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规则理解指南.docx
ISM规章理解指南A局部实施1总则1.1 定义1.2 目标13适用范围1.4 安全治理体系的功能要求和环境保护方针3公司的责任和权利4指定人员5船长的责任和权力6资源和人员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8应急预备9不符合规定状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10船舶和设备的维护11文件12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B局部审核发证13发证和定期审核14核发临时证书所实行的方法可能包括:1、把为船舶供给足够的资源和岸上支持,列入各岗位职责;2、制定有关程序或须知,使有关人员能够履行其职责;3、规定船长有权提出对资源和岸上支持的要求;4、船舶与岸上部门有分歧时,船舶经指定人员或直接向公司最高治理层反 映,公司领导指示岸上部门人员供给;5、授予指定人员在确定的状况下直接供给资源和岸基支持的把握权等。4指定人员为保证各船的安全营运,供给公司与船上之间的联系渠道,公司应当依据状 况指定一名或数名能直接同最高治理层联系的岸上人员。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应包括对各船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方面进展监控,并确保按需要供给足够的资 源和岸基支持。【理解】指定人员的职责是:1对各船的安全和防污染工作进展监控。(2)确保按需要向船舶供给足够的资源和岸基的支持。就指定人员的职责而言, 他是船上运行安全治理体系的监控人,是船舶能够按其需要得到足够的资源和岸 基支持的保障者。指定人员的作用是供给公司与船舶间的联系渠道。这种联系渠道不同于船舶 在日常操作中与公司间的联系渠道,而是为消退船舶在就安全? 口防污染事务向公 司提出需求或反映问题时可能存在的障碍造成船上与公司最高治理层之间难以 有效沟通所供给的特别联络措施。因此,要求指定人员所处的地位是能够直接同 最高治理者联系。指定人员由岸上的人员担当。公司最高治理层应以文件形式任命一名或数名指定人员。当指定人员有多个时,指定人员之间或指定人员与分公司指定人员或指定人员代表的关系应作 为体系运行监控的整体组成,并明确其职责分工。指定人员可下设办事机构,以帮助指定人员履行其职责5船长的责任和权力1.1 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船长的以下责任:1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2鼓舞船员遵守该方针;3以简明方式公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4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状况;并且5复查安全治理体系并向岸上治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理解】船长是船舶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船上的治理全面负责。船长既是 安全治理体系在船上实施的责任者又是体系运行的监控者。本条所述船长的五项 责任,仅限于安全海里体系运作方面,并不包括船长治理船舶木喉纵船M的责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是总要求。"鼓舞船员遵守该方?;,是要求船长组织船员实施安全治理体系,并通过 教育、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方法,鼓舞和调动船员遵守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的乐观性。"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状况,是船长作为安全治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的监控 人角色的职责,属于日常性治理工作。复查安全治理体系并向岸上治理部门报 告其存在的缺陷,是要求船长依据安全治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的实际状况,打量 公司所建立的构造化、文件化的安全治理体系本身体系文件规定是否存在问题。复查需要以确定的形式?口适当的间隔期进展,对于随时觉察随时上报的体系 存在的缺陷,应在复查时予以,口忌。船长复查的频次应高于公司复查的频次,船长 离任前通常要开展一次复杳。船长复查安全治理体系不同于本规章12.2要求公司必要时对安全治 理体系进展复查”参阅第12章的理解的规定。船长的复查应作为公司复查 的输入。1.2 公司应当保证在船上实施的安全治理体系中包含一个强调船长权力的 明确声明。公司应当在安全治理体系中确立船长确实定权力和责任,以便做出关 于安全和防止污染事务的打算并在必要时要求公司赐予帮助。【理解】为使船长能够担当其在安全治理体系运行中的责任,最高治理层 应公布赐予船长确定权力的书面声明,保证船长在必要时得到公司的帮助和在安 全和防污染事务方面具有确定的权力,以便从旅客、船员以及船舶和海洋环境的 最高利益动身,依据其专业推断实行任何必要的行动。在授予船长确定权力时, 应充分考虑国际海事组织A.443XI号决议的内容,以确保:1、船长依据专业推断作出的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污染事务的必要打算不受船 东、租船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约束;2、船长尤应受到国内法律、共同协议或雇用合同中适当规定的保护,包括 享有上诉的权利,使其不致因正值执行其专业打算而遭到船东、租船人或其他任 何人不公正的辞退或其他不公正的待遇。船长有权通过有关责任部门或指定人员,要求公司赐予帮助。船员和旅客假设 有必需听从船长指挥。6资源和人员6.1公司应当保证船长:1具有适当的指挥资格;2完全生疏公司的安全治理体系;以及3得到必要的支持,以便牢靠地履行其职责。【理解】船长持有相应的适任证书和培训证明,并不等于已具有适当的 指挥资格。公司应当从资格、业绩、决策力气等方面进展考察,以确定船长 的指挥资格。在体系文件中,公司应确定船长适当指挥资格"的标准,应有具 体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尤其是对聘用的船进步行考察和把握。完全生疏公司的安全治理体系",是对船长的特别要求,以使其能够担当 第5章规定确实定权力和责任。"