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资料范本-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制度.docx
合同协议管理管控规章制度第一章合同协议管理管控总则1、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的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 同协议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协议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 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协议等,包括但不限 于买卖合同协议、借款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加工承揽合同协议、 相关质量本合同支付资金服务合同协议、资产转让合同协议、仓储合 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保险合同协议等。3、签订书面合同协议范围除即时交割银货两清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协议形式。4、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原则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 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协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5、保守商业秘密(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 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 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 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法定代表 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3、签订合同协议前,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必须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4、签订合同协议前,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必须 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5、签订合同协议前,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应当 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机构 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 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 须完全一致。6、签订合同协议前,由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主办相关人员与 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协议条款,合同协议文本起草定稿后,附 合同协议审批表由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人审核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 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并加盖部门机构章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司 法办审查,由司法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统一编写合同协议编号,在一 份合同协议上加盖司法办公章,司法办相关相关项目人在合同协议审 批表上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加盖部门机构章后, 由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报送分管领导人和董事长审批,然后由行政 办公室相关相关项目人审核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 法并加盖部门机构章,最后由合同协议专用章和公章保管相关人员加 盖合同协议专用章或公章,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7、需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在签订合同协议前(商谈拟定阶段), 由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主办相关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 同协议条款或者确定拟用合同协议文本后,附带章外出审批表由 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人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 正式生效方法加盖部门机构章后报送司法办审核,由司法办进行合法 性审查后统一编写合同协议编号(若拟用对方当事人格式合同协议可 使用其编号),在一份合同协议上加盖司法办公章,司法办相关相关项 目人在带章外出审批表上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 方法加盖部门机构章后,由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报送分管领导人和 董事长审批,然后由行政办公室相关相关项目人审核本相关项目联系 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加盖部门机构章,并派专人带章陪同合同 协议承办相关人员共同外出,在经司法办已审核的相同合同协议文本 上加盖公司合同协议章或公章,并做好登记工作。8、由行政办公室相关相关项目监督执行带章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 合同协议专用章或公章的使用,带章外出审批表上应当注明带章外 出期限,带章外出事由、权限、交还时间等内容,并由合同协议承办 相关人员与行办带章相关人员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 方法,办理完毕后,应当由行政办公室相关相关项目将此表复印件提 交司法办备案。9、合同协议文本原件应不少于五份。合同协议承办人应将签订后 的合同协议文本原件及时送交司法办和财务部(作为财务部门机构收 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 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盖章物的依据)各一份备案。10、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 入合同协议档案保存,以备考查。(1)名片;(2)厂家介绍、质量本合同支付资金服务介绍等资料;(3)各类广告、宣传资料;(4)各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等通讯工具号码;(5)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协议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 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第六章合同协议审核规定1、公司司法办相关相关项目公司经济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合同 协议法律审核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审核原则。2、审核内容。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对下列合同协议事项依法进 行审核:(1)合同协议形式。合同协议形式应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当事人约定的形式。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协议文本的,应采用标准 合同协议文本。(2)合同协议实质性条款。合同协议的实质性条款由合同协议当 事人双方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法规定,合同协议 实质性条款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正式正式生效;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3)合同协议效力。签订合同协议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 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合同协议中不得含有无效条款。3、业务部门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法规定的合同协议实质性条 款拟定合同协议,并对合同协议实质性条款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准确性相关相关项目。4、业务部门机构对经审核的合同协议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应将 合同协议送交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再审。5、审核程序。合同协议的受理,业务部门机构应及时将拟签合同 协议送交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进行审核。送交拟签合同协议文本时, 应附送下列材料:(1)合同协议相关项目申请审批意见;(2)财务部门机构关于采购和维修相关项目资金预算审批意见;(3)对方当事人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协议的,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自然人附身份证复印件)(5)签订借贷合同协议的,附担保物的有关说明;(6)签订担保合同协议的,附主合同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情 况说明;(7)欲变更、终止、解除合同协议的,附原合同协议文本及书面 变更、终止、解除合同协议的说明材料;(8)其他相关材料。附送有关材料不全的,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应要求业务部门机 构及时补全。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有权退 回。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应对送审的合同协议进行登记,送审人和 受理人应在送审合同协议登记表上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 生效方法。6、合同协议审核步骤。