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购房合同(参考范本).docx
购房合同卖方:身份证号:地址:买方:身份证号: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方和卖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村镇安置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卖方所售房屋位于,是经政府 立项批准依法修建的,共一栋。第二条买方购买的村镇安置房为一号楼 单元 房。该房用途为住宅,属砖1混结构,层高2.8米,该房核定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三条该村镇安置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元,大写:元第四条村镇安置房交付后,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据实结算 房价款。第五条买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年 月一日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2、分期付款:第一次 年月日支付 元,第二次 年月日支付 元,剩余款项办理交房手续时一次性交清,即:元。第六条买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方式处理:1.逾期在30日之 内,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 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德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 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 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支付逾期应付款万 分之八的违约金。第七条 卖方应当在 年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房屋交付买方。第八条卖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村镇安置房交付买方使用,按以下方 式处理:1.逾期不超过180日,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 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80日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 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80天退还付款。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第九条村镇安置房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双方进行验收交接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第十条卖方交付使用的村镇安置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 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卖方赔偿装饰、设备差价。第十一条 卖方自村镇安置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 承当相应的保修责任。在村镇安置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当 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卖方不承当责任,但可协助维修, 维修费用由买方承当。第十二条买方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村镇安 置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方在使 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村镇安置房有关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 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当义务。卖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村镇安置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卖方1份,买方1份。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