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指导员制度.docx
街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指导员指导制度一、目的:为做好街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 利用,推进街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街道辖区内畜牧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三、工作要求:以督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减少污染为抓手,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控体系,形成 “全覆盖,无死角,零缝隙”监管,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与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四、工作人员:街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指导员:分管领导各管理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指导员:各管理区总支书记各村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指导员:各村支部书记监督指导员岗位职责:1. 监督指导员要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定期核查,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指导台账,按要求开展分级评定。2. 监督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按标准要求配建情况。督促建设雨污分流设施;采用 节水清粪工艺;督促配套建设防雨,防渗,防溢流的固体粪污储存场 所和污水储存池,并正常使用。3. 监督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监督是否按要求落 实粪污综合利用,利用率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存在粪污偷排投放现 象。指导正规记录粪污产生与利用记录,档案;畜禽养殖粪污委托 第三方利用的,检查督促其与种植大户,农业园区,集中处理中心等签订利用协议;监督实行农牧结合,种养配套,生态循环养殖模 式的粪污消纳面积是否达到相关标准。4. 监督辖区禁养区禁养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禁养区内已经 关闭搬迁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杜绝“复养”“回潮”现象;监督 并及时制止禁养区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并做好政策 宣传解释。5. 监督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监督畜禽养殖场是否严格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执行 “三同时”制度情况是否到位;对发现的违规项目及时制止。并逐 级上报,依法处置。6. 监督指导员要立足岗位,不断学习新的畜禽养殖,饲养,防疫,无害化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粪污收集(储存,治理)设 施建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污染防治要求等相关业务知识, 不断充实自己,并及时向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进行宣传指 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减少违法排污情况的发生。各监督指导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立足本 职,为建设美丽、生态、宜居乡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