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和运营指南.docx
附件广西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和运营指南(征求意见稿)2022年 月 日压进线断路器和低压分段断路器之间应设置机械闭锁和电气连锁装置,防止不同电源并联运行。对充电机柜、电池箱更换设备、监控系统以及其他重要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供电。5. 5. 3供电电气设备5. 5. 3. 1换电站宜采用无油化电气设备。5. 5. 3. 2变压器宜采用Dynll接线形式。5. 5. 3. 3当换电站装设2台及以上变压器时,单台变压器的容量选择宜考虑其低压侧有联络的其他变压器中 的一台停运的运行工况,应保证停运变压器所带全部或局部重要负荷的供电。5. 5. 3. 4高压配电局部的设计应符合GB 50060的有关规定;低压配电局部的设计应符合GB 50054的有关规 定。5. 5. 4电气设备布置供配电装置的布置应符合GB 50053、GB 50059和DL 5449的有关规定,应遵守安全、可靠、适用 的原那么,且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和调试。当建设场地受限时,中、低压开关柜可与20kV及以下 变压器设置在同一房间,且变压器宜选用干式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X。5. 5. 4. 2当场地限制无法建设配电室时,可以采用箱式变配电设备。箱式变配电设备设计要求应符合GB/T 17467和DL/T 537的有关规定。供电系统设备应布置合理、紧凑,节约占地面积,电缆走向应简洁方便。5. 5. 5站用电源5. 5. 5. 1换电站站用负荷应由0. 4kV母线供电。5.5.5.2 换电站宜配置站用直流屏,直流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宜采用110V或220V电压。5.5.5.3 站内宜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满足全站监控系统、消防等重要负荷供电的要求。交流不间断电源宜 采用站内直流系统供电。5. 监控系统的电源应安全可靠。监控系统站控层宜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供电,间隔层设备宜由直流系 统供电。5. 5. 6无功功率补偿5. 5. 6.1无功功率补偿应符合以下要求:a)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宜设置在变压器低压侧,补偿容量宜按最大负荷时,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素不低 于 0. 95;b)当换电站内充电电机采取有源滤波或有源功率因数校正措施,能使自然功率因数满足变压器高压侧 功率因数不低于0. 95时,可不设置集中的无功功率补偿装置。c)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应配置合理,有效消除谐波电压的放大,防止谐振产生;第7页共25页d)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宜采用自动循环投切,低压电容器宜选用金属化自愈式。5. 5.7换电站的电气照明应符合以下要求:a)充换电间、配电室、监控室等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b)照明光源应满足显色性、启动时间的要求,宜选用高效节能灯具;应急照明应选用快速点燃光源;c)照明和插座不宜共用同一回路,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d)单一照明回路工作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照明光源数量不宜超过25个。e)换电站主要场所照度宜满足表1的要求。表1换电站主要场所照度表场所名称参考平面及高度照度标准值 (lx)统一眩光值 (UGR)显色指数(Ra)充换电间0. 75m水平面5001980配电室0. 75m水平面20060监控室0. 75m水平面5001980电池检测与维护室0. 75m水平面3002280值班室等附属用房0. 75m水平面30022605. 5. 8防雷与接地5. 5. 8. 1换电站防雷分类应符合GB 50057的有关规定。5. 5. 8. 2换电站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入侵措施。换电站防雷应满足68 50057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屋顶上设置避雷带作为接闪器,金属屋面亦可作为接闪器,接闪器应与防雷装 置相连;b)避雷带、引下线、接地极、接地带宜选用热镀锌材质;c)宜在电缆线路进线端,将金属外皮、金属保护管与接地网相连;d)宜在低压架空线路进线端设置避雷器,并于绝缘子铁脚、金具接至接地网;e)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应在进出处就近接至接地网;f)浪涌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应符合GB/T 18802. 12的有关规定。5. 5. 8. 4换电站的接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T 50065的有关规定。5. 5. 8. 5换电站内0. 4kV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宜采用TN-S系统。第8页共25页5. 6 土建要求 5. 6. 1建筑及结构换电站内建筑应按工业建筑标准设计,宜统一型式,做好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应用 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5.6.1.2建筑物体型宜规整,凹凸面不宜过多。5.6. L3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2级。建筑屋面宜采用平屋顶形式,平屋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0,平屋 面排水宜采用有组织排水。5.6. 1.4换电站内建筑物装修风格宜简洁、实用。建筑内装修宜采用耐久、易清洁的环保材料,并应便于施 工和维修。内装修材料应符合GB 50222的有关规定。5. 6.1. 5换电站内建筑物房间地坪宜采用防滑、不起尘的耐磨面层。