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应确定专人相关相 关项目审核工作,合同协议审核承办相关人员应当审阅合同协议文本 及相关材料,对合同协议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制作审查 合同协议笔录,应提出审核初步意见,经本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人 复核后,合同协议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协议规 章制度的,通知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报送分管领导人和董事长审批。7、审核意见反馈。合同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及有关事项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的,由合同协议审核承办相关人员 提出审核意见并制作合同协议审核意见书,经本部门机构相关相关 项目人复核后,送达业务部门机构进行纠正,并将送审合同协议文本 原件及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机构。审核意见正确的,业务部门机构 应当纠正。纠正后应当及时报送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复核。8、审核意见审批。业务部门机构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与合 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充分沟通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取得一 致意见的,业务部门机构应当自收到合同协议审核意见书之日起3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写出不予采纳或者坚持自己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报送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由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将争议的主要 问题、业务部门机构意见、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意见及处理意见和 理由一并制作合同协议审核意见报告,报请分管领导人签批意见, 然后提请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决定并作出书面批示。9、审核意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应 及时将审批意见书面反馈至业务部门机构,业务部门机构和合同协议 审核部门机构应当按审批意见执行。10、业务部门机构未向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提出书面意见,直 接向分管领导人申请复议协调的,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写出不予采纳 和坚持自己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报请分管领导人签批意见,然后提请 法定代表人决定并作出书面批示,送交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执行。11、任何影响合同协议订立的指示和表示都应当对公司和法定代 表人相关相关项目,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并提请法定代表人签批意见后, 方可送交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执行。12、审核重大经济合同协议应召开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规章制度。13、审核期限。业务部门机构应及时将拟定合同协议送交合同协 议审核部门机构进行审核,统筹安排拟定、审核、签订时间,不得耽 误审核时间。严禁在本部门机构拟定合同协议时间安排很充足,而报 送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审核时间紧迫的情况出现,以保证审核质量, 防止问题合同协议出现。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应在受理合同协议之 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送审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对于重大复杂的 合同协议可延长至五个工作日。应急合同协议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14、应急合同协议应当由公司分管领导人直接安排合同协议审核 部门机构审核,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或提出审核意见。15、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未按规定给合同协议 审核部门机构预留审核时间,耽误审核期限不能保证审核质量的,除 给予罚款外,由责任人承担不利后果,公司将向业务部门机构相关相 关项目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16、合同协议签订后,业务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将一份合同协议文 本原件分别送交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存档备案和财务部门机构作为 收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 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盖章物的依据。17、档案管理管控。合同协议审核部门机构应明确专人相关相关 项目送审合同协议的接收、登记备案,并将送审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 审核意见的复制文本予以归档。18、合同协议及档案管理管控实行分类编号管理管控,按照合同协议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管控规范。第七章合同协议履行、变更和解除1、合同协议履约管理管控(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相关相关项目合同协议的履行。 合同协议承办单位、部门机构和相关人员具体相关相关项目其订立合 同协议的履行。(2)合同协议的履行应当在书面合同协议审核签订后方可履行, 不得先履行或履行完毕后再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先签订,后履行,能 使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协议的过程中,按照双方权利义务和约定履 行合同协议及承担责任,避免法律风险。特殊情况应经司法办审核备 案,报请法定代表人批准。(3)在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更修改,应当对对方 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协议承办人要及 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相关相关项目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协议标 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4)相关部门机构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管控的实施意见 执行。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本合同支付资金服务或商检程序。对 不符合规章制度和合同协议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 异议。(5)合同协议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机构进行。对合法有 效的合同协议,财务部门机构必须在合同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 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协议,财务部门机构有权拒绝结算。(6)凡与合同协议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 好履约记录。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正式正式生效传送的与合同 协议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正式正式 生效传送与合同协议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 邮局收据、回执备案。2、合同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 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 更的接收人发货或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本相 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盖章。(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协议时, 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 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协议时,合同协议 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 人不履行合同协议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司法办报告。(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 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的协议。第八章 合同协议纠纷处理1、合同协议纠纷管理管控(1)为解决合同协议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 时效和期间内进行。(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协议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 立即向单位相关相关项目人报告,同时通报司法办,并及时向公司领 导人汇报,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3)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相关人员应配合好公司司法办参加 仲裁或诉讼。(4)合同协议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正式正式生效解决。2、合同协议纠纷处理程序(1)发生合同协议纠纷,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相关相关项目人 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人,并通报司法办。业务部门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2)合同协议双方在合同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 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3)合同协议双方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无法就纠纷 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相关人员应 及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人和董事长,并拟定处理意见报董事长决定。