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的设计 附银行理财渠道建设比较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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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的设计 附银行理财渠道建设比较分析.docx
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的设计表1产品基本信息管理功能查询产品风险管理查询产品品牌维护删除修改修改产品风险定义新增风险等级新增查询信息产品系列管理产品信息发布删除历史消息新增发布新消息产品信息维护修改周期定义新增复制查询 .</.©支借谭f.1_ / 、 * 、 , 4A, .即.*用户1Y1异通账声::?n账户nnnnL借血还入、借入还助*09 必行账户>什<.mmn1借款人被借款人资产银行图5理财模型整体E-R图表4 用户表用户表字段中文字段英文类型取值约束空否主键/外 键1用户编号UserIDbiginl否主键2用户名UserNamevarchcir( 50)少于50 字否3密码Passwordvarchar( 50)少于50 字否表5支出信息表序号字段中文字段英文类型空否主键/外键1支出物资编号PayonlIDbigint否i:.迎2用户编号UserIDbigint否外键支出类型Pay kindvarchar( 50)否4支出物资类型Pay out kingvarchar(50)否5支出金额Pay Accountfloat否6支出时间PavTime Jdate否7备注Remarkvarchar( 200)摘要:随着理财理念的日益普及,银行理财产品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各 大银行为理财市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在 金融产品业务超越传统业务阶段,其现有的管理工具也越来越不适合当前发展银 行理财产品的市场需求,因此对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的设计成为一个迫切需要 解决的问题。该文通过提出了一些措施来帮助银行提高在理财产品和投资管理销 售过程中的效率,进一步提高对相关的理财理论的学习,帮助银行理财业务提升 市场竞争力。关键词:理财产品;管理系统;商业银行目前,商业银行要争夺一个独特的理财产品市场,一时间成为零售业务和资 本业务竞争的核心。根据2015年度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 银行理财产品共发行61401款,相比2014年小幅增长。.8%。根据理财产品和服 务的整合的需要,各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不同收入、年龄和家庭结构的合适的理 财管理解决方案。从目前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环境来看,有必要依靠技术手段, 通过理财产品、服务、渠道的整合和创新,帮助客户实现各阶段的财务目标。因 此,为了满足开展理财产品管理业务的需要,设计理财产品管理系统,实现理财 管理在产品设计、投资运营和管理中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设计银行理财产品管理 系统,建立了一个易于扩展、易于维护的架构体系,同时也方便了系统与其他子 系统的集成,然后进行系统的详细设计和数据库设计,包括总体结构设计和各功 能模块的具体设计,并对权利分配机制和多种加密机制进行优化,确保系统的安 全使用,提高理财产品的投资和运营管理效率。1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需求分析1.1 系统设计目标与原则1.1.1 系统设计目标该系统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一个能够满足用户的需要和方便管理的理财系统, 设计的同时,针对现行理财系统的弊端和金融管理本身的业务特点。系统本身可 以合理管理理财产品,方便、准确的管理用户信息。同时需要管理用户的交易和 统计分析。获得统计数据,方便分析不同的理财服务,指定一个更合理的方案和 理财规划。系统既可以帮助用户实现信息管理,还可以提供理财业务基本服务。 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可以大大提高金融服务运营的效率,同时为用户提供更直观的 数据。用户能够更快速的搜索获得所需的数据,提供更有效率的理财产品管理服 务。1.1.2 系统设计原则1)实用性。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的设计需要注重实用性原则,功能的开 发满足理财产品实际需求,能够高效的解决理财产品管理问题。2)简便性。出于提高银行理财客户购买产品进行操作管理的便利性考虑, 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在设计时需要对系统的操作性、订单处理速度等加以考 虑,同时外观尽可能的简约直接,方面用户寻找相应的操作表单。