准。乙方完成每项工程维修工作后,必须经业主、甲方管理部门在维修服务 单签字确认,否那么视为未履行保修职责。业主和甲方管理部门的签字确认只 是证明乙方已对甲方通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不承担其他责任。4. 3. 5.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如有推诿、拖 延、不准时、不履行对业主和甲方的约定或承诺,或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修材 料,有偷工减料等行为的,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乙方承担发 生一切费用,甲方可以将此费用加15%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4. 3.6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保修资格,强制乙方退场,质 保期内所发生的问题将全权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无 条件认可并承担,并从保修金中扣除:4. 3. 6. 1连续两个月维修工单及时完结率低于90%;释义:维修工单及时关闭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工单处理时效内提交工 单关闭申请,二是提交申请关闭的工单由坐席回访确认工单关闭。计算方式:(某时间段内)在工单处理时效内提交工单关闭申请的维修工单量/ (某时间段内)由坐席回访确认关闭的维修工单量。4. 3. 6. 2连续两个月维修满意度低于85%;4. 3. 6. 3重复维修率高于5%;重复维修率:在3个月内,同一位置同一问题发生屡次报修的情况。计算方式:(某工程/某时间段内)重复维修工单量/ (某工程/某时间段内)工 单总量。4. 3. 7.乙方未严格履行上述各项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均由乙方承担,损失金额将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不再另行知 会。5.现场维修人员平安管理制度为确保维修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在维修过程中的平安,乙方维修人员应遵 守附表3维修施工平安本卷须知的规定。在进行外墙维修、雨棚维修等高 空作业,乙方维修人员还应特别注意遵守以下条款:5. 1.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 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平安带。5. 2.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 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5. 3,乙方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平安。自维修之日起,直到甲方签收维修服务 单,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工程本身、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的损失或 损坏,均由乙方承担。5.4.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并防止由于 其操作方法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问题而对其他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 或损坏。5.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防火措施,严格管理施工用电。5. 6.乙方在现场需搭设脚手架、维修外墙等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 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机械使用 平安技术规程JGJ33-200K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平安技术规范 JGJ130-200K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平安技术规范JGJ128-2000o7.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搭设脚手架或挖地沟等室外维修时,必须执行物业服 务中心制订的园区施工管理的规定,设置警示带、警示牌、围挡、地面保护等 平安防护措施,如未能按照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暂停现场施工,待符 合规定后再继续施工,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影响的工期,由乙方承担。5. 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支付6. 1.甲方于每月末将当月发生的保修费用明细表、业主签字认可的保修操作 单、费用单以及处分通知单进行备案。甲方根据每月的报修记录及相对应的业 主签字确认的保修操作单/维修完工确认书统计每月的维修完工率。6. 2.乙方授权甲方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同意承担经甲方确认的维 修费用。甲方代扣除金额从保修款中扣除,缺乏局部乙方同意支付超额。6.3甲方有权按照下述条款约定与乙方进行结算:保修期满2年,乙方完本钱工程所有维修、投诉处理工作,根据甲方提供本项 目的保修数据,如乙方在2年保修期内维修完工率100%,甲乙双方针对保修款 进行阶段性结算。阶段性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三分之二保修金(结算总价的2%)(但需扣除两年保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 金,如有);假设乙方维修完工率低于90%,那么支付三分之一(结算总价的 1%);假设乙方维修完工率低于80%,那么暂不支付。保修期满5年,乙方完本钱 工程所有维修、投诉处理工作,甲乙双方针对保修款进行结算,结算后15个 工作日内将保修款余额(扣除历年保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 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6. 4.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保证从修复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 在相同部位不出现类似问题。否那么,无论是否超出保修期,乙方均应予保修, 相应局部保修款待维修完成满六个月后支付。6. 5.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第2条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