(4)在处理合同协议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 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 院申请财产保全。管理管控、参与合同协议工作的一切有关相关人员,应当为公司 保守商业秘密。第二章合同协议运作程序1、申请有关生产的物资采购及维修的申请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关于 加强物资管理管控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他以公司名义对 外进行经济事务应当由业务部门机构提出书面合同协议相关项目申 请书,应写明合同协议相关项目目的,相关项目内容及要求,相关项 目意向及思路和资金预算,报请分管领导人和董事长审批。2、起草合同协议相关项目申请书经审批后,由业务部门机构对本部 门机构的业务内容按照合同协议法的要求相关相关项目起草、拟定合 同协议文本。3、审核合同协议文本起草拟定好后必须及时报送司法办审核,由司法办 对送审合同协议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合同协议规章制度要求的,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协议规章制度要求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按合同协议审核规定的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4、签订经司法办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后,由业务部门机构报请分管领导人 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相关相关项目加盖公(5)合同协议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 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 申请保全证据。(6)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 相关人员出具证据收执。第九章 合同协议资料管理管控1、档案资料内容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协议档案:(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2)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 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文 件;(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协议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 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6)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 件;(7)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协议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相关公 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8)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9)合同协议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协议的书面协议;(10)标的本合同支付资金服务记录;(11)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2、合同协议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管控(1)公司所有合同协议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司法办妥善保管。(2)合同协议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协议 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协议档案资料移交司法办。(3)司法办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协议有关资料按 合同协议编号整理,由司法办主任确认后交档案管理管控相关人员存 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第十章考核与奖惩1、公司全体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 协议,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司法办相关相关项目本规章制 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2、对在合同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 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 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3、相关部门机构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管控的实施意见 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4、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要严格遵守公司合同协议管理管控 规章制度,与对方将合同协议条款商定后要及时完善手续进入签订程 序,合同协议文本起草定稿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送审,特殊应急情况 要提前与司法办沟通协调。不得无故出现延迟送审、事后补合同协议、 甚至一次补多份合同协议等现象,司法办要加强审查,对出现类似现 象的单位,除按考核规定扣分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主要 相关相关项目人进行通报处罚。5、对因情况特殊确需事先履行的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 构要保证实际履行时与合同协议文本同时进行。6、在合同协议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机构要靠上监管,对出现的 问题或隐患,要及时与司法办沟通协商。7、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未在合同协议签订完毕 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送交司法办和财务处存档备案的,公司将按有关规 章制度向责任人追究责任。8、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依法和公司 规章制度向责任人追究责任:(1)未经司法办审核与公司领导人审批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协议;(2)为他人提供合同协议专用章或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 正式生效方法或盖章的空白合同协议、授权委托书;(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协议而未签订书面合同协议。9、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向有关相关人 员追究责任:(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2)公司履行合同协议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3)遗失重要证据;(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 时机的;(5)合同协议专用章、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 方法或盖章的空白合同协议或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10、公司职工在签订、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的,公司将依法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章附则1、凡因未按本规定和合同协议管理管控规章制度处理合同协 议事宜,公司将追究相关相关相关项目人和责任人的经济与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年 月曰司合同协议专用章或公章。5、履行由业务部门机构具体相关相关项目其承办合同协议的履行。合同 协议的履行应当在书面合同协议审核签订后方可履行,不得先履行或 履行完毕后再签订书面合同协议。6、监督由企管、审计、机电、仓储、总务等职能部门机构和其他相关单 位、部门机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管控的实施意 见相关相关项目监督合同协议质量的履行。严格按照本合同支付资 金服务或商检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合同协议约定的标的在法定期限内 及时提出书面异议。7、归档合同协议履行完毕,由业务部门机构按本规章制度规定做好合同 协议文本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第三章合同协议管理管控职责1、公司合同协议管理管控部门机构司法办的主要合同协议管理管 控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法和有关 条例,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2)公司实行二级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司法办全面相关相关项目 公司的合同协议管理管控,相关相关项目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协议 管理管控规章制度、办法;相关相关项目组织实施公司合同协议管理 管控监督的工作。(3)审查合同协议,对送审合同协议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 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协议出现。(4)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协议纠纷。(5)做好合同协议统计、归档、保管工作。(6)相关相关项目本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2、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的主要职责(1)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本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并相 关相关项目本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管理管控。