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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HBZC-LFSLYJ20170614招标人:廊坊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6月13.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 应商公章做密封章。13. 3报价文件密封袋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谈判编号”、“采购人名称”、“供 应商名称”、“正本”、“副本”、“2017年6月23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等。13.4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按本谈判须知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拒绝其报价文 件,不承担报价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 还给供应商。14 .报价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按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15 .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5 . 1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15.2 采购人可按第5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 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 的谈判截止时间为准。15.3 到谈判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报价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 采购。16 .迟交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7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1 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竹面形式补充修 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 组成部分。1.2 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第12、13、14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 提交,并在报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1.3 在谈判截止时间至报价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否则其 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五)谈判18、谈判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供应 商应委派携带法人证明书或被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 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8.2 仪式由采购代理主持,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 加。18.3 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 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准时到会,并接受检验。18.4 由供应商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18.5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19、谈判小组1. .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2. .2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 规定。19. 3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 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9.4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0、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0. 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 他人员透露。20.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 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21、评审过程的澄清21.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 认为有必要澄清的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1. 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 清,巾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 部分,但相关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1.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22、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22.1谈判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 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 文件的要求。实质性的谈判响应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 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谈判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 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 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 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谈判小组三分之 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 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2. 3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形(1)报价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2)报价文件未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3)报价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货物说明、投标价格等内容;(4)报价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5)供应商未按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6)供应商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份报价文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7)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报价文件内容随意涂改未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确认;(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报价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0)报价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报价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的;(12)报价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13)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1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以及被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定谈判 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出现重大负偏离的情形。22.4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 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 件。22.5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 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3、谈判及成交原则23. 1谈判23. 1. 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依据谈判响应文件的设备技 术参数、商务报价及其他方面的问题和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不仅限一回合。23.1. 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邀请所有通过谈判且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统一限时10 分钟内进行二次报价。所有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署;23. 2成交原则23. 2.1供应商最后一轮谈判后的总报价及承诺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结果,向采购人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不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论是否已经参加了后续谈判报价,均不得授 予成交资格。23. 2. 2谈判小组将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最终总报价最低”的成交 原则,按各供应商最终谈判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在“符合项目需求、质 量和服务相等”的基础上,最终谈判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即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候选 人。本次采购,只要供应商通过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视同“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 服务相等”。23. 2. 3对于谈判供应商提交的优于谈判采购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方案所产生的附加 收益,在谈判最终总报价比较中不予考虑。23.3采购项目被终止的情形(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各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确定成交单位24. 1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评审报 告,推荐成交候选人。24. 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24. 3评审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成交候选人名单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 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24. 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 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财政部门有权重新组织采购。25、质疑处理25.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 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 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5. 2质疑必须以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谈判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 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 不予受理。25. 3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谈判采购中收益的 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25.