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开展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202209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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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镇开展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20220914).docx
石湾镇开展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国家、省、 市和县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抓好当前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坚决 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 间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平安、 祥和的节日,镇委、镇政府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联合大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和风险防范,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查 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催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 除各类生产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两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联合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 石湾镇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 作督查组,组长由镇委书记唐高杰同志兼任,常务副组长由 镇委副书记、镇长曾健锋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镇相关班子成 员兼任,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驻村干部组成。 督查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树槐同志兼任, 具体负责联合大检查的协调催促落实工作。为切实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由镇三套班子成员组成14 个督查组(详见附件1),分别带队到所驻村(居)和分管领 域开展指导督查工作,联络员要及时提醒本督查组成员填写 相应的检查表(详见附件2、3、4),各村(居)、有关部门可 以结合实际,增加相应检查内容。三、检查范围开展全方位的联合大检查,在催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 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安 全、油气输送管线、燃气和气库、建筑施工、工贸、水利、 电力、农用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是 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 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紧扣中秋国庆重 点时段,深入开展检查。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 30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村(居)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检查和镇委、镇政府综合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分两 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企业自查自纠和各村(居)、行业主管部门复检齐头并进,时间为2022年9月2 日至2022年9月23日。各村(居)、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 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催促本辖区、 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对 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催促企业落实整改。第二阶段为镇委、镇政府领导综合督查指导阶段,时间 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各督查组通过听 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会议记录、现场抽查企业等方 式,对各村(居)及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 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每个督导组分别负责1个村(居) 和分管行业领域,督导时间不少于半天。五、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一)消防安全:由专职消防队、石湾派出所、铁场派 出所、应急管理办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防大火、控小 火、遏亡人”的要求,聚焦“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重 点场所,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城中村、城乡接 合部的“三合一”场所、村级工业园区、“三小”场所、群租 屋等火灾隐患大的重点场所,催促社会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 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敲门行动”、打击电 动车违规充电和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小火 亡人”事故发生。(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由应急 管理办、石湾派出所、铁场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 交警中队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辖 区内所有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 经营、仓储、运输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 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 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区域。发现重大事故 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 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切实做到整改 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 特别要严格落实氟化物等剧毒品、硝酸核等易燃易爆物品的 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 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 员的责任。(三)道路交通安全:持续深入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 交通安全风险专项行动,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交警中队 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重点检查督查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尤其要紧扣当前水泥、槽 罐、砂石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工作;道路交通旅客安全运输情 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以及以桥梁 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交警中队 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 执行情况;水泥槽罐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 项整治情况;“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 患排查治理情况;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四)油气输送管道: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负责组织 实施。对辖区内的输送管道进行全面彻底安全检查,确保辖 区内在建和运行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安全。重点检查石 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运行是否依法取得许可,手续是否 完备;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道是否 存在带病运行的情况,定期检测、维护、检修和更新台账资 料是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工作人员是否认 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认期进 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配备情况。(五)燃气、气库: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综合行政 执法办、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 “6 7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重点检查管道燃气企业(气化 站、瓶组间、市政管网设施)、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储配 站)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探测检测设备、消防设备、避 雷设备、喷淋设备等器械的运行情况。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 传教育力度,特别要加强家庭式燃气热水器和餐饮类燃气使 用安全管理,防止中毒、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全镇燃 气企业、燃气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户, 加强对报废瓶和过期未检测瓶的管理。(六)建筑施工: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农林水综合 服务中心、供电所、市政总公司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 施。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突出深基坑、起重机、脚手架、 高支模体系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和开工前主动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高处作 业防范措施不落实、赶工期、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 实恶劣天气停工要求,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防高 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事故。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供电所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别加强对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 目在建工程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为 重点的检查督查。(七)特种设备:由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 查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 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八)校园安全:由公共服务办(教育组)、石湾中学、 石湾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辖区内学校、幼 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保障情况; 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校园专 用变压器等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涉校周边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情况等。(九)公共用电设施设备:由经济开展办、石湾派出所、 铁场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市 场监管所、供电所、市政总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 下预防意外触电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强化产权单位安全管 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电力等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十)食品安全:由市场监管所、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应急管理办(食安组)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重点 检查车站站区、城镇中心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及周边 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检查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 市场、酒楼、集体食堂、生猪屠宰点、农业生产基地、畜禽 养殖场和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及落实进货查验、索证 索票、购销台帐制度;是否存在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存在在食品中掺 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及商标侵 权、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工贸、水利、环保、食品 药品及农用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 责分工,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方案 并负责组织实施。六、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抓好工作部署。此次安全大 检查是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的联合大检 查,镇安委办要统筹部署好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催促。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 线思维,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思路,成立由村(居)、部门 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联合大检查协调领导机制,制定检查督 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 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二)狠抓隐患整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村(居)、 有关部门要坚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 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 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属地村(居) 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 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分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 要求。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 报镇安委办,并做好跟踪督导。(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居)、 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四不两直”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 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 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 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催促企业建立横向到 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 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大检查结束后,各村(居)要收集好全镇14个督查组开 展督查情况(包括简报、图片、表格等相关资料),各有关部 门要认真统计、总结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 开展情况,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于 2022年10月8日前报镇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