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实施方案(2022-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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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实施方案(2022-2025年).docx
注函堵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嗓(2022-2025 %)城市(含县城,下同)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是党中 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民 生工程和开展工程。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促进有效 投资、扩大需求,推动城市更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 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 新改造,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 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开展理念,统筹开展和安全,坚持适度超前进行 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 化更新改造,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保障城市安全 有效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开展,让人 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宜居、更美好。新改造工程的信贷支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根据 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那么,依法 合规加大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的信贷支持 力度。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 债券、工程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已 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的城市燃气管道等工程申报基础设施领 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程。(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各地 应按照“本钱补偿”原那么做好统筹。更新改造后交由专业经 营单位负责运营维护的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移交之 后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进行税 前扣除。五、完善配套措施(一)加快工程审批。各地要精简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 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 可由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更新改造方 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依法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鼓励相 关各方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鼓励并加快核准规模较大、监 管体系健全的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和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二)切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城市燃气、供水、供热 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根据政 府制定价格本钱监审方法有关规定核定,相关本钱费用计入 定价本钱。在本钱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开展水平 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 供水、供热价格;对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可分摊到未 来监管周期进行补偿。(三)完善和执行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 新工艺,从源头提升管道和设施本质安全以及信息化、智能 化建设运行水平。在国家现有法律规章的基础上,各地要严 格贯彻落实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等安全技术规定;城镇 燃气工程要严格执行设计、图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现行相 关标准。(四)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方法等规定,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细那么,按照“能上能下, 能进能退”的市场规律,完善准入条件,设立退出机制,严 格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切实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加强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相关产品、器具、设备质量监 管。支持燃气等行业兼并重组,确保完成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开展。(五)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研究推动地下管线管 理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加强城市燃气管道等建 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推动有关地方加快燃气等管道相关 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因地制宜细化管理要求,切 实加强违建撤除执法,积极解决第三方施工破坏、违规占压、 安全间距缺乏、地下信息难以共享等城市管道保护突出问题。(六)强化组织保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 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统筹指导,明确各城市 (县)人民政府责任,加快推动相关工作。各城市(县)人 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城市各类地下管道建设改造等的总体责 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把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 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政策,抓 好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地下管 道建设改造等的统筹管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抓好相关工作 的催促落实。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 造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工作原那么。全面摸清家底,科学编制方案。结合城市体检、城 市更新和旧城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面梳理排查 城市燃气管道等设施,建立台账清单,进行科学评估。科学 编制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新增设施坚持目标 导向,存量设施坚持问题导向,更新改造突出结果安全导向。 充分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系统开展城市燃气管道 等老化更新改造。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 最直接最现实的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加快更新改造城市燃气 等老化管道和设施;突出改造重点,对城市管道安全隐患进 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市燃气管道等立 即进行更新改造,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城市燃气管道等有计划 地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城市燃气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有 效运行。坚持因地制宜,稳步统筹推进。科学确定更新改造 范围和标准,明确目标和任务,坚持管道与设施协同推进。 从实际出发,统筹更新改造和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同步至U位, 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防止“运动式”更新改造; 统筹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与市政建设,防止出 现“马路拉链”和反复施工现象。坚持建管并重,加强长效管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加强普查评估和更新改造有机衔接,加强管材管质和施工过 程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规 范,强化城市燃气管道等运维养护,加快智能化、信息化平 台建设,促进燃气管道等设施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工作目标。2022年10月底前,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并完成所有灰口铸铁及存在 安全隐患的球墨铸铁燃气管道更新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 计划改造的一批存在安全隐患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 等老化管道和设施;2023.2024年,有计划地对各类材质落 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管道和设施进行 更新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各项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 面建立并完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城市运行更安全,更高效。二、主要任务(一)明确更新改造对象范E(一)明确更新改造对象范E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 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 供热等老化管道和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包括:1 .燃气管道和设施。(1)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全部灰 口铸铁管道;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行年 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 管道;运行年限缺乏20年,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 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存 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2)立管(含引入管、水 平干管)。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管; 运行年限缺乏20年,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 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立管。(3)厂站和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 年限、安全间距缺乏、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 患大等问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和设施。(4) 用户设施。居民用户的橡胶软管、需加装的安全装置等;工 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2 .其他管道和设施。(1)供水管道和设施。