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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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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新编.docx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察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方仙君学号:7年级:春学习中心:衢州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汉字法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法定义为一种规范,由国家权利机 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的行为 规范的总和。法是一个关乎人类社会大局的极为重要的现象,也是一个调整范围 非常广阔、涉及问题甚为复杂的事物。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涉及哪些内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 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 济形式。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 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 式。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 立的独资公司以及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中的外商投资部分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民法的基本原则重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 则4、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答: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民事主 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达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下列民事行为无效: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行的民事行为a (其中,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为要通过其代理人的追 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 独立实行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行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通过其法定、指 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a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拟定无效,损害个 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消的民事行为)A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 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A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a (六)经 济协议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向(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此外,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 附条件时生效,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届满时生效。5、债的发生根据重要有哪几种?答:1、协议 2、侵权行为 3、不妥得利 4、无因管理5、协议缔约上 的过失6、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答:一、我国刑法对地区的效力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1、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 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3、我 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判的约束三、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生效、失效时间2、刑法的溯及力二、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 0分)1、202 3年7月5日,甲授权乙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低于3000 元。乙的好友丙欲以2 000元的价格购买。乙对丙说:“大家都是朋友,甲说最低 要3000元,但我想2 0 2 3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批准的。”乙就以甲的名义以2 0 23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请问:乙卖给丙电脑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答: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 订立的协议,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该协议属于效力待定协议,而不直接归为无效,乙是无权代理行为;协议被追认之 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权利。乙不是善意相对人,甲可以追认该行为。2、王某,女,1 992年5月出生。20 2 3年初中毕业后到本地的一家私营公司做 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2023年12月,她用自己 积攒的100 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 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规定商店退货退款。她父母的规定应否得到支持?答:王某己满17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人,王某用自己劳动所得积攒的钱有权决定购买自己所要的东西,所以她父母 的规定不能得到支持。3、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娶妻吴某,未生 育,收养一女刘丁。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 戌。1 983年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 方某生活。19 9 0年刘甲病故,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 到了赡养义务。1997年刘某病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余合刘戊钞票2万,房屋1 间。数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1万元。同年刘某去世。经查,刘某 与方某共有房屋8间(设每间价值2万元),存款20万元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折价 4万元)。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答:刘某去世后一方面将20万元存款和8间房屋折价1 6万元以及家用电器折价 4万元分割出一半给其妻方某,实际刘某的遗产折价为20万元,然后按照刘某的遗嘱给刘戊钞票2万元,房屋1间折价为2万元,赵玉山1万元, 剩余的1 5万元资产平均分给他的法定继承人,刘甲的妻子在刘甲去世后尽到了 赡养义务,所以具有继承权,而养女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的,也具有继承权,在 遗产未分割时已产生了遗产继承的法律效应,而刘丙实在此之后去世,所以她的 份额由其丈夫陈某代继承。4、某甲,19 9 5年10月出生,某乙,1 9 9 6年5月出生。两人是初中同学,中 学毕业后外出谋生。2 023年12月,临近年关,口袋空空,生活窘迫。两人合计去 某高档社区“赚”上一笔就回家过年。二人分工,由某乙放哨,某甲动手,去住 户家行窃,偷的高档手提电脑、照相机、苹果手机、金银饰品及钞票若干,价值 近5万元。得手出来时被社区保安发现后被抓。请问:(1)本案犯罪嫌疑人构成什么罪?并分析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答: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构成入室盗窃未遂罪,他们盗走价值近5万元金额,但事 后被保安抓住,甲某为主犯,乙某为从犯,甲某和乙某都已满1 6周岁的完全负刑 事责任年龄,但是乙某不满1 8周岁,并且属于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甲、乙两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答:甲乙两人构成共同犯罪,由于甲某为实行盗窃行为者,乙某在本次犯罪行为 中其辅助作用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论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条件。