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门站.docx
6燃气输配系统6.1 一般规定611本章适用于压力不大于4. OMPa(表压)的城镇燃气(不包括液态燃气)室外输配工程的设计。612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一般由门站、燃气管网、储气设施、调压设施、治理设施、监控系统等组成。城镇燃气输配系统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总体规划。 在可行性争论的根底上,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 确定合理的方案。613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压力级制的选择,以及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干管的布置,应依据燃气供给来源、用户的用气量及其分布、地形地貌、管 材设备供给条件、施工和运行等因素,经过多方案比较,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 全牢靠的方案。城镇燃气干管的布置,应依据用户用量及其分布,全面规划,并宜按逐步形 成环状管网供气进展设计。614承受自然气作气源时,城镇燃气逐月、逐日的用气不均匀性的平衡,应由气源方(即供气方)统筹调度解决。需气方对城镇燃气用户应做好用气量的推想,在各类用户全年的综合用气负 荷资料的根底上,制定逐月、逐日用气量打算。615 在平衡城镇燃气逐月、逐日的用气不均匀性根底上,平衡城镇燃气 逐小时的用气不均匀性,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尚应具有合理的调峰供气措施,并应 符合以下要求:1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调峰气总容量,应依据计算月平均日用气总量、气源 的可调量大小、供气和用气不均匀状况和运行阅历等因素综合确定。2确定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调峰气总容量时,应充分利用气源的可调量(如 主气源的可调整供气力气和输气干线的调峰力气等)。承受自然气做气源时,平 衡小时的用气不均所需调峰气量宜由供气方解决,缺乏时由城镇燃气输配系统解 决。3储气方式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方案比较,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全 牢靠的方案。对来气压力较高的自然气输配系统宜承受管道储气的方式。1燃气管道下燃气管道上架空电力线 电压3kV以下1.53 10kV33566kV4其他管道管 径300mm同管道直径,但不小于0. 10同左> 300mm0.3(13注:1厂区内部的燃气管道,在保证安全的状况下,管底至道路路面的垂直 净距可取4. 5m;管底至铁路轨顶的垂直净距,可取5. 5mo在车辆和人行道以 外的地区,可在从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 35m的低支柱上敷设燃气管道。2电气机车铁路除外。3架空电力线与燃气管道的穿插垂直净距尚应考虑导线的最大垂度。4输送湿燃气的管道应实行排水措施,在严寒地区还应实行保温措施。燃气 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 003o5工业企业内燃气管道沿支柱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企业 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规定。6.5门站和储配站651本节适用于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承受气源来气并进展净化、加臭、储存、把握供气压力、气量安排、计量和气质检测的门站和储配站的工程设计。652门站和储配站站址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1站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2站址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给水排水和通信等条件;3门站和储配站应少占农田、节约用地并留意与城镇景观等协调;4门站站址应结合长输管线位置确定;5依据输配系统具体状况,储配站与门站可合建;6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外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 50016的有关规定。站内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甲类生产厂房与厂外 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的要求。653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 5. 3的规定。表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注:1低压湿式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确定;储气罐总容积(m3)<1000>1000-<10000>10000-<50000>50000-<202300>202300明火、散发火花地点2025303540调压室、压缩机室、计量 室1012152025把握室、变配电室、汽车 库等关心建筑1215202530机修间、燃气锅炉房1520253035办公、生活建筑18|20253035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 口20站内道路(路边)1010101010围墙15151515182低压干式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 气大时。应按本表增加25%;比空气小或等于时,可按本表确定;3固定容积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总 容积按其几何容积(味)和设计压力(确定压力,IChkPa)的乘积计算;4低压湿式或干式储气罐的水封室、油泵房和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该储罐的 间距按工艺要求确定;5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储气罐的间距按工艺要求确定。