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合同.docx
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合 同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合同(精选3篇)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合同篇1合同登记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4 .需求与需求分析4.1 甲、乙双方将根据第条款中甲方为其业务建立的 信息系统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 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 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 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 释和答复。4.2 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 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 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O5 .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5.1 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目标与上述 需求分析书,在 年一月一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 书,在 年一月一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 在 年一月一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 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 对其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和使用性等进 行审核。甲方应分别在 年一月一日之前完成需 求说明书的审核,在 年一月一日之前完成概要 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 年一月一日之前完成详 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的,则在上述 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 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 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 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5.2 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 明书中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认可。甲 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在今后 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所相关的技术问题或进行技术调整, 仍由乙方承担责任。5.3 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 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该延期对乙方造成 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5.4 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 效力。6 .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环境提供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 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 乙方应依据工程的进展,在甲方提供相应施工和安装环境 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 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7 .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 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 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情况、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 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 大问题或重要变更发生,乙方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 在7/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 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当承 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 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 7/工作日内回复乙方。8 .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 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 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 目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 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9 .分包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 将本合同项下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 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违 约责任。五、交付、领受与验收1 .交付1.1 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 工 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附件中的检 测标准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 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1.2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 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果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 实际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 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 付款。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2 .交付内容2.1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 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 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 应当是电子版式并可供人阅读的。2.2 如果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造成 所交付项目的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产 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领受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 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 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的任务、需求和功能。如有缺 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 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当 于 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 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 方领受,但重复此项程序的次数最多不得超过 次,超过约定次数甲方可解除合同。4 .系统试运行4.1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 试运行权利。4.2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 故障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 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 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缺 陷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3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 故障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 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 备。如果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 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4.4 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 上故障或问题影响系统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并且排除 或处理问题所需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或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5 .系统验收5.1 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 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 验收通知书后的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 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 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 个工作日,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 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 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 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 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乙方在进行单 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 方面验收后的 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 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六、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1 .硬件设备所有权硬件设备所有权(选择:自甲方检验合格且 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乙方代甲方采购的,则不用此款)2 .知识产权拥有本信息系统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非经 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有 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 资料和文件。除本项目研发工作需要外,未得到的书面许 可,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规定的资料和技 术。如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 支付违约金。3 .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范围为: (总公司、分支机构)。4 .许可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对所许可的使用权软件向第三方许可的权利。