3)技术性。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设计时选择较为高端的技术,需要考虑 到系统功能的更新与维护,使系统可以更好的处理理财产品问题。4)稳定性。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设计更注重系统方面的稳定性,需要在 各种环境、各种系统中稳定的运行,便于银行及客户的使用。1.2 理财产品管理系统功能需求分析1)产品信息管理理财产品有诸多基本要素和条款,有理财币种、期限、发行银行、信用级别、 发行地区、关联资产、投资方向、委托起始金额、付息周期、计息方式、本金保 证情况、是否可提前终止和质押等。而理财产品基本信息管理如表1所示。产品品牌维护是银行理财产品客户筛选有关理财产品;产品系列管理包括产 品品牌、产品系列名称等信息;产品序号、名称、所对应的代码,币种构成产品 状态信息主要内容;根据相应条件筛选理财产品,对其风险进行调整是产品风险 管理的操作;查看诸如收益率发布等系统提示信息可在信息产品发布一栏查询, 消息发布后同时会将其信息传达给对应的柜员进行审核、操作;针对未维护产品 风险等级,则默认所有客户均可购买次风险等级产品;周期定义的内容涵盖序号、 周期频率、周期名称等;产品分红方案则是根据符合条件的筛选相应的产品信息。2)产品收益率与价格管理理财产品收益率等于收益除以本金。目前固定收益率、预期收益率构成我国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收益率。由于正处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高潮,央行对存 贷款利率仍实行一定程度的管制。导致银行同业竞争主要体现在非价格的竞争。 而在价格竞争方面,理财产品竞争又相当激烈。因而在产品收益率与价格管理方 面的设计需要更加规范,具体功能需求如下表2所示。收益率维护根据条件查询、修改符合序号、代码等未维护收益率的产品信息, 然后对其可以进行操作;产品收益计算默认显示5天内需要维护收益率的产品; 产品收入确认后发布的产品收益在总行发布后,分行营业收入确认。产品价格发 布设置是产品将被赎回的价格。选择要修改的产品,输入新的认购赎回价格来修 改它。在没有价格的情况下,可以从产品Excel的文件中批量导入浏览。3)产品信息查询投资者往往会被吸引到高预期回报,但往往忽视以达到所需的回报率的限制 的条件。投资者在选择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时,应仔细查询产品信息,了解产品 的风险范围,合理分析产品运行方式。客户通过历史产品信息和交易信息查前, 可以更合理的安排资金,合理购买理财产品。产品信息查询功能如下表3所示。产品历史价格查询需要输入产品代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日期跨度不超 过1个月。查询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购买价格、销售价格、价格信息等;查询功 能产品的历史收益率是用来查询产品的历史收益率,查询出来的产品历史收益表 信息,包括利息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结果可导出;产品信息查询用于查询产 品的基本信息,至少一个查询条件可以选择,否则不能查询数据;产品信息列表 信息包括产品名称、预期收益率、风险水平、状况;产品额度查询直接显示分配 和销售情况;到期本金支付情况查询产品到期本金。滚续理财交易查询是用来询 问每个产品在周期性产品中的头寸位置;节假日查询计付息日落在节假日的产 品。2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设计2.1 理财项目管理系统对理财项目的管理分为理财项目类别的管理、理财项目名称的管理以及 分期理财产品具体信息的管理。系统维护理财项目的类别,所有的理财项目都可 以归为类别列表中的某一类,系统可以对类别进行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在每 个分类中,即是系统所属分类的理财项目名称列表,系统实现对项目名称的增加、 修改和删除操作。用户在登录系统后,可以通过管理理财模块按钮进入到理财项目管理模块, 系统将会显示出当前存在的理财项目。为了更科学高效的管理理财项目数据,系 统按照理财项目类别、理财项目名称、分期理财产品三个级别对理财项目进行管 理。2.2 客户信息管理在对用户信息的操作中,需要对用户的信息进行详细的描述。不同的用户之 间通过客户编号进行区分,客户编号采用自增长的方式,用户再输入身份证号码 后,客户的性别、出生日期和农历生日等会自动识别,同时还需要用户输入客户 名称、当前职业、当前月薪、联系电话、现居地址、邮政编码、开户时间、交易 账号等详细信息、,另外包括客户的附件信息,包括他行存款情况、家庭成员情况、 客户在本行的资产情况、客户登记、维护周期、客户备注、生日提醒方式等属性 信息。在系统中,需要绑定用户的照片信息,在照片编辑部分,对照片的格式和 规格进行了要求,点击添加照片之后,选择需要添加的照片,成功后显示照片信 息。客户通过客户编号和客户名称两个属性形成列表,用户可以点击列表下方的 添加、修改和删除按钮来对用户信息进行操作。