654储气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1湿式储气罐之间、干式储气罐之间、湿式储气罐与干式储气罐之间的防火 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2固定容积储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 2/3;3固定容积储气罐与低压湿式或干式储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 大罐的半径;4数个固定容积储气罐的总容积大于2023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 的防火间距:卧式储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不应小于 相邻较大罐的直径,且不应小于20. 0m;5储气罐与液化石油气罐之间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标准GB 50016的有关规定。655 门站和储配站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调压计量区、加压区等) 和关心区。2站内的各建构筑物之间以及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 50016的有关规定。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 50016 “二级”的规定。3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边缘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20m。距办公、 生活建筑不应小于18m,距围墙不应小于10mo与站内生产建筑的间距按工艺要 求确定。4储配站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 5m。656当燃气无臭味或臭味缺乏时,门站或储配站内应设置加臭装置。加臭量应符合本标准第3. 2. 3条的有关规定。657门站和储配站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功能应满足输配系统输气调度和调峰的要求;2站内应依据输配系统调度要求分组设置计量和调压装置,装置前应设过滤 器;门站进站总管上宜设置分别器;3调压装置应依据燃气流量、压力降等工艺条件确定设置加热装置;4站内计量调压装置和加压设备应依据工作环境要求露天或在厂房内布置, 在严寒或风沙地区宜承受全封闭式厂房;5进出站管线应设置切断阀门和绝缘法兰;6储配站内进罐管线上宜设置把握进罐压力和流量的调整装置;7当长输管道承受清管工艺时; 其清管器的接收装置宜设置在门站内;8站内管道上应依据系统要求设置安全保护及放散装置;9站内设备、仪表、管道等安装的水平间距和标高均应便于观看、操作和修 理。658站内宜设置自动化把握系统,并宜作为输配系统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的远端站。6 5 9站内燃气计量和气质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1站内设置的计量仪表应符合表6. 5. 9的规定;2宜设置测定燃气组分、发热量、密度、湿度和各项有害杂质含量的仪表。表6. 5. 9站内设置的计量仪表进、出站参数功能指示记录累计流量+压力+1温度+注:表中“ + ”表不应设置。6510 燃气储存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储配站所建储罐容积应依据输配系统所需储气总容量、管网系统的调度平 衡和气体混配要求确定;2储配站的储气方式及储罐形式应依据燃气进站压力、供气规模、输配管网 压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3确定储罐单体或单组容积时,应考虑储罐检修期间供气系统的调度平衡;4储罐区宜设有排水设施。6511 低压储气罐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低压储气罐宜分别设置燃气进、出气管,各管应设置关闭性能良好的切断 装置,并宜设置水封阀,水封阀的有效高度应取设计工作压力(以Pa表示)乘0.1加 500mm。燃气进、出气管的设计应能适应气罐地基沉降引起的变形;2低压储气罐应设储气量指示器。储气量指示器应具有显示储量及可调整的 凹凸限位声、光报警装置;3储气罐高度超越当地有关的规定时应设高度障碍标志;4湿式储气罐的水封高度应经过计算后确定;5严寒地区湿式储气罐的水封应设有防冻措施;6干式储气罐密封系统,必需能够牢靠地连续运行;7干式储气罐应设置紧急放散装置;8干式储气罐应配有检修通道。稀油密封干式储气罐外部应设置检修电梯。6512高压储气罐工艺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高压储气罐宜分别设置燃气进、出气管,不需要起混气作用的高压储气罐, 其进、出气管也可合为一条;燃气进、出气管的设计宜进展柔性计算;2高压储气罐应分别设置安全阀、放散管和排污管;3高压储气罐应设置压力检测装置;4高压储气罐宜削减接收开孔数量;5高压储气罐宜设置检修排空装置;6当高压储气罐罐区设置检修用集中放散装置时,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 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 5. 12-1的规定;集中放散装置的放 散管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 5. 12-2的规定;放散管管口 高度应高出距其25m内的建构筑物2m以上,且不得小于10m;7集中放散装置宜设置在站内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表6. 5. 12-1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项目防火间距(m)明火、散发火花地点30民用建筑25甲、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25室外变、配电站30中、乙尖物品用厉.中、乙尖王产厂房 J25其他厂房20_铁路(中心线)40大路、道路(路边)喘快级。15其他10架空电力线(中心 线)>380V2.0倍杆高W 380V1.5倍杆高架空通信线(中心 线)国家I、n级1.5倍杆高其他1.5倍杆高表6.5. 