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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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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docx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呈请拘留报告书X公刑字拘(2022) X号被拘留人的根本情况:李xx,男,28岁,被拘留人的简历;2022年1月31日深夜这一局部写清与犯罪有关的情形,从而说明拘留的理由,属于“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 据的"的情形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XX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承办单位:XX县公安局刑警队承办人:2022 年x 月 x 口二、起诉意见书公起字(2022)104号犯罪嫌疑人朱xx,男,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XX县XX乡XX村,系XX中学 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xx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xx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22 年下半年到xx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22年4月10日因涉嫌成心杀人罪(未遂)被刑 事拘留。现羁押于xx市公安局看守所。违法犯罪经历:4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妞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 徐XX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XX喊徐XX端洗 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XX家大门边 的上堆旁,乘徐XX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XX洗澡, 但徐XX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 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 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 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 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从朱XX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 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XX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成心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 依法起诉。此致敬礼XX人民检察院2022年5月7日注:1.犯罪嫌疑人朱XX现押于XX县看守所。2 .附本案预审卷宗XX页。3 .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作业2答案XXX市人民检察 起诉书检刑诉2022第XX号被告人:孙XX,男,28岁,1979年2月25日出生于XX省XX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xx 市XX工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XX市XX路XX号,孙XX小学逃学被除名。此后终日在社 会上游荡。1995年3月,因盗窃犯罪被XX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22年8月经 亲戚介绍到xx厂做工,但经常不上班。2022年9月13日现因涉嫌成心杀人罪,2022年9 月13日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经本院批准被XX市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XX 市公安局看守所。被害人:章XX,女,住XX市XX路XX号,2022年9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XXX。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XX涉嫌成心杀人一案,于2022年9月20日以第 20号起诉意见书预审卷宗3卷10册,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2年9月 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22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xxx 及其父母,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XXX和被告人的辩证护人XXX的 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孙XX于2022年9月4日下午6时许,在其住处楼下看见章XX和 其他小孩玩,顿起邪念。当章XX在电影院沙堆玩时,以糖为诱饵,将章XX引向电影院大门 右侧然后抱起来到菜市场东头一个食品门市场,买了一个烧饼给章XX吃,一直拖延到夜, 10时左右,孙XX才把章XX抱向自己的住处,在进门时,孙XX用双手将章XX掐死然后把章XX 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藏在床下,9月5日中午,孙XX到其母亲的住处取来一把菜刀,还找 了一块砖磨了这把刀,下午两点钟当同住楼上的母亲、姐姐、妹妹等人上班和上学去之后, 孙XX将尸体拖出,放在一个白色长放形瓷盆上面分解肢体,当夜,孙XX骑自行车分两次将 尸体抛入河中。9月6日,早晨,孙XX买了细盐,把从尸体上剥离的肌肉腌了起来。6日中 午、7日早晨、8日、9日,孙XX先后几次烧煮腌过的人肉吃,后因人肉臭了,就用旧的白 色塑料雨衣将其包起来挂在墙上。在杀人分尸之前,孙XX曾向好友李XX诱惑“人肉很嫩,味 道很鲜,多活二十年,五六岁小孩更好等。“小孩最好哄,搞几个小糖就来了,“一掐就 死”等等。孙还不止一次地对着行人指指点点说:“这人好吃,那个不好吃”等等。孙XX是 在上述罪恶思想驱使下,对被害人章XX下此毒手。上述事实的论据如下:1、从河中打捞被害人章XX尸体上,取毛发肌肉作血型检验,为“AB 型,孙XX的血型为"O”型,孙XX的妹妹血型为"A”型。2、孙XX供认后,侦查人员对肢解 尸体用的搪瓷盆,装四肢和头的黑提包进行检查,血迹亦为“AB”型。3、从河中打捞装尸 体、躯干的藤条提包以及包口的带子。经孙XX母亲、姐姐、妹妹识别,肯定是他们家的, 放在孙XX住处。4、据孙XX供认,在孙XX住处搜查时提取的小刀为肢体尸体的凶器,是从 其母亲那里拿来,拿来后还磨过。孙XX的妹妹、弟弟证明是实。5、孙XX供认,9月6日买 细盐一斤,腌人肉用去一局部。搜查时,查获细盐三两左右,经提取浸泡人肉的“福尔马林” 水里沉淀物,用光谱仪鉴定结果证明人肉确用盐腌过,用量最少四两,与孙XX供认相符:。6、 孙XX供认,抱走被害人时,发现章XX 口袋内有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经被害家属和当天下午 与章XX一起玩的孩子们回忆。章XX当天确带有小刀。7、经法医鉴定,孙XX精神状态正常, 没有精神病。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孙XX为满足自己的变态需求,成心将他人杀害,并肢解、煮食尸体,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且犯罪手段和情节极其残忍、 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予以严惩。被告人孙XX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追究孙XX 成心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 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敬礼XXX市人民法院检察员:XXX 书记员:XXX (院印)附:1 .被告人孙XX现羁押于XX市公安局看守所。2 .证据目录一份.主要证据复印件一册、XXX成心杀人案XX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XX中法刑字2022第37号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务 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2022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 房3排13号。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 不遵守规章制度,屡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2022年8月,刘XX因打 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22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 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5月16日,xx市公安局以成心杀人罪对刘xx执 行逮捕,将其关押于XX看守所。辩护人王XXX,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人民检察院以X检诉字(2022)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XX犯成心杀人罪,于2022年 6月13日向本院提出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7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许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诉讼代理 人XXX,被告人刘XX及其辩护人王XX,证人XXX,鉴定人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 结。