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docx
,云南省房地产协理证考试重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2023-02-27 11:50:34)标签:房产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体现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 为后盾的人们行为规范的总称。2、中国现行法涉及: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特别行 政区法和国际条约。宪法是国家的主线大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按照特别程序制定和修改的, 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主线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率的法。法律:这里指狭义的法律,是由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某一方面主线性地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的一种 法,其他位和效力低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行政法规是有国务院依法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事项的规范性文献 的总称。起效率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自制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 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 效力不超过行政区域范围的规范性文献的总称。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行政规章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事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献的总称,分为 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两种。3、法的分类:(1)按规定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2)按效率范围分为特 殊法与一般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5、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不动产。”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拆除城市规划区内的 国有土地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进行补偿或安顿的行为。6、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提交的资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献;(2)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献;(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顿资金证明。7、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2种即货 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执行,不需要对拆迁人进行补偿、安顿的房屋拆迁行为,如自拆自建行 为,不属于拆迁条例调整的行为,不需要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8、建设工程施工和施工公司的管理制度的内容有:(1)项目报建制度;(2) 施工许可制度;(3)质量管理:(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5)建设工程 的竣工验收管理制度;(6)建设施工公司的资质管理和项目经理、建造师管理 制度;9、持下列文献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1)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 章程;(3)、验资证明;(4)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公司技术人 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协议;(6)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文献; 10、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按公司条件分为1、2、3、4个等级;11、1998年7月3日以国发199823号文献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近一步深化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告知规定经济合用住房建设因符合土地运 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合理运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1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 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天内持房地产开发 转让协议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13、当出租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时,为保障承租人的利益不受 损害,拆迁条例规定应当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就新调换 房屋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不实行货币补偿。未超过比如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要给予补偿。拆迁评估过程中,实地勘察记录由实地勘察的评估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 认可。14、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等级条件15、拟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符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 规划、房地产开放年度计划的规定。资 质 等 级注册资本 (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时间(年)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万户)连续今 年质量 合格率 达 100%上一年房 屋建筑施 工面积(万肝)专业管理人员(人 数)其中中级 以上 职称持有 资格 证的 会计级三 5000三 5三 30515三402024级2023三 32153二 102020三3级280022三52三1025巳2四 级21002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三521第五章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1、房地产交易中的制度有(1)房地产成交价格伸报制度;(2)房地产评估价 格制度;(3)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2、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之房地产 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别人非的行为。”房地 产转让的特性是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以下情形必须进行权属登记:买卖; 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转移的; 以房屋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协议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23,超过2023的,超过部分无效。4、房屋租赁是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内房屋的使用而付给房屋所有权人的经济 补偿。第六章房地产登记制度与政策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登记发证制度、2、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分为契据登记制和产权登记制两大类3、房屋权属登记的种类(1)总登记;(2)初始登记;(3)转移登记(转移登 记应在90日内申请);(4)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应在30天内申请);(5)他 项权利登记(在30日内申请);(6)注销登记4、土地权属登记的种类: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登记又称总 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涉及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 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 转让协议或者协议签订后30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15 日内,持转让协议或者协议、土地税费缴纳证明文献和原土地证书等申请变更登 记。5、当使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时限(1)总登记:申请人应在本地人民政府公告 的期限申请;(2)初始登记: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向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土地所有权变为国家土地申请应当自这 一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提出申 请,变更、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都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 请。6、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证的时限;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凡权属清楚、产 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初 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时限:30日;注销登记时限:15 日。7、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1)申报不实的;(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3)房屋 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4)因登记机 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第七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1、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 交易等各个环节中,为当事人提供居间服务的经营活动,实际房地产征询、房地 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房地产征询是指为从事房地产活动的当事人 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房地产估价是指专 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 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 对房地产在特定期点的价值进行测算和鉴定的活动;房地产经纪是指以收取佣金 为目的,为促成别人房地产交易饿从事居间、代理等经纪业务的经济活动。2、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三个重要特性:人员特定;委托服务;服务有偿。2023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行后,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管理重要从市场 准人抓起,采用资格认证、资质分级与平常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措施;而对房地产 经纪、房地产征询则重要通过行业组织自律的方式进行自我管理。