墙体材料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节能、 环保基础上选用经济合理的材料。室内非承重墙及框架填充墙宜采用轻质材料。5. 6.1. 6换电站建筑物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执行。建筑物安全等级宜 采用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应符合GB 50153的有关规定。5. 6.L 7换电站建筑物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地质条件、使用功能、平面布置,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 结构或者钢结构等结构形式。5. 6.1. 8换电站建筑物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计算和采取抗震措施。换电站建(构)筑物的承载力、稳定、变形、抗裂、抗震及耐久性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B 50009、 GB 50010、GB 50011 和 GB 50017 的有关规定。换电站建(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应按有关的地基基础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基础宜建造在密实、 均匀、稳定的地基上。当处于软弱土、液化土或断层破碎带等不利地段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建筑物基础 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特点及其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施工条 件,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那么确定。独立设置的遮雨棚宜采用轻型钢结构,可采取岛式或整体布置。一般地区电缆沟深度小于1m时可采用砌体结构,深度等于或大于1m时可采用混凝土结构,过道 路处的电缆沟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对于湿陷性黄土地区、高寒地区、有盐溶或盐胀及其它特殊土质(如 膨胀土、盐渍土)地区,电缆沟应采用混凝土结构。0.4m宽及以下的电缆支沟在穿越道路时,宜采用埋管 方式。电缆沟盖板宜采用成品或预制沟盖板。电缆沟底应以不小于0.3%的坡度放坡。5. 6. 2通风要求5.6.2. 1建筑物应根据气象条件、周围环境、设备发热量综合考虑通风方式。当条件允许时,应优先选用自第9页共25页 然通风。当条件受限而采用机械通风时,应根据房间内温度变化自动启停风机。5. 6. 2. 2站内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电池工作环境温度的要求。5.6.2.3 含有SF6气体的房间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且房间上、下局部事故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小 于12次,且下部排风量不应小于总排风量的三分之一,并不应大于总排风量的二分之一。5.6.2.4 配电室、充换电间等设备房间夏季室内温度不宜高于40;二次设备室、监控室等房间夏季室内 温度宜为2628,相对湿度不宜高于70%o5. 6. 3给排水5. 6. 3.1站区应优先选用市政水源作为站区生活水源,当市政条件不满足时,可采用自备井作为站区生活水 源。站区生活用水水质标准应符合GB 5749的有关规定。当自备井出水水质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相应 的给水处理措施。5. 6. 3. 3当生活水压不满足给水系统末端最不利点水压要求时,应设置相应的增压或减压设施。站区雨、污水应分别收集后排入对应的公共污水管网中,当站区周围无公共污水管网时,应将污水 经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排放标准应满足GB 8978及地方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同时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 水管网许可相关手续,依规排放。5. 7充电与电池更换系统5. 7. 1充电机充电机输出技术参数应满足所充电电池箱的充电要求。5. 7. 1. 2充电机与充电架之间的电缆连接应采用固定方式。5.7. L3充电机应具备待机、充电、充满等状态指示,宜具备输出电压、输出电流等运行参数显示。5. 7. 1. 4充电机应具备必要的保护功能以保证电池箱充电安全。5. 7.1. 5充电机应具备与监控系统通信及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5. 7.1. 6充电机在站内应合理布置,以利于通风和散热。5. 7. 1. 7充电机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应参照NB/T 33001的相关要求。5. 7. 2电池箱5.7.2. 1电池箱应具备与充电架、电动汽车准确对接的接口,并能保证连接安全可靠和更换便捷。5. 7. 2. 2电池箱应具备与充电机、电动汽车控制单元进行通信的功能。5. 7. 2. 3电池箱应具备温度调节功能。5. 7. 2. 4电池箱应具备必要的机械强度和防护等级,电池箱之间应具备防火分隔的措施。第10页共25页5. 7. 2. 5电池箱的内部安装结构件应保证单体电池间的可靠串并联。5. 7.3电池箱电连接装置5. 7. 3.1电池箱电连接装置宜采用强电与弱电别离的结构,并具有防误插的功能。电池箱电连接装置应包含正极、负极、接地极、通信、导引、辅助电源等端子。5. 7. 3. 3电池箱电连接装置应具备必要的位置修正功能,以确保端子准确可靠联接。5. 7. 3. 4电池箱电连接装置应采用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电气连接安全可靠。5. 7. 3. 5电池箱电连接装置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000次。充电架5. 7. 4. 1充电架应与电池箱相匹配,宜采用框架组合。5. 7. 4. 2充电架的机械强度应满足电池箱承载要求。充电架应具备对电池箱的导向功能,并带有电池箱限位、锁止装置。5. 7. 4. 4充电架应具备电池箱就位、充电和充满等状态显示功能。5. 7. 4. 5充电架宜配置相应的装置,与电池箱配合实现对电池温度调节功能。5. 7. 4. 