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习推动思想解放以实践落实科学发展.docx
以学习推动思想解放以实践落实科学开展以科学进展观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进展黄南州司法局谢忠兴司法行政工作是政府软实力的表达,是政府运用柔性机制管 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面,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进展与保护社会政 治稳固中具有综合性、前导性、治本性、基础性等特征与特殊的 职能优势,在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日益发挥着广 泛而深刻的影响。近年来,青海司法行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 高度重视与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为建设“平安青海”、推进依法治理与构建与谐社会做出了积极 奉献。要紧表现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七进” 活动成效显著;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得到发挥,人民调解、司法 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初步形成,预防与化 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增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业务 不断拓展,社会影响逐步扩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快速推进,司 法行政工作的基础逐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机制逐步趋于健全, 干警队伍精神状态得到较大改观。但在司法行政事业的进展中也 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一些干部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在 认识上存有误区,相当一局部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司法行政工作 机制尚不完善,基层基础薄弱,法律服务功能发挥不充分,干警 队伍政治思想素养与业务能力还不习惯形势进展的需要。这些都是我们在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中要突破的重点与难点。针对这些 问题,我们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1以人为本,立足于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 基础、服务群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进 展、新突破。笔者就这方面谈点粗浅的认识。一、转变思想观念,在创新司法行政理念上求突破。转变传 统的思维模式与思想观念,树立全新的司法行政理念,是实现司 法行政事业科学进展的前提。按照这一要求,当前重点应教育引 导司法行政干部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在保护稳固、促进社会与 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从建设法制社会、提升政府软实力的高度来 认识与对待司法行政工作,明确司法部门的基本性质、工作职能、 工作重点,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大司法意识与 依法治理意识,大胆探索习惯形势进展要求的新的司法行政理念、 模式、方法、载体、机制、体制,切实提高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 学进展的能力与水平。二、创新工作思路,在提升司法行政制造力上求突破。根据 司法行政工作特点与规律,及时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好的做法, 用创新的思路引领、指导与推开工作。在“法律七进”中,结合 青海实际,当前要突出“法律三进”,即进农牧区、进寺院、进 学校。在法律进农牧区中要增强针对性、有用性、趣味性与持续 性。所谓“针对性”,就是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表达人文与民本精神,重视农牧民的个性特征,针对农牧民文化程度低、农 牧区生产季节性强等特点,2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把握好时间与空间,适时利用 农闲时间开展普法教育。所谓“有用性”,就是以满足农牧区、 农牧民的需求为立足点,及时熟悉农牧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 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 景。在宣传内容上注意选择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 使普法宣传贴近农牧区实际、贴近农牧民生产生活,使农牧民能 够学以致用。所谓“趣味性”,就是要创新普法手段,运用丰富 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农牧民学习 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在 具体方式上,逐步从以往的以集中式、灌输式与填鸭式为主的教 育方式向互动式、交流式、熏陶式、感染式为主的方式转变,使 农牧民在潜移默化中懂得法治精神,同意法治思想熏陶,从而使 普法宣传有机地融入到农牧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中,使农牧 区普法在广度、深度与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所谓“持续性”, 就是要研究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在继续搞好法制教育 培训班、举方法制讲座的同时,重点培养一批农牧区法律明白人, 由他们适时给农牧民宣法讲法,促使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从集中 培训为主向经常性教育为主转变。在推动法律进寺院方面,针对 局部僧侣有抵触情绪、缺乏长效机制、方法单一等问题,着力解决“能进去、能入脑、能持久”的问题。所谓“能进去”就是要 针对僧侣的思想实际,循序渐进,3逐浅入深,潜移默化,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按照 这一要求,在选择学法的内容时应首先向僧侣讲清作为公民享有 的权利,讲清近年来僧侣同其他公民一样所享受到的各项惠民政 策,在此基础上讲清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使广大僧侣充分认 识到寺院不是世外桃源,僧侣不是特殊公民,僧侣应该同其他公 民一样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使其从“要我学法”向“我要 学法”转变。所谓“能入脑”,就是要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 与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开展丰富多 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与渗透力。所谓“能 持久”,就是建立寺院学法制度,将学经与学法结合起来,将发 放僧侣证书与发放法制培训合格证书结合起来,促进僧侣学法经 常化、制度化。在法律进校园方面,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无计 划、无教材、无专业教师”的“三无”问题,将法律进校园、进 课堂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的文化程度、心理特点编写适 用教材,抓好法制课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 分层次、分阶段地实施法制课教学,推进法律教学规范化、系统 化、制度化。三、创新工作机制,在建立司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上求突破。 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进展需要各类机制作保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应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 进展的体制机制,并把重点放到建立长效机4制上。