12. 2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项目防火间距(m)明火、散发火花地点30办公、生活建筑25可燃气体储气罐20室外变、配电站30调压室、压缩机室、计量室及 工艺装置区20把握室、配电室、汽车库、机 修间和其他关心建筑25燃气锅炉房25 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20站内道路(路边)2围墙26513站内工艺管道应承受钢管。燃气管道设计压力大于0. 4MPa时。其管材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自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GB /T971K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的规定;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 时,其管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 的规定。阀门等管道附件的压力级别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压力。6514燃气加压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1储配站燃气加压设备应结合输配系统总体设计承受的工艺流程、设计负 荷、排气压力及调度要求确定;2加压设备应依据吸排气压力、排气量选择机型。所选用的设备应便于操作 维护、安全牢靠,并符合节能、高效、低振和低噪声的要求;3加压设备的排气力气应按厂方供给的实测值为依据。站内加压设备的形式 应全都,加压设备的规格应满足运行调度要求,并不宜多于两种。储配站内装机总台数不宜过多。每15台压缩机宜另设1台备用。6515压缩机室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压缩机宜按独立机组配置进、出气管及阀门、旁通、冷却器、安全放散、 供油和供水等各项关心设施;2压缩机的进、出气管道宜承受地下直埋或管沟敷设,并宜实行减振降噪措 施;3管道设计应设有能满足投产置换,正常生产修理和安全保护所必需的附属 设备;4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压缩机宜实行单排布置;2)压缩机之间及压缩机与墙壁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 1. 5m;3)重要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m;4)机组的联轴器及皮带传动装置应实行安全防护措施;5)高出地面2m以上的检修部位应设置移动或可拆卸式的修理平台或扶梯;6)修理平台及地坑四周应设防护栏杆;5压缩机室宜依据设备状况设置检修用起吊没备;6当压缩机承受燃气为动力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 程设计标准GB 50251和石油自然气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0183的有关规 定;7压缩机组前必需设有紧急停车按钮。6516压缩机的把握室宜设在主厂房一侧的中部或主厂房的一端。把握室与压缩机室之间应设有能观看各台设备运转的隔声耐火玻璃窗。6517储配站把握室内的二次检测仪表及操作调整装置宜按表 6. 5. 17规定设置。表6. 5. 17储配站把握室内二次检测仪表及调整装置参数名称场示-现显把握室显示记录或 累计报警连锁压缩机室进气管压力+压缩机室出气管压力+十机组吸气压力吸气 温度排气压力 排气温度+一4-一一+十一一压缩机室供电电压电流 功率因数功率一十一+一+一一+机组电压电流功率 因数功率+十一+一+一压缩机室供水温度供水 压力+一一+机组供水温度回水 温度水流状态+-+ -一+一润滑油供油压力供油 温度回油温度4-一+一+一一电机防爆通风系统排风压力-+注:表中“+”表示应设置。6518压缩机室、调压计量室等具有爆炸危急的生产用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 50016的“甲类生产厂房”设计的规定。6519门站和储配站内的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 50016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1储配站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考虑。储罐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 小于表6. 5. 19的规定。表6.S. 19储罐区的消防用水量储罐容积 (m3)>500 <10000>10000<50000>500()。<1000000>1000()0<202300>202300消防用水量 (L/s)1520253035注: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以组为单位,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3)和设计 压力(确定压力,102kPa)的乘积计算。2当设置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火灾连续时间3h计算确定。当 火灾状况下能保证连续向消防水池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连续时间内的补水 量。3储配站内消防给水管网应承受环形管网,其给水干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 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4站内室外消火栓宜选用地上式消火栓。5门站的工艺装置区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6门站和储配站内建筑物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 置设计标准GB 50140的有关规定。储配站内储罐区应配置干粉灭火器,配置数 量按储罐台数每台设置2个;每组相对独立的调压计量等工艺装置区应配置干粉 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个。