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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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一、总体说明(一)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 文号改为“国统字(2022) 90号”。(二)各制度报表时间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适当调整。(三)规范部分制度的总说明、调查方案、表底说明和指标 解释。二、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以下内容不另行在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中说明。(一)总说明。L充分应用“五证合一”成果,调整调查单位确定内容。增 加“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 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增 值税纳税申报表可从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并整屏截图(带查 询页面的完整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供”。2.统计范围及调查单位确定中增加“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 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 96 号)第十条规定的百货零售业和超级市场零售业法人单位跨省分 支机构,应依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跨省分支机构视同 法人单位统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办字(2013) 35号)(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401表),取 消“本年土地购置面积” “本年土地成交价款” O十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一)“本季,“1一本季”改为本季各月,一季度分别填写 1月、2月、3月数据,二季度分别填写4月、5月、6月数据,三季 度分别填写7月、8月、9月数据,四季度免报。(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下增加其中项“一次性奖金或 补发工资”。十三、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增加“通过收集部门和行业监测数据,不断 丰富能耗核算审核方法,持续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客观 反映能源生产、购进、销售、消费和库存等情况”。(二)取消“四下企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P106表)。十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 况” (H108表),取消“353轮胎外胎” “354轮胎内胎” “597 民航机场跑道” “598民航机场跑道” “601飞机购置” “602候 机楼” “603候机楼”。(二)“投资项目申请表”(H202表),规定事项变更项目 填写中“审批类型”改为“审核类型03” ;表底说明“备案文件、 施工(购置)合同或现场照片”改为“备案文件、施工(购置) 合同和现场照片”。(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情况表”(H401表), 增加“本月完成投资”。十五、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L111表),省级统计机构数 据上报截止时间改为次年1月10日前。十六、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工业企业创新情况” (L121表)、“'四下企业创新情 况” (118表),增加2个开放性主观题,追问具体创新实现相 关的问题与建议。十七、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第二条改为“(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报表 制度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局、公司)的综合要求,国家统计局将充分 利用大数据做好名录更新维护,各地区和各部门应按照全国统一 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要求,认真组织实 施,按时报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 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搜集,并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U201表),取消“平台 交易服务费”“互联网广告收入”;增加“直播电商交易额”“分 商品类别平台交易情况”“分服务类别平台交易情况”;调查频 率由季报改为月报,“本季”改为“1-本月”。(三)“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U202表),取消 “本季”“订单数”,“网络车辆租赁服务”下“小型汽车”“公 交巴士”,“期末注册用户数”“月度活跃用户数”,“期末自 有车辆数”下“小型汽车”;调查频率由季报改为月报,“1-本 季”改为“1-本月”;增加“上年同期” O(四)“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U203表),取消 “本季”“期末注册用户数”“月度活跃用户数”;调查频率由 季报改为月报,“1-本季”改为“1-本月”;增加“上年同期(五)“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U204表),表名 改为“重点互联网教育培训平台基本情况”;取消“本季” “在 线学习人次”,“按教育类型分”下“特殊教育”“党政教育”, “按地域分”及其下“境内教育”“跨境教育”;“按教育类型 分”下增加“其他”;调查频率由季报改为月报,本季”改 为“1-本月”;增加“上年同期”。(六)“重点互联网房屋共享平台基本情况” (U206表), 取消“订单数” “接待住宿人次数”;增加“房东个数”;调查 频率由季报改为月报,“1-本季”改为“1-本月”。(七)增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及发展情况” (U207表)、 “重点互联网旅游平台基本情况”(U208表)、“重点互联网餐 饮平台基本情况”(U209表)、“重点互联网文化平台基本情况” (U210表)月报表(附表4-7) o十八、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城市基本情况表”(G301-1表),取消“第一产业(农、 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其中: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其 中: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 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 业”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 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 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实际使用外资额”“互联网宽带接入用 户数”;“细颗粒物(PM2. 5)年平均浓度”改为“细颗粒物(PM,5) 年平均浓度”;“普通高等学校数”改为“普通、职业高等学校 数”;“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数”改为“普通、职业高等学校 专任教师数”;“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数”改为“普通、职业本 专科在校生数”;“在校学生数”表述均改为“在校生数”;“供 气总量(人工煤气、天然气)”改为“天然气供气总量”;“民 用航空客运量”改为“民用航空旅客吞吐量”;“民用航空货邮 运量”改为“民用航空货邮吞吐量”;“总说明(四)3”中“10 月31日前”改为“11月20日前”;“数据来源参照表”中主管 部门栏指标139-153,由“教育部”改为“教育部、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十九、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一)总说明,“(八)数据处理与资料管理4”改为“4. 主要数据推算。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根据调查结果并参 考大数据,推算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主要人口 数据”。(二)“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表” (R101表)取 消“一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是否 有户口迁移”“工作地点”“前往工作地主要交通方式及所需时 间,“主要生活来源,“是否打算把孩子送到托育服务机构,“送 孩子去托育机构的合适时间” “希望送孩子到哪种托育机构” “居 住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养老意愿(倾向选择哪种养老方式)”“养老费用(如果入住养老机构,每月能承受的最高费用)”; 增加“在本地(本区县)居住的时间”“不打算近期生育的主要 原因”“是否使用手机”“使用的手机卡(SIM卡)数量”“所 用手机卡(SIM卡)是否是使用本人的身份证件办理的”“最近 一年内是否更换过手机通信运营商” “是否会使用智能手机”“是 否会使用智能手机做以下事情”;工作情况追问“过去一年内从 事工作所属行业情况”以及“过去一年内从事的最主要工作所属 行业”;“是否有过生育”改为“一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 2022年10月31日)生育情况”,询问过去一年内生育孩子的出 生年月、性别、属于第几个孩子。