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条款及细则.docx
齐鲁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条款及细则如齐鲁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齐鲁 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以下又称“本业务”), 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细则。在接受本条款及细则之前,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及细则的全部内容 (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持卡人不同意本条款及细 则的相关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 操作°持卡人有权要求本行对本条款及细则进行解释和说明,具体的 咨询渠道:齐鲁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持卡人成功申请账单分期后,需支付分期利息、(以下简称"利息”), 单期利息=申请总金额X单期分期费率,实际分期费率及对应的近似 折算年化利率以系统实时测评为准。分期费率对应的近似折算年化利 率为3.65%-21.64% (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用单利计算仅供参考,实际 年化利率因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还款 方式等不同情况而略有差异),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年化内含 报酬率,其公式为:分期本金二£,每期应还本金§手续费,其中n为年内还款频率(例如,1 + -V n )每月还款一次则n为12,每3个月还款一次则n为4,每年还款一次 则n为1),由此计算出的IRR即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如持卡人未依约还款则不适用前述年化利率O 第一条声明事项.账单分期业务是本行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信用卡中符 合条件的交易进行分期还款的服务,包含“已出账单分期”、“未出 账单分期”、“总账分期”等业务。持卡人申请本业务需经本行审核, 是否申请成功以本行综合评定结果为准。1 .本业务限本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仅持有公务卡或附属卡的持 卡人无法申请。2 .持卡人可通过本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客服热线(含 销售专线)等官方渠道申请本业务。具体流程以各渠道的实际展示为 准。3 .持卡人成功申请本业务后,不会立即恢复信用额度,对应交易所占 用的额度会随着每期还款而逐期恢复,直至最后一期全部清偿完毕或 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4 .持卡人申请本业务,视为其已同意并授权本行在审核其业务申请(包括资格审核、授信审批等)、进行后续风险管理、异议核查等相 关业务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姓名、 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学历信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职业信息、社保及公积金信息、设备信息等个人相关信息;同意并授 权本行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报送本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同 意并授权本行向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 关合法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齐鲁银行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 机构,依法设立的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 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电信运营商)查询、收集、存 储、使用、加工、传输本人财产信息、信用信息等个人信息、提供本 人信用信息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保留上述相关资料。 持卡人在此同意并授权本行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持卡人的个人资 料。持卡人了解并知悉,本行因上述授权而可以收集、处理、传递及 使用持卡人的个人资料。持卡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条款,并确认本行 已应其要求对本条款作出了相应的说明。本行依法对采集、处理、传 递及使用的持卡人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5 .持卡人确认:持卡人在申请、使用本业务过程中,本条款及细则内 容均是持卡人使用本业务的相关规则,持卡人申请本业务即表示持卡 人同意接受本业务的所有规则。6 .持卡人声明:本条款及细则内容不受持卡人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 否则,持卡人应立即终止申请或停止使用本业务。7 .持卡人承诺:持卡人在使用本业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未违反法 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持卡人利用本业务从事违法活 动或不正当交易等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持卡人独立承担。8 .持卡人知晓并同意:本行非网络服务商,持卡人理解并同意本业务 提供过程中所需的合理时间。持卡人使用本业务时,结果以本行系统 记录结果为准。第二条申请.对未出账单的交易,持卡人可以在交易发生之日至对应账单的账单 日19:30之间申请本业务,对已出账单可以在当期账单日次日至到期 还款日之间申请本业务,账户设置了自动还款的持卡人,其申请截止 时间为到期还款日当天17:00o1 .持卡人申请本业务的最低和最高可分期金额,以申请渠道的实际展 示结果为准。2 .持卡人对已出账单交易、未出账单交易合并欠款申请本业务,将默 认优先对已出账单交易进行分期。超过当期账单剩余欠款的分期金额 将自动依次冲抵后续账单。3 .不能申请本业务的交易有:预借现金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各项费 用(如年费、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房地产交易、预授权交易 以及本行规定的其它交易。