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保密制度3篇.docx
物价保密制度3篇第1篇s县物价局公文办理保密制度第2篇a县物价局公文办理保密制度第3篇xx县物价局公文办理及保密制度【第1篇】a县物价局公文办理保密制度*县物价局公文办理及保密制度*县物价局公文办理及保密制度一、为使我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的实际状况, 特制定本规定。二、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 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 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三、本局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文书拆收、登记、粘贴阅办单、提出拟 办看法后送局领导批阅,按领导批示做出传阅、交办或归档处理。业 务性、实效性特殊强的急办公文,应设置急办公文夹,送局主要领导批 阅后直接送承办股室或承办人阅办。四、文件办理要准时快速,传阅人应在二日内传阅完毕退回办公室。 承办股室或承办人接收文件必需登记签收,办理完毕将文件退回办公 室时注销,股所需长期使用的文件,保留复印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 文件。五、各股所(室)以本股所名义制发的材料,由各股所负责人签发,并抄 送一份办公室;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由相关股所(室)拟稿,分 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领导批示、底稿、签发稿留办公室存档。制发 的文件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所的,拟文股所(室)应主动做好协调工 作,股所看法不全都的,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六、行文必需遵守行文规章,除价格评估、认证结论书外其他行文 一律使用物价局文头,加盖物价局公章。拟发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前,必 需先送办公室对文字、格式、文体等进行核稿审查,如不符合有关规 定,且需作较大修改的,退回拟稿人修改。七、凡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局长、副局长及各股所各送一份。八、本局文件和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文书档案每年进行一 次清理,按有关规定归档保管或销毁。股所档案材料也应指定专人做 好保管归档工作。九、借阅文件必需办理借阅手续,妥当保管,按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 不超过24小时。十、外单位派人来我局查阅文件,应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 经局领导批准。按规定不得借阅的文件不得查阅。十一、干部职工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工作隐秘,凡是隐秘等级以上 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看,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地方看,防止 泄密大事发生。十二、打印文件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防止隐秘文件泄密。各类文件 的打印、校对由拟稿人、拟稿股所(室)负责。【第2篇】xx县物价局公文办理及保密制度XX县物价局公文办理及保密制度一、为使我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的实际状况, 特制定本规定。二、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 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 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三、本局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文书拆收、登记、粘贴阅办单、提出拟 办看法后送局领导批阅,按领导批示做出传阅、交办或归档处理。业 务性、实效性特殊强的急办公文,应设置急办公文夹,送局主要领导 批阅后直接送承办股室或承办人阅办。四、文件办理要准时快速,传阅人应在二日内传阅完毕退回办公室。 承办股室或承办人接收文件必需登记签收,办理完毕将文件退回办公 室时注销,股所需长期使用的文件,保留复印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截 留文件。五、各股所(室)以本股所名义制发的材料r由各股所负责人签发, 并抄送一份办公室;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由相关股所(室) 拟稿,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领导批示、底稿、签发稿留办公室 存档。制发的文件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所的,拟文股所(室)应主 动做好协调工作,股所看法不全都的,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六、行文必需遵守行文规章,除价格评估、认证结论书外其他行文 一律使用物价局文头,加盖物价局公章。拟发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前, 必需先送办公室对文字、格式、文体等进行核稿审查,如不符合有关 规定,且需作较大修改的,退回拟稿人修改。七、凡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局长、副局长及各股所各送一份。八、本局文件和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文书档案每年进行一 次清理,按有关规定归档保管或销毁。股所档案材料也应指定专人做 好保管归档工作。九、借阅文件必需办理借阅手续,妥当保管,按时归还,借阅时间 一般不超过24小时。十、外单位派人来我局查阅文件,应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 经局领导批准。按规定不得借阅的文件不得查阅。十一、干部职工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工作隐秘,凡是隐秘等级以上 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看,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地方看,防 止泄密大事发生。十二、打印文件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防止隐秘文件泄密。各类文件 的打印、校对由拟稿人、拟稿股所(室)负责。在百度搜寻:xx县物价局公文办理及保密制度【第3篇】s县物价局公文办理保密制度*县物价局公文办理及保密制度一、为使我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的实际状况, 特制定本规定。二、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 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 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三、本局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文书拆收、登记、粘贴阅办单、提出拟 办看法后送局领导批阅,按领导批示做出传阅、交办或归档处理。业 务性、实效性特殊强的急办公文,应设置急办公文夹,送局主要领导批 阅后直接送承办股室或承办人阅办。四、文件办理要准时快速,传阅人应在二口内传阅完毕退回办公室。 承办股室或承办人接收文件必需登记签收,办理完毕将文件退回办公 室时注销,股所需长期使用的文件,保留复印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 文件。五、各股所(室)以本股所名义制发的材料,由各股所负责人签发,并抄 送一份办公室;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由相关股所(室)拟稿,分 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领导批示、底稿、签发稿留办公室存档。制发 的文件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所的,拟文股所(室)应主动做好协调工 作,股所看法不全都的,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六、行文必需遵守行文规章,除价格评估、认证结论书外其他行文 一律使用物价局文头,加盖物价局公章。拟发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前,必 需先送办公室对文字、格式、文体等进行核稿审查,如不符合有关规 定,且需作较大修改的,退回拟稿人修改。七、凡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局长、副局长及各股所各送一份。八、本局文件和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文书档案每年进行一 次清理,按有关规定归档保管或销毁。股所档案材料也应指定专人做 好保管归档工作。九、借阅文件必需办理借阅手续,妥当保管,按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十、外单位派人来我局查阅文件,应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 经局领导批准。按规定不得借阅的文件不得查阅。十一、干部职工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工作隐秘,凡是隐秘等级以上 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看,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地方看,防止 泄密大事发生。十二、打印文件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防止隐秘文件泄密。各类文件 的打印、校对由拟稿人、拟稿股所(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