(三)"死亡人口调查表”(R102表)增加“是否开具死亡医 学证明工(四)“2021年人口调查村、居委会(社区)基本情况表” (R103表)取消“是否有养老机构”“是否有托育机构”“距离最 近的小学”“距离最近的初中”“距离最近的医院”“有无超市”“有 无农贸市场”;增加“本村/居委会可提供的养老服务,二十、新增和修改指标解释(一)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指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 知(国发(2015) 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 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 份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 使用I、0、Z、S、V)组成,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2 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9T7 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分为1机构编制;2外交;3司法行政;4文化;5民政;6旅游; 7宗教;8工会;9市场监管;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N 农业;Y其他。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 的群众团体,9其他;2外交:1外国常驻新闻机构,9其他;3司法行政:1律师执业机构,2公证处,3基层法律服务所,4 司法鉴定机构,5仲裁委员会,9其他;4文化:1外国在华文化中心,9其他;5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9其他;6旅游:1外国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2港澳台地区旅游部门常 驻内地(大陆)代表机构,9其他;7宗教:1宗教活动场所,2宗教院校,9其他;8工会:1基层工会,9其他;9市场监管: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1军队事业单位,9其他;N农业:1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乡镇级集 体经济组织,9其他;Y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 o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 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 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上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填写。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由统计部 门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修订)隶属关系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分为中央、 地方和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 分中央属或地方属。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单位填写本项。(修订)产业活动单位数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 活动单位数。(修订)(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统计指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月度或年度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 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 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 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其中不包 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和在单 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修订)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月度或年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 替代。L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除以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二(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报告月 的日历日数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 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二(月初人数+月末人数)/ 2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1)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 人数计算。(2)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 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整 月天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2.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12求得,计 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二(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12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 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二(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 (修订)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月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 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 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 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 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 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 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工资总额具体包括:L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指本单位支付 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 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指根据 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奖励 性工资。2.奖金,指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 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年终奖、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 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 资、年底双薪等。3,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 偿本单位从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 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 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 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取暖补贴、物业补贴、不 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 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4.其他工资,指单位发放给从业人员除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外的劳动报酬。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修订)一次性奖金或补发指本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 人员的一次性奖金或补发之前应发未发的、工资正常发放周期外 的工资。(新增)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本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 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修订)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 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修订)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度或年度平均每 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平均人 数(修订)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在岗职工月度或年度平均每 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 数(修订)规定申请视同法人单位统计”。