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docx
2019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单位:山东大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被评价单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09月 本项目贯彻实施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 范,项目与实施单位职能吻合。2 .绩效目标得6分(共6分)绩效目标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 标进行评价。用于评价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 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 衡量等。本项目所设绩效目标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 架(财预12020) 10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项目支出部门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0) 9号)等的相关要求,设定 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3,资金投入得8分(共8分)资金投入从“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2个三级指 标进行评价。“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用于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 的论证、有明确的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本项目 节能资金经过预算评审,本年资金额度与本年目标相适应,确保项 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用于评价项目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 据,预算安排内容与专项资金的设立目的及年度工作重点是否一致。 本项目预算资金分配具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实际相适应。(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7. 53分,得分率为87. 65%,下设“资金管理”、“组织实施” 2个二级指标。1 .资金管理得分6. 73分(共8分)资金管理从“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 3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资金到位率”指标衡量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 以反映和考核2019年度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二(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2019年本项目资金 到位率100%o“预算执行率”指标衡量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预 算执行率二(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资金)X100%o 2019年本项目 预算资金44,430.00万元,实际支出38,800. 18万元,预算执行率 87. 33%,扣 1.27 分。“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衡量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 务管理制度规定。绩效评价小组经现场检查项目相关明细账、凭证, 认为项目资金管理能够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规范。2 .组织实施得10. 8分(共12分)组织实施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 2个三级指 标进行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评价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否健 全,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 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 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本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青岛市建筑 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17) 86号)、青岛市城 乡建设委员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和资金暂行管理 办法(青建城字(2016) 119号)、关于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 暖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青建规字(2017) 2号)、山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鲁 政字(2018) 178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奖补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等 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用于评价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 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住建局能够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实施本项目。本项目验收报告资料不齐,未统一归档保存,扣1.2分。(三)项目产出情况。一级指标“项目产出”分值总分25分,评价得分23分,得分 率为92%,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 4个二级指标。L产出数量得10分(共10分)“产出数量”指标通过“实际完成率” 1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实际完成率”指标衡量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 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实际完成 率二(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X100%o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 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 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 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本项目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 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 72号)、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批复表等文件要求,下设7个 四级指标进行评价:“节能改造面积完成率”、“公共建筑用能咨询项 目完成率”、“维护平台完成率”、“奖励项目完成率”、“专项规划完 成率”、“改造资金发放完成率”、"装配率完成率”均达到100%。2 ,产出质量得3分(共5分)“产出质量”指标通过“质量达标率” 1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质量达标率”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 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X100%。质量达标产 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 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 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质量达标率”下设“奖励资金应发尽发率”、“改造项目竣工 验收合格率”、“专项规划验收合格率” 3个四级指标。(1)奖励资金应发尽发率达到100%。其中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资 金预算数6,60S 00万元,实发6,600.00万元;绿色建筑、绿色建 材类奖补资金预算数1,200.00万元,实发1,200.00万元;装配式 建筑奖励资金预算数290. 00万元,确认龙湖白沙河5. 3期51#项目 给予76. 50万元奖励、青岛上流科技产业园二标段项目给予213.00 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全部发放完毕,奖励资金应发尽发率100%。(2)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69%。2019年完成既有居住 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31个,其中,竣工验收合格项目14个,改造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为10. 69%,扣2分。(3)专项规划验收合格率100%。2019年11月20日,专家组 对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 编制的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进 行评审并一致同意通过。3 .产出时效得5分(共5分)“产出时效”指标通过“完成及时率” 1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完成及时率”指标主要考核各项目是否均按照计划、文件批 复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 程度。