(2)严格审查本部门机构所签订的合同协议的对方当事人的主体 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并保存相关资料。(3)业务部门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法规定的合同协议实质性 条款具体相关相关项目拟订合同协议条款或合同协议文本,并对合同 协议实质性条款中业务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相关相关项目, 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协议出现,确保合同协议规范和正确。(4)业务部门机构应统筹安排合同协议拟签时间,必须按规定给 司法办留出合同协议审核时间,以保证审核质量,防止出现问题合同 协议。(5)合同协议签订后,应当及时将一份合同协议文本原件分别送 交司法办和财务部门机构存档备案。(6)业务部门机构对所签合同协议,认真相关相关项目执行,并 定期自查合同协议履行情况。在合同协议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 有关部门机构联系,保存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履约记录,发 生问题及时向司法办通报。(7)业务部门机构的业务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 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业务部门机构应把其与合同协议有 关的资料及空白合同协议、名片、委托书等材料收回,由业务部门机 构确认后,人力资源部门机构方可办理有关手续。(8)相关相关项目本部门机构合同协议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9)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 同协议纠纷。3、财务部门机构的主要职责(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业务部门机构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协议 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协议有关的应收应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 正式生效方法或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盖章项 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3)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 同协议纠纷。4、行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合同协议专用章和公章进行管理 管控和使用,并设专人管理管控。(2)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审签程序执行,审查合同协议审核与审批 手续是否完备,未经司法办审核和未经公司领导人审批的合同协议, 不得加盖合同协议专用章或公章。符合条件的才可加盖合同协议专用 章或公章。(3)做好合同协议专用章和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遗失的应及 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4)不得随带公章、合同协议专用章或已盖公章或合同协议专用 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协议出差,特殊情况,应按合同协议 审签程序办理带章外出审批表和空白法律文书审批表报司法 办审核备案,由董事长批准。由行政办公室相关相关项目监督执行带 章外出的使用工作。(5)做好与合同协议有关资料的登记归档工作。(6)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工作。5、监督履行部门机构职责(1)公司合同协议监督履行的部门机构主要由企管、审计、机电、 仓储、总务等职能部门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及部门机构按照公司有关 规章制度规定和部门机构职责要求以及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管控的实 施意见相关相关项目监督合同协议标的、质量的履行。(2)监督履行部门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支付资金服务或商检 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合同协议约定的标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 异议。(3)在合同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合同协议监督履行部门机构应及 时派员对合同协议标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质量要求达到约定 标准,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合同协议承办部门机构纠正,切实履行监督 职能,维护公司利益。(4)在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司法办并向公司领导人汇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公司经济损失。(5)做好并保存监督工作记录、履约记录及有关资料存档工作。(6)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 同协议纠纷。第四章合同协议审签管理管控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2、需要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协议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 行委托,并对委托代理人的活动进行监督。洽谈、签订合同协议的代 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按合同协议审签程序经司法办对委托事项和 具体权限审核备案,报分管领导人和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由行政办公 室加盖公章。3、严禁将合同协议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 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4、业务部门机构将合同协议文本拟定好后必须送交司法办审核, 未经审核并加盖司法办公章,不得加盖公司合同协议专用章或公章。5、业务部门机构应合理安排合同协议送审时间,分清轻重缓急和 先后顺序报审合同协议,不得在本部门机构积压后集中送审,因此造 成审核时间紧张,影响审核质量的,由责任人承担不利后果,公司将 按有关规章制度向责任人追究责任。6、所有合同协议都应按顺序由司法办统一编号,若拟用对方当事 人格式合同协议可使用其编号。7、合同协议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 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8、订立合同协议,必须完备合同协议必要条款。合同协议必要条 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 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正式正式生效,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 方法等。9、业务部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应当按照合同协议审核规定的 有关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凡未按此程序办理的,司法办有权不予 通过审核。10、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没 有国家标准也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实现合同协议目的的约定标准。有 样品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协议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协 议章,分别交由各部门机构主管相关相关项目保管。11、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 握的合同协议,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 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 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 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12、对外签订合同协议,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 公司所在地法院。13、法定代表人或合同协议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协议文本上签 名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盖章。14、签订合同协议,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协议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文本上加盖合同协议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协议 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15、司法办应对公司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抽查 等正式正式生效,对相关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订立程序、合同协 议履行、合同协议规章制度执行、有关合同协议材料归档等工作进行 检查,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反馈检查结果,也可以制作检查意见书, 送达业务部门机构整改纠正,业务部门机构自收到意见书之日起7 日内将纠正情况书面通报司法办。对不能及时纠正的,由司法办制作 检查意见书报请公司分管领导人签批意见,提请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决定。16、检查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工作发现业务部门机构存在的普遍性 问题,由司法办制作建议书,报请公司领导人批准,修改相关合同 协议规章制度。第五章合同协议审签程序1、签订合同协议前,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或公 司指定的其他谈判相关人员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第四条第15项”对 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身份证明及专业资格证书与授权委托书等,并做好留存保管工作。2、签订合同协议前业务部门机构的合同协议承办相关人员必须严 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并保留盖有公司法人公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