XX人民检察指控,2022年2月,XX公司发放2022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 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22年5月10 日,刘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 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XX在于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 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刘XX同意,从木工房拿 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刘XX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 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XX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许,文Uxx 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XX正在办公 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XX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 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XX走后,刘XX进入333 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人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臧匿在身的凶器羊 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 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 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先逃到XX市长途汽车站, 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发现已有公安人员堵截,随即转到XX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 杭州等地。当日晚8时许,刘XX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人民检察指控,被告人刘XX的行为已构成成心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 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成心杀人罪。附有证人 XX的证言证人及告人刘XX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法医鉴定书等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和 证人名单。辩护人王XX提出被告人刘XX属于激忿杀人,事出有因,希望从轻处分。经审理杳明,2022年2月,被告人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时公司领导尤其是 对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22年5月10 R,文心、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 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 房,见只有木工刘XX在于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 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刘XX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 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刘XX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 XX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许,刘XX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 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XX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XX灵 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 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XX走后,刘XX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 后窜人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 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卜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 刺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 止,当即死亡。上述事实,合议庭主持,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有被告人刘XX的供述,及法医鉴定和 医生检会结果,对刘XX指纹的鉴定,还有被告人交出的衣服、袜子和菜刀。印证了被告人 刘XX犯成心杀人罪的事实。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犯成心杀人罪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的行 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成心杀人罪。辩护人王XX提出的希望从轻处分的意见没有法律依 据不予采纳。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XX犯成心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按到判决 书的第2日起10 FI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 诉状正本一份,副本X份。审判长:XXX审判员:XXX审判员:XXX2022年7月10日(院印)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秦X浩抢劫、强奸,鲁X成、李X抢劫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2 X刑终字第XX号)原公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秦X浩,男,生于1985年5月26日,汉族,出生地XX省XX县,初 中文化,原XX市XX厂工人,住XX市XX街X楼X号,因本案于2022年7月1日被拘留,7月 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辩护人叶XX, 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X成.,男,生于1984年7月12日,汉族,出生地XX市XX县,初 中文化,原XX市XX厂工人,住XX市XX街XX厂宿舍楼X栋X号,因本案于2022年7月20日 被拘留,7月22日被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辩护人王XX, 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秦X浩犯抢劫罪、强奸罪, 原审被告人鲁X成,犯抢却罪,原审被告人李X抢劫罪一案,于2022年8月29日作出(2022) X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秦X浩、原审被告人鲁X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 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XX,审判员许XX、张XX),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市XX区 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刘XX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秦XX及其辩护人叶XX,上诉人鲁XX及其辩 护人王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被告人鲁X成于2022年5月间,得知王XX家中存有假币,即勾结被告人秦*浩、 被告人李X屡次密课行抢,意欲抢得假币后进行违法交易。2022年6月10 卜.午2时许, 被告人秦X浩、被告人李X二人乘王XX不在家,手持刮刀、改锥闯入王XX家,对王妻持械威 胁恫吓,并四处翻找,未找到假币,却找到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被告人秦X浩将钱装入 自己钱包(后与被告人鲁X成、被告人李X平分)。此后秦将王妻捆绑、堵嘴、蒙头,指使 被告人李X浩抢走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被告人秦X浩又强行奸污了王妻。作案后,被告人 秦X浩、被告人李X按约定向被告人鲁报信,并将照相机交给被告人鲁X成。案发后,被告人 鲁X成畏罪逃离所在城市。截至2022年7月22日被告人秦X浩、被告人鲁X成、被告人李X 全部被逮捕归案。认定的证据有:被告人秦X浩、被告人李X二人所持作案工具(刮刀、改 锥)、抢劫所得赃物(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捆绑王妻用的绳 索、被害人王妻内裤上的精斑检验鉴定结果、被需人王妻的陈述、被告人鲁X成勾结被告人 秦X浩、被告人李X的供述等。原判认为,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秦X浩犯抢劫 罪、强奸罪,被告人鲁X成,犯抢却罪,被告人李X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秦X浩犯罪、 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终身;被告人鲁X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 徒刑13年;被告人李X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上诉人秦X浩、上诉人鲁X成及其辩护人的上诉、辩护意见为: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上诉人秦X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X成,犯抢劫罪,被告 人李X抢劫罪的指控。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综上所述,检察机关指控上诉人秦X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X成犯抢劫罪,被告人 李X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诉人鲁X成、上诉人秦X浩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过重,辩护理 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吴XX审判员许XX审判员张XX2022年9月12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XXX、XXX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卜民初字第25号原告孙x杰,男,1946年8月21日出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退休干部,住XX公司宿舍楼X 栋X单元X号。被告孙X林,男,1985年5月3 口出生于XX省XX县XX制药厂工人,住XX市XX街X楼X号。 