项目完成及时率二及时完成的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完成及时率”下设“财政奖励资金及时发放率“1个四级指标。财政奖励资金及时发放率100%。根据青岛市财政专项资金绩 效目标批复表(2019年度)的要求,本项目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 识的项目、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超低 能耗建筑教育基地和装配式建筑教育基地进行奖励,截止2019年12 月31日,青岛市财政局已按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财 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奖励资金 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 4号)的奖补标准发放相关奖补资金。4 .产出成本得5分(共5分)“产出成本”指标通过“成本节约率” 1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成本节约率”指标主要考核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 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二(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X 100%。实际成本: 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 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 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成本节约率”指标下设“大型公建平均咨询成本节约率”、“平 台维护成本节约率”“示范项目改造后运行成本降低率”、“专项规划 编制成本节约率” 4个四级指标。(1)大型公建平均咨询成本节约率为1.54%。根据青岛市财 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批复表(2019年度)的要求,10个超大型公 建示范项目咨询计划成本为30. 00万元/个,2019年对10个超大型 公建示范项目咨询,由政府采购形式确定清华大学为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编号为ZFCG,中标成交金额为295. 3659万元,并按政府采购合 同执行。(2)平台维护成本节约率为0. 25%O青岛市民用建筑用能监管 平台计划维护成本为200. 00万元/个,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北京 华勤创新软件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编号为ZFCG,中标金 额为199. 50万元,并按政府采购合同执行。(3)示范项目改造后运行成本降低节约率为9.8吼 根据青岛 市公共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青建规字(2019) 1号) 规定,我市公共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综合节能率不得低于20%,本项 目经第三方能源审计综合节能率达到21. 96%。(4)专项规划编制成本节约率为0. 13%o青岛市绿色建筑与超 低能耗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计划成本为300. 00万元/个,通过 政府采购形式确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城市规划 设计研究院联合体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编号为ZFCG,中标金额为 299.60万元,并按政府采购合同执行。(四)项目效益情况。一级指标“效益”分值总分35分,评价得分35分,得分率为 100%,下设“项目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 3个二级指标。1、项目效益类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5分,得分率为100%, 下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3个三级指标。(1)经济效益得13分(共13分)“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集中供热成本 降低率” 2个四级指标进行评价。“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绩效目标为7. 60亿元。其中农村地区清 洁取暖改造任务4.7万户,由于改造方式不同费用不同,测算平均 成本约1.2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补贴约占12.5%,其余通过带动社 会资本投入完成,约5. 00亿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北京、上海 等城市经验(参考论文: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成本评价研究; doi: 10. 7666/d. d244959),每平方米约需 100. 00 元,2019 年共完 成216. 5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估算带动社会资本投入2. 16 亿元;绿建项目每平方米增量成本约需50.00元,2019年共奖励4 个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33. 54万平方米,估算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0.17亿元;超低能耗项目每平方米增量成本约需1,000. 00元,2019 年共奖励1个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5.0268万平方米,估算带动社 会资本投入0.50亿元,总带动社会资本投入7. 83亿元。“集中供热成本降低率”指标根据青岛市发改委对市内三区供 热成本的监审,2018-2019年度居民集中供热单位成本为每平方米 41.89元,其中燃煤每平方米18.30元,占比43.7吼 既有居住建筑 完成节能改造后,冬季采暖能耗下降40%左右,按燃煤占集中供热成 本约43. 7%计算,集中供热成本降低率为17. 5%左右。(2)社会效益得6分(共6分)“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 1个四级指标进 行评价。“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指标主要是根据青政办发(2016) 29 号要求,2019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达到17%。本项目2019年 装配式建筑已开工429.2万平方米,全年开工民用建筑2107.63万 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比为20.36机(3)生态效益得6分(共6分)“生态效益”指标通过“散煤燃烧降低量” 1个四级指标进行评价。“散煤燃烧降低量”的项目绩效目标为40000吨。本项目督促 指导区市完成年度清洁取暖改造任务4.7万户,根据青岛市耗煤 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对城乡居民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形 成的煤炭消费压减量按照每户不高于2吨的标准,完成散煤燃烧降 低量47000吨。2 .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得分率为100%, 下设“政策可持续性”、“项目发展机制可持续性” 2个三级指标。(1)政策可持续性得1分(共1分)“政策可持续性”指标通过“中长期规划完整性” 1个四级指标 进行评价,主要考察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2019年我市编制的青岛市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专项规划 (2020-2025),作为我市“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建筑节能规划 的补充,使本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得到可持续发展。(2)项目发展机制可持续性得1分(共1分)“项目发展机制可持续性”指标通过“改造后维修维护机制” 1 个四级指标进行评价,主要考察项目运转是否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 机制。本项目中改造后维修维护机制健全并可持续性。2019年,我市 发布规划性文件青岛市公共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青建规字(2019) 1号),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列入实施计 划的示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示范资 格,已拨付奖补资金的进行追回。包括“未上传有效建筑能耗监测 数据,且未按要求整改的;节能率未达到标准,且未按要求整改的', 通过文件规定,健全了改造后维修维护机制,保证了节能建筑项目 的可持续性发展。3 .满意度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得分率为100%,下设 “服务对象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受益者满意度” 1个四级指标进 行评价。“受益者满意度”指标主要考察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 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 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2019 年9月份,住建局组织实施了 “走进市办实事”活动,与群众代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并随机对部分受益群 众进行了满意度的匿名调查。发放满意度调查表26份,回收26份, 满意度100%o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主要经验及做法1 .