1设立房地 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服务场 合;(3)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4)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占总人数的 50%;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房地产中介服务内容涉及:房地产咨讯、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济。4、房地产经纪分为房地产居间、代理、行纪5、房地产征询收费分为:口头征询费和书面征询费;6、国家指导性参考价格为普通征询报告,每份收取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 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征询报告,一般不超过征询标的的0.5%;7、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一次性收取;8、房屋买卖大量收费,按成交价格的总额的0. 5%2. 5%计收,最多不能超过3%; 9、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重要涉及承办业务管理、中介服务行为的管理及 财务管理10、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考试分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 业资格考试。1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 制度。12、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13、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 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与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 务工作满1年;4)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14、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济人学会按照规定,实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注 册工作,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建设部备案。15、房地产经纪人注销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受刑事处罚;3)脱离房地产经济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4)同时有两个及以上房地产经济机构进行房地产经纪活动;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经纪行业管理规定。15、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职业技术能力:1) 了解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2)具有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3)掌握一定的房地产流通的程序和实务操作技术及能力。16、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享有以下权利:1)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2)协助房地产经纪人解决经纪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17、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2)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业务;3)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向委托人披露相关信息,充足保障委托人的权益,完毕委托业务;5)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第八章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 种手段。2、特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3、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附加、加成和减免、违章解 决等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有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目的物,即拟定对什么事物 征税。税率:据以计算纳税额的比例,即课税对象的比例。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所有税种可分为5大类: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 税和行为目的税。4、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种有房产税、城乡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 税、契税。5、自2023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6、产权属国家所有的,以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一承 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拟定及租 典纠纷未解决的,以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7、非出租的产房:房产原值X (110%30%) XI. 2%8、出租的产房:租金X12%9、下述房产免征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队、军队自用的产房。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经营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0、2023年3月1日起,房屋租赁市场税收案以下规定执行:对个人出租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协议,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随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 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乡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 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4、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之间的财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产关系涉及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 系,人身关系涉及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5、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平等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 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重点标志;(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一切合法社会行为所应遵守的道德准则,是道 德规范在法律上的表现;(3)公序良俗原则;(4)自愿原则;(5)严禁滥用权利原则。6、民事法律的三要素是: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涉及:物、 行为、智力成果,客体称为标的。7、民事权利的分类:(1)根据有无财产内容,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2) 根据权利的作用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人身权是指以人身 利益为内容的、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民事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等。8、自然人也称公民,涉及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 力:在中国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16周岁以上18 周岁以下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重要生活来源地,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具有一定行为能力,但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自然 人。在中国,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监护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职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9、宣告失踪指:下落不名满2年的公民。宣告死亡指:(1)下落不明满4年;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10、法人是和自然人相对称的另一类民事主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4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 名称,组织机构或场合;(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1、合作的法律重要特性:(1)合作具有独立性;(2)合作人对合作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12、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力和民事义务的合法 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重要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视听资料形式、推定形 式和默示形式等。成立的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 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益。下列民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行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依法不能独立实行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 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益的;经济协议违法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以合法形式掩 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13、代理的概念指:行为人根据一定方式的取得,以别人的名义以第三人的名义 为一定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该别人的行为。代理的关系由以下3方面构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与第 三人的关系;第三人与代理人的关系。代理权可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因授权而取得代理权;因指定而发生; 因法律规定而发生。14、代理的分类:(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2)本代理和复代理: 本代理指基于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而发生的代理;复代理指代理人为行使代 理权以自己的名义为本人选任代理人而发生的代理。15、行使代理权应遵循的两个原则:(1)代理权应为维护被代理人的最大利益 而行使;(2)代理权不得滥用。