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总论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docx
民法学总论与实务教学大纲Civil Law一、课程简介课程代码:1210033总学时:64学分:4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开课对象:全日制法学专业(法律卓越班)本科生考核方式:考试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课程性质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卓越班)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二)教学目的了解、掌握并运用民法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正确分析和解决该领域的实际 法律问题,是本课程总的指导思想。(三)教学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全面理解和牢固掌握民法总则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 本概念及其重点、难点、疑点,并能熟练地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三、教学基本内容与基本要求(一)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下表学时安排栏()中为课堂实践教学所占学时)教学内容教学 要求重点()难点()学时 安排备 注民法概述(一)民法导论(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A AB 15 (2)民事权利主体(一)自然人(二)法人(三)非法人组织BAA 17 (2)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一)民事权利概述(二)民事权利体系(三)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A A B10 (2)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民事法律行为(二)代理AA 17 (4)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诉讼时效与期间(一)诉讼时效(二)期间BC5 (2)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处理法律知识学习和应用的关系,加强对学生分析和解决民法问题的实际能力的培养,以培养符合要求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教学要求:A-熟练掌握B-掌握 C-了解)(二)教学基本要求、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一)教学方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采取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多种灵活的教学方法, 将课程知识传授与专业能力培养相结合。(二)教学手段本课程教学内容贴近社会生活实践,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真实案例影像资料教学等教 学手段,能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五、实践环节内容及要求(一)实践内容实践教学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学时实践类型必做/选做备注1案例分析8课堂实践必做2疑案讨论2课堂实践必做3读书汇报2课堂实践必做4小组讨论课堂实践选做5模拟法庭或辩论课外实践选做实践教学要求实践教学要以着力培养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为目标,通过各种实践形式不断提高学生利 用课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六、推荐教材或参考书1 .魏振瀛: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6版;2 .江平: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3版;3 .王利明,杨立新:民法学,法律出版社,第4版;4 .吴汉东、陈小君:民法学,法律出版社,第1版;5 .张玉敏: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1版;6 .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第4版。七、大纲编写的依据与说明本教学大纲依据铜陵学院2016级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人才培养方案对本课程 的学时安排,以我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为指导,在综合 分析民法学发展趋势展望的基础上编写而成。本大纲中列出的教学内容是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主要内容,在教学过程 中,授课教师还应结合民法的发展动态将民法一些新的研究成果及时纳入到课程教学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