完全生疏:应着重船长对ISM规章的充分理 解,对公司安全治理体系构成的了解,对体系运作特点的把握,主要治理程序、 本公司特别规定的生疏等。本规章6.3要求的聘和转岗人员适当生疏其职责", 虽然也包括物胀,但要求生疏的内容不同。在具体要求H版有另吁其他船员。完 全生疏安全治理体系的具体方法,可能包括:向船长供给公司的安全;每里体系文 件和足够的阅读时间;有关责任人与船长讲解和争论;考试等。必要的西寺:可能包括:权力、人员、物资、技术和信息等各方面的支持。 具体的支持方法应在体系文件中加以表达。6.2 公司应当保证依据本国和国际有关规定,为每艘船舶配备合格、持证并 安康的船员。【理解】配备是对船上人员的职务和数量的要求,首先应满足最低 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另外还要充分考虑正常状况下船员职责履行、防止船员劳值守、船舶紧急状况时的需要、救生艇筏操纵的需要、急救和医护的需要、船 员间、船员与旅客间以及船员与外界的语言沟通力气等。合格"是指具备相应的力吊口素养。持证是具体规定各职船员应持有哪些证书和证明,通常包括技术适 任证书、专业培训证明、特别培训证明等。“安康”通常指持有相关证书或证明,如船员安康证书、预防接种证明 假设需要、饮食从业人员安康证明假设需要等。6.3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保证涉及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聘和转岗 人员适当生疏其职责。凡须在开航前发出的重要指令均应当标明并以文件形式下 达。【理解】"聘人员指原不在本公司安全治理体系内工作包括在本公司 但不在体系内工作到体系内某岗位任职的人员。“转岗人员"指原在体系内的某岗位工作,调至体系内的另一岗位工作的人 员。转岗的船员可能包括:本船内职务变动的船员;本公司治理的船舶之间调动的 船员;曾在某船某岗位工作,再回到该船原岗位任职的船员,但离开该岗位时间 较长,或离开期间安全治理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生疏职责的内容,通常包括职责,相关的治理程序、操作方案和须知,相关 设备的布置、性能包括其局限性及其操作,工作环境尤其是应急环境如应 急设备的布置、撤离路线等等。要求聘或转岗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责生 疏。以文件形式下达开航前指令,是确保聘和转岗人员生侬职责的具体措施之-,应在生疏职责的程序中加以规定。开航前指令的范围和内容,应当由公司依据实际状况确定。某些在船舶开航时就可能需要执行的程序和须知,必需标 明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并在开航前生疏。6.4 公司应当保证与其安全治理体系有关的全部人员充分理解有关法规、规 定、规章和指南。【理解】"保证""充分理解”所实行的措施通常包括:将“充分理解有关法规、规定、规章和指南"列入人员适任条件并在聘用时 严格把握;配备资料书患最、有效,以供学习;制定并依据培训打算实施培训;明 确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对培训的效果进展考核、评估。"有关法规、规定、规章和指南",包括有关强制性法规、规定、规章以 及适用的建议性的规章、指南和标准等。6.5 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以便标识为支持安全治理体系可能需要 的任何培训,并保证向全部相关人员供给这种培训。【理解】"标识"亦为"辩识:原文identify ,是找出并予以明示 的意思。标识的过程,即如何标识,是规章所要求体系文件要解决的问题。安 全治理体系文件中必需具有标识的程序,不仅要列出标识的工程或内容。标识培训工程的方法可以是:定期征集培训需求,包括个人的、部门的、公 司指令性的、外部要求的等;认定培训需求,明确哪些是为支持安全治理体系所 需要的;依据这些认定的培训工程制定培训打算。培训打算应规定各项培训的具体内容、对象、责任人、实施期限等,以便于 实施和核查。程序中还应包括对培训效果的评估和考核。6.6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使船上人员能蝴此以一种工作语言或他们 懂得的其他语言获得有关安全治理体系的信息。15审核16证书格式刖S1本规章旨在供给船舶安全治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2大会通过的第A.443(XI)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实行必要措施,以保证船 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值履行其职责。3大会通过的第A.68017号决议,进一步生疏到需要建立适当的治理 组织,使其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作出反响,以到达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 标准。4生疏到航运公司或船舶全部人的状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一样, 本规章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5本规章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明显,无论是在岸上 还是在船上,不同的治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生疏。6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治理工作的根底。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 各级人员的责任心、力气、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打算其最终结果。A局部实施1总则1.1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章的A和B两局部。1.1.1 "国际安全治理规章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 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治理规章【理解】这是对国际安全治理规章的界定,特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A.741 (18号决议通过且由该组织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治理 规章,亦称ISM规章。