16、诉讼时效期间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 间,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规定补偿的; 延福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17、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重要有下列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 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补偿损失;支付 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17、广义的行政涉及公行政和私行政,行政主体涉及行政机关和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组织。私行政是指公司、社会组织、社会团队针对其内部事务 的执行和管理活动。18、行政行为涉及行政立法、依申请的行政解决、依职权的行政解决、行政指导、 行政协议、行政复议。19、行政行为的分类:(1)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2)作为行政行为 和不作为行政行为。20、行政许可的概念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其特点是:(1)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是一种 依法审查的行为;(3)是一种受益性行为;(4)是要式行政行为。临时性的行 政许可实行满一年需呀继续实行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制定地方性法规。21、行政处罚的种类:(1)人身罚;(2)行为罚;(3)财产罚;(4)声誉罚。22、行政诉讼的概念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具体行政行 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决定规定国家行为、抽 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和终局裁定行为为不可诉讼行为。第二章房地产法律法规概述1、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涉及房地 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属于第三产业。房 地产业的关联度高,带动了强,可以带动建筑、建材、化工、轻工、电器等相关 产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连续快速健康增长。房地产经纪业是知识密集型和劳 动密集型行业。2、房地产法的概念:房地产法的调解房地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 的房地产法涉及调整房地产产权、开发、经营、使用、交易、服务、管理及其他 与房地产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狭义的房地产法指房地产 管理法。3、房地产法的调整对象涉及开发关系、房地产交易关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 及物业管理关系。4、房地产法律体系是指各种不同的房地产法规按照一定的内在联系而组成的一 个共同的有机整体。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涉及:(1)专门法律: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2)相关法律:民法通则、城市规 划法、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6、国务院发布的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涉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7、物的种类:(1)动产和不动产;(2)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3)主物和从 物;(4)原物和孳息。8、物权重要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9、物的效力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10、物权的特性涉及: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物权优先原则。11、用益物权涉及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担保物权涉及:抵押权、留置权。12、房地产交易涉及: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机构应具有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服务场合;有必 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13、协议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达一致的协议。14、协议的分类:(1)典型协议与非典型协议;(2)双务协议和单务协议;(3) 有偿协议和无偿协议;(4)诺成协议与实践协议;(5)要式协议和不要式协议;(6)主协议和从协议。15、协议的订立程序是:(1)要约;(2)承诺。16、违约的形式有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 (2)偿还损失;(3)给付违约金;(4)定金法则。1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的义务: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保 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不做虚假宣传的义务;出具相应的票据和单据的 义务;提供符合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权利。消费者权利: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依法请求补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识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第三章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1、中国现行的土地所有制有:(1)所有土地都为社会主义公有制;(2) 土地 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3) 土地的全民所 有制具体采用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4) 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具体采 用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形式;(5)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6)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的以外属农民集体所有。2、国家土地现实行的制度有:(1)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制度,属于国有土地的发 国有土地使用证,属集体土地的发集体土地所有证,使用集体土地的发 集体土地使用证;(2)国家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3)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4)国家实行保护耕地的制度。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途径重要有:通过行政划拨方式;通过国家出让 方式;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通过土地和房地产租赁方式。4、征收土地批准权限的规定:(1)征收土地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即国务院审批和 省级人民政府审批;(2)征收农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同时办理征地 审批手续;(3)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由国务院审批;(4)其他用的和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项目由省级 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集体土地的原则:爱惜耕地,合理运用土地(基本国策);保证国家建 设用地的原则;妥善安顿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 依法征地的原则。5、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用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国有建设用地涉及:(1) 现有的属于国家所有的建设用地涉及城市市区内土地、城市规划区外现有铁路、 公路、机场、军事设施、工矿公司使用的国有土地:国营农场内的建设用地等;(2)依法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 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3)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国有农用地。6、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1)招标方式;(2)拍卖方式;(3)协议 方式;(4)挂牌方式。7、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和其他用地50年。8、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因素有:(1) 土地使用权届满的收回;(2)国家有 权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3)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而收回 土地使用权;(4)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9、国有土地租赁方式有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条件的必须采用招 标拍卖方式。10、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 安顿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的行为。1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 施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1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规定有:(1)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2)划拨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3)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4)国有公司改革中的 划拨土地。第四章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1、城乡规划是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连续发展为主线任务、促进土地科学 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主线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布局规划,起具 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以图纸和文本为表现形式,城乡规划通过法定程序审批 确立后,就具有法规效力。城乡规划涉及城乡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 规划和村庄规划。2、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23,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建制镇总 体规划的期限可认为2023至2023,近期建设规划可认为3年至5年。城市具体规划分为控制性和修建性具体规划。3、编制城市规划一般为编制总体规划和编制具体规划。4、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1)建筑管理;(2)道路管理;(3)管线 管理;(4)审定设计方案;(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放线、验线 制度;(7)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8)竣工资料的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