除本合 同另有规定外,许可使用软件或相关知识产权,并不表示 已经从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邮编:乙方(开发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资质名称:资质证书号:联系电话:邮编:鉴于甲方有意为其(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 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 理系统。甲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5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 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 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6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 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 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 分立后成立的单位。如果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 义务由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的,则甲、乙双方与后成立 的单位分别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7 .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当严格遵 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 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七、价格与付款方式L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总价为 其中设计费用价格为;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系统集成服务价格为;以上各部分价格组成分别见附件。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 O2 .项目增减价格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乙方依据 本合同第条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设备、系 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 所规定的价格标准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八、保密与非竞争1 .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 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 受。2 .保密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以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 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 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 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以防止商业秘密未经授权而被使 用、传播或公开。除非对方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 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 在10/年内不得对外透露。3 .非竞争性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 履行完毕后的 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 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 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 管理人员。4 .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4.1 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4.2 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4.3 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 担保密义务;4.4 向第三人披露,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4.5 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4.6 法律强制披露;4.7 披露方书面许可。5 .信息安全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 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 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义务。九、项目培训与服务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 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I。培训目标 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 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见附件十、系统保证和维护1 .乙方声明并保证1.1 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来自第三方的,应用 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乙方具有 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 合法权利;1.2 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 法权利;1.3 如果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 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 人的合法授权;1.4 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 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1.5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 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 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乙方违反 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 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 引起的全部损失。2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 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 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 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3 .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 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 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 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 出现瑕疵,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故 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 应答处理立即出发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 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系统个别 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 内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 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4 .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 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 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5 .系统保修期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 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 议。、项目变更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信息系统的质量, 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 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 的建议,包括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 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1 .甲方应当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 应在 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 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 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回复后,应在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乙方上述回复。如果甲方 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予以 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3 .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有关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 日期变更的回复,但该项目的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信 息系统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当执行甲方的变 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 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4 .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 如果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的,则合同总价每 下降%,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的金额。5 .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 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 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6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当在一日 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 建议。如果甲方接受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作 出确认,双方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 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 的相关风险,包括信息系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十二、违约与赔偿责任1.交付违约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照以下约定支付违约金 外用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具体补偿由甲乙双方可采取合 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1.1 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1.2 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 合同总价%的金额作为对甲方的赔偿。2.付款违约2.