在对客户信息操作时,需要维护 的客户属性包括客户编号、客户名称、客户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农历生 日、当前职业、当前月薪、联系电话、现居地址、邮政编码、开户时间、交易账 号、以及用户头像信息等基本信息。其中身份证号信息录入系统后,系统能够根 据身份证号自动识别客户的性别、出生日期、农历生日等信息。客户在本行资产 情况以及有关用户等级、维护周期、生日提醒方式和备注信息等。2.3 交易信息管理在每个交易记录中,维护了其具体的属性,包括交易编号、介绍人、项目类 别、购买项目、项目期次、购买金额、购买日期、起息日期、到期日期、预计收 益。其中交易编号属性是的生成方式是调用当前年月作为编号开头,后续四位数 字进行自增长。介绍人属性从系统指定的介绍人中选择,项目类别、购买项目、 项目期次属性是从在理财项目管理的理财项目属性中选择,自动生成默认购买日 期。在交易信息管理模块,系统根据客户信息生成理财交易客户列表,在列表中 的每个客户进行的交易,当用户选中时,将会生成客户理财交易明细表。用户可 以在理财交易明细表下方的添加、修改和删除按钮来进行交易信息的管理。2.4 交易统计分析在交易分析统计模块,系统将会对当前系统中的客户和交易进行统一的显 示,在模块中,所有的交易被陈列在交易统计表中,每一个交易通过交易编号 来区分,同时显示客户的基本信息和交易的基本信息,并对交易的总额和预期收 益的总额进行统计。为了更加方便的处理交易信息数据,在交易统计分析模块, 用户可以将客户理财交易明细的数据导入到EXCEL中,其中导出数据关键代码 实现如下:3数据库设计3.1 关系模式设计系统各功能模块的实现离不开完善的数据库设计。在提供基本信息的同时, 还应保证数据的完整性、独立性和安全性,并为了保证系统的高效运行,尽量减 少数据的冗余。根据理财产品管理系统的要求,通过对其业务流程和数据流程的 分析,设计E-R图如下:3.2 数据库结构设计显示的输出主要是结合数据库或一个单独的查询结果,三表与用户的号码在 用户表中是主键,在收入表中和支出表中作为外键,三个表联合查询可以找到所 有想要的信息。收入类型:包括借入借出物品、买入物品;收入、借款商品、购 买商品:收入物质类型填写项目、货币、支出类型填写货币支出、商品贷款、商 品销售;物品、金钱、支出类型填写在收入类型;原因用途填写在备注。4结论通过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的四个主要功能模块的实现过程进行了 详细的描述,并对系统性能要求进行了实现。介绍了系统的开发环境和工具,给 出了系统以及主要功能模块的界面以及程序的关键代码部分实现。整个系统从理 财项目管理、客户信息管理、交易信息管理和交易统计分析模块来实现。每个模 块都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的。结合理财产品管理的实际需 要,在这个阶段,通过更深入的研究和发展,银行理财产品的系统设计,由于金 融产品的扩大和金融形式的数量和多样性的制度还很不完善,缺乏代码的设计, 同时数据缺乏,系统仍缺乏全面的综合测试,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系统的设计专注 于建立一个协同应用平台,如何使框架在未来平台具有通用性,需要进行更深入 的分析与研究。参考文献:1赵欢.以资产管理业务助力银行转型J.中国金融,2014 (21).2苗润雨.当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及风险分析以天津理财市场 为例J.中国经贸导刊,2014 (36).3向辉,邓红.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利弊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4(33).4辛姝怡,刘启.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及存在问题J.财经界: 学术版,2015 (10).5方先明,余丁洋,杨波.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规模、结构及其收益的 不确定性J.经济问题,2015 (6)银行理财渠道建设比较分析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线上理财模式 被越来越多的用户所接受,大众零售客户对互联网渠道的依赖愈发明显。商业 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文件调整了理财产品的起购门槛,取消了首次 面签的限制,为理财产品互联网销售预留了政策空间。通过比较分析,互联网平台与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持牌机构合作销售理 财子公司产品存在良好的互利基础,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其中,持牌机构 具有多年积累下来的合规销售基础,无论是合规体系还是人员培养,均有一定优 势,在资金安全、反洗钱识别、适当性落实、信息安全等方面也做了较为扎实的 工作;互联网平台则可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客户特征,通过对客户需求及产品特 征的精准匹配,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推荐。