3.统计范围及调查单位确定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产业活动 单位视同法人单位认定的有关表述改为“3.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产 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单位按经营地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的跨省(区、市)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视同 法人单位按经营地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有义务按照调查单位审核 确认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在经营地所在统计机构申报纳入一套表 统计调查范围,独立报送统计数据。(1)主营业务为汽车整车 制造(汽车整车制造收入占企业总收入50%以上);(2)拥有汽 车整车制造资质和汽车整车制造生产线;(3)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产业活动单位无论是否纳入一 套表调查单位库,法人单位报送数据均不得包含以上跨省(区、 市)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二)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201-1表)。L更新“零售业态(E02) ” (附表1)。2.增加“C02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编码(若已更换最新资质证 书,按新资质再次填写)”。(三)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L,本季”,一本季,改为本季各月,一季度分别填写1月、 2月、3月数据,二季度分别填写4月、5月、6月数据,三季度分 别填写7月、8月、9月数据,四季度免报。2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下增加其中项“一次性奖金或补发 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月度或年 度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劳务派 遣人员平均人数(修订)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月度或年 度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其他从 业人员平均人数(修订)(三)财务状况统计指标。资产减值损失 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 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本年累计数 填报。如果会计“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修订)信用减值损失指企业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 成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项 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如果会计“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修订)(四)农业统计指标。农用化肥施用量 指统计报告期内(一般指本年内)实际用 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数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复合 肥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营养元素的化肥),分为农用化肥施用 量(实物)和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农用化肥施用量(实物) 是指实际施用的化肥数量。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是指把氮肥、 磷肥、钾肥分别按含氮、含五氧化二磷、含氧化钾的百分比进行 折算后的数量,复合肥按其所含主要成分折算。计算公式为:某 种化肥折纯量二该种化肥实际施用量X折纯率(某种化肥有效成 分含量的百分比),具体折纯率以化肥包装标识为准,也可参考 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的化肥折纯量参考计算表。(修订)再生稻指播种一次收获两次的水稻种植模式。在头季水稻 收割后,不需要重新播种,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通过合理的栽 培管理措施,利用原稻桩重新发苗、长穗,再收一茬水稻。再生 稻(二茬)收获面积不纳入粮食总播种面积。(新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指大豆玉米进行间种的一种种植 方式,分“2+2” (两行玉米两行大豆间作)“2+3” (两行玉米 三行大豆间作)“2+4”(两行玉米四行大豆间作)等多种带型, 是对传统间套作的改良升级。间作以比例折算面积,1亩复合种 植,玉米和大豆播种面积合计为1亩。(新增)养殖场经纬度 指养殖场大门口所在位置的坐标。采用十进 制表示,基本单位是度(° ),保留6位小数。东、北半球(东 经、北纬)为正数,西、南半球(西经、南纬)为负数。(新增)(五)建筑业统计指标。本年新签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合同额指建筑业企业报告期 内新签的采用智能建造方式的项目合同金额。(新增)新签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 企业新签的在设计、施工等主要环节使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的合同金额。(新增)(六)运输邮电互联网软件业统计指标。天然气车 指以天然气为燃料提供动力的汽车,包括压缩天 然气(CNG)车和液化天然气(LNG)车。(修订)(七)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指标。零售业态 指零售企业(单位)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 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分类原则是,零售业态 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 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 所进行分类。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 业态两类。有店铺零售业态分为便利店、超市、折扣店、仓储会 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集合店、无人 值守商店等;无店铺零售业态分为网络零售、电视/广播零售、 邮寄零售、无人售货设备零售、电话零售、直销、流动货摊零售、 其他等。具体参见统计用零售业态分类目录。(修订)零售额 指售给个人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 费的商品金额。商品零售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和入境外国人、华侨、港 澳台同胞的各类生活消费品;(2)售给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军队和武警等机构和各类企业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的商品。具体 包括:用于非生产和非经营的办公用品,如通讯设备、计算器具 和设备、电讯网络设备、文印设备、音像视听器材和设备、纸张、 本册、文具及装订文印材料、家具、日用电器、针纺织品、清洁 卫生用品、文体用品、奖品、纪念品、礼品等;供内部人员乘坐 的交通工具和燃料;用于办公设施修缮的各类配件、材料、工具 等;用于取暖和防暑降温的设备、燃料、材料及食品等;专用于 教学的用品和设备;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对外营业的内部 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清洁卫生工具和食品、燃料等;军 队、武警用于其人员生活的衣着品和个人用品;其他各类非生产 性设备和用品。商品零售不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已确知是用于生产、经 营的商品;(2)售给各类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类商品,如农机、 农药化肥、农膜、种子饲料等商品;(3)售给企业单位生产用具 及生产上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4)专用于科研的用品和设备;(5)售给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6) 以投资为目的商品,如黄金、收藏品等。(修订)平台交易额 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商品 和服务交易额总和。(修订)月度活跃商家数 指报告期内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 服务的商家数(商家不重复计算)。(新增)月度活跃用户数 指报告期内通过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的用户数(用户不重复计算)。(新增)农村商家交易额 指报告期内农村商家通过平台销售商品 或者提供服务实现的交易额。(新增)跨境电商交易额 指报告期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促成的商 品和服务跨境交易订单的金额。(新增)其中:农产品类 指源自农业的初级产品。主要包括各种粮油作物、肉禽蛋奶、水产品、干鲜蔬果及其他等,不包括经过加 工的各类产品。