6充电架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报警功能。5. 7. 5电池箱存储架5. 7. 5.1电池箱存储架应与电池箱相匹配,宜采用框架组合。5. 7. 5. 2电池箱存储架的机械强度应满足电池箱承载要求。5. 7.5. 3电池箱存储架应带有电池箱限位、锁止装置,宜具备对电池箱的导向功能。5. 7. 6电池箱更换设备5. 7. 6.1换电站应根据服务的车型、服务能力要求选择电池箱更换设备,电池箱更换设备的参数及数量应与 更换能力相匹配,基础承重应满足涉及要求。5. 7. 6. 2乘用车电池箱更换时间不宜大于300s,商用车电池更换时间不宜大于600so5. 7. 6. 3电池箱更换设备应具备最大功率限制和防倾倒等功能。5. 7. 6. 4自动或半自动电池箱更换设备应具备手动操作及紧急停机功能。5. 7. 6. 5换电站内应配备应急更换设备,以保证电池箱应急更换的需要。在装载、搬运和卸载电池箱过程中,电池箱更换设备应保证操作人员、车辆和设备的安全。5. 7. 6. 7电池箱更换设备的布置应方便车辆的通行及停靠,并应根据电池箱在车体的安装位置相应布置。5. 7. 7电池箱转运设备5. 7. 7. 1电池箱转运设备应具有安全、快捷转移和运输电池箱的能力。5. 7. 7. 2在转运电池箱的过程中,应保证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第11页共25页车辆导引系统5. 7. 8.1电池更换站宜配备车辆导引系统。6. 7. 8. 2车辆导引系统应具有车辆导引和定位功能。7. 7. 8. 3车辅导引系统可由机械构件、传感设备和控制设备等组成。8. 7.9电池箱检测与维护设备换电站宜设置电池维护区,配备电池组地面均衡设备、电池测试设备等,维护区应无油污。8.1.1.1 电池箱检测与维护设备应具备电池箱总体电压及各个单体电压、电池箱内部电芯温度、电池箱容量 的检测功能。5. 7. 9. 3电池箱检测与维护设备应具备电池箱绝缘性能检测功能,应能检测各单体蓄电池或蓄电池模块绝缘 性能。5. 7. 9. 4电池箱检测与维护设备宜具备电池箱内阻检测功能,应能检测各单体电池内阻。5. 7. 9. 5电池箱检测与维护设备应具备电池均衡功能。5.7. 10换电站应加强电池的监控和管理,应建立故障电池的淘汰机制,并设置事故电池隔离措施。5. 8监控系统监控系统一般包括供电监控系统、充电监控系统、电池箱更换监控系统和安防监控系统等。a)供电监控系统应具备对供电状况、电能质量、开关状态、设备运行参数等进行监测和控制的功能。b)充电监控系统应具备用充电设备运行状态、充电过程进行监测和控制以及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 数据的存储、显示和统计等功能。c)电池箱更换监控系统应具备对电池箱充电状态、电池箱更换设备运行状态、电池箱更换过程进行监 测和控制的功能。d)安防监控系统应具有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等功能,并应符合GB 50348的有关规 定。5. 8. 2监控系统的实时性和可靠性应以满足现场设备的安全运行要求为原那么。5. 8. 3监控通信网络应具备良好的扩展性,新设备的接入不应造成网络性能明显下降。5. 8. 4监控系统应具备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进行通信的功能。5. 8. 5站内监控通信网络宜采用以太网。5. 8. 6监控系统与站外相关系统通信宜采用专用光纤通信方式。5. 8. 7监控系统的关键部件应采用冗余设计。5. 8. 8监控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隔离设施。第12页共25页5. 8. 9监控系统应配备不间断电源。5. 9消防换电站的消防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 安全。5. 9. 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换电站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3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29和GB 50016的有关规定。建筑物名称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配电室当采用油浸变压器时丙类二级当采用干式变压器时丁类当采用低压供电时戊类充换电间丁类二级监控室戊类二级电池检测与维护间丁类二级值班室等附属用房戊类二级5.9. 4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和难燃材料。建筑物的室内装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22的 有关规定。5.10. 5换电站建筑室内外的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及建筑物体积确定,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29和GB 50016的有关规定。换电站的消防给水应利用城市或企业已建的消防 给水系统。如已有的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时,应自建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应能 提供足够水源,以满足火灾用水需要。5. 9.6换电站应按表2确定火灾类别及危险等级,并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50140的有关规定。表2建筑物火灾类别及危险等级第13页共25页配置场所火灾类别危险等级配电室E(A)中充换电间C(A)中监控室E(A)中换电站宜设置消防沙箱或沙坑,沙坑的各边尺寸不应小于电池箱的最长边尺寸,并应有不小于0. 3m 的余量。电池检测与维护间C(A)中值班室等附属用房A轻电池箱C、E、B严重电池更换系统C、E、B严重5. 9. 8电缆的防火设计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及分隔措施。5. 9. 9站内应设置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火灾探测报警区域应包括主要设备用房和设备区域。火灾探测报警系 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16的有关规定。充换电间、电池检测与维护间、充电与电池更换系 统宜设置吸气式高灵敏度感烟火灾探测器。5. 9. 10室内换电站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应符合GB 17945和GB 51309的有关规定。