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X日受理后,由审判长张 XX和人民陪审员朱XX、王XX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X杰和被告孙X 林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孙X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2022年5月,原告孙X杰经被告孙X林的父母请求, 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收被告孙X林为养子,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同年9月1日,原告孙X 杰将被告孙X林的户口由原籍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XX市,并为被告孙X林找了工作。日常 生活中被告孙X林将全部工资交给原告孙X杰,原告孙X杰每月给被告孙X林200元零花钱, 并购置衣物,关系一宜很好。2022年8月,被告孙X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 去住,再也不将工资交给原告孙X杰,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在2022年3月,因被告孙X 林婚姻问题发生争吵,被告孙X林于2022年10月23 口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X杰出去散 步的时机,将原告孙X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孙X杰发现后 大为不满,在要求被告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22年11月2日向XX市人民 法院起诉。诉请与被告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被告孙X林归还电视机。被告孙X林辩称,在与原告确定养父子关系后,每月将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孙X 杰,被告孙X林工作以后共向原告孙X杰交了近3万元工资。被告孙X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 房子后虽然搬出了原告孙X杰家,但是在节假日还去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原告孙X杰 也不再给被告孙X林零花钱。原告孙X杰因病住院,被告孙X林还特意请假到医院照顾原告孙 X杰,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被告孙X林工作后,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只从原 告孙X杰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要求法院判令原告孙X杰退回被告孙X林所交工 资的剩余局部2万元,并资助被告孙*林局部结婚所需费用。经审理查明,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和睦相处了 3年。期间,被告 孙X林将工资交给原告孙X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原告孙X杰负责全家生活开支,还给被告孙X 林零花钱,为被告孙X林购置衣物,也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被告孙X林返还所交工资之 理。后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孙X林于2022年10月23日晚 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X杰出去散步的时机,将原告孙X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 彩电一台搬走,以致引起诉讼,显属被告孙X林的错误。原告孙X杰住院期间,被告孙X林还 请假照顾,也尽了一定义务。本院认为:原告孙X杰和被告孙X林为养父子关系期间,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 而出现矛盾,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再,显属被告孙X林的错误。但念及 原告孙X杰住院期间,被告孙X林请假照顾,尽了一定的义务,原告孙X杰在被告孙X林结婚 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第一百一十七 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 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解除养父子关系;二、被告孙X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原告孙X杰:三、原告孙X杰付给被告孙X林3000元钱作为对被告孙X林结婚成家的资助。本案案件诉讼费用600元由原告孙X杰、被告孙X林各负担一半。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并按对方当事人 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X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XX人民陪审员朱XX人民陪审员王XX2022年12月3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XXX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公证申请书申请人:郭XX,女,1962年8月2日生于XX市XX区XX街XX号楼X单元X号。本人1980年9月考入XX大学中文系学习,1984年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在XX 大学中文系任教:1989年被评为讲师;因教学科研突出,1993年被破格评为副教授,授予 高级职称证书。请予公证。申请人:郭XX20227年12月20日附:本人所获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本人所获副教授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刑事自诉状自诉人: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在XX市XX研究所工作,任该所效劳公司 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XX栋XX单元XX号。被告人: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原在XX市XX研究所工作,任该所仪器研 究室副主任,住在宿舍楼XX栋XX单元XX号。2022年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XX市XX号。 2022年下半年至今在XX市XX模具厂工作。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赵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 十八条规定追究赵志平的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 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事实与理由:我与赵某于1977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2022 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XX市XX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 家,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2022年下半年赵某到XX市XX后,赵某便渐渐发生 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 赵某到XX市XX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一家夜总会从事效劳工作的余某女,32岁,XX省 XX县XX镇X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4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 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不久,二人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 2022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 此时的赵某周旋在我和余某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一边与合法妻子我说 要的头到老,相守终身。2022年9月,我想到国外看望女儿,赵某以工作忙为由回绝了。 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赵某免强容许到北京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 赵某与余某在北京玩耍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XX市,并在XX度假村别里内以“夫妻”名义同 居,当地人都知道赵2022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 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那么,将不再回家,也不再 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寄一分 钱回家。上述事实,有各种书证、证人、证言为证。综上所述,赵某背着妻子包养“二奶” 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履行对合法妻子的义务。赵某的行为已触犯刑 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与赵某夫妻感情已 破裂,同时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 姻关系。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向你院起诉, 请依法判处证人和住所,其他证据和证据1 .赵某在xx市XX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房东,邻 居的证词x份。2 .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XX渡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X份。3 .赵某与余某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x份。此致 敬礼 X X省X X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X份; 证据材料X份。 自诉人:张红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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