1.1.2 “公司”系指船舶全部人,或已担当船舶全部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 担当此种责任时同意担当本规章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治 理人或光船承租人。【理解】本规章中所称"公司是实施ISM规章并申请"符合证明H (DOC)的"公司,有以下三种状况:L船舶全部人,拥有并治理所属船舶;2、船舶经营人,担当船舶经营和治理责任,其中包括ISM规章规定的公司 的全部责任和义务;3、治理人,负责船舶的治理但不负责其经营。所担当的船舶治理责任,包 括ISM规章规定的公司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就船舶治理人而言,这里所称担 当船舶营运责任"应理解为是与安全和防污染有关的责任,与经营有关的责任 不属于本规章所调整的范畴。一般状况下,船舶治理人是用签订治理协议的方式 明确担当本规章所规定的全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和义务的。治理人应当实行 必要措施以猎取船舶经营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船舶信息。1.13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理解】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是笼统的说法,具体来说是指船旗 国政府中负责船舶安全与防污染治理事务的职能机构或部门,在我国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事局。1.1.4 安全治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 方针的构造简口文件化的体系。【理解】体系是假设干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组成局部构成的有机整体。安 全治理体系要以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总体目的。安全治理体系必需是 文件化和构造化的。文件化(documented)"是指将体系以文件的形式表现 出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都可以。这里的文件并不仅仅指红头文件,也不 仅仅指公司的体系文件,它还包括活动记录等全部与体系相关并应以文件形式表现 出来的东西。"构造化(structured)"包括体系文件的构造化、组织机构的构 造化、职能安排的构造化等。它强调整个体系是由人员、职责、组织机构、程序、 过程、资源等全部与安全和防污染有关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强调与安全和防污 染活动有关的全部环节连接得当,并能有机地整合在一起。1.1.5 "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符合本规章要求的公司的文件。1.1.6 安全治理证书"系指签发给船舶,说明其公司和船上治理已依据 认可的安全治理体系运作的文件。1.1.7 "客观证据"系指通过观看、衡量或测试获得并能被证明的有关安 全或安全治理体系要素存在和实施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1.1.8 评述"系指在安全治理审核过程中作出的并由客观证据证明的事 实声明。1.1.9 不符合规定状况"系指客观证据说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 可见状况。1.1.10 "重大不符合规定状况”系指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峻威逼或对 环境构成严峻危急,并需要马上实行I丁正措施的可区分的背离,包括未能有效和 系统地实施本规章的要求。1.1.11 "周年日系指对应于有关文件或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的每一年中的 该月该日。1.1.12 "公约"系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2 目标1.2.1 本规章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开对环境,特别是 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1.2.2 公司的安全治理目标应当包括:1供给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2针对己认定的全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以及3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治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 急预备。【理解】"安全做法”通过制定程序和须知供给。这些程序和须知规定船 舶的治理、操作、维护和应急等各项工作的执行人员、方法、步骤和标准,为有 关人员供给执行的依据,包括将强制性规定及规章和公司打算承受的建议性规章、 指南和标准等具体化解为操作要求,并在岸上和船上得到实施,确保治理活动符 合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安全工作环境”可大致分为软环境和硬环境。软环境包括船员及岸基人员 的安全意识、规章制度等;硬环境包括船舶及设备的技术状况、人员的工作或办 公条件等。“已认定的全部风险"包括社会公众以及海运行业认知的风险和本公司 就自身的具体状况认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应在分析全部已认定的风险产生的缘由的根底上,有针对性 地制定。应急预备可能包括:?应急设备含测试仪器状况的保持;?应急物资工具、装备、材料、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的配备和保管;?应急报警信号的规定;?应急部署应急时的组织和分工;?应急反响措施,等。1.2.3 安全治理体系应当保证:1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章:2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和W运行业组织厢1议的适用的规章、 指南和标准予以考虑。