水泥管道、 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 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 (2)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 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3)供 热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的管道,存在泄漏隐患、热损失大 等问题的其他管道。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要紧密结 合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旧城改造等建设统筹推进。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更新改造要求。(二)合理确定更新改造标准。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 立足全面解决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坚持保障安全、满 足需求,科学确定更新改造标准。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 更新改造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 求,注重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在燃气管道 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智 慧运行,完善相关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和防 爆等事故能力。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老 化更新改造标准,参照以上原那么确定。(三)全面组织开展相关设施普查。各城市(县)人民 政府统筹开展城市燃气管道普查,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组织符 合规定要求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和专业经营单位进行安 全运行评估,充分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地下管线 普查及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成果等既有资料或前期已开展 的燃气管道等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摸清城市燃气 管道和设施种类、权属、构成、规模,摸清位置关系、运行 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明确老 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建立更新改造台账。同步推进城市供水、 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 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充实城市燃气管道等基础信息数 据,完善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更新信息底图。燃气 管道等设施普查要遵循相关技术规程,普查成果按规定集中 统一管理。(四)科学编制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各城市(县)人民政府对普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对已废弃 或“无主”的设施及时进行处置。严格落实设施权属单位隐 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结合全国和我省城镇燃气 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催促市本级和 城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组织编制本地燃气管道老 化更新改造方案。各城市(县)应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对安 全隐患突出的管道和设施实施改造,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合理确定改造工程清单,并在更新改造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纳入国家“十四五”重大工程, 各地要同步纳入本地区“十四五”重大工程,并纳入国家重 大建设工程库。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催促市本级和城市(县) 行业主管部门同步组织编制本地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 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明确工程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并作 为更新改造方案的附件,主动与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方案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促进城市地下设施之间竖向 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三、加快组织推进实施(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压实城市(县)人民政府责 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 共管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 方可由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有关部 门、街道(城关镇)、社区和专业经营单位责任分工,加强部 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 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 位、物业服务企业、用户等,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及时破解 改造过程中的难题,共同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工作。(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各专业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 主体责任,科学研究制定施工组织计划,有序安排施工区域、 时序、工期,尽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噪音扰民和交通阻断, 抓紧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城市(县)人 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要催促指导专业经营单位严格按 照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工程实施;要加强监督管 理,明确不同权属类型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实施主体, 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汛期防洪排涝等工作的衔接,推 进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补短板,推动城市燃气管道等分片区统 筹改造、同步施工并做好废弃管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防止 改造工程出现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屡次扰民等 情况。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切实防止质量 安全隐患,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 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依法实施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和 监督检验。(三)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结合更新改造工作,建 立和完善燃气监管系统,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信息 及时纳入,实现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 数据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燃气监管系统与城市市政基础 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CIM平台等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 基础信息平台、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充分衔接,搭建 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设施感知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 患监测感知系统,实时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实现对地下市政 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与预警,提高城市管道和设施的运行效 率及安全性能,促进对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 空间等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养护制度建设,规范设施权属单位的运营养护工 作。严格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运维养护主体责任和城市(县) 人民政府监管责任。专业经营单位要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 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依 法组织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防止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制度,迅 速高效依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鼓励专业经 营单位承接非居民用户所拥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的运维管 理。对于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后可依法移 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Ui(一)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专业经营单位要依法履 行对其服务范围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 任。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进行更 新改造。产权属于政府或居民的,要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 化更新改造资金出资共担机制,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 户合理共担,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资金可给予适当补 助。工商业等用户承当业主专有局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 新改造的出资责任。(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省、市、县各级财政要 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出资责任,加大城市燃气管道等老 化更新改造资金投入。要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要求,将符合条 件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纳入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支持范围;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得违规举债融资 用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 隐性债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我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 更新改造给予投资补助。(三)加大融资保障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 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加大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