本文主要就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 销售的渠道特点、业务边界、模式借鉴及关键因素做比较分析。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渠道分析当前,银行理财子公司为平稳转型、做大做强,通过多种渠道拓展客户是必 然选择。主要渠道及特点比较分析如下。自有渠道流量小,获客成本高,短期投入见效缓慢,渠道建设需长期培育。 参考基金公司运营经验,大部分基金公司建设了自有渠道销售体系,虽通过费率 优惠等方式吸引客户,但销售仍较为依赖银行、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券商等渠 道。理财子公司在建设自有渠道时也将面临同样的状况,降低获客成本、提升客 户流量、完善支付结算体系等问题均有待解决。在发展初期,理财子公司将更多 精力投入到与外部渠道的合作可能是较好的选择。母行渠道是现阶段的主要销售渠道,若母行同时代销他行理财产品,将面临 更多竞争。叠加系统基础建设的完备性和母行各销售条线的磨合程度优势,一段 时间内,母行将是理财子公司最主要的销售渠道。他行理财子公司需投入更多的 资源追赶。一般情况下,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会在原有银行资管部发行的理财产品 的基础上转型,母行客户更适应投资此类产品,短时间内投资惯性会使其理财子 公司产品较他行理财子公司产品更易被接受。他行渠道系统对接等科技投入较大,受制于各行政策,项目落地周期相对较 长。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和理财子公司的挤压效应不断增加,对于暂不具备成立 理财子公司条件的商业银行而言,其承接原有银行理财规模将面临更大压力,会 更多地选择与理财子公司开展合作的方式补充产品货架。理财子公司可借此机会 切入,拓展外部客户。通过借鉴其他资管产品的经验,互联网平台以其流量、场景等优势有望成为 快速拓展客户的重要渠道。此前,持有基金代销牌照的头部互联网公司,通过生 活场景的结合和客户体验的提升,培养了客户在线上购买基金的习惯,以财富号 运营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平台进行了大量形式丰富的投资者教育。理财子公司未来 若能在互联网渠道深入布局,有望借助大流量平台提升销量。互联网引流模式的合规要点互联网平台参与理财产品销售过程的前提是厘清互联网平台与持牌机构合 作的边界,引导销售机构合法、有效对接互联网客户的投资需求。引流合作模式销售活动本身具有多重内涵,包含账户开立、份额发售、宣传推介等多个环 节。引流行为并不直接从事销售行为,而是在比销售行为更前端的获客环节发挥 作用,是辅助销售机构获客的通道。引流行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提升供需匹配效率: 一是帮助销售机构更加精准、快速地触达潜在客户;二是提升销售机构与潜在客 户进行进一步信息交互的便利性。互联网平台与持牌机构的引流合作模式分为互联网平台、商业银行和理财子 公司对接的三方模式,以及互联网平台直接与理财子公司对接的两方模式。引流 合作中的销售行为由商业银行等持牌机构完成,互联网渠道仅提供广告展示服务 和广告链接入口等,且持牌机构需明确产品销售信息及平台信息。互联网平台在 合作过程中,不留存客户在理财子公司的注册信息及交易信息,信息和数据只在 持牌支付机构和持牌销售机构之间传输,亦不触碰结算资金,确保信息流、资金 流均在持牌机构形成闭环流转,有效防止非持牌平台挪用投资者资金、泄露投资 者信息等的风险。反洗钱、投资者适当性等销售义务均应由持牌机构履行。引流与销售的区别引流与销售并无实质交叉,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一是引流方不参与产品发 行与设计。引流方既不是产品的发行方也不是销售方,不参与金融产品的发行与 设计,或是产品的定价与风险等级的确定等。二是引流方不干涉销售机构决策。 引流平台不参与产品相关推介信息的设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产品上下架等决 策。三是引流方不影响投资者决策。引流方不能干预或者影响投资者的独立决策 权,不能对投资者进行诱导,也不能进行不当宣传或者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引流的合规基础在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之前,部分互联网平台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 下,存在借引流名义从事资管产品销售的行为。