5. 9.11换电站宜布置地下、半地下或高层建筑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应与其他场所设置防火分隔。5. 10标识5. 10. 1 一般规定5. 10. L 1换电站的标识应满足规范性、系统性、醒目性、清晰性、协调性和安全性的要求。5. 10. 1.2换电站的标识应包含设施标识、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提示标识、消防安全标识和公共信息标识。禁止标识、警告标识和提示标识所用的颜色应符合GB 2893规定的颜色。5. 10. 1.4禁止标识、警告标识和提示标识需要增加辅助文字标识时,应符合GB 2894-2008中4. 5的规定。标识的制作材料应选用环保、安全、耐用、阻燃、防腐蚀和易于维护的材料。5. 10.L6设施标识、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提示标识应使用能够保证标识夜间识别功能的材料和方式,通 过提供照明光源、采用逆反射或自发光材料等方式确保标志清晰可辨。5. 10. 1. 7标识应采用不易脱落的安装方式。应对标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标志材料不变形、不褪色、不脱落。如标志有缺失、损坏和 材料老化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并应及时清洁标志外表,保持标志外观的整洁。设施标识5. 10. 2. 1换电站设施标识宜采用GB/T 31525-2015中4. 1. 4规定的版式。5. 10. 2. 2换电站设施标识的颜色宜符合GB/T 31525-2015中4. 1. 1. 2的规定。第14页共25页5. 10. 2. 3换电站设施标识的尺寸应符合GB/T 31525-2015中4. 2的规定。5. 10. 2. 4换电站设施标识的设置位置和安装方式宜符合GB/T 31525-2015中5. 2、5. 3的规定。5. 10. 3禁止标识3.1应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封闭危险区域入口处设置“禁止入内”标识。5.10. 3. 2应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且未封闭的设备处设置“禁止靠近”标识。5. 10. 3. 3禁止标识应符合GB 2894-2008中4. 1的规定。警告标识5.10. 4.1应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场所和设备处设置“注意安全”标识。5.10. 4. 2应在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设备处设置“留神触电”标识。应在换电工位出入口处设置“留神车辆”标识。5.10.4. 4宜在人员可接近的地面裂缝处设置“留神缝隙”标识。5. 10. 4. 5警告标识应符合GB 2894-2008中4. 2的规定。5. 10. 5提示标识5.10. 5.1应在便于安全疏散的出口处设置“紧急出口 ”标识,必要时应增加方向辅助标识。5. 10. 5. 2提示标识应符合GB 2894-2008中4. 4的规定。5.10.6 说明标识换电站内宜设置相关设备的操作说明及应急处理流程。5.10.7 消防安全标识换电站消防安全标识应符合GB 13495. 1的规定。5.10.8 公共信息标识换电站公共信息标识应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5. 10.9交通路标必要时,宜在道路上设置交通路标指引驾驶人员出入换电站,交通路标的设置应满足有关管理部门的管 理要求。5.11节能与环保5. 11. 1节能5. 11. 1. 1换电站应采用节能变压器。5. 11.1. 2换电站的建筑满足GB 55015-2021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措施提高建筑物的自然采光和通风 率。同时宜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第15页共25页换电站应选择节水型卫生洁具。5. ILL 4照明应采用节能型灯具。5. 11. 2环保5.11. 2. 1换电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环境保护要求。换电站噪声设备宜布置在室内,且应确保站内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GB 12348和GB 3096 的有关规定。换电站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到达地区污水排放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在没有条件接入 城市污水系统时,站内应设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套,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换电站宜设地面冲洗水、工作间排水等污水贮水池,有条件时应接入市政管网。5.11. 2. 5换电站应设置垃圾收集装置,并应集中进行处理。6施工和验收6.1 一般规定6.L1换电站的建设包括基础工程、供配电系统、充电与电池更换系统、监控系统、消防、标识、土建及其 它配套设施的施工和竣工验收。6. L 2换电站的建设应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准,施工 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换电设备、设施应由厂家或厂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6.L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界 域内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资料、工程和水文地质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沿线调查,掌 握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6.L 4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发现施工图有疑问、过失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施工 过程如需要变更图纸,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6.1. 