4 .持卡人申请本业务一经审核通过,则不能撤销,且不能对申请分期 的金额和期数进行更改。5 .持卡人申请本业务成功后,将在持卡人账单上形成贷方交易,贷方 交易金额(总额)等于申请分期的金额,用于调整持卡人的消费欠款。 第三条使用及还款.申请分期还款的,每期应还本金二申请金额+分期期数,每期应还 本金(精确到分)逐月计入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余数计入最后一期。 每期利息=申请金额X每期费率。利息一经收取,不予退还。1 .持卡人申请本业务成功后,分期本金及利息均计入持卡人信用卡账 户。3持卡人申请本业务成功后,申请“已出账单分期”、“未出账单分 期”、“总账分期”、“分期还款”的,申请金额将从分期后最近一 期账单起列入账单,每期分期利息与每期分期本金同时入账。4 .本业务每期本金和利息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当期分期 未还部分全额计入下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如办理成功后持卡人未按 时全部偿还当期剩余账单金额,将视为未全额还款,则当期账单全部 欠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5 .持卡人申请本业务成功后,若按期偿还信用卡当期应还账款后仍有 多余款项,该款项不会提前清偿下期分期应还本金和手续费。6 .本业务的应还本金和利息均不累计齐鲁银行信用卡积分。7 .若持卡人需在还款期内整户注销信用卡,本行有权宣布持卡人已成 功办理的分期中尚未偿还的分期债务(包含但不限于剩余分期交易本 金等,以下又称“剩余分期债务”)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有权要 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偿,持卡人应当提前一次性清偿本行宣布提前 到期的剩余分期债务,本行已收取的分期业务利息不予退还且将收取 截至申请提前还款当期的分期利息。8 .若持卡人申请提前结清分期交易并经本行同意,本行有权宣布持卡 人剩余分期债务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 清偿,持卡人应当提前一次性清偿本行宣布提前到期的剩余分期债务, 本行已收取的分期业务利息不予退还且将收取截至申请提前还款当 期的分期利息。9 .若持卡人对消费交易进行退货处理或还款,已办理成功的分期业务 不受影响,将继续正常使用。10 .持卡人成功办理账单分期业务后,偿还信用卡应还账款时将按照 已出账单、未出账单的顺序偿还;无逾期和逾期190天(含)的, 上期有欠款时,先还上期应还款额,再还本期应还款额:上期利息、 上期费用、上期本金(取现、分期、消费依次冲减)、本期利息、本 期费用、本期本金(取现、分期、消费依次冲减);逾期91天(含) 以上的,先还逾期91天(含)以上的本金、费用、利息,再还上期 利息、上期费用、上期本金(取现、分期、消费依次冲减)、本期利 息、本期费用、本期本金(取现、分期、消费依次冲减)。第四条违约责任本行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有任何舞弊、欺诈 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持卡人存在以积分套利为主要目的的行为;持 卡人在积分累积或兑换中存在任何虚假交易、舞弊、欺诈或其他不诚 信行为的;持卡人存在出卖银行卡等行为时;持卡人涉嫌洗钱、恐怖 融资、扩散融资或涉及违反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或者国家发布的可适用 的制裁项目时;持卡人在本行开立的账户交易异常,且本行无法评估 持卡人涉税、制裁等洗钱风险或经评估超过本行风险管理能力时;持 卡人存在将信用卡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或涉嫌违反国家 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等情形时;持卡人存在非法或未经本行授权的渠道 申请信用卡等行为时;信用卡由于被取消、管制、终止、已经过期并 不被续期等原因变为不正常状态;持卡人未依约还款;持卡人资信状 况经本行评估存在异常;持卡人已经破产或身故;持卡人违反了本行 信用卡的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或本行 的相关规定等)确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本业务时,本行有权 宣布持卡人剩余分期债务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持卡人提 前一次性清偿,持卡人应当提前一次性清偿本行宣布提前到期的剩余 分期债务,本行已收取的分期业务利息不予退还且将收取截至申请提 前还款当期的分期利息。第五条其他.本条款及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本条款及细则未 尽事项依据齐鲁银行信用卡章程、齐鲁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银行业 务规定及金融惯例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业务收费标准同 齐鲁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1 .持卡人同意,本行有权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并通 过本行官方网站、营业网点、对账单、电子邮件、短信、报刊、语音 电话等方式(本行有权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通知挂卡 人。该等修改自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持卡人有权在生效 日期前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持卡人不同意相关修改,持卡人有 权申请一次性清偿剩余分期债务,否则视为持卡人同意该等修改,修 改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持卡人不接受该等变更,本 行有权宣布持卡人剩余分期债务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持 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偿,持卡人应当提前一次性清偿本行宣布提前到期 的剩余分期债务本行已收取的分期业务利息不予退还且将收取截至 申请提前还款当期的分期利息。2 .本行为持卡人提供客服电话、营业网点等业务咨询及投诉受理渠道, 持卡人可以查询其签订的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申请资料或本细则所 述相关第三方合作机构。本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