注:1干粉灭火器指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依据场所危急程度可设置局部3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6520门站和储配站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标准GB 50052的“二级负荷”的规定。6521门站和储配站电气防爆设计符合以下要求:1站内爆炸危急场所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 急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标准GB 50058的规定。2其爆炸危急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3站内爆炸危急厂房和装置区内应装设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6522 储气罐和压缩机室、调压计量室等具有爆炸危急的生产用房应有 防雷接地设施。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标准GB 50057 的“其次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6523门站和储配站的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 28的规定。6524门站和储配站边界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的规定。6.6调压站与调压装置6. 6.1本节适用于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不同压力级别管道之间连接的调压站、调压箱(或柜)和调压装置的设计。7. 6.2调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自然条件和四周环境许可时,宜设置在露天,但应设置围墙、护栏或车 挡;2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箱(悬挂式)内时,对居民和商业用户燃气进口压力 不应大于4MPa;对工业用户(包括锅炉房)燃气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 8MPa;3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柜(落地式)内时,对居民、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包 括锅炉房)燃气进口压力不宜大于1. 6MPa;4设置在地上单独的建筑物内时。应符合本标准第6. 6. 12条的要求;5当受到地上条件限制,且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 4MPa时,可设置 在地下单独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单独的箱体内,并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6. 6. 14 条和第6. 6. 5条的要求;6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 75燃气的调压装置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 下室内和地下单独的箱体内。6. 6. 3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6. 6. 3的规定。表6.6. 3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m)设置形式调压装置入 口燃气压力 级制建筑物夕1 墙面重要公、共建筑、 一类高 层民用 建筑铁路 (中心 线)城镇 道路公共电力 变配电柜Wj 压(A)1830. 0255高压(B)11325. 020. O46次高压(A)9181534地上单独建 筑616城镇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分为7级,并应符合表6. L 6的要求。求。表6.1. 6城镇燃气管道设计压力(表压)分级名称压力(MPa)高压燃气管道A2.5<P<4.0B1.6<P<2.5次高压燃气管道A0. 8<P<1.6B0. 4<P<0. 8卜压燃气管道A0.2<P<0.4B0. 01<P<0, 2低压燃气管道P<0. 01617燃气输配系统各种压力级别的燃气管道之间应通过调压装置相连。当有可能超过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应设置防止管道超压的安全保护设备。6.2燃气管道计算流量和水力计算6. 2.1城镇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应按计算月的小时最大用气量计算。该小时最大用气量应依据全部用户燃气用气量的变化叠加后确定。独立居民小区和庭院燃气支管的计算流量宜按本标准第10. 2. 9条规定执 行。6. 2.2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户燃气小时计算流量(0和101. 325kPa),宜按下式计算:365 x 249 9"K.Kk;族32 2)式中Q 燃气小时计算流量(3/h); hQa年燃气用量(m3/a);n一年燃气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h);K 月顶峰系数,计算月的日平均用气量和年的日平均用气量之比; mK 日顶峰系数,计算月中的日最大用气量和该月日平均用气量之比;次高压(B)6121034中压(A)6121024中压(B)6121024调压柜次高压(A)7141224次高压(B)48824中压(A)488. 014中压(函一48814地下单独建巩中压(A)366. O3中压(B)36. 063地下调压箱中压(A)3. 06. 06. O3中压(B)3|6. 0_6. O3注:1当调压装置露天设置时,则指距离装置的边缘;2当建筑物(含重要公共建筑)的某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且建筑物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燃气进口压力级别为中压A或中压B的调压柜一侧或两 侧(非平行).可贴靠上述外墙设置;3当达不到上表净距要求时,实行有效措施。可适当缩小净距。6. 6. 4 地上调压箱和调压柜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调压箱(悬挂式)1)调压箱的箱底距地坪的高度宜为1. 0-1. 