规范项目资金支出标准和程序住建局按照青岛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文件规定,严格节能项目资金支出标准和程序及审批,项目支出符 合预算评审内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 支出等情况,确保资金直接支付给相关各区市。2 ,创新开展节能保暖改造工程2019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 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 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 财绩2020) 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青岛市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 中心和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2019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主管部门 为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本项目绩效评 价得分为95.53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为了实现青岛市节能减排的目标,根据国务院于2016年12月 印发的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6) 74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 护部等10部门于2017年12月印发的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 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 2100号)文 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青岛后做出的“办好一次会,搞 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五个攻势”,将 节能减排,乡村振兴作为重要发展目标。青岛市设立节能专项资金 项目。节能保暖改造工程为“十五个攻势”中“城市品质提升攻势” 的任务之一,住建局采用“先干后奖”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推进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19年,青岛市共完成节能保暖工程764. 32 万平方米,改造面积位于全国前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超标率 52. 86%,惠及居民9.5万户,实现节能量标煤3.9万吨,减少碳排 放10.4万吨。3 .全面推开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组织编制青岛市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科学 布局、合理制定各区(市)未来五年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装 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已通过专家论证并征求了有关单位 意见并按程序发布。2019年新增绿色建筑1690万平方米,设计达标 率为100%,新增超低能耗建筑面积7. 4万平方米。新增二星级以上 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项目23个,面积201万平方米。(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预算执行率偏低。(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装饰一体化试点项目未能在2019 年度实施,预算资金2,050. 00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市财政。原因是该 项目实施需要提前征得电、气、水、暖等相关单位和居民的同意后 方可进行,但因相关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困难,政策难以落地。(2) 2019年度清洁取暖资金批复数为11,510. 00万元,其中市 本级资金610. 00万元,转移区市资金10,900. 00万元,实际执行 7,930. 68万元。原因是部分区市进行农村清洁取暖改造选用的方式, 不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 134号)中有关补贴政策要求, 虽然计算任务量,但不能领取补贴,从而使得奖补资金实际拨付低 于预算。2.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偏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19年实际完成131个,其中及时 验收的项目14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69%。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 影响,各区竣工验收工作推迟;另因今年雨水较多,为确保节能保 暖改造工程质量,居委会及社区群众要求雨季结束后组织竣工验收。六、有关建议1 .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建议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要求, 掌控建设施工计划进度,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确保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统筹。2 .进一步强化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建议加强资金预算的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率。七、自评报告事项说明L支出政策和路径设计科学,符合实际需要,有基层动力和有 效机制来落实。3 .项目安排精准,没有背离该项资金设立的初衷。4 .项目申报审核机制健全,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5 .未在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附件:2019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指标体系表山东大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二。二。年九月三日2019年市财政局下达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级部门预算的 通知(青财预指(2019) 2号)文件,批复住建局节能资金44,430. 00 万元。2019年,住建局节能资金执行数为38,800. 18万元,执行率 为 87. 33%o(1)建筑节能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2019年建筑节能资金批复数为32,920.00万元。其中,市本级 资金13,140.00万元,转移区市资金19,780.00万元。2019年实际 执行数为30,869. 50万元,其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与装饰一 体化试点资金2,050. 00万元,因相关单位和居民协调工作困难,政 策难以落地,该项目未能在2019年度实施。根据关于清算部分建 筑节能示范专项资金的函(青建节中心字(2019) 2号),已按规定 上缴市财政;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资金6,600. 00万元;绿色建筑、绿 色建材类奖补资金1,200. 00万元;装配式建筑奖励资金289. 50万 元,剩余0.50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市财政;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资 金3,000. 0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既有居住建筑节 能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青财建指(2019) 15号)、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分建筑节能(第二批)发展专项 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建(2019) 171号),市财政局拨付市内三区 财政局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19,780. 00万元。(2)清洁取暖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2019年度清洁取暖资金批复数为11,510.00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610. 00万元,转移区市资金10,900. 00万元。实际执行7,930. 68 万元。(二)项目绩效目标。1、节能改造类2019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约500万平方米。完成公共 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并配套建筑能源审计及5个公共建筑 能效提升课题;进行10个大型公建示范项目咨询;对青岛市民用建 筑用能监管平台进行维护管理(包括设备维修维护、网络管理与维 护等)。2、节能审查类申报两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3、奖补资金类对4个已获得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项目和1个 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进行奖励;启动青岛市绿色建筑与超低能 耗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建设1个装配式建筑教育基地和1个 超低能耗建筑教育基地。