首先是工作运行机制。在继续协调落实好“党委领 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司法行政运行机制的 基础上,按照构建大司法格局的理念,充分利用好社会各类资源, 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推动社会各类力量协调联动,举社会各界 之力共同做好司法工作。其次是组织保障机制。通过积极汇报协 调,进一步建全完善各级司法行政内设机构,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健全司法组织网络,整合基层维稳力量,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为 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第三是经费保障机制。重 点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 解、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与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报酬保 障体系,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调动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 积极性。第四是制度保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针对“法 律七进“、法律服务与单位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进一步完善 与落实好以往行之有效的制度的同时,着眼于新情况、新问题, 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特别是注重将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上升为制度,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是责任考评机制。司法行政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关键是能否 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责任考评机制。建立责任考评机制要以科 学进展观为指导,瞄准目标,科学设计,量化指标,注重公平,加强督查,改进方法,注重实效。通过建立严格的责任考评机制, 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存5在的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的问题,从而到达增强 活力、激发潜力、推动司法工作良性进展的目的。四、狠抓基层建设,在增强司法行政承载力上求突破。基层 司法所在基层维稳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 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习惯形势要求的司法 所运行机制,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基层司法助理员, 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维稳的能力与水平。 人民调解组织是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在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 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要重点解决对人民调解重要 性认识缺乏、调解不规范、人民调解人员素养偏低、工作无经费、 调解员无报酬等问题。在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的 同时,进一步转换矛盾调处工作思路,按照构建与谐社会的总体 要求,坚持调解优先的原那么,注意多使用非对抗、非诉讼的方式, 少运用强制性、对抗性与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矛盾纠纷问题,尽可 能以柔性机制促进社会与谐稳固。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行政仲裁的衔接配合,探索建立乡镇政府、社区、人 民调解机构与法院与法庭联系制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大调 解工作格局,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进展。逐步 探索建立由驻乡(镇)司法助理员担任乡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在社区可将本辖区内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退休 法官、检察官、律师、法6律工作者选聘为首席人民调解员,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 质量与效率。社区矫正工作是新形势下创新刑罚执行的重要举措。 在探索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管理机制中,通过加强与 社区、公安、法院的衔接,促进资源共享,做到减刑、假释、刑 (期)满出狱各个环节及时沟通协调,大力提高改造质量,减少 脱管漏管,预防重新犯罪,保护社会稳固。五、落实为民服务措施,在提高群众满意度上求突破。为民 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 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实现法律服务的规范化、诚信化与法 律服务市场管理的法制化。法律服务要向经济社会建设前移,向 基层延伸,在服务人民群众中拓展业务,在服务经济建设中求得 进展,具体做好以下五个结合:一是将法律服务与普法工作相结 合,把法律服务的过程转化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二是将法律 服务与信访工作相结合,主动关心、听取信访群众诉求,从法律 与政策上做好疏导解释工作;三是将法律服务与突发群体性事件 的处置相结合,把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善后处置纳入法律服务工 作的重要内容,促使突发群体事件得到依法、有序化解;四是将 法律服务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关于当事人的申请,在立 案前有调解可能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先行调解或者会同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五是将法律服务与司法救助相 结合,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实现法律援助与司法救7助在目标、途径上的与谐统一。法律援助是司法部门为民 办实事的重要平台,当前要紧从以下三个方面拓展服务:一是建 立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从纵向上讲,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 到基层,在省、地(州)、县建立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在乡镇、社 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点。从横向上 讲,推进法律援助机构与老龄委、残联、工会、妇联、团委、民 政等单位联合共建,使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更加顺畅有力。二是 抓好便民服务。逐步推行上门服务、持卡服务,对行动不便的申 请人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人员上门服务,对持卡的特殊困难群体 简化审批程序,快立快办,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关怀传递给受援 群众。三是放宽法律援助界限,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 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为群众进展生产、脱贫致富与解决就业、 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作者系黄南州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