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docx

    • 资源ID:72790778       资源大小:18.20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docx

    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作者:本站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07-11-2 9:30:00型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2004年9月25 H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已由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9月25日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发生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罚款处罚 的,依照本规定实施处罚。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或者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验要求驾裂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三)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l(XX)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二)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三)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四)在道路两恻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第三十二条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的,处2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驾驶证 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处1(X)0兀以k 2 (XX) 以卜罚款。第三十三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 的,处所收检验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对交通警 察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04年12月1 口起施行。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于应当并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按本 规定的罚款标准罚款外,依法予以并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消除违法 状态。第四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一)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三)通过铁路道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五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一)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二)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三)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兜售物品的。第六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40元罚款:(-)不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让行的;(二)扒车、强行拦车、追车、抛物击车的:(三)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第七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二)在机动车行驶中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第八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一)乘坐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或者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正向骑坐的:(二)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三)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四)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或者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不按规定转移到安全地点(六)有影响、干扰安全驾驶行为的。第九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0元罚款:(一)机动车行驶中跳车的;(二)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第十条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处50元罚款。第十一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一)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二)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双手离把或者F中持物的:(三)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四)不在规定地点停车或者停车妨碍其他年辆和行人通行的。第十二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一)不避让苜人的:(二)载物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长度、高度、宽度规格的:(三)转弯前不减速慢行,不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四)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五)在道路上驾驶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六)驾驭济力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七)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时速超过15公里的;(八)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带人的。第十三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0元罚款:(-)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横过机动车道不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的;(三)不按各行其道规定通行的;(四)违反非机动车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五)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 折竞驶的:(六)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第十四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一)醉酒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者醉酒后倒驭畜力车的;(二)不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让行的;(三)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牵引车辆、攀扶车辆或 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四)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五)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一)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J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的;(三)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四)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五)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六)在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装人视线物品的;(七)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第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不避让盲人的;(二)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三)在道路上临时停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 立即驶离的;(四)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五)使用转向灯不按法规规定的:(六)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卷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按法律、法规规定使用车灯的;(七)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置的。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一)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二)不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交叉路口的;(三)通过铁路道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四)拖拉机用于载人的;(五)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六)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载人的;(七)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A)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50元罚款:(一)逆向行驶的;(二)行经人行横道时不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不避让的;(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五)在禁止停放机动车的道路或者禁止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 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掉头或者倒车的;(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牵引挂卡或者故障机动车.的:(A)在夜间通过急弯路段、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没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九)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未减速慢 行,并鸣喇叭示意的:(十)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十一)通过漫水路或者漫水桥不察明水情、低速通过的;(十二)行经渡口不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或者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第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二)违反超车规定的;(三)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裂、交通阻塞时,不依次等候、交替通 行的;(四)不给执行紧急任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让行的;(五)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违反会车规定的;(六)挂车或者被牵引的故障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八)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九)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第二十条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车速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速的;(三)不按法律、法规规定驶入或者驶离高速公路的: (四)不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距离的:(五)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第二十一条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驾驶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较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 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二)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置的:(三)遇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不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行驶的:(四)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五)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六)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的;(七)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A)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的。第二十二条摩托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或者将摩托车交由摩托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 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摩托车的,或者招摩托车交由摩托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处400元罚款。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或者将摩托车交由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处500元罚款。本条规定适用于轻便摩托车。第二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行扣的人驾驶 的,处500元罚款;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处1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裂的,处800元罚款;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处1500元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将机动车交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1000 元罚款: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处2000元罚款。第二十四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3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饮酒后驾 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卡的,处2000元罚款。第二十五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每增 加10%的,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1000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 速20%以上50%以下的,处1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 速50%以上,每增加10%的,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第二十六条机动车载物的长、宽、高违反装载要求或者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处100元罚款。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不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 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处150元罚款。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经公安机关批准 后,不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悬挂警示标志或者不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处200 元罚款。第二十七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下的,处200元以上4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 乘员2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每增加10%的,加处200元罚款,但最 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的,处200元以上4(X)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 量3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核定我质量30%以上,每增加10%的,加处200元罚款,但最 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注意事项

    本文(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