2m,可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 墙壁上或悬挂于专用的支架上;当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上时,调压器进出口 管径不宜大于DN50;2)调压箱到建筑物的门、窗或其他通向室内的孔槽的水平净距应符合以下规 定:当调压器进口燃气压力不大于0. 4MPa时,不应小于1. 5m;当调压器进口燃气压力大于0. 4MPa时,不应小于3. 0m;调压箱不应安装在建筑物的窗下和阳台下的墙上;不应安装在室内通风机进风口墙上;3)安装调压箱的墙体应为永久性的实体墙,其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调压箱上应有自然通风孔。2调压柜(落地式)1)调压柜应单独设置在结实的根底上,柜底距地坪高度宜为0. 30m;2)距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6. 6. 3的规定;3)体积大于1. 5mo的调压柜应有爆炸泄压口,爆炸泄压口不应小于上盖或 最大柜壁面积的50 %(以较大者为准);爆炸泄压口宜设在上盖上;通风口面积 可包括在计算爆炸泄压口面积内;4)调压柜上应有自然通风口,其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当燃气相对密度大于0. 75时,应在柜体上、下各设1%柜底面积通风口; 调压柜四周应设护栏;当燃气相对密度不大于0. 75时,可仅在柜体上部设4%柜底面积通风口; 调压柜四周宜设护栏。3调压箱(或柜)的安装位置应能满足调压器安全装置的安装要求。4调压箱(或柜)的安装位置应使调压箱(或柜)不被碰撞,在开箱(或柜)作业 时不影响交通。6. 6. 5 地下调压箱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地下调压箱不宜设置在城镇道路下,距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 符合本标准表6. 6. 3的规定;2地下调压箱上应有自然通风口,其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 6. 4条第2款 4)项规定;3安装地下调压箱的位置应能满足调压器安全装置的安装要求;4地下调压箱设计应便利检修;5地下调压箱应有防腐保护。6. 6.6 单独用户的专用调压装置除按本标准第6. 6. 2和6. 6. 3条设置 外,尚可按以下形式设置,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商业用户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 4MPa,或工业用户(包括锅炉)调 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8MPa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专用单层毗连建筑物内:1)该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应用无门窗和洞口的防火墙隔开,与其他建筑物、构 筑物水平净距应符合本标准表6. 6. 3的规定;2)该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具有轻型构造屋顶爆炸泄压口及向 外开启的门窗;3)地面应承受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4)室内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2次;5)室内电气、照明装置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急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标准GB 50058的“1区”设计的规定。2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 2MPa时;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的顶层房间内:1)房间应靠建筑外墙,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房间的上面或贴邻,并满足本条 第1款2)、3)、5)项要求;2)房间内应设有连续通风装置,并能保证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3次;3)房间内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监控仪表及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应与通风 设施和紧急迫断阀连锁,并将信号引人该建筑物监控室;4)调压装置应设有超压自动切断保护装置;5)室外进口管道应设有阀门,并能在地面操作;6)调压装置和燃气管道应承受钢管焊接和法兰连接。3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 4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于DN100 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但应符合以下条件:1)应在屋顶承重构造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且该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 级;2)建筑物应有通向屋顶的楼梯;3)调压箱、柜(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4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 4MPa时,可设置在生产车间、锅炉房和其 他工业生产用气房间内,或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 8MPa时,可设置在独 立、单层建筑的生产车间或锅炉房内,但应符合以下条件:1)应满足本条第1款2)、4)项要求;2)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应大于DN80;3)调压装置宜设不燃烧体护栏;4)调压装置除在室内设进口阀门外,还应在室外引入管上设置阀门。注:当调压器进出口管径大于DMO时,应将调压装置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专 用单层房间内,其设计应符合本条第1款的要求。