5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经过相关部门检定或校准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6. 1.6工程使用的管材、线缆、设备、防火材料等建筑材料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的材 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1. 7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火等安全防护,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 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及人员安全。6.1. 8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等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第16页共25页刖§1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34总那么35建设选址和设计要求45.1 站址选择技术要求45.2 站区规划和总布置55.3 竖向布置55.4 围墙、出入口和行车道55.5 供配电系统65.6 土建要求95.7 充电与电池更换系统105.8 监控系统125.9 消防135.10 标识145.11 节能与环保156施工和验收166.1 一般规定166.2 供配电系统176.3 土建及其他配套设施186.4 充电与电池更换系统186.5 监控系统186.6 消防196.7 标识196.8 节能与环保197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197.1 一般规定197.2 运营服务207.3 运行管理207.4 运行安全217.5 应急措施217.6 消防安全227.7 防汛、防风、防寒228维护管理要求226.L 9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 气、废弃物及噪声、振动等,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6. 1. 10竣工验收包括施工质量验收、非通电设备质量验收和通电设备运行验收。全部验收工程符合验收内 容要求时,判定验收结论为合格;任一验收工程不符合验收内容要求时,判定验收结论为不合格。参加验收的工作组应包括建设、运行、设计、施工、监理、安检等单位的专家代表组成,各单位和 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6.L12通电设备通电前,应检查设备接地、回路绝缘并做好记录,接地电阻值、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 求,验收使用的检测设备应具备检定或校准合格证书。竣工验收时现场无法测试的工程可由制造单位提供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 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进行验收。施工质量验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a)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b)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纸、设备安装记录和安装调试报告;c)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工厂验收报告、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装配图等技术文件。6. 1. 15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a)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NB/T 33004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要求。b)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等文件要求;c)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建设或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d)验收完成后,验收工作组应对发现的工程遗留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根据需要再次组织验收,直 至验收合格。6. 2供配电系统6. 2.1供配电系统竣工验收应检查变压器、低压配线、低压隔离设备等电气设备型号、参数和数量应符合合 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要求;供配电柜、线缆、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外观应无损坏,电气设 备间的接线应牢固可靠、标识清晰;供配电设备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施工。换电站供电系统应符 合NB/T 33018-2015的有关规定。换电站电源配置应符合GB 50052的有关规定。变压器类型、主接线、安装方式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 GB 50059、GB 50053-2013. GB 50255 和 DL 5449 的有关规定。6. 2. 3高压配电局部的设计应符合GB 50060的有关规定。低压隔离电器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备布置、配 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54的有关规定。箱式变配电设备设计要求应第17页共25页 符合GB/T 17467和DL/T 537的有关规定。6. 2. 4变流柜、控制柜等盘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71的有关规定。6. 2. 5母线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49的有关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公共电网连接 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29316的有关规定。