(新增)宠物食品用品类 包括用于宠物的各种食品、玩具、清洁用 品、箱包、装饰品、保健品和药品等。(新增)文化娱乐服务类 包括演出、体育、视听及游戏娱乐服务。 (新增)教育培训服务类 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 等教育、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等。(新增)医疗养老服务类 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专业公共卫生、 健康体检等医疗服务,慈善、救助、福利、护理、帮助等社会工 作服务和养老照护、老年医疗卫生、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 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养老金融等养老服务。 (新增)(八)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可售面积指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销售但未售出的房屋面 积。计算公式:L对于非政策保障类房屋:可售面积二取得销售(预 售)许可证的面积-已销售面积。2.对于保障类房屋(没有销售 或预售许可证):可售面积二已开工面积(按栋计算)-已销售面 积。(新增)保障性住房情况指政府主导,为特定对象提供的限定标准、 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 权房、回迁安置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 指政府主导,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 人等住房困难问题群体建设的,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 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租赁性 住房。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 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公租房 指政府主导,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 设的租赁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 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增)共有产权房 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开发 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 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 住房。(新增)其他 除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以外的保障 性住房,例如回迂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新增)配建项目中所占比重 指配建项目中保障性住房所占的比 重。(新增)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指报告期末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状态 情况。包括在建、缓建、停建、竣工在售、竣工已售罄五种建设 状态。(新增)在建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本年正在进行建筑或安装施工活 动,且施工进程基本正常,但在报告期末尚未竣工,处于建设阶 段。(新增)缓建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但施工进程缓慢, 无法按照原计划竣工时间交付使用。(新增)停建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处于停工状态。(新增)竣工在售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 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但仍有房 屋正在出售。(新增)竣工已售罄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 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且所有 房屋均已销售完毕。(新增)房地产集团企业目录单独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填写所属房 地产集团企业名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填写股权比重最高 的房地产集团企业名称。本年完成投资 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 资额。具体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统一开发 的住宅、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 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 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和土地购置的投资。本 年完成投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开发和交易活动。(修订)本月完成投资 指从本月1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按照本月实际发生的投资额,依据工程形象进度、会计科目或付 款凭证进行填报。(新增)土地购置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 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及全部涉税费用,如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但不包含商品房销售后缴纳的土地增值 税。土地购置费包括: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 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 理费等;2.通过“招、拍、挂”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 付的资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所支付的资金在房地产项目竣工 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所支付的出让 金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土地购置费按实际发生额填报,分期付 款的应分期计入。项目分期开发的,只计入与本期项目有关的土 地购置费。前期支付的土地购置费,项目纳入统计后计入。填 报时应注意土地购置费与建安工程投资的匹配性,确保土地购置 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应处于合理区间,不得超进度报送土地 购置费,从而准确反映房地产开发投资进度。(修订)利用外资 指报告期内收到的境外(包括外国及港澳台地区) 资金(包括设备、材料、技术在内)。包括对外借款(外国政府 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 发行债券和股票)、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 易、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外商投资收益 的再投资资金)。不包括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国家外汇、地方外 汇、留成外汇、调剂外汇和中国境内银行自有资金发放的外汇贷 款等)。各类外资按报告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成人民币计 算。(修订)(九)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指标。本月完成投资 指从本月1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按照本月实际发生的投资额,依据工程形象进度、会计科目或付款凭证进行填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统计报 表制度通用。)政府专项债项目 指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地 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 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 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新增)建设用地费 指建设项目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 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1) 土地购置费。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 的出让金。(2)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 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房屋和树木等)和青苗补 偿费、安置补偿费、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 理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3) 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指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破坏的 土地,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4) 土地使用税。