答: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民事责任的归属与承担方面具有普遍合用性的基 本准则。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发展至今形成了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为框架的归责体系。免责条件:条件之一:审计自身固有局限。审计自身是一种公允性审计,由于审计自身的特 性、审计成本效益的存在以及现代审计技术的局限,审计自身具有自身的局限性。 这种审计固有的局限性可以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抗辩的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 审计时,假如已经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严格遵守了执业准则并执行了应当执 行的审计程序,说明其主客观上皆没有过错。此时,虽然没有审计犯错弊,但因 没有过错,则自然不应承担民事补偿责任。条件之二:外部证据存在瑕疵。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范围重要以被审计单位的内 部财务资料为准,其审计范围通常局限在被审计单位内部财务资料的编制是否合 理、是否公允等方面。基于审计成本效益原理、审计技术自身的局限性等因素, 若干规定认为事务所对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仅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而非绝 对的保证责任。基于独立审计的天然缺陷性,并非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的舞弊行为 都能被审计出来。独立审计的重要基础就是:技术永远是技术,任何技术都有其 局限性。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必然要假定一部分事实和资料是不需要会计师事 务所去辨认的,即独立审计对于外部证据存在依赖性和局限性。诸如,被审计单 位的银行债权,只要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对该银行债权进行了 函证,银行对账单在得到债权银行确认为真实后,就没有必要再去怀疑银行函证 和对账单的真实性。再如,在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登记信息后,也没必要再去 核算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否则,审计成本将无限提高,违反正常的审计理论。 因此,在会计师事务所以虚假或不实的外部证据为基础而出具不实审计报告情形 下,只要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仍然不能审查出外部证据瑕疵的,应当认定会 计师事务所没有过错的,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条件之三:错误舞弊已予披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 141号一一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的规定,所谓错误,是指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非 故意行为。所谓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 骗手段获取不妥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可见,错误是非故意的错误或漏报,而舞 弊则是故意的误述或忽略。根据会计和审计实践,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舞弊手段通 常表现为:多计存货价值、多计应收账款、多计固定资产、费用任意递延、漏列 负债、隐瞒重要事项的揭露等。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执业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 务所在执行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等存在错误和舞弊时,应当提出警 告或者披露或指明;假如予以指明或披露,则会计师事务所因己经依法或依执业 准则尽到职业谨慎之义务,因没有过错向不应承担补偿责任。条件之四:被审计单位抽逃资本。验资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金(或 实收资本)真实性及合法性的审查和验证,验资业务对于确认公司法人资格及公 司民事责任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至关重要。在审计实践中,在会计师事务所为 被审计单位出具验资报告后,被审计单位依据该验资报告进行公司注册登记,而 后被审计单位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导致验资报告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和债务实 际状况不符。在上述情形中,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据执业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 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是真实的。但由于被审计单位在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真实的验资报告后抽逃资本,从而导致验资报告与被审计单位的资 产、负债实际状况不符的结果。鉴于这种情形下的验资报告与被审计单位实际资 产状况不符,并非会计师事务所过错所致,而是由于被审计单位抽逃资本导致的, 因此属于没有因果关系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自不应承担补偿责任。条件之五:出资人嗣后补足资金。最高人人民院法发(2 0 2 3)21号关于金融机 构为公司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告知第 4条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免责情形之一即是在公司登记时出资人未足额出资 但后来补足的。若干规定沿袭了该告知所规定的上述免责事由的理由在 于:尽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登记时出具了不实验资报告,但由于出资人在注册 登记后又补足的出资,利害关系人并未因出资不实而受到损害;即便在出资未补 足之前受到损害,但该损害亦因补足出资而获得填补,因此利害关系人之损失与 会计师事务所不实审计报告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可以不 承担补偿责任。2、论述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答: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 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解决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 人所有。具体地说: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 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称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2 .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助于发展 生产、有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解决。3 .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别人合作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 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称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4 .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 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 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 财产解决。5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 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称于该房屋 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6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 规定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 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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