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团筹资内部控制制度.docx
公司集团筹资内部控制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控制筹资风险,降低 筹资本钱,防止筹资过程中的过失与舞弊,根据财政部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集团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国家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内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通过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发行股票、发行 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3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3.1 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应建立筹资业务的岗位责任 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筹资业务 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别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 办理筹资业务的全过程。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1.1.1 1. 1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1.1.2 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1.1.3 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1.1.4 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3.2 公司应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筹资业务。办理筹资业 务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筹资业务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 德,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国际惯例及金融业务。3.3 公司对筹资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 权批准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 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公司所属分公司不得 自行向外部金融机构(银行)、其他单位和个人等处借款, 也不得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公司所属独资或控股子公司资金缺乏时,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法定的金融机构借款,自行筹资,但 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并报股份公司备案, 独立承当还本付息的责任。各子公司之间、子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之间不准相互拆 借资金。3.4 借款单位要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借款 的使用、本金的归还、利息的支付,按财政部会计制度有关 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3.5 公司财务部负责加强对筹资决策、审批过程的书面 记录以及有关合同或协议、收款凭证、支付凭证等资料的存 档、保管和调用等工作,加强对与筹资业务有关的各种文件 和凭据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4.筹资决策控制4.1 公司财务部负责筹资方案的拟订按筹资决策程序 办理,确保筹资方式符合本钱效益原那么,筹资决策科学、合 理。4.2 公司财务部拟订的筹资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筹资预算要求,明确筹资规模、筹资用 途、筹资结构、筹资方式和筹资对象,并对筹资时机选择、 预计筹资本钱、潜在筹资风险和具体应对措施以及偿债计划 等作出安排和说明。拟订的筹资方案,应当考虑公司经营范 围、投资工程的未来效益、目标债务结构、可接受的资金成 本水平和偿付能力。在境外筹集资金的,还应当考虑筹资所在地的政治、法 律、汇率、利率、环保、信息安全等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因 素。4.3 3财务部等方案拟订部门对重大筹资方案应组织风险 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综合考虑 筹资本钱和风险评估等因素,对方案进行比拟分析,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后,确定最终的筹资方案。4.4 对于重大筹资方案,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 签制度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决策过程应 有完整的书面记录。筹资方案需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或上级 主管单位批准的,应及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公司采用发行公司债券形式进行融资的,必须经股东大 会进行决议。4.5 公司应当建立筹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监审部应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筹资决策程序和过程进行检查。5.筹资执行 控制5.1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经批准的筹资方案,按照规定程 序与筹资对象或中介机构订立筹资合同或协议。公司法律顾 问及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对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合理 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情况和意见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企业有关授权人员批 准。重大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 的意见。筹资通过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或包销企业债券的,企业应 中选择具备规定资质和资信良好的证券经营机构,并与该机 构签订正式的承销或包销合同或协议。变更筹资合同或协议, 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履行审批程序。5.2 公司财务部应当按照筹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及时 足额取得相关资产。5.3 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对筹资费用的计算、核对工作, 确保筹资费用符合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应当结合偿债能 力、资金结构等,保持合理的现金流量,确保及时足额归还 到期本金、利息等。5.4 公司财务部和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筹资方案所 规定的用途使用对外筹集的资金。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特殊 情况导致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对审 批过程进行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协议规定应当披露的筹资 业务,公司财务部应及时予以公告和披露。6 .筹资偿付控制1.1 1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支付归还本金、利息、租金等步 骤、偿付形式等作出计划和预算安排,并正确计算、核对, 确保各项款项偿付符合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1.2 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筹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本 金、利率、期限及币种计算利息和租金,与债权人进行核对。 本金与应付利息必须和债权人定期对账。如有不符,应查明 原因,按规定及时处理。1.3 3支付筹资利息、租金等,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双方在 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办理。1.4 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对外支付债券利息,经办人员应 清点、核对代理机构的利息支付清单,并及时取得有关凭据。1.5 以非货币资产偿付本金、利息、租金时,公司财务 部应当合理确定其价值,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可委托 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1.6 公司财务部门在办理筹资业务款项偿付过程中,发 现已审批拟偿付的各种款项的支付方式、金额或币种等与有 关合同或协议不符的,应当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并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1.7 公司以抵押、质押方式筹资,应当对抵押物资进行 登记。筹资业务终结后,相关部门应当对抵押或质押资产进 行清理、结算、收缴,及时地注销有关担保内容。1.8 股份公司筹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公司会计 准那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