指建设期间按规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具体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 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 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5) 耕地占用税。指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属于 一次性税收。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 和个人。耕地占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 的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6)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 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 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7)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政府 出台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从而解决其长期 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包括: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社会 保障风险准备金、政府补助资金等。(修订)利用外资 指报告期内收到的境外(包括外国及港澳台地 区)资金(包括设备、材料、技术在内)。包括对外借款(外国政 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 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 易、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外商投资收益 的再投资资金)。不包括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国家外汇、地方外汇、 留成外汇、调剂外汇和中国境内银行自有资金发放的外汇贷款 等)。各类外资按报告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成人民币计算。(修订)(十)信息化及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信息化投入 指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 投入,如开发或购买软件投入;开发或购买电信、广播电视和卫(四)财务状况。1 .“信用减值损失”改为“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记)”, “资产减值损失”改为“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记)”。2 .取消“财务状况(非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B103T表)。3“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表)改为“财务状况(成 本费用)”(B103表),统计范围为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增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记)”“净敞口套期收益(损 失以”号记)”。4 .“财务状况”(F103表),增加“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以"-”号记)”。(五)生产经营。L “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石灰”下增加其中项 “生石灰'"铁合金”下增加其中项“镒铁合金”“辂铁合金”; “锂离子电池”下增加其中项“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取消 “十种有色金属”下其中项“汞”;“硅”改为“工业硅”,作 为“十种有色金属”其中项。5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C204T表),增加“九、 本年新签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合同额*”“其中:新签运用BIM技 术的合同额*",力口*指标仅四季度填报。6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目录”,取消“07食用植物 油、08猪肉、09牛肉、10羊肉、11禽肉、12鲜蛋、13彩色电 视机、14家用电冰箱、15房间空调器、16电脑(微型计算机)、 19钢材、20铜、21铝、22水泥、23化学肥料、24化学农药”。星传输服务投入;开发或购买互联网接入、搜索、安全、数据等 服务投入;开发或购买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 术、运行维护、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信息技术咨询、地理遥感 信息及测绘地理信息、三维(3D)打印技术及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投入等。(修订)网站或应用程序(APP)交易 指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商 品或服务交易:(1)企业自建网站或APP,包括小程序、公众号 等;(2)电子商务网站或APP,如淘宝、1688、美团、携程等。 不包括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形成的订单。(新增)电子数据交换(EDI)类型交易指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 将标准的经济信息通过互联网在企业与客户的计算机系统之间 传输,从而进行订单信息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包括通过EDI服 务提供商形成的订单;通过自动化系统形成需求导向的订单;通 过ERP系统直接接收的订单。(修订)云计算服务 指通过互联网获取软件、算力、存储空间等信 息通信技术服务。这类服务具备以下特征:通过服务商的服务器 实现;用户数量、存储空间等可动态伸缩;用户可按需获取各类 服务并进行付费。(修订)物联网技术指相互联通的设备或系统,通过收集交换各类 数据,借助互联网进行监控或远程控制。如:智慧仪表、温度自 动调节器、智慧路灯、智慧警报系统、智慧烟感器、智慧门锁以 及智慧摄像头等;以及各类信息传感器和射频识别(FRTD)设备 等。不包括运动、声音、温度、烟雾等常用传感器,以及无法通过网络进行监控或者远程控制的射频识别(FRID)设备。(修订)人工智能技术 指通过文本挖掘、机器视觉、语音识别、自 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收集使用数据,进而实现预 测、推荐、决策等目的。人工智能可完全基于软件,如基于自然 语言处理技术的聊天机器人、数字虚拟助手,基于机器视觉和 语音识别技术的人脸识别系统,机器翻译软件,基于机器学习的 数据分析等;也可与硬件设备相结合,如用于库房自动化管理或 生产自动化组装的智能机器人,用于生产监控或处理包裹的智能 无人机等。(修订)平台交易额 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商品 和服务交易额总和。(修订)平台交易服务费 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交易提供信息搜 集、信息交互、交易撮合等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新增)平台其他服务费 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 的交易服务费和广告费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如提供Saas等软件服 务的费用,提供物流、金融等其他增值服务的费用。(新增)月度活跃商家数 指报告期内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 服务的商家数(商家不重复计算)。(新增)月度活跃用户数指报告期内通过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的用户数(用户不重复计算)。(新增)跨境电商交易额 指报告期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促成的商 品和服务跨境交易订单的金额。(新增)面向境外的电商销售额 指报告期内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给大陆以外国家或地区商品或服务的金额。(新增)面向境外的电商采购额指报告期内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从大陆以外国家或地区进口商品或服务的金额。(新增)直播电商交易额 指报告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即时视 频、音频、图文或上述多种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介绍展示, 从而实现的商品和服务交易额的总和。(新增)直播场次 指报告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即时视频、音频、 图文或上述多种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介绍展示的直播场次 数。(新增)直播销售员数 指报告期内在平台上,通过即时视频、音频、 图文或上述多种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数量(人员不重复计算)。(新增)直播间用户数 指报告期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播间购买 商品或者服务的用户数(用户不重复计算)。(新增)月度活跃农村商家数 指报告期内注册地在乡村,且通过平 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商家数(商家不重复计算)。(新增)农村商家交易额 指报告期内农村商家通过平台销售商品 或者提供服务实现的交易额。(新增)互联网旅游 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为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