6. 6. 7 调压箱(柜)或调压站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 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6. 6. 8 设置调压器场所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输送干燃气时,无采暖的调压器的环境温度应能保证调压器的活动部件 正常工作;2当输送湿燃气时,无防冻措施的调压器的环境温度应大于0;当输送液 化石油气时,其环境温度应大于液化石油气的露点。6. 6. 9 调压器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1调压器应能满足进口燃气的最高、最低压力的要求;2调压器的压力差,应依据调压器前燃气管道的最低设计压力与调压器后燃 气管道的设计压力之差值确定;3调压器的计算流量,应按该调压器所担当的管网小时最大输送量的1. 2倍确定。6. 6. 10调压站(或调压箱或调压柜)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连接未成环低压管网的区域调压站和供连续生产使用的用户调压装置宜 设置备用调压器,其他状况下的调压器可不设备用。调压器的燃气进、出口管道之间应设旁通管,用户调压箱(悬挂式)可不设旁 通管。2高压和次高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必需设置阀门:中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口管道上,应设置阀门。3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阀门距调压站的距离:当为地上单独建筑时,不宜小于10m,当为毗连建筑物时,不宜小于5m;当为调压柜时,不宜小于5m;当为露天调压装置时,不宜小于10m;当通向调压站的支管阀门距调压站小于100m时、室外支管阀门与调压站进 口阀门可合为一个。4在调压器燃气入口处应安装过滤器。5在调压器燃气入口(或出口)处。应设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过高的安全保护装 置(当调压器本身带有安全保护装置时可不设)6调压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宜选用人工复位型。安全保护(放散或切断)装置必 需设定启动压力值并具有足够的力气。启动压力应依据工艺要求确定,当工艺无 特别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调压器出口为低压时,启动压力应使与低压管道直接相连的燃气用具处 于安全工作压力以内;2)当调压器出口压力小于0. 08MPa时,启动压力不应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 限的50%;3)当调压器出口压力等于或大于0. 08MPa,但不大于0. 4MPa时,启动压力 不应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限0. 04MPa;4)当调压器出口压力大于0. 4MPa时,启动压力不应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限 的 10%。调压站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其屋檐1. 0m以上。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设置在建筑物墙上的 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 0m;地下调压站和地下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也应按地上调压柜安全放散管 管口的规定设置。注:清洗管道吹扫用的放散管、指挥器的放散管与安全水封放散管属于同一 工作压力时。允许将它们连接在同一放散管上。8调压站内调压器及过滤器前后均应设置指示式压力表,调压器后应设置自 动记录式压力仪表。6. 6.11地上调压站内调压器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调压器的水平安装高度应便于维护检修;2平行布置2台以上调压器时,相邻调压器外缘净距、调压器与墙面之间的 净距和室内主要通道的宽度均宜大于0.8mo6. 6. 12 地上调压站的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调压室与毗连房间之间应用实体隔墙隔开,其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隔墙厚度不应小于24cm,且应两面抹灰;2)隔墙内不得设置烟道和通风设备,调压室的其他墙壁也不得设有烟道;3)隔墙有管道通过时,应承受填料密封或将墙洞用混凝土等材料填实;3调压室及其他有漏气危急的房间,应实行自然通风措施,换气次数每小时 不应小于2次;4城镇无人值守的燃气调压室电气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 灾危急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标准GB 50058 “1区”设计的规定(见附录图D-7);5调压室内的地面应承受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6调压室应有泄压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 50016的有关规定;7调压室的门、窗应向外开启,窗应设防护栏和防护网;8重要调压站宜设保护围墙;9设于空旷地带的调压站或承受高架遥测天线的调压站应单独设置避雷装 置,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Qo6. 6.13 燃气调压站采暖应依据气象条件、燃气性质、把握测量仪表构造 和人员工作的需要等因素确定。当需要采暖时严禁在调压室内用明火采暖,但可 承受集中供热或在调压站内设置燃气、电气采暖系统,其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燃气采暖锅炉可设在与调压器室毗连的房间内;调压器室的门、窗与锅炉室的门、窗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同一侧;2采暖系统宜承受热水循环式;采暖锅炉烟囱排烟温度严禁大于300;烟囱出口与燃气安全放散管出口的 水平距离应大于5m;3燃气采暖锅炉应有熄火保护装置或设专人值班治理;4承受防爆式电气采暖装置时,可对调压器室或单体设备用电加热采暖。