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5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 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 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六)合同的授予26、成交通知书1 6.1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代理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 依法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未成交的原因不予解释。26 . 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27 .签订合同27. 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 签订施工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 格将被取消,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贿 偿责任。27.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 应作为合同附件。27.3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 款,成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报价文件的前提下,采 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 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七)中小企业的认定28、中小企业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文件(财库(2011) 181号)规定:28. 1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号)。28.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8.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部分第二项)。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相关证明。28.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与以上的,可给 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8.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 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8. 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 门负责。(八)节能产品采购29、节能产品采购投标文件中对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复印件,并标注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的位置。没有按规定提供的,评委会 有权拒绝对该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第三章报价文件格式廊坊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报价文件采购内容: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一览表(唱标报告)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六、谈判保证金提交证明七、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八、货物详细说明九、技术服务、服务措施及承诺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采购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 写)元(RMBY 元)的投标报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并按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的条件要求提供服务及其技术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承担谈判文件约定的 所有供应商的义务。3、我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的谈判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6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 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5、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 签订合同。6、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已按谈判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7、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 费用。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谈判文件(三)报价文件的编制(四)报价文件的提交(五)谈判(六)合同的授予(七)中小企业的认定(八)节能产品采购第三章报价文件有关格式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二、投标报价一览表(唱标报告)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4 投标总价合计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交货时间承诺交货地点承诺备注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 月 日注:1.“投标总价合计”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 一致。2.每种投标货物都要求报单价和总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廊坊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斓价确认单:序号供应商名称二次报价(元)1供应商:(公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本表不装订在标书内,供应商可准备好空白表格并盖好企业法人章及法人代表人印鉴,待二次报价时按采购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填好数据提交谈判小组。2、如能够成交,二次报价确认单与首次报价的差额,签订合同时在各明细之间进行调整。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年 月 日经营范围: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 月 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活 动。代理人在谈判过程中,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单 位:代理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在竞争性谈判会现场于报价文件开封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 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供监督人 员核实身份。五、投标响应偏离说明(一)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偏离情况说明1234567注: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 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2、若投标人未列出但经审查确实存在偏离,投标人应弥补这些偏离并不能要求改变投标价格,否 则将被作为废标处理。3、如无偏离,投标人不需填此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技术偏离表项目名尔: (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偏离情况说明1234567注: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 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2、若投标人未列出但经审查确实存在偏离,投标人应弥补这些偏离并不能要求改变投标价格,否 则将被作为废标处理。3、如无偏离,投标人不需填此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堂)日期:年 月 日六、谈判保证金(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已按时、足额交纳,如果我方在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能或拒绝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合规有效的履约保证金(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时),贵方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粘贴投标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单复印件汇款开户银行全称:汇款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附:供应商开户行许可证的复印件。七、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表1);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副 本;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五证合一 的提供近一年不少于三个月的银行社保缴纳证明);4、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结果告知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廊坊市人 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处下载网址:);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部分主要产品(鼓风式(风选)净度仪、种子净度工作台、人 工气候箱、光照培养箱、实验室粉碎磨、数控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种子低温低湿储藏柜、 土壤养分速测仪、称重型电子自动数粒仪)的唯一授权书(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提供)8、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部分主要产品(鼓风式(风选)净度仪、种子净度工作台、人 工气候箱、光照培养箱、实验室粉碎磨、数控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种子低温低湿储藏柜、 土壤养分速测仪、称重型电子自动数粒仪)售后服务承诺书9、生产厂家检测仪器的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T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和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营业执 照号税务登 记证号组织代码 证号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单位员工结构员工总数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技工业绩状况2014 年2015 年2016 年业绩(万元)业绩(万元)业绩(万元)备注注:本表后应附供应商单位简介八、货物详细说明供应商自行编写九、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1、服务方案2、售后服务措施3、优惠条件承诺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ZC-LFSLYJ20170614采购人名称:廊坊市林业局采购人地址:廊坊市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大度14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金额:380000元采购用途:种子净度测定设备、发芽及生活力测定设备、种子含水量测定设备、苗木检测设备、种子样 品保存设备、消毒设备和其他仪器设备及相关小件仪器试剂药品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符合以下各条件 要求:1、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或销售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书(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提供);8、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只需提 供营业执照副本)、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五证合的 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银行社保缴纳证明);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处下载网址:)、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部分主要产品(鼓风式(风选)净度仪、种子净度工作 台、人工气候箱、光照培养箱、实验室粉碎磨、数控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种子低温低湿储藏柜、土壤 养分速测仪、称重型电子自动数粒仪)的唯一授权书(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提供)、本项目部分主要产 品(鼓风式(风选)净度仪、种子净度工作台、人工气候箱、光照培养箱、实验室粉碎磨、数控电热恒 温鼓风干燥箱、种子低温低湿储藏柜、土壤养分速测仪、称重型电子自动数粒仪)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 厂家检测仪器的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十、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I、近三年(2014年6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2、供应商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近三年(2014年6月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表项FI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用户名称用户地址用户联系人用户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签约合同价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完工日期注:本表后应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 序号。