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仲裁时效何时起算文档范例.docx
问: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2倍工资仲裁时效何时起算?答:不同的地区对2倍工资的时效计算的起始时间有不同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因 此,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劳动法规及司法实践来确定2倍工资的时效问 题.各地之所以对2倍工资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有不同的理解,主要是对2倍工 资的性质有不同的理解,即2倍工资是经济赔归还是劳动报酬,以及是否或如何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就目前的劳动法实务来讲,对2倍工资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主要有以下类型 的规定和司法实践:1)以深圳、上海为代表,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7条规定,逐月分别 计算仲裁时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假设干问题的解答(2022年12月),其 中就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做了如下解答:“2、关于未签劳动合同或者 协议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问题对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以外属于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局部,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至第3款的规定,即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 协议的第2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另外,深圳2022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规定:“关 于未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协议2倍工资的诉请,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仲 裁时效的审查,逐月起算. ”上述计算方法是严格按照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 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法律条文规定得出.2)以成都、海南、郑州等地为代表,仲裁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 4川高院在2022年12月份发布了 6个审判指导典型案例,其中1个劳动 争议案例涉及到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双倍工资时效起算点的问题, 该案例中成都中院认为,2倍工资的规定目的是为了通过惩罚催促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更好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劳动者请求支付2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 算期间,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郑州某区法院在1起劳动纠纷案例判决书中阐述到:“关于某某公司认 为薛某某要求偿付2022年2月11日前2倍工资款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 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07条第4款对劳 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作了特别规定,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 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 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即薛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申请仲裁的时效起算日应当确定为双方终止劳动 关系之日2022年1月23日,薛某某在同年2月提出仲裁申请,不具有超出仲裁时效期间的情形出仲裁时效期间的情形,海南也有类似的案例.1)以江苏、佛山、重庆为代表,2倍工资仲裁时效以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或从 建立劳动关系满1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或以争议实际发生之日,即2倍工资差 额确定之日开始计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 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2)第1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或者协议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对2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 的局部,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2107条第1款的规定, 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 算1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1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1 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1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假设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6104条规定,对于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而应支付2倍工资差额的仲裁申请期间的起算应分如下情形确定:(1) 2008 年1月1日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自2008年1月1日起满1年仍未签 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2009年1月1日起算;(2) 2008年1月1日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自2008年1月1日起满1个月 的次日至建立劳动关系后1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自签订劳动合同 或者协议之日起,应视为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劳动争议仲 裁申请期间应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之日起算;(3) 2008年1月1日后 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的次日起至建 立劳动关系后1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之 日起,应视为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间 应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之日起算;(4) 2008年1月1日后建立劳动关 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 议的,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满1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参考法规:1 .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法第10条、第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例:干部及员工谭某某于2008年6月进入被告某某公司上班,被告某某公司1 直没有和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原告称其屡次找被告协商未果,特起 诉来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08年7月1日到2009年5月31日未签订书 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2倍工资差额44000元.被告某某公司辩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2倍工资差额不属于劳 动报酬,而是对被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惩罚性经济赔偿,按照劳动争 议仲裁时效的规定,原告的局部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诉讼请求不应 当予以主张.工资报酬额度应当按照工资单载明的数额为准.重庆某法院查明,2008年6月,原被告建立劳动关系,截止原告起诉之日,双 方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2022年4月15日,重庆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法院发函,载明:本委 于2022年4月8日收到申请人谭某某与某某公司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协议劳 动争议而申请的仲裁申请书,现本委正在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被告在庭审中举示了会议记录,拟证明双方曾就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事宜 召开会议进行协商,因原告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故双方未能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原告认为该会议记录上没有原告签字,故不认可该证据 的真实性.法院认为,原被告于2008年6月建立劳动关系,被告应当于2008年7月前与 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而截止原告向法院起诉之日,被告尚未与原告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故被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或者协 议法第义空至的规定向原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2倍工资的 差额.对于双方所争议的仲裁时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210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法院认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2倍工资差额的实质是比照 工资标准具有惩罚性的款项,劳动者请求支付该款项,应当以2倍工资差额总额 确定之日作为争议实际发生之日,仲裁时效应从争议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1年. 本案2倍工资差额于2009年5月确定,原告最迟应当于2022年5月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而其直到2022年4月8日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显已超过仲裁时效期 间.被告有关仲裁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倍工资差额的诉 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法院驳回了谭某某的诉讼请求.解:本案的法律条文要点是:用?单位与至动者遍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 者协议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争议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1年.2倍工资差额总额 确定之日作为争议实际发生之日.法院认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2倍工资差额,是具有惩罚性的 款项,劳动者请求支付该款项,应当以2倍工资差额总额确定之日作为争议 实际发生之日,仲裁时效应从争议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1年.本案中,原告谭 某某与2008年6月与被告某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或者协议.因此,2倍工资差额应于2009年5月确定,原告最迟应当于2022 年5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其直到2022年4月8日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显已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所以,对原告谭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操作提示: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或者协议.2)对于2倍工资仲裁时效的计算,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因此,企 事业单位要密切关注本地区的法律条文规定和司法判例;3)目前各地区对2倍工资的性质有不同的理解,对于是否适用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以及如何适用有不同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企事业单位 在计算2倍工资仲裁时效时要充分掌握和注意本地区的具体规定,做到心中 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