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docx
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张掖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 廊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 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根 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紧扣“中 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 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大众化、 实体化的总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融入全镇整 体规划发展大局,发挥工作职能,为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 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设幸福美好新骆驼城凝心聚力。二、总体目标根据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按照“推进党和 国家民族政策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维 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活动成员单位,与本单位职能相结合,承担相关职责任务。 镇民族宗教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日常工 作,协调、指导各机关单位工作。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各村要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 作的组织领导。镇属各站所、各单位要加强对行业的指导, 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活动有人组织、有人 负责。(二)重视协调配合。各站所、各单位、各村要将民族 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 创新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机关单位要加强调查研 究,强化活动的具体协调指导。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开展既体现自身特点、又具有创 新特色的宣传创建活动。(三)强化督查考评。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 村责任书考核,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 励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年初安排、年中督查、年底考评、 互检互评和调研督查等方式,对各站所、各单位、各村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确保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压实。(四)全面收集资料。按照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 二级指标和测评标准,以时间顺序做好文字、图片、音像等 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分类归档、资料齐全、档案完整,能 够体现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镇村、进学 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两新”组织、进家庭、进融媒体” 等要求,通过全面扎实深入开展,确保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 署贯彻落实到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各民族交 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水平明显提升,民 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影响力不断扩大,形成全社会各族干部 群众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完 成全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任务。三、主要任务(一)统筹安排部署,强化创建基础1 .坚持党政协力抓创建。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双组 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属各站所、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 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专职人员负责创建工作,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落 实,形成了党委牵头、政府负责、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良 好局面。各村也相继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构,配强 创建力量,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切实履行守护好民族团结 生命线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责任,逐步形成党政主 导、分工合作、群众参与的创建格局。2 .坚持科学规范抓创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为 各村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在各村年终评比中充分考虑民族团 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提高分值权重,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 处。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纳入干部教育的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过程,纳入中国梦宣传教育、民族 政策宣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 组每年安排民族理论政策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每季度安排 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少于1次,各村利用 党员“固定活动日”“道德讲堂”等契机,每年安排学习统 战(民族宗教)方面的理论政策不少于6次,宗教场所教职 人员常态化开展学习。3 .坚持互融共促抓创建。结合实际把具有鲜明中华文化 特征的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融入乡村振兴建设大 局,纳入镇村规划布局,展现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主题元素。结合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 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干群共建、地企共建、城乡共建、军民 共建、对口援建等多种形式促创建,真正使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行为与自觉行动,在推动全民参 与、全社会参与中共享创建活动成果。(二)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全局发展4 .增进民生福祉。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支持少数民族 的发展优惠政策,加大新民村等少数民族群众聚居村项目资 金支持力度,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严格执行民族宗 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少数民族 群众在饮食、节庆、婚嫁、丧葬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防止民 族歧视或变相歧视,提倡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5 .推进乡村振兴。坚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创建工作 有机衔接,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支持民族特色手工艺品 的生产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建设民族团结、邻里和睦、 诚信重礼、良好家风、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加大少数民族 群众聚居村乡村振兴建设力度,结合少数民族特色技能等专 业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致富能力,让少数民族群众 享受到到改革发展的成果。6 .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为引领,在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大力宣传中 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大力宣传实现中国梦就是实现各民族团结奋斗梦、繁荣发展 梦,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 历史观、文化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 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鼓励 支持宗教界挖掘宗教教义中积极健康的内容,引导广大信教 群众遵纪守法、践行社会道德风尚,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7 .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 真贯彻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民族政策执行 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民族事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同综治、司法联动宣传,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 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保障 清真食品安全。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 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 稳定,依法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把矛盾隐患消除在 萌芽状态,依法打击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 的犯罪分子、民族分裂分子、暴恐分子的渗透破坏,坚决维 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三)弘扬民族文化,筑牢思想根基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 加强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育,探索具有骆驼城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途径, 强化舆论引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新民村、新建 村民族团结示范点及骆驼城古遗址为载体,推动文化事业和 产业协调发展,鼓励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促进文 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和具 有高台特色的文化艺术品牌,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 的认同,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守望相助、 手足相亲、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四)深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进机关。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各机关单位 工作实际相结合,在机关单位的工作安排中明确民族工作内 容,在组织集体学习、业务培训中,加强党的民族政策理论 和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和培育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 族政策的自觉意识。在举办的各类知识竞赛、文艺表演、主 题宣传和成就展等多种活动中充分体现多民族国情和各民 族大团结元素。在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期间,积极引导机 关单位主动热情参与,共享节庆欢乐。1 .进企业。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关 系,自觉把示范创建工作内容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用人计划, 以企业车间、班组为重点,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 规。企业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少数民族。尊重 少数民族员工风俗习惯,及时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员工利益的 具体问题,对困难少数民族员工开展结对帮扶和经常性送温 暖活动。2 .进镇村。正确对待和理解镇村多民族共居的特点,尊 重差异,理解包容,主动为居民开辟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相互 展示交流的载体。强化城镇民族工作,推行村社民族工作网 格化管理,进一步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 社会条件,打造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村社环境。以 “帮物资、帮资金、帮政策、帮技术、帮就业”五帮方式, 开展镇村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群众“1+1”结对帮扶活动, 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特色鲜明的交流、座谈、联谊和走访慰 问等主题活动,使各民族相知、相亲、相爱之感情表达有载 体、有平台,打造镇村活动亮点,使之经常化、规范化、特 色化。3 .进校园。深入开展“立德育苗”教育活动,把中华民 族共同体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 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镇辖区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 育活动,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三个离 不开”“五个认同”等内容融入学前和小学教学计划,有重 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常识、民族政策常识和民族团 结教育,作为教育教学、校风学风长期坚持。自觉将马克思 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以及民族团结的重 要性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 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意识深入人心。4 .进宗教活动场所。统筹推进学习教育和宗教场所“四 进”活动,在清真寺开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 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增强教职人员“五个认同” 的自觉性。依法加强寺庙日常管理,促进宗教活动正常有序, 坚决防止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支持宗教界开展公 益慈善活动,将维护民族团结作为重要善行融入讲经布道,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信教群众移风易俗,引导广大 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促进民族团结作贡献。5 .进“两新”组织。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加强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统一 多民族国情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结合基层党组 织建设和行业特点开展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工作,教育引导职工队伍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社 会团体、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集体。6 .进家庭。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和“小手拉大手” 活动,将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基本常识等贯穿于家庭生活、 家庭教育、家庭建设,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单位、学校组 织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使“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 思想深入家庭成员。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评选融入“五 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做到互融互促,推进各民族形 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享共建的社会主义家 庭文明新风尚。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示范带动作用, 带头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 围,激励和引导各族人民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 共建美好家园上来。7 .进融媒体。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民 族团结”行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抖音等平 台,推送优秀民族文化作品,让主旋律、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四、实施步骤(一)组织宣传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月)制 定下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镇民族 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议。(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2月至2023年6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标准,依照示范点 设计规划,进行示范点施工建设。认真学习,对标争创,动 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及时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 理和建档工作。(三)督查推进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各村、各单位对争创工作开展自查,查漏补缺,确保创 建工作富有成效。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初查自评, 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四)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各村、各单位根据测评指标和评分办法做好县上考评验 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 组统一负责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检查。镇属各站所、各单位、各村为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