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销渠道管理制度样例文档模板.docx
X X公司或者机构营销渠道管控制度(模板)说明:本制度主要用于加强公司或者机构营销渠道管控, 提高营销管控水平,促进销售业绩提高.具体包括直销商店,经 销商(批发商,零售商兀代理商,经纪商等4大类,明确了对各 大中间商的相关管控规定与要求.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或者机构的营销渠道管控,提高营销管控水平,促进销售业绩提 高,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定义与内涵本公司或者机构的营销渠道是指本公司或者机构的产品或服务从生产领域向 消费领域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通道,即渠道中间商.第3条适用范围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为营销渠道的中间环节,具体包括:直销商店,经销商(批发 商,零售商),代理商,经纪商4类.第2章直销商店第4条 直销商店需划分为A, B, C, D4个等级,要求每户1卡.第5条 直销商店业务拜访次数规定为:A, B级店面每月不允许少于次;C, D级 店面每月不允许少于 次.第6条 所有直销商店必须执行统1的市场零售价,若经查不落实,直销店面的零 售价不统1,必须追究该区业务员的责任和义务.第7条 直销商店根据营业额可采用扣点制.第8条 商店货物摆放位置必须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架上货物规格必须齐全, 摆放整齐.第9条 要求商店的货物必须先入先此业务员随时清点对方库存及出厂日期,以 便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将公司或者机构的要求传达至客户,如对方库 存过大时,需协商,请示主管调回公司或者机构仓库.第10条 商品在销售,运输及库存等环节出现破损,必须当日调换,不允许拖至下 月调换.第101条 客户提出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自己职权范围能 予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或者机构主管,在3日内答复客户.第102条 业务员必须非常熟悉辖区内每家商店的经理,会计,出纳,仓管,业务采 购,柜台组长及营业员的情况,其中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爱好,生日及个别家 属情况.第103条 每逢元旦或春节前夕,业务员应该主动寄贺卡(可用电子)给客户.第3章经销商第104条 经销商是指与本公司或者机构签定产品经销合同或者协议,并在公司或 者机构授权下,享有在合同或者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公司或者机构指定的 的产品的中间商.经销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拥有产品所有权,但承担着产品是否 售出的风险.第105条 经销业务必须由公司或者机构经理经营,或由经理指派的业务代表经营, 公司或者机构内人员具体负有责任办理业务.第106条 经销业务1律实行合同或者协议制,合同或者协议文本各分公司或者机 构要求统1.第107条 经销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为特约/大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万 元以上);B为普通/小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 万元以下,万元以上);其它 万元以下视为批发商,不签合同或者协议.第108条A级经销商的经营分为淡旺季.旺季时由于对方需求量大,资金占用量大, 必须按合同或者协议求货到付款,否则不予供货;淡季时考虑长期经营,可适量按 月铺货,当月铺货当月底必须全数收回货款(例如,1日发货,到31日收回;8日发 货,在31日收回;25日发货,在31日收回).第109条B级经销商的经营不论淡旺季,1律货到交款,否则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 由经理负有责任全部赔偿.第210条 经销商在经销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变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本公司或者 机构1律不予承担;但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本公司或者机构将予以解决.第2101条 公司或者机构需协助辅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 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按照公司或者机构规定价格进行销售,允许上浮5%,但不 作具体规定,经销商有责任和义务引导零售商执行区域内统1零售价.第2102条 经销商每年销售指标须按照上年完成情况,在原有基础上递增%. 第2103条 每年需对各经销商制定销售指标,按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奖励.批发商销 售额在 万美元以下由分公司或者机构奖励,万美元以上由营销部奖励.金额视同分公司或者机构费用.经销商未附合同或者协议正本,1律不享受本条 文.奖励在结算后第60天,由营销部统1核对无误后发放.(注:多个经销商联合进 货则全部不奖励.)第2104条 经销商不允许跨区销售,致使货物流窜,干扰其他市场,导致价格混乱. 若违犯,1经发现,第1次停止供货,第2次取消经销商资格,第3次没收销售奖.第2105条 严禁经销商销售假货,1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责任和义 务.第2106条 在开拓经销市场时,由分公司或者机构派出人员与经销商共同打理销 售点后,交经销商经营.同时也可由营销部派出人员来开发经销市场,费用由营销 部和分公司或者机构各承担50%,完成市场开拓后再交由经销商经营.第2107条 有关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管控,另参见本公司或者机构批发商管控制 度和零售商管控制度.第4章代理商5. 1企事业单位代理商第2108条 企事业单位代理商是受本公司或者机构委托,根据协议在1定区域内 负有责任代销本公司或者机构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或者机构 按照销售额的1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报酬.第2109条企事业单位代理商与本公司或者机构是委托销售关系,仅负有责任推 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或者机构提货.第310条 本公司或者机构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企事业单位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 推销商品,本公司或者机构亦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5. 2销售代理商第3101条 销售代理商是1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有责任代销本公司或者机构 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J,并拥有1定的售价决定权.第3102条 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或者机构的全权独家代理商.本公司或者机构在 同1时期只能委托1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直销活动.第3103条 销售代理商也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1般低于企事业单位代理商.5. 3寄售代理商第3104条 寄售商是受本公司或者机构委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根据协议,本公 司或者机构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 公司或者机构.第3105条 寄售商1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及时购到现货,且易于成交.第5章经纪商第3106条 经纪商既无商品所有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有关价格,产品 及1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媒介作用.第3107条 经纪商与本公司或者机构不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不承担义务,与本公司 或者机构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1部 分佣金,但其比例1般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