电 采暖设备的外壳温度不得大于115。电采暖设备应与调压设备绝缘。6. 6. 14 地下调压站的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m;2宜承受混凝土整体浇筑构造;3必需实行防水措施;在严寒地区应实行防寒措施;4调压室顶盖上必需设置两个呈对角位置的人孔,孔盖应能防止地表水浸 入;5室内地面应承受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并应在一侧人孔下的地坪设置 集水坑;6调压室顶盖应承受混凝土整体浇筑。6. 6.15 当调压站内、外燃气管道为绝缘连接时,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必 需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0Q。6.7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的防腐6. 7.1 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必需进展外防腐。其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把握技术规程CJJ 95和钢质管道及储罐 腐蚀把握工程设计标准SY 0007的有关规定。6. 7.2 地下燃气管道防腐设计,必需考虑土壤电阻率。对高、中压输气干 管宜沿燃气管道途经地段选点测定其土壤电阻率。应依据土壤的腐蚀性、管道的 重要程度及所经地段的地质、环境条件确定其防腐等级。6. 7.3 地下燃气管道的外防腐涂层的种类,依据工程的具体状况,可选用 石油沥青、聚乙烯防腐胶带、环氧煤沥青、聚乙烯防腐层、氯磺化聚乙烯、环氧粉末喷涂等。中选用上述涂层时,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6. 7. 4承受涂层保护埋地敷设的钢质燃气干管宜同时承受阴极保护。市区外埋地敷设的燃气干管,当承受阴极保护时,宜承受强制电流方式,并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埋地钢质管道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设计标准SY/T 0036 的有关规定。市区内埋地敷设的燃气干管,当承受阴极保护时,宜承受牺牲阳极法,并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标准SY/T 0019的 有关规定。6. 7.5地下燃气管道与沟通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不应小于表6. 7. 5的规表6.7. 5地下燃气管道与沟通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m)电压等级(kV)1035110220铁塔或电杆接地体13510电站或变电所接地体5101530j6.8监控及数据采集6. 8.1 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宜设置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6. 8. 2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应承受电子计算机系统为根底的装备和技术。6. 8. 3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应承受分级构造。6. 8.4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应设主站、远端站。主站应设在燃气企业调度 效劳部门,并宜与城市公用数据库连接。远端站宜设置在区域调压站、专用调压 站、管网压力监测点、储配站、门站和气源厂等。6. 8. 5 依据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拓扑构造设计的需求,在等级系统中可在 主站与远端站之间设置通信或其他功能的分级站。6. 8. 6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信息传输介质及方式应依据当地通信系统条 件、系统规模和特点、地理环境,经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信息传输宜承 受城市公共数据通信网络。6. 8.7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器件、材料和仪表应选用通用 性产品。6. 8. 8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布线和接口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并具有通用性、兼容性和可扩性。6. 8. 9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应有较高牢靠性,并应设置系统 自身诊断功能,关键设备应承受冗余技术。6. 8.10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宜配备实时瞬态模拟软件,软件应满足系统 进展调度优化、泄漏检测定位、工况推想、存量分析、负荷推想及调度员培训等 功能。6. 8.11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远端站应具有数据采集和通信功能,并对需 要进展把握或调整的对象点,应有对选定的参数或操作进展把握或调整功能。6. 8.12 主站系统设计应具有良好的人机对话功能,宜满足准时调整参数 或处理紧急状况的需要。6. 8.13 远端站数据采集等工作信息的类型和数量应按实际需要予以合理 地确定。6. 8. 14 设置监控和数据采集设备的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 地技术要求GB 2887和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标准GB 50174以及计算机 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 6550的有关规定。6. 8.15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主站机房,应设置牢靠性较高.的不连续 电源设备及其备用设备。6. 8. 16 远端站的防爆、防护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