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 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 总价的10/%;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1 .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 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 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2 .里程碑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 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3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 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 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4 .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的%对乙方进行赔偿;5 .3如果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 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 应相应顺延;6 .4如果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交付的 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 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 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 用。3 .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如果包括 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 对方赔偿超过部分。4 .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 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按照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5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 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 当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 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 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 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十三、不可抗力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 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 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 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 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 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 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 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 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 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 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十四、其它1 .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 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 面形式,通知送达被通知方即生效。2 .如果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 知另一方。3 .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 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 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十五、争议解决1 .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 首先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 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果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的, 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1.1 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1.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 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十六、合同的生效、解除1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或盖章后生 效。2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是 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2.1 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 入清算阶段;2.2 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2.3 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除本合同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 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 任。3 .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 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4 .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 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 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 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 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 议。5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署人(签章):签署人(签章):开户行:开户行:年一月一日 年一月一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合同篇2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定地点:签定时间:年一月一日一、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本合同价为甲方支付给 乙方的费用,其费用项目包括: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将合同总价格(即人民币)的预付款汇至乙方公司账 号。在系统设备到达甲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周内,甲方 将本合同总价格的% (即人民币)汇至乙 方公司账号。在安装调试完毕 个月内,甲方将其余款项即本合同总价格的%(即人民币)汇 至乙方公司账号。本合同所有款项均须汇至乙方公司财 务部付款通知书指定的乙方合法账号上。三、合同范围3.1 甲方同意将工程的系统集成、软件及工程设备 的采购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承接工程的系统集成、软件 及工程设备的米购O3.2 确定布线系统采用 产品。其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的附件。3.3 合同设备的技术指标及乙方对设备的技术保证 均在本合同中进行规定。3.4 甲方购买的乙方产品:新邦图书发行网络管 理软件系统及超市管理软件系统,其版权属于乙方, 甲方拥有其使用权,仅限在湖南省桑植县新华书店本单位 内使用。四、双方职责乙方职责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建设的正确具体设计方 案。4.2 乙方负责购买合同中甲方所需要的设备,合同 执行期间,乙方保证基于合同附件的原始数据的设备构造 是正确无误的。4.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技术图纸完整、 清楚、正确、与合同相关附件相符。4.4 乙方所提供设备的保证期:不同设备的保修期 按相应设备的出厂标准执行。4.5 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根据技术资料进行合理 操作时,如果设备未能达到规定之技术参数是由于乙方所 提供的设备/材料有误,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自 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小时内应给予响应。4.6 质量保证期满后,最终用户如需维修/升级的设 备或备件,乙方将给予优惠。4.7 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 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4.8 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 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4.9 .规格"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它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关于 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标准、规范。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1.1 方所需信息系统描述甲方为其(经营的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 统,该系统处理的业务对象为(财务、人力资源4.8 如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 答复并解决,解决不了的,乙方应在一小时内赶付现场 进行维护。甲方职责4.9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的工程实施。4.10 方应提供合同设备所要求的系统安装环境(硬 件安装环境及软件工作平台windows nt或windows、 windows98、sql server等),由环境原因造成的工程进 度的延误应由甲方负责。4.11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设备全部到货后三个工作 日内进行设备点验并签字确认。4.12 甲方负责安排设备安装场地及进入场地的通 道。4.13 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机房环境 和可靠的供电系统,如需对机房结构做出修改或提供电脑 专用供电设备线路等,费用由甲方负责。4.14 甲方应指定专人全权负责本工程的执行。五、技术要求5.1 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必须符合甲方的实际情 况。5.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需符合本合同书附件规 定的技术标准。5.3 乙方需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及测试,并提交给 甲方相关之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技术性能指标说 明书。5.4 乙方对所有合同设备需在最终用户安装工地进 彳了开箱检验。5.5 如在开箱检验时发现有任何缺损或与相关的设 备清单及技术资料不符,双方应对此作详细记录并签字, 甲方有权凭此向乙方提出进行调换或补发。六、工程施工和验收6.1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须按照合同签订后所进行的 工程会议中所确定的日程进行,甲乙双方共同对整个工程 进度负责。6.2 在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代表,全权 负责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所有有关甲乙双方 的对口问题,在双方全权代表正式通过并签字同意后,方 才有效。甲乙双方皆不对未经签字的事宜负责。双方在更 换全权代表时,须以正式书面形式并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 通知双方,工程详细安排应通过友好协商后决定。