为了更好地促进理财子公司业务 的发展,有必要明确引流模式的法律监管框架,基于有益的行业模式合理应用和 创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中,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定性是“金融经营活动、不具备资质的主 体不得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同时,通知允两类主体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 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这两类主体分别是“信息发布平台”和“传播媒介"。所以, 理论上互联网平台可以信息发布平台或传播媒介的身份,即引流方的身份,参与 到金融产品信息发布或传播的过程中。国内外理财渠道建设比较分析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国内公募基金、保险、黄金资管等产品的互联网获 客模式已经较为成熟,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机构也对引流模式做出了 规范指引。公募基金:支持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2020年8月,证监会修订并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厘清了基金销售机构与非持牌互联网平台合 作的业务边界和底线要求,支持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 客户。结合管理办法,公募基金互联网销售的监管精神要点如下:一是重新 定义基金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将“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和“账户信息查询”一并 纳入了规制范围,有效降低了投资者信息泄露风险。二是通过“双备案”实现对互 联网技术支持机构的实质把控。管理办法规定,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信息技 术服务的机构须向证监会备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 务,须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内部审查,并向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报送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三是从系统和数据层面加强隔离。四是加强销售 中的信息披露,严禁误导投资者。互联网保险:企业持牌经营近日银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办法)强化了持牌经营要求,定义了“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即互联网 企业利用符合办法规定的自营网络平台代理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提供保险 服务的经营活动。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在满足合规能力、场景流量、消保机 制、应急响应、专业队伍、技术实力等要求的前提下,应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许可。办法一方面加强了互联网保险市场参与主体的资质管理,另一方面又 赋予了互联网企业等多元化主体参与互联网保险产业链的空间,有利于推动互联 网保险业务这种新业态的发展。黄金产品:互联网机构提供展示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在2018年印发了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 行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从五个方面加强了监管。一是对黄金类产品发行方的资质提出了明确要 求。二是对于互联网机构在黄金业务上的参与度做出了明确限制,互联网机构对 其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可以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三是对互联网平台的 宣传推介行为,提出了两个原则性要求:金融机构负责互联网黄金产品推介说明 的制作;以及通过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将自身应承 担的义务或责任转移给互联网机构。四是互联网机构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 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五是避免了金融机构“只合作,不监督”的可能性,有 效控制了市场风险。英国、德国的金融监管实践结合英国、德国金融监管机构对于实质承担引流职能机构的监管政策来看, 各金融监管机构均对引流模式做出了规范指引,并设定此类机构在满足一定条件 的情况下,无需纳入牌照管理。