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买方:卖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买卖双方经协商,就(项EI名称)的(货物名称)买卖事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1.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应包括货物本体、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相关技术资料及图纸、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项内容的全部费用。序号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制造商1234合计:人民币(大写)¥1.1 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可调整。卖方须按规范及技术要求完成本合同的实施。 如由于工程的实际需要货物的数量发生变化时,合同价调整按单价乘以数量计算。2. 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合同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 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执行及相应的国际标准。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2.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 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 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全责。2.2 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 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相关的索 赔要求。2.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投标承诺期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 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3. 知识产权卖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4. 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及保险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 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4.1 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4.2 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车、运输、卸车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4.3 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 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4.4 卖方在货物发运前5天将准备发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 重及对货物的卸车(卸车由卖方负责)、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4.5 卖方承担货物制造生产厂至交货地的所有运杂费和装卸费及有关税费。4.6 包装物不回收。4.7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现场以及有关服务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 由卖方负责。5. 合同工期、交货方式、地点卖方须在买方下达供货通知后日内交货,由卖方负责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5.1 卖方应随机提供货物样本,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测试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6. 货物检验和技术服务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货物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 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6.1 货物到达现场后,卖方派人到现场与买方一起开箱检验,按供货范围清单验收,若有短少或损坏, 供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货物,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6.2 抽检产品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若因卖方货物质量问题,验收 不合格,卖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买方保留向卖 方索赔的权利。7. 质量保证和质量保证期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7.1 卖方保证为买方提供质量上乘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货物。7.2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货物的制造工作转包给第三方。8. 付款方式售后服务8.1 非因买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货物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 或退货的实际费用。由于卖方货物质量问题,而给予买方造成重大损失,卖方应作相应的赔偿。9. 合同修改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 改书。9.1 除非买方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价格 提出修改要求。10. 违约责任卖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合同执行计划的进度完成合同内容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因素外),则 应支付违约金给买方,违约金率按合同总金额每天().2%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进度计划期限15天后卖 方仍不能完成,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而卖方除按合同总额每天0.2%计付给买方作为违约金(计付时间 由卖方收到预付日起至支付违约金日止)外,仍须立即按双倍于预付款金额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买方,如 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买方因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进一步向卖方提出索赔。10.1 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支付各阶段款项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 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0.2%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二十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 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所有因逾期付款造成的工程延误,卖方不承担责任。11. 违约终止合同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11.1 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11.2 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按10. 1条规定对已交货部分货物应负的货物质 量责任。12. 争端的解决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 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约地的法院提出诉讼12.1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13. 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4. 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投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询标答疑纪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时间逆序进行。14.1 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15. 未尽事宜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买方:卖方:地址:地址: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参数单位数量2检验仪器设备2. 1种子净度测定设备2. 1. 1鼓风式(风选)净 度仪最大风量要达到:5. 8n13/min;最大风压要达到:1300pa: 风速可调。备注:资信文件需提供制造厂商检测仪器的IS0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为了保 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该设备必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 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必须一一满足,否则投标无效台12. 1.2种子净度工作台具备白光投射观察台;具备偏振光防眩目透射观察台和 放大装置,放大装置能自由拉伸;工作台尺寸小于等于 1300mm X 650mm X 750mm;观察台规格大于等于630mm X 500mm;偏振光平台大于等于270nlmX270mm;偏振灯功率 达到16W;放大镜灯光功率达到20W ;放大倍率5Xo 备注:资信文件需提供制造厂商检测仪器的IS0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为了保 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该设备必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 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必须一一满足,否则投标无效台12. 1.3连续变倍摄影体视 显微镜三目观察头,目距可在55-77mm内调节,放大倍数 7X-45X;视场范围28. 6mm-4. 4nmi;最大工作距离达到 100mm;升降调节范围45mm立杆调节范围140mm被观 察物高度达到100mm;玻璃载物工作台直径小80mm;上下 LED光源,亮度可调220V;配套摄像头一个台12. 1.4适配镜配套连续变倍摄影体视显微镜使用我12. 1.5电动筛选器最大筛股达到500g;筛框3层;筛动幅度100mm;回转速 度115±5r/min;顺逆转时间60±2%s/60±2%s;配套筛子外径 220mm;外形尺寸 360mmX350mmX210mm.台12. 1.6电子称内置充电蓄电池;最大称重量30kg;开机自动置零。台12. 1.7电子天平(千分之-)量程(g): 220 可读性(g): 0.001重复性sd (g): 0.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