6. 2. 6供电系统电能计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DL/T 448的有关规定6. 2. 7供配电设备的施工应符合GB 50255和GB 50575的有关规定。6.2. 8供电设备的防雷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57和GB/T 50065的有关规定6.2. 9电缆在敷设时应排列整齐、捆扎牢固、标识清晰,端接处长度应留有适当富裕量,不得有扭绞、压扁 和保护层断裂等现象。6. 2.10供配电设备应确保安装牢固,同类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在设计无规定时宜保持一致。6. 3 土建及其他配套设施6. 3.1 土建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施工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验收时应对照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建筑物的基础、构造柱、圈梁、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02和GB 50204 的有关规定。6. 3. 3防渗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GB 50108的有关规定。6. 3. 4换电站建(构)筑物的承载力、稳定、变形、抗裂、抗震及耐久性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B 50009>GB 50010、 GB 50011和GB 50017的有关规定。6. 3. 5通风和给排水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验收时应实地查看并对照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6. 4充电与电池更换系统充电与电池更换系统应符合施工图纸和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时应实地查看并对照设计、施 工图纸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进行。6. 5监控系统用于监控系统的计算机、网络、通信等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安防监控系统的施工应符合GB 50348的有关规定,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GB 50395的有关规定。6. 5. 3监控系统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a)监控系统的布置、线缆敷设应与施工图纸一致,设备、装置及配件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设 计要求。第18页共25页b)监控系统的功能应符合5. 8的要求。6. 6消防换电站的消防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施工图纸的要求,验收时应实地查看并对照设计、施工图纸 和相关检验报告进行。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和建筑室内外的消防给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GB 50229和GB 50016的有关规定,室内装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22的有关规定,灭火器的 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40的有关规定,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16 的有关规定,室内换电站的火灾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标识应符合GB 17945和GB 51309的有关规定。6. 7标识标识的施工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验收时应实地查看并对照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标识的颜色应符 合GB 2893的有关规定,标识增加辅助文字的标识应符合GB 2894-2008中4. 5的规定,设施标识的版式、 颜色、尺寸、设置位置和安装方式宜符合GB/T 31525-2015的有关规定,禁止、提示、警告的标识应符合 GB/T 2894-2008的有关规定,消防安全标识应符合GB 13495. 1的有关规定,公共信息标识应符合GB/T 10001. 1的有关规定。6. 8节能与环保换电站的节能与环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施工图纸的要求,验收时应实地查看并对照设计、施 工图纸和相关检验报告进行。站内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GB 12348和GB 3096的有关规定。换电站产 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应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其水质应符合地区污水排放的有关规定。7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一般规定7.1.1 换电设施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7.1.2 换电站建设应完成并交接验收合格后,运营单位方可接收,投入运营。7.1. 3换电站的运营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7.1. 