【理解】强制性规定及规章包括国际和船旗国两个方面。对于建议性的规 章、指南和标准,公司应依据自身的具体状况适当的承受,而一经承受,公司就 应当遵照执行。但这些规章、指南和标准的承受与实施,不因ISM规章而使其 具有强制性 13适用范围本规章的要求可适用于全部船舶。【理解】可适用于全部船舶,说明ISM规章所确定的安全和防污染治理方 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涵盖任何种类、航区、船龄、用途的船舶,但其强制实施 的对象由SOLAS公约条款具体明确。1.4安全治理体系的功能要求每个公司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包括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治理体系:1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2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符合国际和船旗国有关立法的须知和程3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道;4事故和不符合规定状况的报告程序;5对紧急状况的预备和反响程序;以及6内部审核和治理复查程序。【理解】本条是对安全治理体系功能要求的概括性的总体描述,是对ISM 规章后几章内容的归纳。公司所建立的安全治理体系应当包括这六项功能要求,且每一项功能要求在 以后的各章中均有具体描述。除第L 4、5、6项为专章描述外,第2项由本规 章第6、7、10和11章分述,第3项由本规章第3、4、5章分述。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2.1 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说明如何实现L2所述目标。【理解】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表述无固定的形式,但确定要符合本章的 规定,即要说明“如何实现"前述目标。建议将方针分为原则、目标和措施三 个层次:原则是对方针的高度概括,以指导公司的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目标要突 出安全指标的量化内容;措施则为实现目标供给保证。2.2 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均能执行和保持此方针。【理解】"保证"应有具体的措施或方法,保证的措施或方法可能有:L高级领导层予以承诺;2、教育、培训、考核,建立奖惩鼓舞机制等,调发开工执行体系文件规定的乐观性和自觉性;3、严格实施要求,增加员工遵守体系文件规定的责任意识,保持执行体系 文件规定的严峻性。3公司的责任和权利3.1 假设负责船舶营运的实体不是船舶全部人,则船舶全部人必需向主管机 关报告该实体的全称和具体状况。【理解】在船舶全部人将船舶托付给他方进展营运治理的状况下,要求船 舶全部人必需将船舶治理人的全称、具体状况和双方签订的托付治理协议或光 租协议报告给船旗国主管机关。船舶全部人向主管机关报告的"具体状况应 至少包括:负责船舶营运公司的注册地点、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 系方法等。报告的目的是使船旗国主管机关把握悬挂其国旗的船舶由谁治理,以便 准时识别担当该船安全营运责任的实体,并对其治理状况实施监视。负责船舶营运的实体不是船舶全部人,在我国表达为船舶光租形式和船舶托 付治理形式。作为担当船舶营运责任的治理人或者光船承租人,一旦与船舶全部 人签订符合规定的船舶托付治理协议或光租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即已经从船东那 里担当了 ISM规章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3.2 对涉及和影响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的治理、执行以及审核的全部人员, 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责任、权力及其相互关系。【理解】审核"在这里是监视、核查的意思。涉及和影响安全和防止 污染工作的治理、执行以及审核的全部人员"即与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有关的全 部人员。责任、权力和相互关系是针对岗位而言的,包括了公司船、岸两方面涉 及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的全部岗位。体系文件必需规定岗位职责,但不强制要求规 定部门职责,是否制定部门职责由公司自定。体系文件规责任、权力及其相互 所涉及岗位或部门的范围,应当依据该岗位或部门如财务部门或其某个岗位 是否担当了所要求的体系及其活动的职责而确定。原则是只要与安全和防污染事 物有关的工作均应纳入体系治理范围。公司可依据实际需要并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 规定岗位适任条件,有关的关键岗位的适任条件要符合主管机关制定的标准。在 一家航运公司中涉及的岗位包括最高治理层、指定人员、海务;每里、机务治理、人 事治理、航运、调度、文件治理、信息传递、体系审核人员等以及船上在岗的全 部人员。相互关系包括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主办与协办的关系、执行与监视的 关系等,它是与责任不哦力联系在一起的。责任和权力确实定本身就意味着相互关 系确实立。相互关系应顺畅、协调、不穿插,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各岗位人员共同的责任和权力可能包括:?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岸上人员为船舶供给足够的资源和岸上的支持;?生疏职责和执行与本岗位职责相关的安全治理体系文件;?充分理解有关的规定、规章和指南;?搜集和报告职能范围内有关的规定、规章和指南的变更;?要求和承受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治理技能;?主动觉察尤其是职责内不符合规定状况并报告,订正相关的不符合规 定状况等。3.3 为使指定人员能够履行其职责,公司有责任确保供给足够的资源和岸基 支持。【理解】本条要求是对指定人员履行其职责供给的前提性保障。公司应供 给的资源和岸上的支持大致包括物资、人员、技术、信息等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