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用厕所建设工作方案.docx
农村户用厕所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厕所革 命”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着力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全县实际,制定2023年农村户用 厕所建设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2023年,完成*村10个村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全县 完成2543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整村推进示 范村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 及率达90%以上(各乡镇任务见附件1),新(改)建厕所 实现厕污共治,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二、实施方式(一)农户自建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愿意自行新(改)建的农户,由农户 向所在村“两委”提出申请,经村“两委”核实同意后,农 户自行组织施工。(二)农户委托建设对于不能自行新(改)建的农户,原则上可将厕所新(改) 建项目委托给当地有经验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其他施工方实 施,并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新(改)建完工验收后,乡(镇) 按照委托协议或合同将补助资金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农村 建筑工匠或其他施工方。三、建设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全部按照无害 化卫生厕所标准建设,地下部分必须有三格式化粪池或沼气 池或完整下水道系统接入污水处理设施站(点)。(一)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标准1 .厕屋整体结构完整,有墙、有顶、有门,且内墙抹灰 找平、相对封闭不漏雨。2 .有照明、通水等基本设施,地面硬化,空间大小因地 制宜,方便舒适如厕。3 .水冲式便器,便器采用陶瓷坐便或蹲便器。4 .粪污收集设施建设:有三格式化粪池(包含集中收集 处理的三格式化粪池)或沼气池或完整下水道系统接入污水 处理设施站(点)。(二)建设模式按照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标准“缺啥建啥”,达到验收 标准且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改啥补啥”原则进行补助(原 则上不超过4500元/户,补助标准见附件2)。(三)选址要求选址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因素,以地势相对平坦、远离 饮用水源点为宜。严禁修建露天粪池、露天粪坑,粪污收集 设施应便于出粪和清渣,禁止粪液直接排入水体。四、奖补政策(一)奖补对象1 .全县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的农户纳入 奖补范围。2 .各乡(镇)2023年实施“千村示范工程”、污水处理 等项目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的农户纳入2023年建设任 务数量。地上部分改造补助标准按照本方案标准执行。仅实 施“千村示范工程”、污水处理等项目不享受补助的农户档 案资料按照项目要求归档。3 .仅实施地面厕所部分粪污处理不达标和仅实施粪污 处理项目地面厕所不达标的农户不享受补助。(二)奖补资金使用中省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户用厕所新(改) 建、建立健全运管维护机制等内容,重点用于农村户用厕所 粪污管网、化粪池等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 设备建设。整村推进村补助按照审定的补助方案执行。五、实施步骤(一)全面摸底调查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摸清农村户用厕所基 本情况,建立农村户用厕所工作台账,完成乡(镇)农村 户用厕所调查摸底情况表(附件3),并形成乡(镇) 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调查摸底汇总表(附件4)。(二)精准制定方案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精准确定建 设任务、责任主体、奖补标准、奖补方式、进度安排、考核 验收等内容,确保方案切实可行。(三)规范组织实施各乡(镇)是本辖区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工作的责 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政府宣传指导、农户自主实施的 原则,组织实施好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工作。今年11 月底前,要完成全县2543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 建任务。1 .确定对象。在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 础上,由符合改厕条件的农户自行申请,填写农村户用厕 所新(改)建申请表(附件5),确定建设内容,报村“两 委”初审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2 .告知公示。将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改厕农户 名单和建设内容及时告知改厕户,并在村委和村民小组进行 公示(公示表见附件6),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组织 农户按照选定的实施方式进行实施。3 .组织实施。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好工 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巡查指导,督促规范施工,严格 把控质量;要及时统计进度,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数 据准确;要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收集完善相关工作档案,留 存实施前、中、后对比照片资料存档(附件7) o县农业农 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 天全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和督促管理。(四)严格项目验收采取乡(镇)全覆盖和县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 按照“建好一批、验收一批、公示一批、补助一批”的原则 不定期开展验收,县级抽查验收数不得少于乡镇验收合格总 数的30%o1 .乡(镇)验收。乡(镇)、村成立验收工作组,对照 实施内容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逐户进行核查,按照“一 户一表”的要求填写乡(镇)、村级验收表(附件8)。2 .县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天全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抽调 工作人员组建县级验收工作组,分片负责验收工作,验收时 间由乡(镇)与工作组对接确定。验收工作组在乡(镇)验 收合格的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验收农户(查验比例不低于乡 镇验收总数的30%),按标准规范进行实地查验,逐一填写 验收表(附件9),验收完成形成县级抽查验收结论(附件 10),乡(镇)及时将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公示表(附 件H)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五)资金拨付各乡(镇)“厕所革命”工作启动后可根据建设进度申 请预拨资金,预拨资金有结余的原渠道退回。20192021 年农村“厕所革命”结余资金可统筹用于2023年农村“厕 所革命”建设。各乡(镇)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上报结余资 金和缺口资金。奖补缺口资金由县政府统筹安排解决。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 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 振兴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天全生态环境局和各乡(镇)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改厕工作。各乡(镇)和县级有 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 领导具体抓、专人开展日常工作的机制,做好方案制定、宣 传发动、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各项工作,确保 如期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是实施农村“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和实施 主体,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程序有序抓好落实。县级有关 部门要认真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厕 所革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厕所革命”工 作,加强对改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牵头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乡(镇)实施好厕所新(改)建工作, 参与检查验收工作;天全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农村“厕所革 命”污水治理工作,参与检查验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 责指导建制乡污水治理工作,参与检查验收工作;县卫生健 康局负责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参与检查验收;县财政局负责 统筹安排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做好资金监管和使用, 参与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履行 好各自职能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厕所革命”,并协 助做好县级检查验收工作。(三)落实经费保障采取政府引导、部门(单位)争取、企业(社会)资助、 群众自筹等方式筹集农村“厕所革命”资金。按照“精准统 计,精准实施”要求,加强农村“厕所革命”资金的管理使 用,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挤占和挪用。奖补缺口资金由县政府统筹安排解决。(四)健全督查机制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强 日常监督检查,围绕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专项检查、 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同 时,联合县级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设 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探索建立综合服务热线,接受群众 咨询、举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定期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农业农 村局。(五)强化宣传引导农村“厕所革命”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需 要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各乡(镇)、县级有 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报刊、网站、微信等方 式,科普卫生知识,大力宣传改厕的目的和意义,让农民群 众知晓基本要求;要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 选活动,树立典型,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党员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在改厕工作中要率先垂范, 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摒弃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 为方式,大力营造人人热爱环境、人人维护环境、人人创造 环境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提 炼工作亮点,及时报送农村“厕所革命”进展情况、工作举 措、创新实践、工作成效等方面的信息,相互借鉴优秀经验 做法和有效举措,共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