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模板-劳务派遣合同示范文本.docx
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青岛市人资和社会保障局监制合约甲方(派遣机构):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盖章或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约乙方 应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本协议以及使用被派遣 劳动者岗位情况报所在地人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科室备案。合约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合约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年 月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合约乙方(用工机构):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联 系 人: 联系 电话: 传. 真:,电子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约法、山东省劳动合约 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 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派遣员工数量、岗位及期限第一条合约甲方按照合约乙方要求派遣 名劳动者到合约乙方工作,派遣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种)符 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一)临时性岗位 人,具体岗位为, 派遣协议期限自一年月日起一年一月一日止 (不得超过六个月)。(二)替代性岗位 人,具体岗位为,派遣协议期限自一年月日起一年月一日止 (不得超过一年)。(三)辅助性岗位 人,具体岗位为,派遣协议期限自一年月日起一年一月一日止。第二条 合约乙方要求合约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应当符 合以下条件:第三条合约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动者。派遣劳动者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派遣劳动者花名 册,并签字或盖章、盖章或签字或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变更的,应相应修改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须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盖 章或签字或盖章认可。二、有关费用及结算第四条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形式为(由合约甲方发放、由合约乙方直接 发放)。合约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机构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合约 乙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 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五条 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合约乙方按月支 付给合约甲方,合约甲方依法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 险费,具体明细为:养老 医疗 工伤 失 业 生育,总费用为 O合约乙 方向合约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的付费标准,按照当地公布 的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调整。第六条 合约乙方按照 的标准向合约甲方支付服务费。第七条 合约乙方支付给合约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标准:第八条合约乙方每月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 月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一次性支 付到合约甲方帐户;合约甲方按照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合法 有效发票,税金由 承担。三、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第九条合约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 劳动条件、劳动俣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对 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技术、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的 培养训练与教育。第十条 合约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合约乙方管控员工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 控告。第十一条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 业病,合约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合约甲方,合约甲 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的相关手续由合约甲方办理,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 用由 承担。第十二条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约乙方 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合约甲 方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 费用以及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 承担。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合约乙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产期、孕期、哺乳期)期间,合约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继续 履行实际用人机构的职责。第十四条合约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具体休息办法 和时间按合约乙方规定执行。合约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 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 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另行安排换休。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实行特殊工时规章 制度的,由合约乙方负责报人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科室审 批,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U!K合约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 合约甲方有权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合约乙方 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情况,合约乙方应予以配合;合约甲方应 配合合约乙方做好派遣劳动者的管控工作,协助合约乙方教 育派遣劳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约乙方依法制定的规 章规章制度。第十七条 合约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由 于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 损失,由合约甲方承担。第十八条合约甲方应依法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约,并自派遣劳动者到合约乙方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合 约乙方提供派遣劳动者已与合约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 证明。第十九条 合约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派遣 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所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 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合约甲方应按时足额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 项社会保险,如因合约甲方截留、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由此引起的与派遣劳动者的纠纷等后果,由合约甲方承担。五、合约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H"一条 合约乙方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 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 职工培养训练、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控等直接涉及合约 甲方责任公司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但该规章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得与 法律相冲突,而且应当向合约甲方责任公司员工公示或者告 知。第二十二条 合约乙方有权查询合约甲方发放劳务派 遣员工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合 约乙方可以依法向合约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合约乙 方损失的,合约甲方应当给予赔偿。第二十三条合约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 其他用人机构。否则,合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合约乙 方赔偿损失。第二十四条 合约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合 约甲方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 不得无故拖欠。第二十五条 合约乙方应当对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 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 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 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务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技 术培养训练;(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 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 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 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 约乙方可以将派遣劳动者退回合约甲方:1、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约法第三十九条、第四 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2、合约乙方出现劳动合约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 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3、合约乙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等;4、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因退回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超过三十日 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 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七、违反协议的责任第二十九条合约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 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应按每日%的 标准向合约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另约定以下违约责任:八、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