4换电站运营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a)需经区内承当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登记注册;b)需设置企业级运营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应能对其换电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并对换电和运营第19页共25页 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保存期限不低于2年),企业级数据管理系统应具备数据输出功能及数据输出接口;c)应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其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持有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专职运行维护团队人员 应持有高压电工证,并满足设施运行地区的换电站规模要求;d)具备完善的换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保证设施运营安全;e)公共领域换电设施现场运营时限不得少于5年,运营企业不得将换电设施违规转包给其它企业或者 个人经营;企业需撤除换电站或不再经营时,应向工程所在地开展改革部门报备;f)公共领域充电设施的充电交易收费接口需统一,应支持多种支付手段,如银行卡、市民卡、公交卡、 支付宝、微信等。7.1. 5换电站运营企业需根据新的国家、行业或地区标准对换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7. 1.6换电站运营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级人员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带头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及制度,催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7.1. 7对外运营的换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工程和周期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7. 1.8当换电站运营单位发生后果严重的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其作出处分,甚 至强制其退出运营活动。”7. 2运营服务公用型换电站应明示运营单位名称、运营服务时间、服务工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 等信 息。7.2. 2采用人工换电服务的换电站,提供人工换电服务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采用自助换电服务的换 电站,应制定换电操作流程和安全风险提示并张贴在醒目位置。换电站的服务 应24小时有人值守,为用户提供充电咨询、投诉、故障报修等服务。7. 3运行管理换电站运行与维护单位(部门)应建立健全运行值班管理制度。当值期间,应做好巡视检查、充换电 操作、充换电设施运行监控等工作。7. 3. 2换电站应落实交接班管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宜符合NB/T 33019-2021中6. 2的规定。7. 3. 3换电站应落实巡视检查制度,巡视周期和巡视工程宜符合NB/T 33019-2021中6. 3的规定7. 3. 4换电站应规范换电操作,换电操作宜符合NB/T 33019-2021中6. 4的规定。7. 3.5换电站应落实运行监控管理,加强运行监控,及时处理异常状况,运行监控要求宜符合NB/T 33019-2021 中 6.5 的规定。第20页共25页换电站应落实运行数据统计管理,运行数据统计工程宜符合NB/T 33019-2021中6. 6的规定。7. 3. 7换电站应做好计划检修和应急抢修工作,计划检修工程及应急抢修要求宜符合NB/T 33019-2021中第 7章的规定。7. 3. 8换电站应做好缺陷管理,缺陷分类及缺陷处理宜符合NB/T 33019-2021中第8章的规定。7. 3. 9换电站应按照GB/T 29639-2020的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3. 10换电站运营单位应建立电池一致性管理、溯源系统和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测电池性能参数,定期 进行维护和安全评估,并做好应急预案。7. 4运行安全换电站运行与维护单位(部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目 标,落实安全责任。7. 4.1应对车辆高压释放确认,防止在车辆带高压负载的情况进行换电操作。7. 4. 2换电设施的运行、检修等应采取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7.4. 3应对所有换电设施工作人员,在进现场前交代工作区域、安全措施、周围的带电物体及危险点等信息。7.5.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处 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 记录在案。应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催促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措施。7. 4. 5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相关部 门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 4. 6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全面实施安全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程序,有效控制危险因素。7. 5应急措施7. 5. 1通那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运行设备应设置急停按钮,发生在可能发生人员和设备危险时,应能够保证运 转设备可靠停机。7. 5. 2防触电要求a)换电站在有漏电潜在风险的场所,应设计触电保护功能,确保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人员安全。第21页共25页b)换电站应具备电气漏电防护功能。7.5. 3换电站应在人员方便操作处,设置急停按钮,并具备以下功能:a)立即切断动力及控制电源,系统立即停止工作。b)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