英国:FCA Handbook英国金融市场存在与引流行为类似的合作模式,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 在其官网发布的监管手册(FCA Handbook),对于非持牌主体促使或帮助他人进 行沟通的行为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在举例中明确,网络运营平台满足以下条件的 介绍行为,不属于受监管行为令(Regulated Activities Order)规管的“为了投 资产品交易而作的安排”:一是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而仅提供跳转至(持牌)投 资公司网站的链接。二是未因此从这些投资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向投资 公司收取报酬的同时,已就收取报酬的情况,向投资者进行了明确的说明,确保 投资者已经清晰知晓两个机构之间的利益相关关系)。换言之,互联网平台仅从 事满足以上条件的引流行为,无须申请成为持牌人。此外,FCA还允许非持牌机构通过成为持牌机构(委托主体)的“介绍人受 托代表"(Introducer Appointed Representative, IAR)从事介绍活动,委托范围仅 包括:一是将客户介绍至委托主体和其集团中的其他成员,二是开展非实时性的 金融推介。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FCA也对IAR设置了禁止性规定:IAR 不得直接作为客户的投资代理人,不得进行投资交易安排,不得向客户提供投资 建议。最后,为了让持牌机构审慎选择合作方及做好持续监督,监管手册规定: 力AR和委托主体之间必须有书面合同,且委托主体对IAR在受托范围内从事的 受监管活动负责。”德 国:Fonds-super-marktFonds-super-markt是一家德国的互联网平台,其主要运营模式为:平台为投 资者提供不同基金的对比及选择服务,投资者在与平台合作的托管银行中开立托 管账户。当投资者进行交易时,平台会把投资者引流到托管银行。投资者无需向 Fonds-super-markt付费,且由于平台与托管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投资者通常可 以获得较为优惠的基金投资手续费,而平台方的收益来自于合作的托管银行支付 的佣金。在这种引流模式下,即使平台方发生危机,客户在托管账户内的资金也 不受影响,客户只会失去Fonds-super-markt提供的手续费优惠。上述模式的实质与引流模式极为相似。一是互联网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与客 观对比服务。二是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平台并不直接触碰资金,不参与结 算交收。三是金融产品的交易服务实质是由银行提供。四是互联网平台在此过程 中并未向投资者收取相关费用,而是仅以合作方的身份,向银行收取佣金。规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为切实发挥理财产品互联网销售的价值,杜绝风险与隐患,需监管规范、基 础设施、平台机构等方面共同发挥作用。监管规范方面,疏导需求、把控风险,规范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互联网平台 在金融领域的迅速发展主要凭借其巨大的流量入口,通过“生活化”“场景化”“社 交化”的方式便捷而广泛地触达客户,提供普惠的金融服务。与此同时,互联网 不受地域限制、信息快速传递等特征,也可能使得风险的传染更加广泛、迅速。 为了用好这把“双刃剑”,发挥好引流价值,监管部门可以在合作模式、参与条件、 信息披露、消费者保护、数据隔离等方面提出要求,在积极疏导市场主体间合作 需求的同时,把控关键风险点,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基础设施方面,建立标准、形成共识,促进行业合作降本增效。目前各家理 财子公司的理财登记过户系统有买有建,技术接口、标准不一,与不同的互联网 平台合作,可能面临多次系统改造。在合作资质、接口等方面未形成行业统一标 准前,理财子公司面临的系统匹配成本较高。而合作各方对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及 技术规范有较强的诉求。所以,完善的行业基础设施和成熟的商业合作模式,有 助于推进理财渠道规范建设,还可成为行业自律的重要手段,有效辅助监管。企业能力方面,丰富产品、服务客户,满足多元化的理财需求。理财子公司 开业不足两年,现阶段的工作重心是丰富产品体系,提高产品竞争力。母行之外 的渠道竞争压力大,理财子公司需要搭建全面的产品体系、标准化的产品框架, 降低客户的接受成本,支持更好的用户体验。同时,发展初期的理财子公司缺乏 俏售渠道和差异化产品,高流量的互联网渠道在分润方面可能弓鱼势,不同于当前 理财子公司与母行基于战略互补的合作关系,互联网渠道费用低。未来,理财子 公司需要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理财服务水平,为客户创造价值,持续增强服务 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