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docx
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根据学校发展以及历年来上级部门关于高校教师职务 评聘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此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 律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 师德、师风,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熟练履行现任职务职责。2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 得学士以上学位。合格学历、学位为后学历、学位者所学专 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取得合格学历、学位后工 作满三年方可申报。申报教授职务不满40周岁的人员,须 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教授职务的人员,均须取得硕士及以 上学位,否则均按破格条件掌握。其它有关学历、学位和年 龄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3 .符合上级规定的聘任年限要求。申报教授职务须聘任 副教授职务(或同级职务,下同)满五年;申报副教授职务 须聘任讲师职务满五年,其中取得博士学位人员须聘任讲师 职务满两年;申报讲师职务须聘任助教职务满四年,其中取 得硕士学位人员须聘任助教职务满两年。对取得突出成果的博士,聘任年限可放宽要求:主持国 家级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 项目),且符合教授申报业绩条件的,副教授三年可申报晋 升教授职务;主持国家级项目(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 小额资助项目),且符合副教授申报业绩条件的,讲师一年 可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4 .完成规定聘任年限内学校对课堂学时和教学工作量 的要求。5 .申报高级职务者,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应独立、完整 讲授2门以上本、专科课程(其中1门应为必修课),且每 学年独立、完整讲授1门本、专科课程。6 .申报高级职务且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一直担任公共 基础课教学的教师至少讲授过2门课程(其中1门应为公共 基础课,不单独设课的实验课除外),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 年均公共基础课课堂教学不少于160课堂学时;辅导员(含 一线辅导员、学生心理健康门专职人员、学院专职副书记、 学院团组织书记和副书记,下同)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至少 讲授过1门形势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等课程, 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年均课堂教学不少于40课堂学时。7 .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教学效果综合评价须每年均为 合格以上,申报高级职务须每年均为良好以上。8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学校不做统一要 求,外语成绩、计算机合格证可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 据。9 .经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 格(1994年之前到高等学校任教的人员,可免岗前培训)。10 .破格申报教师高级职务,按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严格执行。11 .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入教师职务系列,须在 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并具备与申报 教师职务相同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才可聘任和申报晋升 教师职务。二、申报教授职务,须自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业绩条件 之1和2,或1和3符合下列任意一项:(1)在核心期刊或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 上,且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I收录或被*科学术文摘 转载或摘编;或5篇发表在CSSCI (不含扩展版)源期刊上。(2)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被SCI 一区、SSCI、AHCI收 录或发表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或2篇被SCI二区收录或 在*科学术文摘转载、摘编或发表在学校认定的B类期 刊;或3篇被SCI三、四区、EI Compendex收录。(3)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自然科学类须有以书中 内容为主要内容的2篇论文发表在北大核心来源期刊上,人 文社科类须有以书中内容为主要内容的2篇论文发表在 CSSCI来源期刊上,或以博士论文为主要内容,下同)。(4)作为主编、副主编出版1部国家级本科规划教材; 国家马工程重点教材的首席专家。(5)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一直担任辅导员和担任公共 基础课、艺术、体育、美术课教学的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 学术论文5篇,或在CSSCI (不含扩展版)源期刊上发表论 文3篇,或主编1部正式出版本科教材(不含教辅书)。(以上所涉及论文、著作和教材均为第一位次作者或通 讯作者,若为外文,均须提交中文全文翻译)符合下列任意一项:(1)参与一项大学主持的国家级教学、科研课题(前 三位)O(2)参与一项大学承担的国家“863”、“973”等重 大国家科研项目的子课题(前二位)。(3)主持一项省部级教学、科研课题。(4)主持横向课题累积到位科研经费达到工科100万 元,理科50万元,文科25万元。(5)获得二项职务发明专利。(6)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一直担任辅导员和担任公共 基础课、艺术、体育、美术课教学的教师,参与一项大学主 持的国家级教学、科研课题(前四位);或参与一项大学承 担的国家“863”、“973”等重大国家科研项目的子课题(前 三位);或参与一项省部级教学、科研课题(前二位);或 主持一项厅局级教学、科研课题。12 符合下列任意一项:1 1)获得一项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等级内额 定人员)。2 2)获得一项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等级内 额定人员);或二等奖(前二位);或三等奖(首位)。3 3)获得二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前二位)。4 4)获得二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等级内额定人员)。5 5)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一直担任辅导员和担任公共 基础课、艺术、体育、美术课教学的教师,以上奖项可按排 名顺序后延一位;或参加厅局级以上教师基本功大赛获一等 奖。三、申报副教授职务,须自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业绩条 件1和2,或1和3,或1和4.符合下列任意一项:(1)在核心期刊或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 上,且其中至少有1篇被SCKEI收录或被*科学术文摘 转载或摘编;或3篇发表在CSSCI (不含扩展版)源期刊上。(2)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被SCI二区收录或发表在学 校认定的B类期刊;或2篇被SCI三、四区、EI Compendex 收录。(3)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的前二位。(4)参与编写国家级本科规划教材;参与编写国家马 工程重点教材。(5)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一直担任辅导员和担任公共 基础课、艺术、体育、美术课教学的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 学术论文3篇;或在CSSCI (不含扩展版)源期刊上发表论 文2篇;或参与编写1部正式出版本科教材(不含教辅书)。(以上所涉及论文均为第一位次作者或通讯作者,若为 外文,均须提交中文全文翻译).符合下列任意一项:(1)参与一项大学主持的国家级教学、科研课题(前 五位)。(2)参与一项大学承担的国家“863”、“973”等重 大国家科研项目的子课题(前三位)。(3)参与一项大学主持的省部级教学、科研课题(前 二位)。(4)主持横向课题累积到位科研经费达到工科40万元, 理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5)主持一项厅局级教学、科研课题。(6)获得1项职务发明专利。(7)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一直担任辅导员和担任公共 基础课、艺术、体育、美术课教学的教师,参与以上课题可 按排名顺序后延一位,或主持横向课题。6 .符合下列任意一项:(1)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2)获得教育厅一等奖(前三位);或二等奖(前二 位);或三等奖(首位)。(3)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一直担任辅导员和担任公共 基础课、艺术、体育、美术课教学的教师,以上奖项可按排 名顺序后延一位;或作品参加全国美展;或获校级教学成果 奖(首位);或获得教育厅以外的其它厅局级(包括市社科 联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 位)。7 .符合下列任意一项:(1)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 (前二位)的指导教师;或省级一等奖(前二位)、省级二 等奖(首位)的指导教师。(2)在规定的聘任年限内一直担任辅导员的教师,以 上奖项可按排名顺序后延一位;或获得厅局级一等奖(首位) 的指导教师;(3)获校级青年教师竞赛一等奖。(4)校级以上教学优秀教师。(5)连续两学年教学综合评价在全学院(部)排名前 10%o (不包括辅导员)四、申报讲师需达到的业绩条件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 立完成或第一位次作者),其中1篇必须是正刊。五、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审教师职务时 区别对待1 .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散布错误言论,经批评 教育仍不改正的,不能评审教师职务。2 .因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评审教师职务。3 .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一年内不能评审教师职 务,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二年内不能评审教师职务。4 .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弄虚作假和剽窃他人成果的,五年 内不能评审教师职务。六、本评审条件自2022年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