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docx
景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XXX xxxx) xx 号 公安直属各单位、各警种: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息公开条例,XXX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经讨论制 定景XX县公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景XX县公安 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景XX县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 度、景XX县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法等四项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2 .XXX公安信息发布协调制度.XXX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度3 .XXX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法XXX公安(此件公开发布)XXX公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第一条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本局信息公开 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行为,促进X.未公布本局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对责任部 门局政治处每次扣X分;不及时公布的,每次扣X.X分;X.未公布局各部门的职能、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 序、办事期限等情况,对责任部门局政治处每次扣X分;不及时 公布的,每次扣X.X分;X.未公布局有关工作人员姓名、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对责 任部门局政治处每次扣X分;不及时公布或更新的,每次扣X.X 分;XX.未公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每 次扣X分;不及时公布的,每次扣X.X分;XX.未依公开权利人申请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每次扣X分; 超过时限答复的,每次扣X分;XX.发布的各类信息与事实不符并引起不良反响的,每次扣X分;XX.未按时报送景XX县公安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的, 每次扣X.X分;XX.未报送本部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材料的,扣X分;不及时报送的,扣X分;XX.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延迟答复公开权利人信息公开申 请等原因而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公开权利人举报投诉的, 给予相关责任部门每次扣X分。第六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信息公开工 作情况及考核结果,局将适时进行通报并计入局岗位目标管理 考核。第七条本方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八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X公安办公室印发XXX (xxxxxx 号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实施方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局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本局对拟公开的信息,依 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对其内容是否属于秘密、商 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平安、公共平安、经 济平安和社会稳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 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第三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应当遵循“先审查、后公开, 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贝L既确保秘密平安,又 方便信息公开。第四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照规 定和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审核 程序和责任产格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局保密办负责全局信息公 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第五条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保密局会同机关确 定的秘密及其秘密具体范围的规定为依据。第六条不予公开的信息:(一)涉及秘密、警务秘密的信息。(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 或者本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三)公开可能对平安、公共平安、经济平安和社会稳定造 成重大影响的信息。(四)公开可能影响案(事)件侦查、查处活动开展或者侵害 当事人、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第七条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由信息产生的部门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二)由信息产生部门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三)县局保密办提出审查意见;(四)分管领导审查批准。第八条不同行政机关共同形成的信息拟公开时,应由主办 的行政机关负责保密审查,并在书面征得其他机关单位的同意 后方可予以公开。第九条各部门对信息是否属于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 确的,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经局保密办同意,逐级报至有权确定 该事项密级的上级公安确定;其他方面的事项由局保密办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申请部门应该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确定的信息文本;(二)说明不能确定原因的申请公文;(三)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认为确定工作需 要参考的其他材料。第十条已确定为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公开的信息, 各部门应在保密审查确认能够公开后,按保密规定办理解密手 续,再予以公开。第十一条各部门在信息产生、审签时必须说明是否属于 保密事项;在进行保密审查时,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提 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需报审”等审查 意见。第十二条收到申请的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 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X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在原期限届满前告知申请机关。延长答 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X个工作日。第十三条拟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公开内容的信息,认为 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作区分处理,删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后可以 公开,但涉及秘密内容的区分处理,应由局密办审核确认。第十四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因保 密问题未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向我局提出申请的,由信息产 生的部门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第十五条对已列入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经复查发现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公开:(一)应予公开,而认定为不宜公开的;(二)因情势变化,不予公开的情形已不存在的。第十六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所需的专项经费应纳入局年 度预算,予以保障。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XXX公安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切实保证本局发布 信息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 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发布信息应当遵循及时、准确、一致、便民的原 那么,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第三条发布信息应在公安自身职责范围内。依据职权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信息,由履行该职权的部门负 责制作、保存,按主动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法律、法规、规章 对信息发布主体有明确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发布农产品质量平安状况、传染病疫情、重大动 物疫情、对外贸易公共信息、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需审批的信息,应当及时报请相关 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发布。第五条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产生的信息,所有在文件 上盖章、署名的行政机关均负有公开信息的义务。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申请获取该信息。第六条信息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在公开该信息前,都 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信 息准确一致,同时发出征求意见文(函),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 沟通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报请本级信息公开工作主管 部门协调解决。在收到其他行政机关发出的拟公开信息征求意 见文(函)时,应在X个工作日内向其提出书面函复意见。第七条向拟公开信息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发出的征求 意见文(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拟公开信息基本情况;(二)拟公开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意见和依据。第八条局机关各部门以本部门名义公开信息,参照本方法执行。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X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度第一条为了催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 有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局机关各部 门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台账。第三条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包括以下内容:(一)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变动情况;(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三)信息公开工作季报、年报、工作思路和工作总结;(四)本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记录;(六)学习、培训、宣传记录;(七)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第四条工作台账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存档。第五条局机关各部门以本部门名义公开信息,参照本方法 执行。第六条工作台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检查工作。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XXX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法第一条为建立公正透明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监督公安依法履行职 责,调动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 考核方法。第二条本方法的考核范围及内容,主要是对本局各部门信 息公开工作(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方面)的工作质量(重 点是信息公开数量和准确率)和工作时效等方面的考核。第三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量质并重原那么和信息泄密 一票否决原那么。第四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目标:(一)共性目标:X.加强对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工 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工作人员;X.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 密审查;X.接受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向其公开有关信息;X.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法途径,主动 向社会公开其所掌握、制作的其他信息;X.每季度末向局办公室报送本季度景XX县公安信息公 开情况统计表;于每年XX月XX日前,及时将本部门年度信息 公开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办公室。(二)具体目标:各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做好相 关信息公开工作。第五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方法,以XXX分 为基本分,按以下方法逐项扣减:X.未确定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扣X分;X.未建立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的,扣X分;未对公开的信息进 行保密审查的,每次扣X.X分;X.未发布更新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每次扣X分; 不及时发布更新的,每次扣X.X分;X.未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依据、标准,每次扣X分; 不及时公布的,每次扣X.X分;X.未公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据、程序、期 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每 次扣X分;不及时公布的,每次扣X.X分;X.未公布公安民警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每次扣X分;不及时公布的,每次扣X.X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