4、清洁取暖资金(1)对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并取得良好工作成果的7个 区(市)进行奖补和奖励;(2)清洁取暖建设管理经费80.00万元,购买第三方核查服务 进行调研抽查工作;(3)清洁取暖技术体系建设,编制青岛市清洁取暖专项规划 (2018-2022年)、青岛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技术导 则、青岛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建立青岛市 清洁取暖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评价目的:加强对市级预算部门和所属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绩效 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 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评价对象:青岛市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青岛市清洁取 暖建设推进办公室2019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根据青岛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 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是青 岛市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 2019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1 .绩效评价原则坚持价值中立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利害关系回 避的原则。首先,明确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基本情况,由第三方布置相关数 据表的填报、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工作。在数据填报结束以后进行 数据现场核查,复核绩效评价指标表中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 准确性。评价小组采取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了解项目取得 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项目业务数据及财务账目。在数 据整理分析阶段,对调查信息、基础数据、指标数据、青岛市建筑 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报送的绩效总结材料进行整理、分析。最后, 在汇总各类信息数据之后,进行指标数据的总体评分,撰写绩效评 价报告。2 .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组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 10号)、山东省省级财 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鲁财绩(2014) 2号)、青 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财预评(2015) 15号)等相关文件材料,主要参考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20) 10号)、关于开展2019年 度市级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0) 9号) 等相关文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青岛市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 中心和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2019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进行评价(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见附件)。3 .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采用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通 过结合国家对于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方针,基于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我们选取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作为绩效评价方法。在实际操作中运 用比较法,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与当期情况进行比较, 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同时借助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 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4 .评价标准根据财政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及其在本类指标中的相对重要 性,分别赋予不同的权值。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项目决策类20分、 项目管理类20分、项目产出及效益类60分。基本评分规则:定性类指标:按照完成程度、材料相关程度和完整程度得分。定量类指标:(1)产出类定量指标:完成率达到或超过100%的,得权重值的 满分;完成率低于100%的,基本按照低于既定目标的权重扣分,具 体指标评分规则见附件。(2)效益类定量指标:完成率达到或超过100%的,得权重值的 满分;完成率低于100%的,基本按照低于既定目标的权重扣分,具 体指标评分规则见附件。(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我们首先与住建局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 交流,充分了解其主要的工作内容;然后结合财政部、山东省、青 岛市相关绩效评价文件的要求,建立指标评价体系;指标评价体系 建立后,我们与住建局工作人员进行二次交流,确保指标评价体系 的客观和公正;通过查阅财务数据,了解资金支出的真实情况;在 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查看组织管理情况,同时抽取有代表性的 部分实体进行现场评价。评价完成后,我们根据汇总资料完成指标 评价体系的打分情况,并撰写评价报告。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一)综合评价情况1、建筑节能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2019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完成500万平方米,实 际完成764. 32万平方米,完成预期目标的152.86%。(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完成20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216. 52 万平方米,完成预期目标的108.26%;开展了配套建筑能源审计及5 个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课题;进行了 10个大型公建示范项目咨询;对 青岛市民用建筑用能监管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进行了政府采购招 标,并按相关规定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开展了相关工作。(3)申报了两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4)对4个已获得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项目和 1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进行奖励;完成了青岛市超低能耗建筑 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5)建设了 1个装配式建筑和1个超低能耗建筑教育基地。2、清洁取暖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2018年完成冬季清洁取暖的集中供热改造3. 2万户;分散清 洁取暖改造1.5万户的七个区(市)进行财政奖补;在清洁取暖实 施期间,对积极开展清洁取暖和取得良好工作成果的7个区(市) 进行奖励;清洁取暖管理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青 岛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入户抽查调研工作,完成青岛市 2018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入户抽查调查报告;清洁取暖技术体系 建设工作,编制完成青岛市清洁取暖专项规划(2018-2022年)、 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 工程技术导则,完成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信息系统开发工作。(二)评价结论经评定,绩效得分情况见下表:2019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得分表评价指标权重评价分值本项目得分得分率项目决策20. 00%20. 0020. 00100. 00%项目过程20. 00%20. 0017. 5387. 65%项目产出及效益60. 00%60. 0058. 0096. 67%综合绩效100.00%100. 0095. 5395. 53%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项目支出部门绩效 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0) 9号)评分标准,2019年度节能 专项资金项目综合评分为95. 53分,评级为“优”。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决策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下 设“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 3个二级指标。1 .项目立项得6分(共6分)项目立项从“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 2个三级指 标进行评价。用于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 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