如出现 任何问题及争端,双方应就每日工作及出现之问题加以记 录。并保留书面记录及签字。6.3 设备系统测试:甲乙双方根据测试文件之规定, 进行设备系统测试,设备系统测试完成后,应签订"系统 设备测试验收书",系统设备测试验收书签定后,系统投 入试运行。6.4 如因原厂商之原因致使设备技术指标未能达到 验收标准,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做出相应的调换。在此期 间,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6.5 如因甲方场地、电压、湿度等原因致使设备技 术指标未能达到验收标准,由乙方提出解决方案,甲方负 责解决问题,费用由甲方负担。6.6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设备技术指标未能达到验收 标准,由乙方负责解决问题,费用由乙方负担。七、服务与承诺7.1 根据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种类及其应用范 围,以及甲方的需求,乙方竭诚向甲方提供全方位的、有 效的、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7.2 乙方负责指导和实施向甲方所提供的软、硬件 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开通。7.3 乙方专门建立针对甲方的技术支持档案,主动 征询服务请求,定期跟踪服务。7.4 乙方计划全力和毫无保留地对甲方系统运行维 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以使他们掌握系统的使用和 维护。7.5 现场应用系统平台安装:乙方到现场安装应用 系统环境,建立完整的应用系统调试和试运行平台,使甲 方技术人员能尽早地进行应用系统的试用工作。乙方同时 向甲方提供现场应用系统安装讲解服务,使甲方对系统的 结构和功能设置有全面的认识。7.6 应用系统的现场调试优化服务:当应用系统进 入最后的调整和试运行阶段时,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现场的 技术支持与服务,参与系统的最终调试和优化工作,以保 证应用系统能以最高的效率、最健康的状态运行。7.7 应用系统的定期优化与维护服务:在应用系统 投入正常运行后,为了确保新系统的正常健康运行和及时 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乙方将定期到甲方 现场进行指导,解决系统进一步调试优化和系统维护工 作。7.8 现场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服务:应用系统投入试 运行后,如遇到重大的技术问题,乙方将在24小时内赶 到用户现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7.9 乙方将在本系统中投入技术精湛、业务熟悉、 经验丰富的工程实施队伍,并保证全体人员具有合理的配 备和技术构成。7.10 在本系统中,乙方采用了目前先进、成熟的技 术,并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的技术特征,保证了本系统具有 较长的生命周期。八、培训8.1 为保证甲方能在运行中良好工作,乙方应为甲 方培训-一名质量合格的维护工作人员、工程技术 人员、管理人员。维护工作人员经培训后能熟练掌握包括 人机通信在内的硬件维护工作,并能及时排除一般的设备 故障。工程技术人员经培训后,应能指导维护工作人员进 行日常工作,并能熟练排除设备故障,熟悉管理设备,具 备组织管理网络和扩建网络的能力。管理人员应能负责起 全面技术管理工作。8.2 培训过程:乙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免费培训I甲方 工程技术人员,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 和一般操作维护技术,甲方委派人员与乙方技术人员一同 参与安装,调试。九、不可抗力9.1 合同签订任何一方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 交通事故、地震等原因致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时,本合同 执行时程将延长与上述事故持续时间相等之日数。9.2 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义务一方应立即以传 真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 空挂号信函寄送当地主管机构核发之证明以证实该不可 抗力之发生。9.3 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义务一方应于该不可 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他方,并用航空 挂号证实。9.4 如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超过 天,双方应 就合同的进一步执行与否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十、争议的解决10.1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之任何纠纷均需通过 双方协商解决。如此纠纷未能得到解决,则需提交仲裁或 诉讼解决,双方约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十一、违约责任10.2 若因甲方原因不能使合同中设备进行验收,甲 方不得拖延设备货款的支付时间。10.3 在合同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 延期期间的所有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并不得以此为 由,拖延应付的款项。10.4 在合同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 延期期间的所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并不得以此为 由,拖延工程实施进度。10.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 有关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以甲方所 付的款项作为违约金。10.6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有严重违反合同 有关条款,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要求乙方 立即退还甲方所付的款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10.7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如合同 预付款不到位),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8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每逾一天,处罚本合同所定设备款项的%0十二、其它12.1 本合同用中文制成,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12.2 本合同书附件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附件(qxb31811)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等);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要 求、主要功能,目标为 012.3 原有信息系统描述甲方原有的系统(技术设备名 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为(财务、客 户资源管理、仓储管理等),其主要功能是 o乙方将按照甲方要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要求,充分利用现 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对原有系统进行集成, 向甲方提供其要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已有系统的设备 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选用的设备与软件, 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建立的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 自行处理)o甲方保证对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 或升级的权利。(注:如甲方无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 将建立的信息系统与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是互相独立的, 则本条可免填写)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将依据 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软件及集成等费用附件(qxb3181-2)上述合同 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12.3 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之修改、补充、变更经双 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制成并签字盖公章后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之部分,并具有本合同同等之法律效力。12.4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之联系须用书面形式 制成。甲方单位(签章):甲方法人代表(签章):甲方代表(签字):开户行:乙方单位(签章):乙方法人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字):帐号:开户行:日期:年一月一日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合同篇3图书发行管理网络系统集成合同范本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定地点:签定时间:年一月日一、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O本合同价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其费用项目包括: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将合同总价格 (即人民币)的预付款汇至乙方公司 账号。在系统设备到达甲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周内,甲 方将本合同总价格的% (即人民币)汇至 乙方公司账号。在安装调试完毕 个月内,甲方将其余款项即本合同总价格的% (即人民币)汇至乙方公司账号。本合同所有款项均须汇至 乙方公司财务部付款通知书指定的乙方合法账号上。三、合同范围3.1 ?甲方同意将工程的系统集成、软件及工程设备的 采购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承接工程的系统集成、软件及 工程设备的采购。3.2 ?确定布线系统采用 产品。其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的附件。3.3 ?合同设备的技术指标及乙方对设备的技术保证 均在本合同中进行规定。3.4 ?甲方购买的乙方产品:新邦图书发行网络管理 软件系统及超市管理软件系统,其版权属于乙方, 甲方拥有其使用权,仅限在湖南省桑植县新华本单位内使 用。四、双方职责乙方职责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建设的正确具体设计方 案。4.2 ?乙方负责购买合同中甲方所需要的设备,合同执 行期间,乙方保证基于合同附件的原始数据的设备构造是 正确无误的。4.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技术图纸完整、清 楚、正确、与合同相关附件相符。4.4 ?乙方所提供设备的保证期:不同设备的保修期按 相应设备的出厂标准执行。4.5 ?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根据技术资料进行合理操 作时,如果设备未能达到规定之技术参数是由于乙方所提 供的设备/材料有误,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自收 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小时内应给予响应。4.6 ?质量保证期满后,最终用户如需维修/升级的设备 或备件,乙方将给予优惠。4.7 ?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4.8 ?如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 复并解决,解决不了的,乙方应在 小时内赶付现场进 行维护。甲方职责4.9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的工程实施。4.10 甲方应提供合同设备所要求的系统安装环境(硬 件安装环境及软件工作平台windowsnt或 windows、 windows98x sqlserver 等),由环 境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的延误应由甲方负责。4.11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设备全部到货后三个工作日 内进行设备点验并签字确认。4.12 ?甲方负责安排设备安装场地及进入场地的通 道。4.13 ?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机房环境和 可靠的供电系统,如需对机房结构做出修改或提供电脑专 用供电设备线路等,费用由甲方负责。4.14 ?甲方应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